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良性运行体系建构
2021-11-27杨婷覃晓宁
杨婷 / 覃晓宁
红水河流域是西南地区一条重要的民族走廊,长期居住着壮、汉、瑶、苗等民族[1]。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作为该流域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的具有独特音乐风格的艺术文化丰富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其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对促进该流域生态、文化、经济等方面的振兴建设、促进该流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着重要意义。
一、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体系释义
体系,即在某一既定范围内亦或类似的、有关联的事物依照一定秩序与内在联系耦合在一起的整体。民族音乐是一种主要以“音”作为表现媒介体的象征物[2]。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以其风格独特的器乐曲、民族歌曲、戏曲音乐、说唱音乐、祭祀音乐、舞蹈音乐、宗教音乐等表现了该流域各民族大众的生产劳动与社会生活。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体系是一个与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相关的政府、社会、民众、学校、学术界、民族音乐传承人等以不同方式介入民族音乐生产、民族音乐展演、民族音乐传播、民族音乐商品、民族音乐职业、民族音乐研究而形成的“多重变奏”运转体系。这一体系的良性运行建立在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动态平衡与和谐秩序之上。
二、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运行现状及问题
(一)政策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
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深受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政策影响。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及区域文化生态的有机构成,在各级各类政策文件中可以找到政策支持依据。如2005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2月6日下发的《关于扶持发展歌剧、交响乐、芭蕾舞、民族音乐的阶段性指导意见》等相关民族音乐政策文件,既为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提供了宏观政策支持,也为地方政府制定发展本地区民族音乐的具体政策供给了思路。红水河流域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地方实际,也制订了该流域民族音乐的相关政策。如2016年11月30日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这些政策既为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提供了宏观政策支持,也为地方政府制定发展本地区民族音乐的具体政策供给了思路。尽管这些政策对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该流域相关县、镇、村、屯、寨等在制定、执行促进本地民族音乐发展政策、规约、习惯法等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一定程度上的缺失。
(二)物质基础建设现状及问题
物质基础建设是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体系正常运行的保障。通过文献资料和调查发现,红水河流域目前已经拥有大量围绕民族音乐开展而进行的物质基础建设。如来宾市的刘三姐大舞台、河池市的铜鼓广场、平果市的中国民族音乐教学实践基地、望谟县的芦笙堂、天峨县的对歌台、隆林各族自治县的芦笙场等民族音乐展演、宣传、交流场地与基地建设。此外,红水河流域各地的文化艺术中心、综合场所等也为民族音乐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另外,芦笙、天琴、黄泥鼓、铜鼓、侗族琵琶、彝族月琴等民族乐器的制作、购置以及谱架、音响等相关设备,也为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供给了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但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充足不平衡,部分现有基础设施(备)利用率不高。
(三)民族音乐作品供给现状及问题
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皆具有该流域特有的思维习惯与审美意识,其折射着该流域特有的风土人情和日常生活。如民族歌曲《红水河有三十三道湾》是韦苇根据凤山壮族民歌《红军北上去江西》的音调创作而成的作品,歌词中的“尼呀了”衬词、歌词内容、旋律、节奏就表征了红水河流域特有的情感意蕴与审美心理。《买顶花帽给妹戴》《花帽了沙沙》《芦笙舞曲》《山歌与铜鼓乐》《刘三姐》《农家宝铁》《唱东灵》等民族音乐作品供给,既满足了民众对该流域民族音乐演唱、演奏、欣赏、学习、表演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区域民族音乐自身发展的需要。但与时俱进的民族音乐作品仍需进一步创新、丰富。
(四)资金保障现状及问题
民族音乐作为红水河流域的重要传统文化,其在不同的社会分层中构筑着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文化。在当前背景下,红水河流域各项民族音乐活动的顺利开展及民族音乐创作实践需要充裕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从目前的资金供给来源来看,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资金主要以政府的专项资金供给为主,企业赞助、群众自发兑钱搞活动等形式为辅,这些资金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该流域民族音乐开展的即时性需要,但和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长效、高质量发展所需的资金还存在差距。
(五)人才体系现状及问题
人才体系是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体系中的重要一维,其是保障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的核心因素。民族音乐传承人、民族音乐艺人、各级文化部门从事民族音乐管理人员、民族音乐教师、民族音乐培训从业者与学生都属于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人才体系范畴。从目前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人才体系来看,民族音乐传承人、民族音乐艺人、民族音乐管理人员、民族音乐教师、民族音乐培训从业者与学生等达到一定规模,但整体人才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才结构也需要进一步优化。如红水河流域来宾市武宣县D镇H小学校校长说,他们的音乐教师师资不够,音乐教师还要教数学、语文等科目,他们的民族音乐教育水平相较于城区学校而言较低,民族音乐知识结构也不够合理。
(六)监管体系现状及问题
