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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一流课程”建设的路径思考

2022-02-03卢顺珍

海峡法学 2022年4期
关键词:超星民事课程

卢顺珍

引言——对“一流课程”的认识

在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陈宝生部长要求,各高校要从课堂教学建设和课堂教学质量两个方面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要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后教育部又下文加以强调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809/t20180903_347079.html,访问时间:2022年8月15日。。2019年《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②《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480494.htm,访问时间:2022年8月15日。又对这一标准做了细化,明确所谓“金课”即“一流课程”建设,它的建设标准是“两性一度”,即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③宋专茂、刘荣华:《课程教学“两性一度”的操作性分析》,载《教育理论与实践》2021年第12 期,第48 页。,建设内容是理念新、制度严、教师强、教学热、课堂活、学生忙。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是法学教育各阶段的核心课程之一,是必修课,也是专业基础学科,显然不是需要被淘汰的“水课”。本课程建设需要重点讨论的是如何挤出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效率不高、甚至带来负面效应的“水分”,打造一门质优、面广、效益高的“金课”。《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发展逻辑、民事诉讼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本科阶段的教学目标是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同时还要求学生能够根据民事纠纷的性质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方式,初步具备民事纠纷的解决能力,成为具备现代独立人格的法律主体。这就要求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讲清楚,还需要给学生提供延伸阅读材料,涵盖民事诉讼法各领域的经典著作、时事案例、经典判决,最终在模拟法庭中检验学习的成效。为落实这一目标,笔者教学团队在教学过程中引进了“超星软件”和“斑舟APP”,并在教学中加以应用,填加了一些创新的内容,建构了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为目标的教学体系,实现课程设计的高阶性和学生学习的挑战性,努力实现民事诉讼领域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传统单向式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的《民事诉讼法学》课堂中,教学大体是单向的,即教师对学生实施填鸭式的知识传授。教学的工具主要是教材、案例选编、法考真题等。教学方式除了课堂讲授外,主要是利用教学工具进行简单粗糙地预习、复习。教学的主体主要是教师,大多数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盲目地追随教师的前进方向。这种教学模式可以节约时间、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达到高效地知识传授,可是带来的致病伤却是学生死记硬背、纸上谈兵的功夫越来越“扎实”,对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基本制度背后蕴藏的基本法理领悟不够,学习的兴趣和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不高,拿到一个民事案例时,往往不知所措、无从下手,这与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也不符合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定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教学目标比较单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关乎法科学生毕业后就业问题,学生自然十分关注。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学教学不能仅仅满足于法考考点的讲授,还需要为法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需要讲授一些民事诉讼纯理论的问题。这部分内容往往与法考关系不大,引不起学生兴趣,学习动力不高。

(二)课程内容琐碎庞杂

《民事诉讼法学》现有授课学分为4 学分,共64 学时,虽然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学时不算少,但是本课程涵盖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管辖、证据与证明、诉讼保障制度、民事审判流程、民事执行程序等等,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证据部分或者执行程序部分单独拿出来做为一个独立课程都是可以的,合并在民事诉讼法学中进行讲授往往有“蜻蜓点水”的遗憾。加之从2007年开始,民事诉讼法典平均每5年做一次修订,同步出台各种司法解释,需要讲授的内容叠层架屋、多如牛毛,教师如果不在课前对教学内容做一定的筛选,就算是事先做了备课、安排,也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将知识点全部讲授到位,课程知识点和技能培养的讲授覆盖面不高。

(三)师生信息互通存在盲区

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课前闷头预习,不明白老师讲授的重点、难点,所参考的书目只能是手中已有的教材。课中、课后也主要借助于手头的笔记来复习,有问题要找到老师询问难度很大。这种单方的、盲盒式的学习方式,渠道单一、时间成本高、效率比较低下,课堂死气沉沉,大多数学生无法与任课教师同频共震,很多心中的困惑只能是自己查阅资料甚至是不了了之。

