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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市托育服务的发展与思考

2022-02-05唐夕斐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托育婴幼儿机构

尹 婧 唐夕斐

(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南充 637600)

我国的总和生育率(是指该国家或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每位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由1982 年的2.54 下降到2020 年的1.3,生育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Y 市也不例外,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Y 市常住人口较第六次人口普查下降了10.69%,其中的原因很多,包括“内卷化”时期的各种压力、育儿观念的改变、养育成本的增加、缺少支持性的家庭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公共服务,都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生育率。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财政支持、托育服务、产假津贴对提高生育率具有一定的作用,而对生育率具有正向积极作用且较为明显的是托育服务,婴幼儿无人照料是制约生育的重要原因,发展托育服务是提振生育意愿的重要路径之一。

一、托育服务的必要性

(一)健全儿童发展

第一,可以有效促进大脑发育。在托育机构,通过专业人员的科学指导与教育,刺激婴幼儿的大脑发育,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可以更好提高自主能力。家庭育儿的益处自不必说,但是难免由于父母过分小心翼翼而过度保护,造成孩子对家长严重依赖。而1—2岁不仅是婴幼儿自主进食的最佳时期,也是培养他们排便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关键时期。因此,让孩子入托,可以有效培养他们独立的生活习惯。第三,提高孩子的社交能力。家庭育儿的方式,容易让婴幼儿由于缺乏同龄人的陪伴而形成胆小、孤僻的性格。而托育是集体生活的方式,孩子面对的是老师和其他小朋友这样一个大家庭,同龄人较多,孩子融入进去的时间比较短,有益于养成乐观开朗、喜欢社交的性格。第四,有效帮助孩子平稳过渡至幼儿园。如果0—3 岁的孩子都是居家代养,那么他们在首次入园之后,难免会产生“入园恐惧症”,被忽视、不习惯等都是他们入园前期的常态。而托育机构特殊的环境会让孩子们更有一种强烈的交流和沟通欲望,有了这样一段宝贵的托育经历后,孩子们的适应能力会更强、适应速度会更快,入园之后在班级中能够很快融入集体生活。

(二)促进女性就业

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女性同时面临着家庭和工作的双重负担,婴幼儿照护的责任也主要落在了女性身上,这就导致女性在家庭与工作中的冲突。如果女性选择居家代养,不仅会降低她们的劳动参与,更会给她们在生命历程中带来负面影响,这显然不利于她们的职业晋升与发展。而托育服务让女性从婴幼儿照护中解放出来,使女性在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负担中找到了得以替代的解决办法,支持了女性在生育后能够放心重返工作岗位,有助于女性的长远发展;有助于打破传统性别意识与分工,从而改善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现象;有助于女性实现生活的平衡,对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定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

(三)提振生育意愿

2010—2020 年,Y 市户籍人口由751.7 万人下降到719.3万人,减少了32.4 万人,年均下降率为0.44%,减少人口数量排名全省第三。问卷调查数据显示,Y 市“二孩”和“三孩”生育意愿较低,133 个调查对象仅有一个孩子的调查对象中明确计划生二孩的比例为15.04%,不确定生二孩的比例为35.34%,明确不计划生二孩的比例为49.62%。220 个调查对象中明确表示不会生三孩的比例高达84.09%,仅有2.27%的调查对象表示会生三孩,表示条件具备时愿意生或犹豫是否生三孩的比例分别为9.09%和4.55%。关于不愿意生“二孩”和“三孩”主要原因的询问中,有43.64%的调查对象认为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带小孩。由此可见,托育服务的发展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因此,加强对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为生育提供支持的配套政策,为婴幼儿的抚育和照护提供优质的环境,能够减少家庭的后顾之忧,有助于提高生育意愿,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二、Y市0—3岁托育服务现状

