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论文研究动向分析
2021-11-20韩春花胡家欣龙丽芳康灵诗
韩春花* 胡家欣 龙丽芳 康灵诗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广东·广州 510303)
1 问题提出
“托育服务”是指针对0-3岁婴幼儿所提供的看护、保育和教育服务。[1]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即国家重视恢复振兴(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托育机构萎缩,托育责任回归家庭(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和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托育发展(2010年至今)。[2]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进入以“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改革时期,单位福利保障功能开始弱化,托育责任回归了家庭以来,我国托育服务面临了供需矛盾突出、缺乏规范和监管等问题。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劳动力供给不足,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国家长远的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对生育政策做出调整和完善。201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全面二孩”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使得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成为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家庭和社会的普遍需求。国务院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国家逐步将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国家战略层面。2010年国务院在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2013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选择北京、上海市等14个地区(市)先行开展0-3岁婴幼儿学前教育试点,进一步为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经验;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同年,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提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新要求;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出台国家级文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提供指导,指出要“规范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并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多元多样化、覆盖城乡的0-3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普遍需求。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指导托育机构为 0-3岁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由此可见,国家高度重视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近年来,尤其党的十九大以后,中央加速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顶层设计开展,加快完善托育服务发展政策体系,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再次成为重要的公共议题。
但现阶段,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础较为薄弱,托育需求与服务供给差距大、供需矛盾突出,此外,还存在着机构数量严重匮乏、入托率低、公共托育服务缺失、托育机构布局空白甚多,难以就近入托、行业缺乏规范缺乏监管等突出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规范、就近便利并且有质量的托育服务的期盼存在着较大的差距。[3]与此同时,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了托育服务相关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4]当前“全面三孩”政策的响应并没有为托育服务的发展提供长久有效时间,托育服务发展滞后性问题还未解决。[5]因此,构建一个普遍、可及、高质量的托育服务体系是当下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直接影响了当前社会三胎政策下人民大众的生育意愿,对国家经济社会长远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目前为止,我国有关托育服务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托育的供给现状满意度调查、对我国托育服务发展历程的思考、国外可借鉴的相关经验以及我国未来托育服务的发展趋势四方面。[6]但以国内期刊论文为中心出发,对托育服务论文进行动态发展走向分析和总结相关的学术研究仍然较少。因此,本文的目标即是以国内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期刊论文为中心,试图通过识别、分析和总结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论文,把握其整体特征,厘清其动态发展脉络和走向,以期在对国内现有的托育服务研究论文的分析和总结下,为解决当前托育服务领域的相关问题、构建与完善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提供决策借鉴。
<研究问题1>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论文的年度分布是怎样的?
<研究问题2>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论文的研究主题发展动向是怎样的?
[2-1]研究主题的变化是怎样的?
[2-2]婴幼儿托育服务类型的变化是怎样的?
