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甫的“文学启蒙”追求及其方法
——兼论《城的灯》的意义和问题
2021-12-05孔会侠
孔会侠
(郑州师范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回望百年白话文学史,起点处,站着位瘦弱的先生——鲁迅。他神情严肃,眼神清锐,以一篇深刻的《狂人日记》,发出中国作家致力于“启蒙”的第一声呐喊,想要唤醒千万个在困境中闷着、却对此毫不自知、故决定了民族难以实现自新的麻木灵魂。此后,他的许多作品,就是一声声呐喊,振聋发聩。力竭处,他望着杳渺的所谓未来,陷在“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茫然中,目光温柔而忧伤,心痛地低语着“救救孩子”的最后期盼,显出冷硬刻薄外表下的慈悲心肠。只是,夜深人静,周围沉寂得像是另一个世界时,那从生命更深处沁出来的绝望,不绝如缕,啃噬着灵魂。但他还是坚持着写下希冀,他希望“启蒙”运动的一批人,作为站在浩浩荡荡历史河流分界点的一代“中间物”,能够“肩住黑暗的闸门,放孩子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
此后的中国社会,经历曲折,作家代际在局势变动背景下已几番更迭。因为鲁迅作品本身的价值,和特殊历史时期意识形态的有意“独尊”,他成了对当代作家影响最大的人。虽然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新启蒙”期的主要潮流,似乎都是明显的某股“西风”强劲吹来的结果。但仔细查阅一些作家的自述会发现,在马尔克斯、卡夫卡、博尔赫斯等的“醍醐灌顶”下,一个稳定的影响“源”存在于许多作家的精神世界里,是他们成长期里重要的塑造力量。那就是鲁迅先生。张承志、余华、刘震云、鬼子等作家多次表述过对鲁迅先生的阅读和继承;还有一些作家,在创作谈或随笔、访谈中,很少或没有提及过这一点,但从具体文本中追踪觅迹,轻易就能发现这影响的脉络。李佩甫就属于后者,他几乎没说起过,反而是多次提及俄罗斯文学是滋养了自己精神人格的“洋面包”。但是,50后作家年少时,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家里的书柜,能光明正大地呈现在人们视线内并值得反复品阅读的文学作品,就是鲁迅了吧?其他如沈从文、张爱玲等,在20世纪80年代后才进入大众读者的视野。
那么,对当代作家来讲,鲁迅既是师承之“源”,又是百年文学发展框架内的背景,是常被拿来做“考量”后世作品的参照系。本文意在用类比法(因早期文化教养和成长语境的区别,对比会对当代作家很不公平,故本文只重文本关联处的现象分析),来考证李佩甫文学追求和创作方法的特征,溯源这特征的形成原因,审思这特征与他的个体经验结合后,所呈现的具体文本效果。
一、“呐喊式”主体的“文学启蒙”追求
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1]512这段话里蕴含着鲁迅进入新文化运动阵营的目的和手段。他欲以文字做桥梁,将蒙昧的人们唤醒,蜕旧革新,救渡到有知能明的新境界。
于是,在中国白话文学史上,就出现了绵延至今、队伍庞大的“呐喊式”写作主体序列。其中,有可代表各阶段最高文学成就的优秀作者,也有大量文本平庸、声音却高亢激昂的普通作者。警醒、疏离、批判,这是从《狂人日记》的作者开始的“呐喊式”主体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关系特征。他们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同时他们也自觉地保持着旁观者的意识,密切观察、细心捕捉日常生活中的蛛丝马迹,进而审思世态人情之变、探析追究其现象和成因,然后,“出乎其外”,写下批判社会之弊、引人反省的文本,来表现入世的热心和济世的努力。