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承载着当地的历史和民族精神,诠释着当地民众的心理和生产生活,是中华文化认同的地方表现。[3]监管体系作为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的一个关键因子,其是该流域具有民族音乐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而组成的整体。仔细审视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监管体系现状,相关部门未充分发挥其监管、协调、配合作用,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以及媒体监管配合不够默契,民族音乐发展运行方面的领导、动员、培训等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对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相关政策未能更好地监管与实施。总的来说,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监管内容与监管方法、反馈机制等尚需要进一步完善,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发挥相关部门对民族音乐发展的监管职能。
三、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良性运行体系的建构方向
建构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体系,不仅是为了缓解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也是为了促进该流域民族音乐生产、民族音乐展演、民族音乐传播、民族音乐商品、民族音乐职业、民族音乐研究等能够平衡、有序发展。
(一)加强民族音乐政策体系建设,提高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水平
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一,亦是弘扬民族精神、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4]。民族音乐政策是发展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的顶层设计与主要保障,因此加强该流域民族音乐政策体系建设是提高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水平的关键环节。第一,根据既有国家层面、广西层面、红水河流域各市(州)县层面的民族音乐政策规定,基于地方民族音乐传承与保护的需要,围绕民族音乐生产、民族音乐展演、民族音乐传播、民族音乐商品、民族音乐职业、民族音乐研究等民族音乐运转体系内容制定乡镇、村(寨)层面的民族音乐政策,为基层民族音乐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第二,红水河流域各级政府要将高质量发展民族音乐、提高民族音乐的文化生产力置于区域发展的优先位置,制定合适的政策保护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音乐、非物质音乐文化与传统民族音乐活动,以推动本地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第三,要完善和落实民族音乐政策规范,提升民族音乐政策效力,加大各级政府民族音乐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民族音乐政策的应用水平及政策法律化,推进民族音乐政策体系建设,进而促进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
(二)强化物质基础建设,促进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
物质基础供给的和谐和平衡是促进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的关键因子,其能为保护与传承该流域民族音乐、推动该流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提升该流域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贡献应有之力。第一,要通过强化物质基础建设,保护该流域民族音乐的文献资料,传承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保护举行民族音乐活动的场所,以保障该流域民族音乐传承保护、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传承、民族音乐经典作品挖掘整理、新民族音乐作品创作与演出、民族音乐人才培训、民族音乐理论研究以及民族音乐交流传播等,促进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第二,要通过增加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民族音乐传承场等民族音乐文化活动场地设施的建设,增加膜鸣乐器、气鸣乐器、体鸣乐器、弦鸣乐器等各类民族乐器以及音响等物质基础设施(备)的投入,以完善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物质体系。如增补专门为芦笙传播、传承活动建设的固定的场域,使其发挥应有作用,群众不仅可以在节庆跳芦笙,平时闲暇之时也可以随时吹起芦笙曲,跳起芦笙舞,进而愉悦心情,丰富区域民众生活。第三,征集和妥善保存该流域有关民族音乐的珍贵资料、传统民族乐器、历代手抄乐谱、油印乐谱、磁带、光盘等,这些都将为保持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平衡、促进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民族音乐作品创作力度,加强高质量作品供给
一部好的民族音乐作品不仅能感染听众的心灵、引起听众情感共鸣,有助于人们放松心情、减轻压力,而且也能使人们启迪思想、得到音乐的熏陶,进而塑造品格、感受生活、体味音乐的美感。因此,加大民族音乐作品创作力度,加强高质量作品供给,满足人们对不同体裁与形式的民族音乐需求,是建构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良性运行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该流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第一,提高红水河流域各种体裁与形式的民族音乐作品的创作水平,鼓励民族音乐创作者创作出更多诸如民族歌剧《刘三姐》、钢琴独奏曲《刘三姐主题幻想曲》、无伴奏合唱歌曲《走过飘香的瑶山坡》、扬琴独奏曲《壮歌主题变奏曲》、毛南族锣鼓乐《送花锣鼓》等民族音乐作品。新民族音乐作品在音乐构思、旋律、节奏、节拍、和声、复调运用、配器、音律、律动以及风格上要凸显红水河流域的民族音乐特色,为民族音乐发展供给新鲜血液。第二,加大民族音乐作品创作力度,进一步创新、丰富与时俱进的民族音乐作品是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良性运行的重要环节。民族音乐创作者应立足于该流域各民族音乐的表现特征以及民族乐器性能,创作出更多具有该流域显著民族音乐风格的民族音乐创作、改编与移植作品。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5],弘扬时代旋律与民族精神、贴近群众生活、传播正能量,是音乐创作者能够创作出该流域更多高质量民族音乐作品的应然指向,也是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的必然要求。列宁曾言“艺术是属于人民的。它必须在广大劳动群众的底层有其最深厚的根基。它必须为这些群众所了解和爱好。它必须结合这些群众的感情、思想和意志,并提高他们。它必须在群众中间唤起艺术家,并使他们得到发展。”[6]因此,红水河民族音乐作品创作必然要以民众为中心,以民众需求为导向,进而创作符合民众诉求的高质量作品。
(四)加强资金保障,助力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
