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教学视角下初中数学教学管理策略研究
2021-12-09廖春燕
廖春燕
【摘要】我国教育事业正在进行转型与改革,在初中数学的教学过程当中运用差异化教学的模式,既能够满足新课程改革对于数学教学的要求,提升学生的数学学习能力,同时还能促进数学这门学科的改革,最终有效地推进我国教育的转型步伐。所以,笔者在本文中主要针对初中数学教学中的差异化教学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差异化教学;初中数学;教学管理;教学策略
前言:
全新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之间的差异性,承认学生的不平衡,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初中数学教师应当学会去直面学生的差异,找点教与学的平衡点,设计出与学生个人能力对应的教学模式,保证教学计划与学生个人学习水平的对等性。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教学的管理,建设高效的初中数学教学课堂,为学生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学生的差异进行全面的考察
在差异化的视角之下展开初中教学的前提是,对学生的差异性进行全面的考查,在综合的了解学生数学学习全部信息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科学的分层。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能力、水平、兴趣等多方面的不同,设计层次化的教学计划,展开差异化的教学活动。在对学生进行科学地分层时,教师一定要利用科学的分层手段,遵循具体的分层原则。比如说,教师可以为每一个学生制定一个数学学习成绩趋势图,在图表中记录学生的每一次数学成绩,观察学生成绩趋势图的整体变化,并与学生展开深入的交流,了解学生对于数学学习的真实看法,以及学生数学作业的完成时间、对于数学学习的兴趣等等,将这些因素作为划分学生层次的依据。
例如,教师可以把班级当中对于数学学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整体数学成绩较好且成绩比较稳定的学生纳入到第一层次当中,即突破层;将对数学学习持有一般的态度,并且整体数学学习成绩长期居于班级当中中等水平的学生纳入到第二层次当中,即提高层;将对数学只有无所谓的态度,并且数学基础较差,数学学习成绩比较低的学生纳入到第三层次当中,即基础夯实层。在具体的分层过程当中,教师一定要以学生的整体数学成绩作为划分的依据,而不能仅仅靠某一次学生的数学成绩进行层次的划分。
二、制定层次性的教学目标
对学生进行科学的分层是差异化教学的基础,制定层次性的教学目标则是差异化教学实施的前提。数学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的设计时,应当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能力为其制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包括课堂教学的目标、课后作业完成的目标等等。并利用多媒体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一个档案库,在档案库当中记录学生的点滴进步。此外,数学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当中还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及时地进行教学目标的调整,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去补充适合他们层次的学习材料。在师生的互相配合之下,保证数学教学的高效性。
例如,在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描述》的教学时,教师就应当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以及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特点,为其制定与其学习特点相对应的学习计划。对于处于突破层的学生来说,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对本章节的内容展开自主学习,并为该层次的学生设计相应的数学课后题,保证课后作业的开放性和挑战性;对于处于提高层的学生来说,教师应当引导他们去总结相关的概念,让他们在完成课本当中练习题的基础上,再去完成教师所布置的具有一定难度的课后习题;对于处于基础夯实层的学生来说,教师应当为学生设计良好的教学情境,提升他们对于数学知识内容学习的兴趣,提高他们对于基础数学知识的理解能力。
三、制定合作探究的数学教学活动
在对学生完成分层之后,教师可以根据所要教授的内容为学生制定高效的合作探究的数学教学活动,让处于不同层次的学生组合在一起,建立全新的数学学习小组。保证学习小组的同组不同质,让学生在合作探究的过程中学会搭配、团结,最大限度地去满足差异化教学的需求。此外,教师在为学生分配数学学习小组时,还应当确保班级当中所有的数学学习小组的整体数学学习能力都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差异化教学的价值。
例如,在進行《直线、射线、线段》的教学时,教师就应当在尊重同组不同质的原则基础上将班级当中的学生分成三个不同的学习小组,保证每一个学习小组学习水平的相同性。并在课堂上为学生创造合作探究的空间与机会,让学生在小组学习的过程当中,对于该数学知识点有一个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知,同时还能够使数学课堂的教学气氛始终活跃和高涨,提升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
总结:
一言以蔽之,差异化教学是全新的教学形态之下,而出现的一种创新型的数学教学模式,初中数学教师应当提升自我设计差异化教学活动的能力,并且在教学的过程当中不断的进行探索和创新,及时的更新自我的教学水平,保证差异化教学的与时俱进。利用良好差异化教学,促进学生的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吕永芳.浅谈差异化教学在初中数学教学中的运用[J].试题与研究,2021(28):103-104.
[2]班次仁.初中数学教学中差异化教学法的有效实施[J].学苑教育,2021(21):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