(一)家庭托育服务需求情况

笔者抽取了273 名0—3 岁婴幼儿家长做抽样调查,结果如下:一是0—3 岁孩子入托情况。约有30.5%的被调查家庭将0—3 岁婴幼儿送入托育机构,其中,约有27.3%的家庭选择了公办托育机构,72.7%的家庭选择将孩子送入了民办托育机构,选择全托的比例为30.9%,选择半托的比例为69.1%。愿意将小孩送入托育机构的原因很多,包括家中无人代养或祖辈代养不方便,婴幼儿父母与祖辈的育儿观不同,不愿意祖辈代养,希望幼儿能尽早适应集体生活环境,学习和接触新鲜事物。未将小孩送入托育机构的原因呈现多维性,其中担心孩子不适应、托育费用较高及担心托育机构质量排在前三位,由此可见,托育服务质量和费用可负担性是影响入托的关键因素。二是对托育机构的期望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机构的选择意向比较明确,首先,调查对象普遍希望进入离家近、费用合理、设施较为齐全的托育机构,特别是对公办托育机构的需求较大。其次,调查对象普遍希望的托育时间为6—10 小时,能够便于家长上班。最后,0—3 岁的婴幼儿比较脆弱,对托育环境的要求较高,约54.8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物质设施是托育机构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他们更加偏好高质量的设施保障。总之,调查对象普遍希望幼儿园托班或托育机构除提供基本看护服务外,能适当安排一些教育活动。

(二)托育服务供给情况

一是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班和专门托育机构)基本情况。Y市共有托育机构353家,其中托育机构40个,幼儿园托班305 个,家庭式托育点1 个,提供托育服务的早教机构7个。民办机构310 家,营利性机构166 家,自有产权机构77家。二是托位数基本情况。目前托育机构所能提供的托位数为16504 位,其中普惠型托位数为637 位,实际入托的婴幼儿总数为7192人,托位数剩余相对较多。三是托育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基本情况。目前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共有4215人,其中保育人员2699人,总体而言,托育机构保教人员队伍数量相对较少,且从业人员素质和稳定性堪忧。四是托育内容基本情况。托育内容应涉及对婴幼儿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照顾,教室、游戏室、午休室等环境应严格安装合格的安全设施,同时托育机构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性别制定具体的课程。据调查,Y市目前托育机构更加注重课程的设置,而对硬件设施设备不够重视,并且所提供的托育内容多以生活照料为主,虽然也会培养婴幼儿的生活习惯和开展多种类型的游戏活动,但是智力、兴趣等方面的开发与教育极为欠缺。

三、Y市托育服务发展困境

(一)供需不匹配

首先,托育机构供给存在缺口。目前,Y市能提供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数共353 个,其中,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数量有限,只有305 所幼儿园开设托班,且多为民办幼儿园。全市家庭式托育点只有1 个,提供托育服务的早教机构只有7 个,所能提供的托位数为16504位,而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中1—2岁人口数为90290人,即使按照30%的托位需求量衡量,也有较大的数量缺口。其次,托育内容供需不匹配。如前所述,托育服务内容较为单一,目前Y 市托育服务机构主要以养为主,即主要提供照护服务,课程未体现婴幼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课程内容的年龄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而家长对于托育服务内容的期待不仅限于生活照料,家长普遍认为,如果只是对婴幼儿提供日常照护,和在家里有爷爷奶奶照顾没有什么区别,他们还希望能够在托育机构学点东西。

(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除了托育费用之外,托育服务质量也是影响有入托需求而未入托的原因之一。有约20%的家长因担心孩子不能适应托育机构而放弃入托,如担心孩子不能自主、准确表达需求等。有15%的家长直接表达了对托育服务机构质量的不信任,进而放弃入托,其中有关幼儿园和专门托育机构存在诸如不负责任、安全事故的负面新闻加剧了信任危机,家长虽然对托育机构室内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比较认可,但是对其周边的服务环境认可度较低,担心孩子的健康发展得不到有效保障。另外,民办托育机构的托育内容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难以保证入托孩子的课程质量。而对于那些低收入又急需送孩子入托的家庭,就不得不选择将孩子送入缺乏标准和相应资质的公办托育机构,这些机构存在潜在的风险,不利于婴幼儿的发展。