2 研究方法
2.1 分析对象
本研究以“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为关键词且将时间范围设定为1990年1月到2021年5月,通过使用知网文献检索功能,共检索到447篇期刊论文,除去其中重复的论文和与本研究主题不相关的论文,例如“《‘大梦家’托育机构幼儿家具》系列原创设计”和“隔代养育,如何双赢”等,最终选取330篇论文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对国内婴幼儿托育服务论文研究的动向进行分析。
2.2 分析依据与方法
根据研究内容,通过文献法、内容分析法对检索到的文献进行归纳整理,从论文的年度发表数量、论文主题及论文主题子领域三个维度进行文献计量与内容分析。使用量化统计方法来呈现、分析和解释结果,研究其中的规律、理清其中的发展脉络,以获取充足的资料信息,从而全面地了解国内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背景、历史、现状以及前景,并对我国在此领域的论文的研究动向的变化规律进行总结。
2.3 分析步骤与方法
分析主题根据托育服务相关的内容,选取了国外托育、托育现状、托育政策、托育机构、托育机构运营管理、托育质量评价、托育体系构建发展为分类标准。对论文进行了第一次主题分类后,再次设定了30个子领域的分析标准,在子领域的分析标准下,进行了第二次分类。分类工作是根据论文的内容和整体方向为主进行的,当以此标准分类出现困难时,则参考了论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问题。
托育机构类型分类则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从1990年到2021年托育服务相关论文研究的托育机构类型共有哪几种上,对不同时间、服务对象以及运营主体的托育机构类型进行了分析,所分析的资料用Microsoft Excel生成折线图和计算百分比。为确保研究的信度,由两位研究者对内容进行分析,两人对相同类目的判断一致性 R值为97.66%。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 婴幼儿托育服务论文发表年份分布
本研究分析了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论文330篇,发现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相关论文从1990年到2020年总体呈上升趋势,具体结果见图1。
图1: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论文年度分布
1990年至2009年相关论文数量较少甚至某些年份数量接近或为零;2016年至2018年、2019年至2020年相关论文呈大幅度上升趋势;2021年仅收集至5月份发布的相关论文,数量已多于2018年整年论文数量。可以得出相关论文年度发布数量与我国政府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重视程度有关。
3.2 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主题分布
本研究将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论文按照国外托育介绍、我国托育现状、托育政策、托育机构、托育质量评价以及托育体系的完善等六大主题划分。基于洪秀敏和陶鑫萌所提出的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发展三阶段理论中的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和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将2010年至今的发展时期再划分为2010-2018(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托育推动阶段)、2019年至今为“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托育迅速发展”阶段,详细分析此三阶段论文主题的分布情况,具体结果见表1、表2、表3。
表1: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托育服务研究论文主题分布
表2:2011年至2018年托育服务研究论文主题分布
表3:2019年至今(2021年5月)托育服务研究论文主题分布
20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为“托育责任回归家庭”阶段,近20年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论文数量仅为77篇,其中国外托育机构服务的借鉴相关论文为23篇,占这一阶段论文总数的29.9%,依次为托育体系建构相关论文14篇(18.5%)、托育现状研究12篇(15.5%)、托育政策研究10篇(12.9%)、托育机构研究10篇(12.9%)、托育质量评价研究8篇(18.5%)。
2011年至2018年为“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托育初步发展”阶段,这一期间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论文数量为96篇,其中托育服务现状研究论文最多,共31篇,占这一阶段论文总数的32.2%,依次为托育体系建构相关论文27篇(28.2%)、国外托育服务相关论文20篇(20.8%)、托育政策研究7篇(7.3%)、托育机构研究7篇(7.3%)、托育质量评价研究4篇(4.2%)。
2019年至今(2021年5月)为“公益普惠性领航推动托育迅速发展”阶段,仅仅两年多的时间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论文数量为157篇,多于2011年至2018年发表的总数。其中托育服务现状研究论文最多,共37篇,占这一阶段论文总数的23.5%,依次为托育机构相关论文32篇(20.4%)、国外托育服务相关论文27篇(17.2%)、托育政策研究 27篇(17.2%)、托育体系建构相关论文 27篇(17.2%)、托育质量评价研究5篇(3.2%)、其他论文2篇(1.3%)。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开始出现了托育机构课程建构相关论文共6篇,也有出现21世纪至今托育服务研究走向相关论文1篇。
表4显示,1990年至2009年,相关论文发表数量少,研究范围小,研究的主题多倾向于对国外托育服务的研究,论文发表数量少,对托育服务体系重视程度不足;2010年至2018年,相关论文发表数量增多,研究范围扩大,研究方向开始延伸,开始逐渐重视我国托育服务现状和托育服务体系的硬软件设施。受二孩政策的影响,针对家长托育服务的相关论文研究开始出现,但主要聚焦在如何为推动我国托育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发展而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相关的主题研究占此时间段论文主题数量之最;2019年至2021年5月,相关论文数量急剧增多,研究的相关主题再细分增多,范围加大,我国托育服务体系得到国家的空前重视和有效发展,相关论文主题开始关注托育课程设计,重视师资建设和托育机构建设。受普惠性公益性托育服务政策的影响,论文主题研究热点多聚焦于借发达国家福利主义托育服务体系,并为我国普惠性托育服务事业提出科学合理的完善建议。
