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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问题研究

2021-11-28夏红莉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网民文明建设

夏红莉

(中共安徽省宿州市委党校 马列教研室,安徽 宿州 23400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继续推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同时,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新任务[1]。这不仅适应了互联网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应用的需要,也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也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网络文明及其基本内涵

文明指的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社会进步和人类开化的标志。”[2]由此,我们可以这样对“网络文明”加以界定:网络文明是“信息网络社会条件下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新形态和新领域,是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网络社会后的进步状态及其积极成果”[3]。作为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网络文明的出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人类的进步状态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三大基本领域。因此,网络文明也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网络物质文明。网络物质文明是指人类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物质生活的进步状态,其基本动力来自网络经济的充分发展。网络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形态,不仅包括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也包括由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所引起的传统产业、传统经济部门的深刻革命性变化和飞跃式发展。因此,网络文明的发展体现了以网络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物质文明的发展。

二是网络政治文明。网络政治文明是指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其基本动力来自网络民主的充分发展。在网络时代,互联网已逐渐成为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公共空间,公民借助互联网平台广泛参与政治生活,网络民主逐渐成为中国政治文明的新鲜符号。网络既拓宽了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网络文明的发展体现了以网络民主为主要内容的网络政治文明的发展。

三是网络精神文明。网络精神文明是指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精神生活的进步状态,其基本动力来自网络交往的充分发展。在互联网时代,人们通过各种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参与网络社会生活,在网络上表达观点、展示思想,相互之间的关系日益网络化。网络精神文明的发展能够促进网民的和谐共融,进而形成良好的网络生态。因此,网络文明的发展体现了以网络交往为基础的网络精神文明的发展。

二、新时代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势在必行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世界已经成为人类活动的重要空间,并且广泛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势在必行。

(一)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截至2020年6月,我国的网民数量已达9.40亿,其中手机网民的规模已达9.32亿,手机上网比例达99.2%;在线教育、在线医疗、远程办公、电商直播、网络零售、网络视频、网络支付、在线政务服务、网络新闻用户规模分别达3.81亿、2.76亿、1.99亿、3.09亿、7.49亿、8.88亿、8.05亿、7.73亿、7.25亿,分别占网民整体的40.5%、29.4%、21.2%、32.87%、79.7%、94.5%、85.7%、82.2%、77.1%[4]。在我国,网络不仅成为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平台,沟通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人们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重要空间。因此,如何建设互联网、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互联网,事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5]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体现了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现实要求。

(二)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移动终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舆论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西方敌对势力一方面利用其掌握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互联网以造谣污蔑、借题发挥、小题大做、挑拨离间等方式制造大量混淆视听的负面舆论,对我国进行分化、西化和颠覆活动;另一方面还在我国国内物色骨干和代理人,收买网络写手、宗教极端势力等反共分子进入网络舆论场,致使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大量充斥于网络信息平台,大量反共反华的内容在网络上传播,搅乱了人们的思想,撕裂了社会共识,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8.19”讲话中就明确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6]因此,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新时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当前,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以及人们对互联网依赖的加深,网络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正能量传播的重要载体,网络文明也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也要看到,网络在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挥之不去、避之不及的种种干扰与困惑。其主要表现有以下方面: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的事件频发;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平台充斥着有害信息和不良内容已成为网络空间的“公害”;论坛、聊天室侮辱、谩骂等网络暴力事件不断;低俗网络文化蔓延、网络诈骗事件频发以及个人信息滥用等。网络空间是现实世界的反映,网络空间的乱象不可能不影响到现实生活,从而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因此,大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网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网络公益、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是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

三、当前网络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在全党上下的一致努力下,我国的网络空间日渐清朗,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明在加速培育,网络世界的新气象、新生态不断呈现。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网络监管人员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构成网络文明建设的主要力量。网络监管人员在招聘时主要的标准为是否熟练掌握计算机或网络技术,对于是否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考察较少,这就带来了其理论水平不高、政治敏感度不够、信息甄别能力较弱等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问题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来源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部外宣部门确认的网络通讯员,通过积极引领大家正确发声、辨别发声、净化网络,保证网页健康清洁,为网民提供一个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但志愿者队伍也存在网络素养不高、公信力不强等问题,使其难以在网络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覆盖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互联网治理、信息权益保护等信息社会核心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网络管理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各种社会主体的网络法治意识初步形成。但是,我国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是由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高位阶的立法比较少,一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缺乏,网络与信息安全面临巨大挑战;一些立法制定的时间较久,已经明显不适应网络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网络建设、安全、秩序等宏观机制建设方面的考虑较多,而对于网络内容传播的微观治理、权利保护等方面的考虑不够,不利于形成风清气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三)网络媒体社会责任缺失

当前,互联网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微博、微信、QQ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方式和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作为人们学习知识和了解世界的重要窗口,网络新媒体发挥着价值输出功能,日益成为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但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下,一些网络媒体为了提高自身点击率和关注度,不惜利用网络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大肆传播虚假消息和媚俗信息甚至通过捆绑流氓软件、垃圾邮件、强制下载安装等方式来扩大传播范围。对于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一些网络媒体在最大限度地享有报道自由的同时,忽略了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教化的功能。比如2016年的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为了吸人眼球,一些网络媒体大肆渲染舆论氛围,不惜绑架舆论来影响客观公正,在严重干扰大众理性判断的同时,甚至出现了网络媒体干涉司法进程的现象。还有的网络媒体违背职业操守,存在利用敏感事件“带节奏”的现象。