因此,“文以载道”,“载”有益于社会群体良性发展之“道”,是“呐喊式”主体寄寓在文字里的思想价值追求,也就是现当代文学史中影响深远的“文学启蒙”。“文学启蒙”从“新文化运动”开始,经过曲折断续的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因知识分子(包括作家)的迫切追求而再度成为文化热潮,可惜很快就消退了。不过,胸怀未来,改变人们在生活中的弊病,从而推动社会改良和进步,仍是一些作家坚持秉守的选择。
李佩甫就是其中之一。早在1984年,他就意识到文字必须切入人们的心灵世界,表现人们心灵的起伏波动,于是,他写出了短篇小说《森林》;1990年,他又写出了长篇小说《金屋》,将笔触聚焦到乘着改革之风奋力改变命运的青年农民身上,刻画出社会潮流影响下的人格变异,不无疑虑地发现了因正在经受飓变而动荡不安的乡村,和农民们正在承受的迷茫的煎熬;之后,此类现象的聚焦更多地出现在李佩甫的笔下,因之而起的焦灼不安浓重起来,警诫的呐喊也一声声疾厉起来,例证作品是其长篇小说《城市白皮书》。
直到2003年,李佩甫写出了精神探索的转型之作——长篇小说《城的灯》。尽管,早在1994年李佩甫就认识到:“文学艺术可以看作迈向精神空间的桥梁和阶梯。”[2]但精神空间实实在在的上行,每一步都很艰难,从心里有再到手下有,有时还很漫长。我们常看到在路上长跑的人们,都有他们的力竭停止之处。只是,有的歇一阵,鼓起勇气继续前去;有的就此驻足,到了自己的尽头;还有的,心志犹存,脚步踏出,力已不足,还是撑不到下一个阶段。
在长篇小说《羊的门》的结尾,呼天成死后,人们发出了此起彼伏的一片狗叫声。这是情义还是奴性?实现了物质富裕的中原农村,真的进步了吗?这声音预示(或迫使)着作者的思索转向新的层面——精神拯救。《城的灯》是李佩甫跋涉几年后的又一节点。在这里,李佩甫从多年来社会精神病症的批判者,过渡为精神救赎之光的探寻者。他想从精神指引和环境熏陶两方面探索改良之方,而刘汉香这个人物,是他配出的“药”。在此,刘汉香这个人物,既让读者感佩,也让读者怀疑,是《城的灯》成败共系的“萧何”。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刘汉香是扛起了一个穷家的现实女子;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她就被提升为引领一方百姓物质精神双丰足的带路人,死后更被祭奉为地方信仰的女菩萨——“香姑”。她身上集中了几种精神资源(有主次轻重之分):她是儒教的,具有同杜甫一样“忧国伤民”的情怀;她符合民间传统道德伦理,宽厚善良,忠贞刚烈,富有牺牲精神,是河南戏剧里常讴歌的那类女性;同时,她的精神价值“种子”,又借用了《圣经》字句:“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仍旧是一粒。若是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籽粒来。”[3]扉页她还像高“挺”着的俄罗斯女子,显示出人的高贵和尊严。这些基本对应着李佩甫的精神构成,显示出他精神版图的拼块:渗透在中原大地与中原人血脉中的儒家精神,民间传统道德观念,小时候接受的“舍小我为大我”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牺牲奉献精神,《圣经》的救赎思想,俄罗斯文学的接受和想象。
刘汉香作为寄寓精神追求的象征形象,在李佩甫的作品形象序列中很重要,但是被诟病得也多。一方面在于,作者的主观性太强,致使这个形象前后脱节,失实较多;另一方面在于,她精神灯塔的光源,照不进现实世界中的幽暗角落和人心中去。这是关键。由以上元素构成的刘汉香,形象陈旧而单薄,在当下语境中缺少适用性,缺乏存在于未来时空的生命力。