表4:我国托育相关论文研究动向分析
3.3 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类型分布
本研究对托育服务相关论文中所提出的托育机构类型进行归类和统计,通过分析发现我国托育服务相关论文探讨了家庭式托育、企业式托育、特殊儿童托育、公共托育、托幼一体、家园共育、课后托育等,具体结果见表5。
表5:托育服务相关论文的研究对象托育机构类型分析
我们根据托育机构的承办主体和托育对象的不同,分类出种不同类型的托育机构。从表5可以看出,我国托育机构类型的相关论文数量整体呈递增趋势,并且多聚焦研究我国公共托育机构、“托幼一体化”以及特殊儿童托育机构,对课后托幼和家园共育的托育机构类型研究较少,这与我国的国情发展方向相符合。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生育率低,我国人口问题日益严重。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更是促进了公共托育服务机构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研究。因此,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托育机构自1990年到2021年几乎都有相关的论文研究,公共托育服务类型的论文研究总计数量远远排于第一。同时,特殊儿童托育服务、农村贫困地区托育服务以及“托幼一体化”的建构是国际托育服务发展的趋势,[7]对我国托育服务类型治理体系建构有着借鉴意义。
4 讨论与建议
4.1 讨论
本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2021年5月),为了解国内完成的婴幼儿保育相关论文的研究动向,对中国知网中发表的330篇婴幼儿托育相关期刊论文按其发表年份、主题、托育机构类型进行了分组分析,主题分类标准以托育服务相关书籍的目录为依据进行讨论,结果如下:
4.1.1 婴幼儿托育服务论文发表年份分布
从我国婴幼儿托育相关期刊论文的年度发表情况来看,1990年至2009年近20年的相关期刊论文数量较少,2010年至2018年开始呈稳步上升趋势,尤其是我国二孩政策出台后的2016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论文大幅上升,而到作为我国托育服务元年的2019年至2021年3月短短的两年期间,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论文数量呈激增的趋势。这与洪秀敏和陶鑫萌所提出的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发展历程的几个阶段划分相一致。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逐步确立,国有企业开始大规模脱离幼儿园和托儿所,相关政策处于停滞阶段,主要以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家庭化为主。因此1990年至2009年此时间段相关论文数量较少;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和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全面开放,使得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始进入了规范化和社会化阶段;因此2010年至2018年相关论文数量开始明显增长;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国家支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持续出台,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始进入了普惠化和协同化发展阶段2019年至2021年三月份相关论文数量大幅度激增。
4.1.2 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主题分布
20世纪90年代至2010年是“托育责任回归家庭”阶段,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处于停滞阶段,近20年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研究论文中围绕国外托育机构服务经验相关论文最多。2011年至2018年期间,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分析研究逐渐增多,对我国托育服务发展尤其是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托育需求调查为我国托育服务相关政策的发布做了铺垫。在2019年我国开始进入托与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主要围绕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发展、托育服务体系的完善进行大量研究。值得一提的是,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外的托育服务体系都出现了不同的发展和挑战,因此不少论文聚焦思考特殊时期我国托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和可行措施,为推动我国在新冠疫情下能使“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深入发展提出反思与建议。
4.1.3 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类型分布
近年来我国对特殊儿童的重视力度逐渐增加,相关论文数量也在近几年增长较快,反映出对于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视程度。1990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公共托育机构托育资源急剧减少,许多如企业托育服务机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类型开始出现。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开放落实,托育服务需求增大,托育机构资料紧张,托育服务的不同补充形式集中受到了关注。在政策带动下,托育市场社会力量投资意愿显著增强,涌现了大量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使企业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家庭式托育服务机构等不同托育服务形式均受到了不同的论文研究关注。