(四)考核成绩构成不合理

引入“超星软件”前,学生《民事诉讼法学》的期末最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卷面考试成绩按照3:7 的比例构成。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题型一般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等,主要考察学生对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基本制度及程序规定等识记和运用能力。平时成绩也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指标,往往是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回答问题的情况,泛泛给出一个成绩。一般的笔试主要考察的是法律条文的内容,学生自然不会花心思去认真思考一些深层问题①邓淑梅:《SPOC+翻转课堂在知识产权法本科教学中的运用》,载《海峡法学》2020年第4 期,第97 页。,对于平时安排的资料阅读、案例讨论兴趣不大,只是初浅地记忆了民事诉讼的一些条文和概念,知识的结构和深度、广度很局限。对于教师的考核评估也只是简单地根据出勤情况、仪容仪表、教案书写、课件制作、学生满意度等这些浅层指标给出考核成绩,无法深入教学过程评价。

二、民事诉讼法“一流课程”的构建与实施

“一流课程”的构建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在理清教学的目标后,还要从课上和课下两个空间、学生和教师两个主体、教与学两种行为、现场教学和多媒体介入两个载体等多个维度进行构思。

(一)理清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中的灯塔,指引着整个教学的方向。“一流课程”的《民事诉讼法学》必需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整个教学目标有三:一是培养不同于非法学专业的法科生。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普罗大众对于法律的认识不断加强,如何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培训出不同于大众的法学专科人才,就需要使课程的具有一定的高阶性。近些年来,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参加硕、博士考试的越来越多,在“宽口径”的基础上,再“厚基础”地为下一阶段的硕、博学习设置一些课程内容,是很有必要的①王鹏:《基于交叉学科的法学应用型学科课程体系建设研究》,载《海峡法学》2021年第2 期,第90 页。。二是课程需涵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查要点。法考是法科学生毕业后求职的“敲门砖”,法考的重点难点往往也是《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重点难点,故课程要涵盖法考的考查要点。三是在完成课程知识传授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民诉技能的能力,并进而培养出一定的健全独立的人格、深厚的人文素养、坚定的法治信仰②杨阿丽:《“金课”建设背景下中国法律史教学创新路径探究》,载《海峡法学》2021年第2 期,第99 页。,使他们具备能够解决一些复杂法学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建立翻转课堂

长期以来,教师课堂单向讲授一直都是学校教学的主渠道。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不仅有博奥精深的理论基础,还有多如牛毛的程序细节。学生不仅要进行抽象的逻辑思维,还要对繁琐复杂的程序技术加以记忆,如果没有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很容易对学习产生厌倦的情绪。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笔者所在的教学团队尝试将“超星软件”引入《民事诉讼法学》的课程中,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线上资源的介入弥补了线下教学的不足,课内和课外两个学习空间、教师和学生两个学习主体在“超星软件”运作过程中互相融通,教与学两种行为的互动也随之加强,课堂的气氛活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也提高了。具体做法如下:

开课前,在电脑端按照教材章节建课,上传音像资料、上传与每一个章节相关的期刊文献。同时,设计相关讨论题目,方便学生预习和深入思考,引领学生在课前即对当堂课在整个《民事诉讼法学》架构中所处位置,以及本节课的内容有一个初步认识。如2021—2022年的第二学期,在“超星软件”上建构的配套教学资源《民诉法学2020 级》,已建成线上课程包括课程章节、任务点、章节作业、课堂活动(详见图1)。“超星软件”上的课程章节与教材章节一致。每一个章节根据知识点要求的不同上传资料,有的资料属于必须重点阅读的任务点,有些资料属于选择性阅读的非任务点,本课程总共设有76 个任务点,49 个非任务点。