从晚清的“洋务运动”,一直到今天,中国人因历史、政治等原因断续地试图通过赶上、融入世界现代性潮流来实现一个民族的现代化发展,眼下仍在路上,需持续奋力。有意味的是,五四时的“狂人”是超越了现实、先进于时代、具有现代思想的清醒者;而八十多年后的刘汉香,反而带着更久远的陈腐味儿。遥想当年,鲁迅写闰土、祥林嫂等,他内心是有明确的关于未来社会中人的“应然”样子的,而当代作家,继续写“肺腑之言”的“呐喊”者们,却在写人的理想状态时,难见清晰意念。
《城的灯》能否“启”开“蒙”,要看刘汉香的被接受程度了。作为小说人物,刘汉香精神发育有些不足。李佩甫“文本最大的思想软肋,在于无法提供一个直接呼应‘新时期’改革的新式主体与思想资源”[4]。这里潜隐着一个认知盲点:不只是李佩甫,也是许多当代作家的共弊——对中国社会问题和国民性的考察,缺乏更恢宏的文化观察。事实上,这是一个不能被低估的决定性因素,但我们的讨论尚远远不足。
二、典型形象的塑造——提炼法
“文学启蒙”作为志在社会改良的写作,其关注点必然是群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135许许多多的个人集合为群,他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遵循一定的规律,以此构成了社会形态。
那么,小说以什么方法来实现对社会形态的认识和表现呢?尽管,白话文学从首篇《狂人日记》开始,就呈现出它与世界文学的亲缘关系,借鉴了“意识流”的现代叙事手法,但就大部分社会剖析性小说而言,还是以现实主义手法为主的。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传到中国后,恩格斯于1888年写下的《给玛·哈克奈斯的信》中的这句话,“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就成为一段时期内我们文学创作遵循的律条了。简言之,就是以表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为途径,写出时代生活的“典型性”。
白话文学史上,最具典型性的人物应该就是阿Q了。作为国民性的浓缩标本,阿Q这个人物,不是写实的,而是写意的。鲁迅塑造他的时候,用了“提炼法”。提炼,就是“从芜杂的事物中找出有概括性的东西”。鲁迅有意采用的“提炼法”,具体说来,就是“杂取种种,合成一个”。稍微猜测还原一下《阿Q正传》的写作过程,大致是:思考大量人事现象、淘析出普遍性的国民特征、择取筋骨、以想象性的语境和情节来予以表现。因此,小说中的细节,并不具有逻辑联系,它们像一张张便笺纸,上面详细说明了鲁迅认为的国民性典型特征。比如:阿Q与王胡比赛吃虱子,表现了他不知是非的愚昧;阿Q用“儿子打老子”来安慰自己,表现了他的自欺欺人;阿Q调戏小尼姑,去庵里偷萝卜,表现了他的欺软怕硬……正如周作人所言:“提炼精粹,凝为个体,所以实在是一幅中国人品性的‘混合照相’。”[6]所以,阿Q的形象很古怪,是拼合出的表意符号系统,不像一个现实中的人。不知是否因为顾虑到了这一点,鲁迅专门安排了一个他见吴妈遂起念“我想和你困觉”的桥段,想让他接下地气,带点儿活生物的属性。
作为后世读者,未见识过那个未庄,但根据这样的阿Q,追溯起来,便能探寻到民国初年真实的乡村社会状况。人是环境的塑造物,典型人物体现的是社会生活的普遍特征,据此,可以倒推出社会环境里的主要风习。
回到李佩甫。几十年来,李佩甫一直追踪表现的是中国(以中原为据点)社会变迁的特征,和人们随之发生的精神嬗变。作为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世界文学洗礼过的作家,李佩甫也吸收了现代主义的表现方式,在作品中频频出现了魔幻、意识流等手法的使用,但就大部分作品的基本面貌而言,还是传统现实主义的文学观念和表现方法。他的作品是用来表达认识的,他的认识归纳起来,就是对一定社会关系中生存现象和规则的概括总结。而他最常用的表达方式,是“提炼法”。