(四)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不到位

网络文明素养是在网络空间里人们共同遵守的,用以规范传播内容的行为准则及道德规范。网民网络文明素养是形成健康、清朗网络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互联网长远发展、建设网络强国的必要因素。通过网络文明素养教育,能够帮助网民树立正确网络观和理性自律、文明表达的意识,促使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网络道德准则,规范网络行为,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形成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但在我国的各类教育中,往往只是将网络看作是一种教学手段,过于强调网络的工具性,而忽视了网络文明素养教育的重要性,致使我国网民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缺失,网络文明建设缺乏公共精神的支撑。

四、新时代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对策思路

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既受互联网发展等客观环境的影响,也受网民网络素养、党和政府及互联网媒体网络治理能力的影响。为此,网络文明建设必须适应新时代网络发展的要求,把握新时代网络文明发展的规律,有的放矢、综合施策。

(一)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

网络内容正面、健康、有内涵才能引导网民自律、自尊、自爱,养成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因此,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是网络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一要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严把内容生产关。网络内容生产者是指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专业生产者和用户生产者两大类。网络管理机构要认真执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鼓励网络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等内容的正能量信息;监督网络内容生产者不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督促网络内容生产者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内容的不良信息。

二要坚持“管得住是硬道理”,加强对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的治理。各级网信部门要以经常性地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对网上突出问题加以整治,建立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台账管理制度,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强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工作,鼓励广大网民对网络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积极举报,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压缩有害网络内容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不良网络内容的传播。

(二)打造各主体协同共治的新工作格局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必须充分调动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协同治理,才能握指成拳、形成合力。为此,必须把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文明建设工作格局作为首要任务。

第一,坚持与加强党对网络文明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此为抓手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在网络文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三件大事:一是巩固和壮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流的思想舆论,做好网上舆论引导、思想引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二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互联网政工人才队伍。互联网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网络监管人员不仅要做到懂技术,还必须做到懂政治,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其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以及政治辨别力。另外,要加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其网络素养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其在网络文明建设中的公信力。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网络行为规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敢与网络空间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二,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网络文明建设中,政府因其管理者的角色而发挥着主导作用,为此,首先,要深入领会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鼓励市场、社会等其他主体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走合作、协同建设之路;其次,要建立网络内容管理主体的分工与合作机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强化网信、公安、通管、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督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最后,可以探索建立网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将网信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到最基层、最末端。

第三,压实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7]网络企业是网络文明建设最活跃的主体,其履责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不能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当务之急是落实好以下责任:落实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信息运营企业、新闻网站、自媒体账号等平台治理机制,完善平台自我管理功能,严格平台导向管理、内容管理、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总编辑负责制,探索“责任到人”的追责机制;落实好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和网络文明建设的宣传普及责任,提高广大网络民众的网络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提升网络安全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维护网络安全和保障网络信息的有序传播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第四,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可以尝试建立网络文明监督员制度,通过加强网络文明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好不良信息的网络举报工作,让网络上的“低级红、高级黑”无处藏身,达到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通过制造舆论、影响舆论来推动网络文明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网络公众监督的积极性,确保每一个网络安全隐患都能得到有效遏制。

第五,培养网民文明自律行为。在网民个人素质参差不齐的网络环境下,网络暴力文化、网络负能量极易产生并迅速蔓延。所以,要培养网民文明自律行为,首先,必须加强网民公共精神教育,以此提升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网民网络文明素养;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大力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最后,要大力开展网上文明实践活动,以网络文明实践活动带动网民文明自律。通过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之类的活动,带动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网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形成网络空间依法表达、文明表达、理性表达的习惯,并自觉远离不良网站,避免网络沉迷。

(三)建立“三治”联动的网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

要着力推进法治、德治、智治联动,推动互联网由“管”到“治”转变,推动网络治理手段和方式的创新。

第一,强化法治,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必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建立健全一批地方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执法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和整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在严格落实和实施中彰显法律威严、提升法律效力。同时,强化网络法治意识的培养。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平台,加强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中老年等重点人群网络法治意识的培养。健全网络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网信、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对新闻网站、自媒体账号的网络不良行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法治的力量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第二,强化德治,探索以德治网。首先,要积极倡导文明上网,深入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可以探索以“校园好网民”“职工好网民”“青年好网民”“巾帼好网民”和“金融好网民”等系列活动为抓手,引导网民形成良好网络道德习惯和道德观念,努力提高网民的“网德”,推动“好网民”理念广泛传播、正能量日益强劲。其次,要加强对网民网络行为的规范引导。为了强化网民的自律和自治,可以探索成立“网民道德委员会”,对网上的不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道德评判,对网上恶搞、散布不良信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人,德法并重、严肃惩治。最后,要大力发展网络公益力量,加强网络公益队伍建设。可以探索通过“网络+公益”“网络+慈善”等模式,引导网民广泛参与网络公益和网络慈善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网络道德风尚。

第三,强化智治,全面提升网络治理科技化水平。要坚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于网络治理实践。首先,要健全技术管网机制,统筹属地网信数据资源,加强技术建设资金投入,引导网络安全技术重大科技攻关,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数据共享“一体化”技术管网工作机制;其次,要建设技术管理平台,加快网信数据中心、网络应急指挥中心等技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网信技术建设和应用;最后,要提升技术管网水平,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的规范管理,开展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风险管理和应用研究,强化应急管控、网络攻防等技术手段,探索制定网信领域电子数据远程取证技术服务标准,完善数据恢复、电子取证、证据保存和取证展示于一体的工作流程,以科技的力量净化优化良好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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