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非遗”口述史客观性问题再认识*
2021-11-26杨文昊
杨文昊
口述史作为一种社会记忆传统,在东西方都是古已有之,而现代意义上口述史的诞生是以1948年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研究室(Columbia University Oral History Research Office)的创建为标志的,它的兴盛与“新史学”潮流密不可分。对于口述史的定义,学界存在诸多分歧。美国口述史学者唐纳德·里奇认为:“口述历史就是通过记录访谈来收集具有历史意义的记忆与个人评论。”(1)Donald A.Ritchie, Doing Oral History: A Practical Guide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19.路易斯·斯塔尔认为:“口述历史是通过有准备的、以录音机为工具的访谈,记录人们口述所得的具有保存价值和迄今尚未获得的原始资料。”(2)Louis Starr, “Oral History,” Encyclopedia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s, (New York: Marcel Dekker, 1977), 440.梁启超先生曾言:“得史料之途径,不外两种:一曰在文字记录以外者;二曰在文字记录者。在文字记录以外者,此项史料之性质,可略分为三类:曰现存之实迹;曰传述之口碑;曰遗下之古物。”(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32页。此处所指“传述之口碑”即为口述史。基于此,本文所指的“口述史”应具备三重概念,其一是作为方法的“口述史料”,即通过访谈所得的具有史料价值的口述资料;其二是作为研究的“口述历史”,即运用“口述史料”从特定角度对历史发展过程的阐释和复原;其三是作为学科的“口述史学”,即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学分支学科或具备部类特征的综合学科。
一、不解之缘:口述史应用于非遗领域的必要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口述史开始为中国学术界所关注,特别是在史学界受到了空前的重视,后又被广泛运用于其他人文、社会与自然科学等领域,至今仍呈方兴未艾之势。近年来,口述史因其在抢救史料和挖掘史实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已被广泛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领域,并为非遗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了技术、方法论乃至观念层面上的借鉴与革新。虽然口述史无论是作为“口述史料”“口述历史”,亦或是“口述史学”皆存在诸多局限性,但将之应用于非遗领域是有其必要性的,以下概括为三点。
首先,口述史基本上因循了“新社会史”研究的范式,即在与本土语境相契合的中层理论建构范畴内,尝试以更微观的单位诠释基层社会文化(4)杨念群:《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6页。。它强调“以人为本”和“平民视角”,并力求通过亲历者、当事人或知情者的记忆还原历史的全貌或某一个侧面,从而自下而上地阐明普通人的声音。而传承人亦多为普通民众,他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者和承载者,赋予了非遗充满生命力的文化表达形式,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发挥了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因此,二者在研究对象上有着天然的相似性,都以普通民众为本位,强调“眼睛向下”的民间视角。可以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原有生存空间的今天,口述史调查是其最重要的抢救手段和保护方式。
其次,口述史旨在通过以语言形式为主的田野调查,跳出由精英思想与意识形态构成的史学文本,进而探求隐藏在官方史料中的民间立场。正如英国口述史学家保尔·汤普逊所言:“确实,从田野工作开始会有一种良好的感觉,口述史的实践经验本身就诱使人们去追问有关历史学本质的更深入的问题……探索历史学家掌握证据的不断变化的途径,从口头传说的原始显赫地位到文字文献和磁带录音的新纪元。”(5)Paul Thompson, The Voice of the past: Oral History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25.这与注重原生态记录的非遗田野调查方法十分契合。纵观各类非遗项目,无一不是通过口传心授或言传身教的方式来传承和传播的。因此,通过口述访谈对储存在传承人记忆中的身体经验进行记录,对于补充相关技艺和实践的历史资料,以及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建构与历史阐释具有重要意义,并为非遗抢救、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方法论支持。