值得注意的是,李佩甫大量使用“提炼法”,并进一步扩展了“提炼法”的适用范围:不仅用来刻画人物的典型特征,还用来概括社会生活的本质。在《城的灯》中,着墨最多的男性是冯家昌,关于他的塑造,围绕着几个核心意象,其中,最重要的是“铁”。“铁”是李佩甫精心提炼出的冯家昌的典型性格,也是冯家昌在成长过程中痛切悟出的生存经验。具体情节有两个:没有离开上梁村的时候,他将蒺藜扎在脚底板上,走来走去,忍着疼,给四个弟弟示范什么是脚上生“铁”,让他们明白,母亲去世后的日子,是很痛的,必须咬牙度过。这表现出他当家立户的主见、毅力,和强硬的个性;他参军后,想方设法一步步谋求晋升,终于将弟弟们也带出了农村。在给弟弟们上人生课的时候,他面无表情地说:“脸上有铁了吗?”这是李佩甫提炼出的认识:关于许多人在现实中迫不得已的挣扎,和对尊严、面子的放弃,其味烈苦。冯家昌还有许多生活领悟:“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还有一样东西可以交……你把心交出来。”[3]68“在机关里,干秘书这一行,是不能突出个人的……”[3]79
在《城的灯》里,还有大量有象征意义的细节存在,有的是情节,有的是动作,有的是物象。比如“下跪”,“学狗叫”,“月亮花”……再和作者其他作品中“提炼”出的细节关联起来看(比如《羊的门》中的24种草、《生命册》中的树、背草捆的细节等),就构成了一幅中原生存哲学的象征体系,许多负载意义的事物和细节,就成了托起李佩甫文学意义的硬石,结实地夯下了地基。
典型性提炼法常遵循“求同”原则,倾向于归纳摄取,这样方便总结出时代生活的普遍性特征,但难免有对独特个体的忽略。“求同知道人的类型,求差知道人的特性。我们能了解什么事有他的‘类型’,凡属这事通相去不远。又知道什么事有他的‘特性’,凡属个人皆无法强同。”[7]33社会生活的构成复杂而奇妙,在大部分的雷同思维和作派外,还有许多独具特色的存在,更有趣味,更具境界。生活中,阅读中,那些让人怔忡、沉思、感动的力量,常来源于与众人不一样的灵魂。大多数时候,真正有价值的思想和精神,是不随波逐流的,并与主潮保持相当的距离,可作为返照社会世相的镜子。这些是不是更应该书写?但读者进入文本,迎面而来的大多是熟悉的面孔(从这个作家或者其他作家笔下),裹挟在现实之中,缺少精神的力量,是不是也挺遗憾?
2020年11月,《李佩甫文集》(15卷)出版。打开包装,一部部作品整齐排列在眼前:《生命册》《平原客》《羊的门》《河洛图》《等等灵魂》《城的灯》《城市白皮书》《李氏家族》《金屋》《申凤梅》《兄弟啊兄弟》《底色》《学习微笑》《红蚂蚱 绿蚂蚱》《写给北中原的情书》,再一一翻阅,并将主题思想稍加概括、将人物和故事稍加图解,就会发现,这些不同的长篇中篇里,有相当比例的重合部分。
我想起了许倬云在自己文集自序里讲的一句话:“一个人的思想理念,总会有相当的一致性。因此,两书数十篇芜文,合而观之,还是可以互相补足。”[8]作家的每一次创作,动笔时都是重新开始,这“重新”指的是作家的状态,并不意味着可以再次陈述老调、再次描述老事物。因为,当最后结集盘点时,每一部都成了局部,都是整体的一部分了,它们之间,可以各自负担、遥相呼应,此起彼伏地交响出一个作家对世人深情的诉说。
2011年,李佩甫在中国作协全委会上,作了题为《文学的标尺》的发言,他再次强调:“文学是人类精神之药,是可以滋润人的心灵的。真正的文学语言应是一个时代的标尺和旗帜。一个民族的文学是需要‘建设’的。”[9]我相信,这是他愿意继续鼓勇、坚持下去的信念,这源于他对这个社会不松懈的责任和爱。这也是一个老作家对当前创作的疑虑和探讨,令人感佩。但对我们当前的文学现场而言,堪称“一个时代的标尺和旗帜”的作品,去哪里寻得见呢?那有“建设”意义的文字,又在哪里?何况,就算真的出现了,人们的眼睛被手机黏住、心思被欲望蒙住,“出现”恐怕也只能无声无息地暗自消隐、起不到事实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