图1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项目类型

“超星-软件”平台的运用重在增加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得到突显。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主要分成3 个阶段:1.课前教学。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有效利用课堂学习的45 分钟,上课前,教师延展了课堂的时间,将准备教学的目标、重点、难点、课件,以及相关论文、案件和视频资料通过“超星软件”电脑端上传,分享给学生,通过“超星软件”app 中的通知功能,通知同学们完成预习任务,并留思考题、讨论题(详见图2)。2.课中教学。基于课前的预习,大大提升了学生的听课效率,压缩了知识点的讲授时间,课堂教学中有了充裕的时间进行讨论交流,同时利用“超星软件”平台的选人答题、主题讨论等功能对经典法考考题和经典案例进行分析,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升他们实际解决问题的技能。3.课后管理。每次课后,要求学生基于课堂教学内容制作知识结构图,下节课会以本节课的知识结构图为课件,进行知识的回顾梳理。(见图3)学生必须将课堂吸收学习到的知识搭建出一个知识的框架,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所处的位置。这个过程可以帮助学生遵循记忆的规律记住所学的知识,又可以激发学生在寻找知识联系时创新性的感悟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教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绘制的知识结构图,感知到教学目标的达成率和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挥程度,及时调整教学的方向。课后还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在线学习情况,分析学生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在“超星软件”上予以反馈。“超星软件”还可实现很多个性化的功能,比如对于没有及时交作业的学生,“超星软件”上可以通过教学预警予以询问指导(见图1);对于优秀的学生予以通告表扬,不断激励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的自信。

图2 超星民事诉讼法课程第一章第一节任务点、讨论题

图3 一审程序知识结构图

(三)贯穿案例教学

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民事诉讼法学》以民事诉讼法典的结构为依托展开,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主要讲授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当事人和管辖等。分论主要涉及审判程序中的立案、受理、送达、开庭、证据交换、庭审、宣判等民事审判的所有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中再讲授具体制度的操作规范。在有限的学时内,教师如果在总论部分对民事诉讼的精神和原理做深入细致地讲解,分论中有关的技术性规范的讲解则只能囫囵吞枣,匆匆带过,没有办法讲深讲透,影响学生在实践之中的运用。

为此,笔者注重在每一个教学环节中引入案例教学,用案例来承载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引导学生根据法律规定,从各种生活事实材料中的寻找法律要件事实、辅助事实。如此,一方面让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再次回顾法律规定,寻找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探讨如何将此法律规定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明确诉讼中的请求权基础,提出具体、明确、全面的诉讼请求,有效实现权利救济。如此这般,目光往返于事实与法律之间,养成寻找请求权基础的思维,逐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请求权基础的寻找过程,恰恰是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融合、交汇贯通的运用过程,一举多得。

教学团队老师通常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的典型案例发布版块、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法考真题、新闻媒体热点报道等处获取相关案例。每个知识点储备1-3个合适的案例,从案件争议焦点、学生观点、教师意见及学生吸收理解程度四个方面进行准备。案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经典案例。经过一定时间的历史积淀,焦点突出,社会影响大,往往促成某一项法条、制度的落地,可以延伸出许多知识点和技能技巧。比如“彭宇案”可用于经验法则的讲解之用。二是法考案例。案情简明、法条适用准确,学生通过快速阅读即可了解案情。教师也可有针对性的了解相应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三是时事热点案例。将发生在身边的日常案例用于某一个原理、制度的讨论。因为发生在身边,形象生动、活灵活现,比较容易引起学生学习兴趣,激发他们发挥创造性思维,培养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这种有针对性的案例练习,落实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学团队还通过使用法学实验教学系统“斑舟实验app”①在“斑舟实验app”项目中,教师可选择需要开始的实验项目,同时邀请相关的学生加入实验,并给每个学生在实验中分配角色。实验完成,生成实验报告,教师可以查看实验成果等。教师在实验系统中选取有针对性的、难易适中的案例,并且设置实验环节,比如为了让学生体会、掌握调解实务的技巧,那么在设置了调解的路径让学生进行实验;也可以增加管辖权异议、诉讼保全等环节,将民事诉讼法的多项知识点充分运用到诉讼进行过程中。,将各种诉讼流程通过实验操作加以演练落实。通过实验,学生反映对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理解更为透彻,能较灵活地掌握各个程序间的承接和转化,沟通表达中法律技能的运用也得到加强,学生学习课程知识点的兴趣也愈渐浓厚。通过线上实践进一步消化巩固课程知识,线下压缩出来的课时可以安排讲授证明责任、执行异议之诉等重点、难点问题,理清当事人的处分权和法院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在保证公权力高效运作的同时有效保护私权利的法律素养。