最后,虽然目前存在着以政府部门主导与社会公众参与的非遗保护机制,但处于社会弱势阶层的传承人仍缺少表达文化权益诉求的“话语权”。保护主体即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类非遗保护机构往往占据主动地位,而传承主体即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则处于被动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口述史访谈的文本和影音资料恰为非遗传承人的个人观点提供了表达机会,非遗项目本身也在这种充分的表达中获得了自主的“话语权”。因此,口述史在非遗领域的应用不仅有助于搭建政府与传承人之间的公共话语平台,提升国家公共文化建设能力,而且在倡导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大背景下,对于唤醒传承人的文化自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疑信参半:非遗语境下的口述史客观性问题
如前所述,尽管口述史已成为非遗田野调查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性手段,但在中国,口述史应用于非遗领域的田野实践和研究相对较晚,且存在诸多隐患及困难。对此,有学者概括为三点:一是口述史理论先天不足并严重滞后;二是口述史研究缺乏必要的深度和专业的研究队伍;三是口述史实践缺乏工作规范(6)左玉河:《中国口述史研究现状与口述历史学科建设》,《史学理论研究》2014年第4期。。因此,虽然非遗口述史研究在学界内初步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但不少学者仍对其客观性疑信参半,并由此引发了学界对非遗口述史客观性问题的一系列探讨。
客观性在本体论视角下可以理解为真实性,而在实用主义的操作范式下可以阐释为一致性。这一概念源于自然科学,主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学家从相同的证据出发, 可以得到一致的结论,且此结论又能被科学界同行普遍接纳(7)[英]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95页。。但由于人和人类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家们的认识往往难以实现“普遍统一”,所以人文社科领域中的客观性多指前者,即一般意义上的真实性。因此,口述史客观性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历史事件的客观性,即历史事实本身;二是原始文本的客观性,即受访者口中的历史事实;三是口述史料的客观性,即由采访者(或整理者)采录的历史事实;四是口述历史的客观性,即由受访者、采访者(或整理者)和研究者共同构建的历史事实。作为口述史的基础性要素,受访者的记忆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和“不可靠性”,故大量实证主义学者对其客观性持怀疑态度。比如,澳大利亚历史学家帕特里克·弗雷尔曾指出:“关于过去的口述证词的基本问题在于其真实性主要不是关于发生了什么或如何发生,而是关于过去是如何被回忆的。……关于口述历史的准确性、直接性与真实性的所有宣称都遭受到最为严重的质疑,我们正在进入想象、选择性记忆、事后虚饰和完全主观的世界。……它将把我们引向何处?那不是进入我们的历史,而是神话。”(8)Patrick O’Farrell, “Oral History: Facts and Fiction,”Oral History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 Journal, no.5 (1982):3-24.英国历史学家艾瑞克·霍布斯鲍姆亦认为“大多数的口述历史是个人的回忆,个人是一个不可靠的保存记忆的媒介。”(9)[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下层的历史》,刘北成译,刘北成、陈新编《史学理论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57页。但与此同时,部分学者又从后实证主义立场出发,认为不应该苛求口述史的完全客观性,因为它们和文献资料一样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10)Louis Starr, “Book Review: The Voice of The Past: Oral History,” Oral History Review 6 (1978):67-68.,而且“记忆的不可靠性”正是口述史的优势所在,而并非是缺点和问题(11)Alistair Thomson, Michael Frisch and Paula Hamilton, “The Memory and History Debates: Some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Oral History 22, No.2 (1994):33.。