资金保障是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了使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要科学制定资金保障计划,加强资金保障,支持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第一,通过财政补助、企业支持、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群众自筹等多维度筹集民族音乐资金与定期安排民族音乐专项资金的方式,保障配套民族音乐发展的基础设施(备)建设等的经费开支。第二,通过进一步调整优化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民族音乐项目建设的财政支出比例,依据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实际情状,以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民族音乐资金保障,突出民族音乐资金精准化供给,满足该流域民族音乐的持续开展,以助力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第三,加大对红水河流域民族歌剧、民族乐器等民族音乐项目的资金投入,争取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等支持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同时优化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投入效益。另外,通过专门投入抢救濒危失传民族音乐的资金,对相关民族音乐传承人进行培养与资助,加大民族音乐作品创作的资金扶持力度,都有益于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
(五)推进民族音乐人才体系建设,提高人才队伍音乐素养
民族音乐人才是能够运用自己民族音乐专业知识与技能对民族音乐发展作出贡献的人。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人才是该地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的核心要素。推进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人才体系建设,提高该流域民族音乐人才队伍的音乐素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第一,以不同形式提升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传承人、民族音乐艺人、音乐教师、民族音乐从业者、艺术院、团业务骨干、业余民族音乐创作人、村干部的民族音乐素养及民族音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如在该流域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各种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丰富与提升他们民族音乐知识与技能,并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对本地区民族音乐保护与传承的认识,同时也对民族音乐旅游服务技能进行培训,这些都将对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播具有促进作用。第二,重视该流域业余民族音乐创作队伍建设,强化对业余民族音乐创作人才的培养、辅导与业务提升工作,可举办“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文艺汇演”、“红水河流域民族器乐展演”等活动,为民族音乐人才提供展演机会,推动该流域民族音乐人才体系的优化。第三,鼓励该流域各级民族音乐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民族音乐传习活动,支持本地民族音乐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开办各级民族音乐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以帮助传承人“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鼓励该流域相关企业与学校设立民族音乐传承工作站,为当地民族音乐传承人开展传承、研究、培训工作提供资源支持。
(六)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
完善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的监管体系不仅能使政府、社会、民众、学校、学术界、民族音乐传承人等在发展民族音乐上能够有效沟通与交流,而且也能促使民族音乐生产、民族音乐展演、民族音乐传播、民族音乐商品、民族音乐职业、民族音乐研究等民族音乐运行体系内容能够平衡与秩序地良性发展。第一,充分调动该流域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其监管、协调与配合效用,助力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文化部门可承担该流域民族舞蹈音乐年度资助剧目、民族戏曲音乐剧本创作资助及民族音乐重点资助剧目等的申报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督促各民族音乐资助剧目的相关经费是否到位,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协助与指导民族音乐资助剧目的修改和完善,协调该流域民族音乐展演活动。第二,秉持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科学评估的原则,加强该流域民族音乐研究项目的监管体系,鼓励学术界更多地参与该流域民族音乐项目建设。例如,坚持民族音乐项目申报前论证、在研中监督、结项后评估的民族音乐研究项目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该流域文化、财政、纪检部门的管理、审议与指导作用,加强民族音乐研究项目成本核算与监督审查,促进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良性运行。第三,不断强化政府、社会、民众、学校、学术界、民族音乐传承人等发展该流域民族音乐的作用与责任,进一步完善民族音乐政策体系建设、物质基础建设、民族音乐作品创作、资金保障、民族音乐人才体系建设,促进该流域器乐曲、民族歌曲、戏曲音乐、说唱音乐、祭祀音乐、舞蹈音乐、宗教音乐等民族音乐循环有序发展。
结 语
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是根植于该流域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的传统音乐,其具有特色鲜明的区域民族音乐形态特征。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良性运行体系建立在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相关的政府、社会、民众、学校、学术界、民族音乐传承人等以不同方式介入民族音乐生产、民族音乐展演、民族音乐传播、民族音乐商品、民族音乐职业、民族音乐研究而形成的“多重变奏”运转体系,该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运转体系内部各因素相互影响,相互结合,在动态运行与发展中维持平衡和秩序。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良性运行体系建构不仅能促进该流域民族音乐创作生产、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普及推广等方面的发展,而且能为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理路,推动该流域民族音乐发展的良性互动和有序运行。统合来说,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体系的良性运行,离不开政府、社会、群众、学校、学术界等资源的归合,也只有以上诸多维度的有机结合,红水河流域民族音乐发展运行体系的功能才能在该流域文化振兴中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从而促进该流域民族音乐在交往交流交融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