(四)集中交互式教学节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时时都可与学生进行互动,其中能够比较全面、集中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进而加以指导的应该两个环节即课程提问与模拟法庭。

1.课程提问。在课前、课中和课后,不同的环节要用不同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提问。每一次课前可提前在“超星软件”平台上发布讨论题,内容不宜太深,主要涉及知识体系的建构和课程教学将涉及的内容(详见图4)。学生针对讨论题进行思考和回答。教师从中了解学生的整体预习情况、重点关注学生的疑惑点和兴趣点。

图4 民事诉讼法超星章节目录及讨论题

课堂上的提问重点应放在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启发学生的思考上。内容局限于课堂刚讲授的内容相关的部分,不跳跃到其他不相关的章节。数量不宜太多,以可以得出所要的结论或者吸引到学生注意力为限。不能为了追求提问而设计问题,笔者曾尝试在课堂上一味设计问题,用问题引领整个教学过程。结果学生疲于奔命、怨声载道,效果甚微。

课堂后应留出5-10 分钟的时间让学生提问,然后当堂给出回答。如果时间太紧张,也可将学生所提问题留待课后通过翻转课堂回答,或者放在下一节课回答。

2.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全面检验教学成果的场所,通常放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等审判程序教学结束的时候进行。

模拟法庭是通过模拟开庭的整个过程,将学生置于民事审判的虚拟环境,从而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来了解掌握民事审判的全过程。模拟的过程分为庭前准备、庭审对抗、庭后总结。教师介入一般在庭前、庭后两个阶段。庭前阶段教师指导的工作是分配角色、分析案情、指引请求权基础的寻找、证据清单的制作和法律文书的书写。总结阶段,教师则与学生一起分析庭审中的收获与不足,尤其是举证质证中运用证据证成己方观点、辩驳对方观点的能力。法学靠的是反复而扎实的训练,要求严谨的工匠精神,只有在高水平的引导、学习、练习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能力,观摩实际的庭审、仲裁才能够起到素质提升的作用。①何志鹏:《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解读》,载《中国大学教学》2019年第6 期,第32 页。模拟法庭环节无疑有助于学生实现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行合一”的有效手段。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对于师资的要求不同,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除了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在指导模拟法庭开展的过程中,将实践的经验运用课堂的理论加以详尽阐释,达到促进学生知识运用的融会贯通、增强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学生探索热情。

(五)优化最终结课成绩的构成要素

传统的教学模式对于学生考核的最终结课成绩通常采用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最终结课成绩的方式在期末一次性给出,不能反映学生在课程每个阶段的动态学习成果,更不能及时地迅速地给学生的学习行为以鼓励,提高他们学习的兴趣。对于教师对课程的安排和教学取得的成效也没有深入地、可量化地进行考核。为此,笔者所在教学团队决定延展考核跨度,增加考核指标,考虑多维度地建立成绩评价体系,涵盖学生签到、学习进度、教学互动、作业完成、小型测验等各个环节,全面宏观地掌握学生学习状况,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②张涛、阚哲华:《基于学习通平台的英语混合式教学组织模式探究》,载《海外英语》2021年第18 期,第188 页。。