非遗口述史亦不例外,传承人的记忆深刻影响着口述史研究范式的形态、广度和深度,且由于涉及到“局部历史”与“整体历史”“建构历史”与“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故其客观性问题不可避免且亟待解决。带着这样的问题和视角,笔者曾对内蒙古赤峰市26种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及团体(或项目保护传承单位)开展了口述史调查和研究实践(附表1),并以笔录、录音和录像等方式获取了丰富的文字和影像资料。其中既包含了传承人的个人情况、学徒经历和传承谱系以及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技艺特征和文化内涵等基本内容,也涉及到了传承人的生存状况和未来规划、心路历程和行业认知、文化观念和价值认同等方面的信息(12)杨文昊:《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现状及对策研究——以赤峰市非遗保护传承的田野调查为个案》,《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基于此次田野调查,笔者认为,非遗语境下的口述史客观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求非遗口述史完全符合历史真实是不可能的。因为传承人的个人记忆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学徒生涯和人生经历、价值观念和情感心理、时代特征和群体记忆、语言能力和记忆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历史本身的短暂真实性,就会导致传承人的口述内容出现多元化选择甚至记忆错误的情况。而此时,非遗口述史料已从“客观性事实”发展为“主观性事实”,其性质已从原生态的叙事转变为传承人的记忆建构和选择性表达。正如法国历史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所言:“尽管我们确信自己的记忆是精确无误的,但社会却不时地要求人们不能只是在思想中再现他们生活中以前的事件,而是还要润饰它们,削减它们,或者完善它们,乃至赋予它们一种现实都不曾拥有的魅力。”(13)[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9页。以宁城皮影为例,第四代传承人刘发对其影目、伴奏、影调、唱腔和唱法发展史的记忆较为混乱,且皮影团中的其他演员亦各执一词。据刘发讲,宁城皮影团在“文革”时期曾被遣散,后又重新组建,但由于很多资料已经遗失,他和其他演员对项目发展史的了解仅能依靠第三代传承人的回忆,因此很多信息和细节是残缺不全的。
其次,与前述“无意失真”相比,部分传承人对非遗项目历史的故意捏造和对其价值的盲目夸大严重影响了口述史的客观性。这种现象既与个别传承人的功利目的、猎奇心理以及较低的理论和学识修养有关,又与地方政府的好大喜功、个别学者的不良学术倾向以及“政治化”的社会语境是分不开的。以赤峰市某些服饰类非遗为例,其传承人多为从事传统文化产品经营的店主,他们往往带着增加产品效益的目的去申遗,但这些项目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申遗标准。此外,这些传承人严重缺乏对其所传技艺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往往会在口述过程中刻意夸大非遗项目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影响。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政府非遗保护和管理机构的失职以及名录进入与退出机制的局限性。
最后,有学者认为合作性是口述史的基本特征之一,特指受访者、采访者和研究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一看法既强调作为“信息提供者”的受访者在口述史研究中的主体地位,又主张口述历史是三方合作的结果,即美国口述史学家迈克尔·弗里斯科所提出的“共享权威”(14)Michael Frisch, A Shared Authority: Essays on the Craft and Meaning of Oral and Public Histor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如前所述,口述历史是由受访者、采访者(或整理者)和研究者共同构建的历史事实。若如此,非遗口述历史的形成则是一个三方互动的过程,除传承人的原生态叙事外,采访者(或整理者)的主体性意识和个人倾向、整理者(或采访者)对原始文本的校正处理和研究者基于口述史料的诠释视角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口述史的客观性。如何看待三方的相互关系及主观性介入对口述历史创作过程的影响,如何在这一维度上把握非遗口述史的客观性,是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
三、见仁见智:非遗口述史客观性背后的跨学科研究
前述将客观性作为口述史的基本特征之一仍饱受争议,但与此相反,其跨学科性已基本成为学界共识。纵观国内外口述史的发展现状,无论是作为一种学科形态亦或是一种科学方法论,它都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和管理学等社会科学,以及历史学、文学、哲学、艺术学(美术学、舞蹈学、音乐学、戏剧与戏曲学)、考古学、宗教学和语言学等人文学科,甚至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数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然而,学者们在探讨非遗口述史的客观性问题时,往往会忽略其跨学科性以及它背后的跨学科研究。
