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思考
2021-11-30陈晓燕
陈晓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重庆 400021)
资金关系企业命脉,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及经济形势影响,建筑企业资金吃紧,“两金”压降压力持续加大,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资产运营质量至关重要。
一、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流程不健全
部分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流程缺失或不健全,目标、流程及定位不明确,催收清欠奖惩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应收账款管理缺少有效制度支撑。部分企业制度规定明显脱离实际,相关部门在实务中难以操作和执行,制度及执行两张皮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制度规定不明晰,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争议,制度执行随意性较大,制度严肃性及权威性受到挑战。部分制度规定不合理,容易造成应收账款管理存在交叉重复劳动、资源浪费或是存在管理漏洞等。制度流程的有效性及合理性,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应收账款管理的效率及效果。
(二)应收账款部门职责和岗位分工不明晰
部门职责和岗位分工不明晰,导致部门职责和岗位分工存在交叉重复或漏项,工作中容易出现重复劳动或是互相推诿等现象。如,建筑企业与应收账款管理较为密切的部门有财务部、商务部、法律事务部,不同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分工中应有所侧重和不同,如未进行明确区分,最后的结果往往会是大家都不管,或者是大家都管,工作效率及效果大幅降低。同时,相应职责应具体到具体岗位及人员,大到企业领导班子,小到部门一般办事人员,否则部门职责也会成为摆设。
(三)应收账款管理过程管控不到位
1.业主资信情况不好
市场营销是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源头,部分建筑企业为完成上级单位的合同额指标,在进行投标或议标前,未对业主资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调研,甚至在明知业主资信情况不好的情况下,依然突破营销底线冒险承接项目,导致后期履约过程中扯皮现象频发。同时,部分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未定期更新评估业主资信情况,或在发现业主资信出现问题时,未及时采取停工或退场等措施及时止损,继续垫资施工。业主资信情况不好或恶化,直接影响项目应收款项无法按期回收,甚至出现业主破产或无可执行财产的境地,导致项目和企业面临较大潜亏风险和资产流失风险。
2.关键合同条款评审流于形式
部分建筑企业在招标评审、投标评审、合同评审时流于形式,对关键合同条款关注度不够,未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相关风险条款,从源头上给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陷入被动局面。同时,为项目履约埋下隐患。如:重大节点结算付款和月度结算付款相比,前者应收账款管理和资金压力明显更大;业主工程进度款付款比率、质保金预留比率高低及账龄期直接影响应收账款管理。此外,计价原则及方式、工期、质量、安全等关键合同条款约定是否合理,均从源头上影响应收账款管理及工程项目现场履约。
3.项目现场履约不到位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现场履约能力就是核心竞争力,也是现场带动市场的核心驱动力。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原因中,除去业主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外,大部分原因在于建筑企业自身履约存在问题,如未按图纸施工、工期延误、工程质量未达到监理及业主相关方要求、文明施工目标或环保等未满足相关方要求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均使项目及建筑企业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均会成为业主拒不付款的理由和借口,也会成为法庭上法院判决不予付款的重要依据。对此,现场的有效履约是应收账款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4.结算或确权不及时或不足额
在实务过程中,部分项目存在结算或确权不及时;部分项目结算或确权依据不足,合同外签证及索赔存在较大争议,未及时予以谈判或确认;甚至部分项目存在漏项缺项、漏计少计等情况,以上均会造成工程款收款依据不足,进而影响应收账款管理。
5.催收清欠奖惩约束不严肃
部分建筑企业存在未设定催收清欠目标,或催收清欠目标虽已设定,但未定期进行考核,未按设定目标及奖罚标准严格进行奖惩约束,导致催收清欠执行效果不佳。
(四)应收账款坏账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一是缺乏应收账款坏账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对应收账款坏账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部分企业仅对坏账计提和核销进行了相关规定,且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未对坏账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也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至于部分企业认为坏账仅是账务处理问题而已,对于长期拖欠的款项催收无积极性,从而加大相应应收账款管理难度。
二、加强建筑企业应收账款控制与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建议建筑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应收账款管理目标、流程、部门职责和分工,细化催收清欠考核标准及奖惩约束机制,让应收账款管理有据可依。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相关制度应该具有针对性、可指导性、可操作性,以避免制度流于形式、制度执行两张皮现象。