平时成绩评价指标经分解,包括签到(10%)、作业(20%)、课堂互动(10%)、课程任务点(10%)、章节资料(35%)、课前课后讨论(5%),阅读(10%)(详见图5)。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基本都纳入了考核评价体系。学生在学习的每一个阶段都可以看到教师给出的分数,每一个小进步都能快速地得到教师的回应,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和主动性,同时也避免了平时不用功、临考抱佛脚的侥幸心理。

图5 以陈**同学成绩得分分布为例

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对于教师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适时关注学生学习的反馈,并据此做出教学计划的调整,还要全盘地把控整个学期的教学进度。不过这也为深入量化教师的考核指标提供了具体的依据,学校可以据此统计考核教师教学的效果,控制教学的质量。

(六)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的特色教学

在完成了人才基础培养的前提下,笔者所在的法学院于2020年创设了“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为“卓越班”),从生源选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设立、课程评价标准四个方面加强了课程建设。

“卓越班”的培养方向是硕、博士人才,每年面向新生招考遴选,采取自主报名和学院选择双向进行的方式择优录取。小班教学,期末考试不及格者,退回原专业班级。教师师资方面除安排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践能力的教师开展教学,还特别邀请了来自实践部门的办案经验丰富的入额法官或律师进行实践环节的教学,参与模拟法庭的指导和点评、开设专题讲座、设置疑难案例研讨等课程,与学生分析办案切入点、分享办案过程和讲解法律辩论口才,使学生学习的知识点在实践中得以最直接的应用和得到最有效的点评,学习成果显著提高。推进校内教师与实务专家“双师互动”的教学新模式。课程设置方面选取优秀网络公开课作为补充,充分利用“中国法律数字图书馆数据库”里的主题论文、案例研讨了解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前沿问题。在课程考核内容上,不仅仅考查专业知识理论及其蕴含的思政教育内容,同时也考核了将该理论运用于实践中法律人应具备的法治思维、价值观、顾全大局的行动力,并通过书面的实践报告、动态的视频集等方式予以体现。

三、经验与成效

在使用以上方法构建“一流课程”的过程中,教师的工作量较之前明显加大了,但是学生学习每一步的具体状态都在教师的掌握之中,教的干劲更足了。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也切实体会到了教师实实在在的关注,提高了学习的兴趣。

(一)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提高教学的透明度

通过实施以上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师可以适时掌握学生学习的动态,学校也可随时点开教师上传的资料,查看教学的质量。笔者教学团队在2021-2022 学年下学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以2020 级法学刑事法方向班为例)已发布76 个任务点,平均完成75 个,任务完成进度均为100%(数据见图1、图6、图7)。全班44 名学生在“超星软件”平台进行章节学习次数共9160 次,人均208 次。6月19日章节学习的次数为53 次,学习时间比较集中在12 点--20 点之间。课程的任务包括观看视频和阅读文档;视频部份约占总任务的30.3%,包括涉及民事诉讼法领域的时事新闻、电影片断、庭审实况等;文档部分约占总任务的69.7%,内容含盖学术论文、案例选编、课堂课件等。整个学期共发布作业22 次,共968 份,提交了965 份,平均成绩95.13 分(数据见图9)。所有这些教学的过程,学生、教师和学校三方面均可在网络上实时查询,使得教学过程透明公开,提高了量化考核的可及性。

图6 提高学生参与率

图7 任务点完成进度

图8 学生学习课程章节次数统计

图9 作业完成统计

(二)以移动端学习软件的运用提高学习的趣味性

有研究表明,大部分学生认为比较自由的学习时间可以提高其对学习的兴趣,多样化的学习方法有助于全面地掌握理论知识,全面的考核体系能够体现学生全程的努力成果。①王琦:《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1 期,第152 页。