由于非遗涵盖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所以非遗口述史的研究对象包括自然、社会与人和人的特殊性这三大类。从理论角度讲,其知识体系基本上可以对应整个人类的知识体系,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三大部类。但实践证明,我们确实无法从非遗的零散性中提炼出系统性的认识,从而必须与其他学科结合才能提出问题并开展研究。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或非遗本身的核心价值就是为其他系统性学科提供新的学术增长点。此外,虽然作为学科的“口述史学”表面上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但其实践却也是对应于三大部类中的不同学科。基于此,笔者认为,口述史学是一个伪装成学科的部类或具备部类特征的综合学科,其学科目标很难局限于某个具体部类或具体学科;非遗口述史学的研究方向是无限的,其本质是一个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和口述史学为基础的学科系统。
但笔者发现,对口述史客观性提出质疑的学者多为历史学家,其视野基本局限在史学范畴内,他们往往将口述史视作历史学(或新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试图从史学角度来认识和建设“口述史学”。他们希望受访者可以“口吐真言”,采访者(或整理者)可以“秉笔直书”,研究者亦可以“以文献之长补口述之不足”,以确保口述史作为“口述史料”的客观性。若如此,非遗口述史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之争将成为永远存在的难题,且无法得到根本解决,这既是由历史学的学科特性所决定,又与国内外口述史学的成长环境密不可分。当然,笔者并不否认史料价值对非遗口述史的重要性,只是谈及客观性问题时,我们必须意识到其最终价值必然会超出史料价值本身。因为不同部类下的不同学科对非遗口述史客观性的要求,以及不同学科领域内的不同学者对客观历史事实的界定是不一的。如果仅在史学范畴内强调口述文本的史料价值和“历史内容”的真实性,那么“口述史学”将失去其学科意义,且非遗口述史对于其他学科的学术价值亦会大幅缩减。比如,人类学视域下的非遗口述史研究更关注传承人历史意识的建构方式、情感心理的变化历程和对自我生命的潜在认知。因此,相较于口述内容的真实性,人类学家更看重传承人的“生命语境”和口述文本之外的诸如肢体语言、语音语调和仪态表情等“副语言”的客观性;社会学视域下的非遗口述史研究更关注传承人与地方文化和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交往以及“个人”“社会”和“历史”三者之间的动态关系。因此,社会学家所追求的是“社会情境”和传承人“个人记忆”背后的“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的客观性;民俗学视域下的非遗口述史研究则更关注传承人的文化空间和传承项目的“生存土壤”。因而民俗学家更强调传承人的“话语环境”,即讲述场景和讲述氛围,以及非遗项目“传承环境”的客观性。至于口述内容的真伪,他们可能并不深究。
综上所述,非遗口述史的客观性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丧失了客观性,口述史研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但基于不同学科在非遗口述史研究对象、理论、方法和视角上的差异,其客观性应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且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对客观性的认识和理解更是见仁见智的。因此,对非遗口述史客观性问题的探讨绝不能局限于某一学科,而必须置于更广阔的跨学科研究背景之下,否则相关认识必然会有失偏颇。
四、从前学科化到学科化:非遗口述史研究的三个阶段
究其根源,目前学界对非遗口述史客观性问题的探讨实际上反映了其正处于学科概念、性质和定位不清晰、口述理论比较薄弱以及深度研究较为缺乏和滞后的窘境,即非遗口述史学尚未实现明确的学科化。但近年来,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开始对不同类别的非遗口述史进行差异化研究,这就是在实践上自发地寻找和落实其作为综合学科的性质与定位。所以,非遗口述史学正处于新旧研究共存的转型期,口述史研究领域的扩张,其本质就是从前学科化走向学科化。因此,笔者提出非遗口述史研究的三个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是基于非遗口述文本的整理性研究。非遗口述文本特指通过传承人口述访谈所得的有关非遗项目的原始资料,既可以是文字,亦可以是音频、视频等形式。整理者需要对非遗口述文本进行系统化的归纳和梳理,并力求以最大可能还原出该项目的历史原貌和访谈时的口述情境。在此过程中,除查找地方史志以补充历史背景和自然环境等传承人可能遗漏的客观信息外,诸如人名、地名等传承人记忆不清的细节和疑似“有意失真”的内容都需要反复求证和勘校,并在保留原始文本的基础上,添加必要的注释说明。最终,整理者还需要按照一定的思维逻辑对其进行系统的组织和编排,并经过初步分析之后,使之形成一个可供发表的文稿并配图出版,实现访谈内容从“口述文本”到“口述史料”的转化。但这一阶段的采访者或整理者往往只具备单一的学科背景,故其所整理的非遗口述史料自然无法满足其他学科领域更深层次研究的需要,学者们的质疑和责难也由此而生。