(三)普惠性较低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未将0—3岁婴幼儿送入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费用太高,托育费用每月均在1000 元以上,有的高达4000元,而导致托育机构收费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缺乏明确0—3 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人民群众对公办托育机构的信任度高且需求量大,但是公办托育机构短缺而民办托育机构占比高达87.5%,这给中低层收入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较难满足家庭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需求。另外,企事业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尚未调动起来,全市举办托育机构(或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个位数计。

(四)师资队伍专业水平不高

由于目前我国发布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教师要求和标准,也没有针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教师评价体系,这导致婴幼儿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发展受限,人们也不愿意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对托育机构的调研发现,目前Y 市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队伍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高学历人才十分短缺,不少教师往往只拥有一个证书且仅仅接受了简单的培训就上岗了。调研对象(托育机构)普遍反映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公益性培训平台和机会较少,迫切需要专业技术方面的指导。另外,托育机构保教人员平均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缺乏吸引力,导致队伍的稳定性较差,形成招聘——流失——招聘的恶性循环,不利于打造高质量的专业人才队伍。

(五)资金不足

经费投入是建设托育机构和保障可持续运营的基础。一方面,托育机构从选址、修建、装修、安装硬件设备设施、配套相应软件再到维修和改造,都会花费一大笔资金,尤其对机构里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装修设计标准更高,投入也更多。另一方面,机构的可持续运营涉及机构场所的水电费、活动材料的更新费、室内的维护费以及人员配置等投入,由于缺乏资金保障,就难以给从业人员提供更高的薪酬,也难以给入托的孩子提供除生活照料以外的个性化、阶段性的托育服务内容。而目前Y 市针对0—3 岁托育机构的资金投入较少、渠道单一,仅靠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保证托育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Y市托育服务发展路径

(一)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增强托育服务的普惠性

当前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托育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性问题,也就是如何使供给切实满足需求,使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获得有效释放。首先,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幼儿园园长的积极性,鼓励现有幼儿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挖掘潜力,增设托班,提高收托能力。其次,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其提供更多形式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依托社区建立普惠性幼儿托育点,研究普惠性价格合理区间,扩大社区托育服务的受益面,建议分别选择1—2 家合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进行试点。最后,以台湾地区为例,台湾的托育服务为受托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兴趣培养、休闲及社区生活体验扩充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相关服务。所以在托育内容方面,应多涉及一些知识学习和心理教育,尽可能地缩小托育内容与家长的托育期待之间的差距。

(二)加强管理规范,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质量为先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也是托育服务赢得社会信任与家庭支持的基础前提。首先,政府部门加快健全托育服务行业标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实施托育服务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其次,加强监管,一要保证全过程的监管,注重监管托育机构从启动到运行的整个过程与每个环节;二要提升监管水平,除了传统的直接到托育机构现场进行临时抽查以外,更应该发挥好智能监管的手段,确保托育机构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纳入监管范围;三要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监管效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评估标准之一,对于那些考核结果优秀的托育机构,应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以此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完善托育服务。而对于那些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托育机构,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与文件提醒,必须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为止。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与渠道,提升托育人员专业化水平

一是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强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根据实际需要动态优化专业设置,开发高质量托育服务课程体系,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培训。二是通过政府补贴,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规范托育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升道德素养。三是按照中小学教师标准,健全托育人才的社会保障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和晋升制度,激发托育从业人员内在的工作热情,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四是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对托育服务人才的培养,加强与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驻Y 市的幼儿保教人才培养单位就人才培养和培训、学生实习与教师进修等进行合作。

(四)强化财政支持,拓宽筹资渠道

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想改变托育服务行业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及可持续运营的问题,必须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首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Y市政府应适时适当提高托育机构建设与可持续运行的财政资金,只有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书籍、器材等的更新才能及时,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等硬件设备设施的质量才能有所保障。同时,通过保障用地、提供场地、减免租金、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其次,拓宽筹资渠道。鼓励银行为托育机构的建设与运行提供低利率的贷款服务,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托育服务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最后,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家庭合理分担、社会补充的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为托育机构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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