移动端学习软件的应用提高了学习时间的自由度,给课堂教学带来了巨大变革。从本课程建设中“超星软件”的应用来看,传统的教学模式被“超星软件”打破,老师和学生的交流不再局限于课堂,而是可以延伸到课外的空间时间,建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模式。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也极大的加强了,教师不仅可以随时掌握整个班级的学习状态,还可以随着掌握某个学生的个别情况,有针对性采取一些教学措施予以干预,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正如学生对教改之后的评价,他们说:我们每一个都被老师看到了。最终考核的结果也因“超星软件”的运用变得更加科学便捷,教师可以在网络上设定各个成绩要素的构成比,之后一键生成考核成绩,极大地减轻了教学工作量。学生方面,学习不再仅局限于课堂,有一些课程内容可以在课后通过“超星软件”上反复观看并与老师进行交流,拓展了学习的可及时空,增加了学习的趣味性。

(三)以教学软件和师资硬件的建设凸显教学的高阶性

教学团队通过引入“超星学习平台”和“斑舟实验app”打破传统教学的时空界限,延展了教学的课堂。课程的设置不仅有基础的理论、制度,还有文书的制作技能和模拟法庭。课前学生可以通过现代多媒体了解学习的内容,课中可以积极抢答、答题和发表观点,课后还可以与老师实时互动,期间阅读到大量的相关案例、论文和视频,拓宽了学生的思路和视野,提升了他们的能力。整个教学过程融合了理论基础、实践技能性和素质培养,有力的体现了高阶性的要求。

(四)以卓越班课程的开设体现教学的创新性

课程的创新性要求课程内容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呈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①卢立涛、王泓瑶:《本科基础课程“四导四学”教学模式的建构与实践——以“课程论”为例》,载《石家庄学院学报》2021年第4 期,第135 页。。笔者所在学校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多数的师资和教学资源都是针对学生顺利通过法考而配置的,对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手段较少。近年来,学生报考硕、博士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卓越班中开设《民事诉讼法学》无疑顺应这一潮流。卓越班的教学方式主要采取开放式的讨论,使学习从被动的听讲变成主动的探索知识。每次课前都会安排学生自学,并给其一定的思考题,促进学生深度学习当堂课的知识。在课堂讨论中又会对学生提出新的要求,激发他们打通学习的盲区,有效提升综合能力。为了使学生对法律执业的实际环境有所了解,《民事诉讼法学》课堂还邀请了入额法官或执业律师,请他们从自己的执业视角对学生的观点做出评判并提出建议,使学习在实践中体会活灵活现的法律运用。

(五)以多维度的系统考核方法提升教学的挑战度

对于学生来说,挑战需要有一定的限度,过高的挑战会挫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带来负面的效果。本教学团队将这个“度”控制在学生“跳一跳就可以够得着苹果”的高度,所设置的内容不超过教学大纲、不超过学生的能力,同时通过适时的精神奖励来达到给予“苹果”的效果。教学团队通过在考核中加入贯穿全程的综合性考核指标,帮助学生一步一个脚印地架构专业的知识体系。这些指标包括签到(10%)、课堂互动(10%)、课程任务点(10%)、章节资料(35%)、课前课后讨论(5%),阅读(10%)、作业(20%),其中课程任务点的安排、阅读资料的筛选、讨论题的设计,教学团队都考虑到不同学生的需求,注意梯度教学安排,既考虑基础知识点的掌握又有涉及适当难度的热点的探讨,涉及梯度安排的学习任务,学生需要深入阅读、思考、查阅资料,方能形成观点,提出解决路径。在如此高挑战度的学习模式下,学生忙起来了,学习的潜能得到了极大的调动,综合的素质也得到很好的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控制也可通过这些过程性指标的考核得到量化的体现。

结语

近年来,我们通过分析应用型本科学校《民事诉讼法学》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循着“一流课程”办学要求,利用现代网络资源,调整教学思路,建构新的教学模式,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符合“一流课程”建设要求《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体系。通过教学团队的不断探索,《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过程中的“两性一度”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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