第二阶段是基于非遗口述史料的延展性研究。此阶段是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引入其他学科的研究手段或方法对非遗口述史料进行交叉研究。前述针对非遗口述史所开展的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或民俗学研究皆处于此阶段,故兹不赘述。但这一阶段的研究者们大都没有带着明确的学科目标去参与非遗口述文本的采录和撰写,而是直接尝试使用本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非遗口述史料开展系统化研究。此范式固然可行,但受“口述史料”完整度所限,相关研究往往只能局限于“自我学科建设”范畴之内且缺乏必要的理论深度。从学科层面来讲,这些研究没有发挥口述史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价值,只是利用了非遗口述史料而已。虽然笔者将其划为第二阶段,但它可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非遗口述史研究。
第三阶段是基于非遗口述史学的综合性研究。这一阶段并非以上述前两个阶段为基础,也并非所谓的学科交叉,而是以交叉学科为最终目标的跨学科研究。进而言之,从非遗口述资料的获取阶段开始,就要引入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和目标。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可以采取以传承人为中心的、打破学科壁垒的采录思路,直接从访谈环节获取自己所需的“口述文本”,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多学科视角下的综合研究。此研究必须要基于除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和口述史学之外的,至少一个具体的学科,这是由口述史学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目标所决定的。而非遗口述史在整个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的研究价值,影响着研究者对口述资料的获取、整理和诠释。总之,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应在非遗田野调查中做到“面对面”交流,而非“背靠背”研究,尽量避免所谓“供货商”式的多学科合作,以求获取更大限度的非遗信息。
纵观国内外的非遗口述史研究,目前大都处在前两个阶段,即基于非遗口述文本的整理性研究和基于非遗口述史料的延展性研究。也正因此,学界对非遗口述史仍存在诸多偏见、疑虑和责难。即使第三阶段的指向确是理想化的、逻辑化的,且与当前非遗口述史实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张力,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和口述史学自身的学科基础都还比较薄弱,但推动非遗口述文本向非遗口述历史再到非遗口述史学的转向是未来必须要去落实的。只有当非遗口述史研究步入第三阶段,诸如非遗口述史客观性与主观性之争的问题才会得到根本解决。
结 语
非遗口述史的客观性问题一直都是口述史学界无法逃避且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之一,但相关研究多从方法论视角出发,而非本体论或认识论。基于赤峰市的田野调查和国内外学者的部分观点,本文拟对此问题重新探讨。首先,笔者从研究范式、方法论意义和“话语权”角度论述了口述史应用于非遗领域的必要性;随后又指出非遗语境下的口述史客观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个人记忆的选择性、传承人的“有意失真”以及口述史学的合作性三方面;其次,由于口述史学是一个伪装成学科的部类或具备部类特征的综合性学科,非遗口述史学亦是一个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和口述史学为基础的学科系统,因而对其客观性问题的探讨必须置于更广阔的跨学科研究背景之下;最后,笔者认为非遗口述史客观性问题的存在本身就表明非遗口述史学尚未实现明确的学科化。并进一步提出非遗口述史研究的三个阶段,分别是基于非遗口述文本的整理性研究、基于非遗口述史料的延展性研究和基于非遗口述史学的综合性研究。尽管第三阶段的指向是理想化的、逻辑化的,但它为非遗口述史研究的实践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学术方向,对于推动非遗口述史学从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的更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