4.2 建议
4.2.1 继续加大托育服务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的研究
未来,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继续围绕托育服务顶层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进行,研究可关注如下内容:其一,提高对托育服务的关注力度。应该出台相应的托育服务政策,构建托育政策体系保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地位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托育服务体系。其二,可以借鉴国外如日本的优质的保育支援新制度,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减免税收,发挥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加快我国公共性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其三,完善托育服务的管理体制,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察力度,提高托育教师的专业门槛,促进我国托育服务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2.2 加强对托育机构教育质量即课程、师资、环境、管理等质量领域优质发展的研究
其一,托育机构要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婴幼儿保教课程的开展,推动保教课程改革,实现其向高质量课程的转变。课程目的体系要有逻辑性,组织内容需体现经验的顺序性,教学方法注重灵活性。在课程中尊重婴幼儿的主体地位和主体差异性。建立系统的课程评价体系,促进课程向高质量发展。其二,加强保教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点。对保教人员准入资格进行限定以提高师资水准,注重职后培训为师资力量提供专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机构师幼比例为教师减负,增强保教师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打造优良的师资队伍,提升综合保教水平。其三,保障托育机构保教环境,注重室外环境设施建设,构建良好的内部环境,机构选址应考虑周边自然环境需适宜婴幼儿发展,根据0-3岁不同年龄阶段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征提供差异化的活动材料和活动区域,创造出适宜婴幼儿成长的内部环境。
4.2.3 加强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研究
其一,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顶层设计,将监测盲区如为0-3岁婴幼儿服务的早期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乡镇民办园等各类托育机构纳入到监测范围中,使学前儿童所接受的教育得到质量保障。其二,结合我国国情构建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国家要对与学前教育质量相关的研究提供多方位支持,加快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具的研发并根据不同的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适宜的评估标准,培养专业性强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人员进行监测和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使监测结果科学准确。其三,通过各种平台公布和共享监测结果。将监测结果公开并进行奖励和问责,以此激发监测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监测结果对托育机构提出有效可行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监督作用促使其提高教学和服务质量。
4.2.4 特殊时期背景下,加强对依托互联网+加快发展新型托育服务的研究
其一,加大托育服务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托育机构进行财税和信贷补贴支持,助力解决融资和经营难题。及时完善疫情下托育服务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促进政策红利在疫情背景下持续释放,帮助托育服务行业度过疫情难关。其二,依托互联网+开展托育从业人员的线上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创新性专业性的线上学习培训平台,给予学习培训补贴,实现互联网化教学和培训,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应对疫情下机构运营面临的人才流失问题。其三,加快发展互联网+托育,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视频录播,课堂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托育服务,帮助家庭提高在家保育和教育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促进家园合作,将托育服务延伸到更多家庭。其四,鼓励托育机构转变传统经营策略,促进线上和线下托育服务相结合,将线上托育作为线下服务的补充,结合线下传统服务经验,推动托育服务行业数字化,技术化发展。
4.2.5 应关注不同托育机构类型相关研究
我国目前社会的托育需求在个人、家庭、地区、年龄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复杂化,这种差异将会越来越细化。因此,未来的托育相关研究应集中于对各类具体的托育类型和方案的研究,如特殊儿童托育、家庭式托育、企业办托育、课后托育、延时及夜间托育等。同时,也要关注农村地区托幼服务的建构,目前我国农村家庭中常见留守儿童现象、多子化现象,我们建构农村托育服务时应多关注幼儿的父母陪伴欠缺、心理发展和道德发展欠缺等问题。另外对于农村地区二胎生育意愿较高的情况,开办有质量、可接近的托育服务机构,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家庭需求,有效减轻家长育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