(二)明确应收账款部门职责和岗位分工
首先,建议建筑企业应根据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收账款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机构职责权限及工作规则或议事规则及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职责,避免交差重复或漏项造成后期工作重复或互相推诿。同时,各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部门内部岗位分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需要注意的是,某一项工作应明确具体一个部门,避免出现一项工作同时由两个及以上部门负责,避免工作扯皮。如:工程部确保项目现场有效履约;商务部负责结算及确权;财务部负责收款、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及定期通报;商务部负责短期超期应收账款催收;法律事务部负责长期超期应收账款催收。
其次,建议应收账款管理纳入各级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应收账款管理是“一把手”工程,上级机构应将应收账款管理纳入企业“一把手”等主要负责人年薪考核,促使“一把手”重视相关工作。同时,建议应收账款管理效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及相关岗位员工个人业绩考核中,以激发部门及员工开展相关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过程管控
1.加强业主资信调查评估
一是建议建立健全业主资信调查评估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谁调查、谁审批、谁负责。二是严格执行业主资信调查流程,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应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业主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履约及诚信评价等内容进行尽职调查,调查确定无不良诚信评价后,方可参与投标。三是加强业主资信定期考核评估及反馈,对于资信不良业主,及时拉入黑名单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止损。
2.加强关键合同条款评审管控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条款风险管控级别,对于重特大风险条款,相关部门评审时应出具专项意见,并在合同谈判阶段予以化解和落实,以便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特别对于计价规则、收款比率、时间节点等关键商务条款,应予以重点关注,从源头上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降低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3.加强项目现场履约
建议项目开工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策划及项目实施计划划,内容应包含工期、质量、安全、资源管理(人力、物资、分包、机械等)、商务策划、财务资金管理等各项内容,策划和计划应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定期对策划及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及分析,对于未按策划或计划实施的或未达到既定目标的事项,应及时进行纠偏。此外,当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项目策划及项目实施计划,以便做到策划(计划)指导现场履约,现场履约修正项目策划及计划,最终目标是确保项目现场履约。
4.结算或确权不及时或不足额
企业层面,一是应结合上级及本级企业确权率、产值指标要求,确定所辖项目确权管理目标,做好指标分解、责任落实及奖惩约束。二是对所辖项目确权情况应做到按月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管理,并与月度资金预算相结合,加强对项目部特别是项目班子确权工作培训,强化项目班子确权和收款意识、能力。
项目部层面,一是应做好确权工作的策划与实施,可以现金流结果为导向策划确权工作,以工程款支付需求及总包合同付款比率为计算基础,反推收款及确权目标。二是应做好内部计量工作,对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应按照图纸、图集和合同充分进行确认,避免由于自身工作不力造成的确权不足额问题。三是应将一定时间范围内预计完成的工作提前纳入当期确权文件中,提前确认。对于现场材料储备、现场半成品等,应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并纳入当期确权中。四是当合同约定付款比率低,施工过程中业主故意推迟签证,延迟支付工程款时,适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拖延到工程后期,增加结算确权风险。五是及时有效与相关方沟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与相关方保持良好、密切的有效沟通。
5.加强催收清欠奖惩约束
建议建筑企业加强催收清欠奖惩约束,与下级单位或项目签订年度催收清欠目标,并细化分解至月度目标,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定期(月度)考核,对于完成责任目标的应及时予以奖励,超额完成目标的应追加专项奖励,对于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应严格进行处罚,除经济处罚外,还应包括人事处罚,以此提高相关方收款积极性。
(四)加大应收账款坏账问责力度
一是建议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坏账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情形及标准。二是建议加强坏账问责力度,发生坏账的,应对坏账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