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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书写与动态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影像民族志运用*

2021-11-26马伟华张宇虹

文化遗产 2021年3期
关键词:民族志遗传研究

马伟华 张宇虹

作为一种较为鲜活的、具有深厚精神内涵的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越来越受社会各界所重视。由于非遗处于传统与现代的交结点,对其进行传承保护的前提就是要注重活态性。活态性是一种原生态传承与适度创造相结合的良性互动状态。在把握活态性原则的实践中,连接非遗与当代精神的非遗传承人显得尤其重要。从某种程度而言保护非遗传承人,就是保护非遗进行活态传承的前提。

当前非遗传承人保护研究涉及:非遗传承人的界定及其主体作用,当前面临的现实困境以及对此采取的具体措施或方向性政策建议等。在界定方面,非遗传承人主要是发挥传承主体的作用。在面临的困境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制度上的困境探析,在资格认定制度方面的标准过于模糊,资格取消制度的不足等问题(1)檀畅:《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由于价值观念存在代际差异、培养模式的成本过高、“口传心授”“一师一徒”的传承路径过于狭窄等因素(2)刘晓宏:《现代学徒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绥化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非遗失传、后继无人的现象极易发生。研究者们还广泛探讨了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如从制度层面建议完善非遗传承人的资格认定机制,保护其合法的人身、财产权利,运用相关的资金补贴,作为其正常生存的基础保障。在技艺传承方面,通过对学徒培养模式的创新,创建更为符合时代要求的传承人培养模式。

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学者从政策制定、物质保障、传承模式等宏观层面,就非遗传承人的主体作用进行了高度总结,对于他们面临的困境提出了政策建议,进而对传承人的生活保障和传承延续做了相对聚焦的探讨。这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然而,从现有的研究状况来看,政策建议类的成果过于集中扎堆,对于如何保护非遗传承人这一主题,大量成果都是基于宏观与具体层面的相关支持的探讨,研究主题大多具有一定的重叠性。反观扎推于此的研究成果,我们能够看出当前非遗传承人保护所存在的不足以及相关空白。

因此,关于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不能仅仅体现在法制完善、资金投入、社会参与、权益保护等层面,还需要考虑借鉴最新的研究手段与技术工具,使其保护能够突破传统内容,才会更有利于非遗的传播与发展。在文化人类学研究中,影像民族志是一种突破传统方式的重要研究手段,具有特殊的叙事表述功能。但是在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以及研究中,将影像民族志与非遗传承人进行有机结合的保护措施以及深度思考还相对缺乏,对这两个领域的关联与结合的探讨还比较薄弱,有待于在此方面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

一、影像民族志:用于文化研究的方法与工具

随着人类学的不断发展,学术界对于民族志的研究呈现出兴盛不衰的态势。有研究者认为,民族志是一种典型的解释性研究方法,在人类学田野调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钟婷:《关于民族志研究方法的研究综述》,《新闻研究导刊》2015年第16期。。还有学者认为民族志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更是一种研究成果的呈现,是对某种文化事象与过程的展示(4)梁黎:《简论民族志方法与民族新闻写作》,《中国民族报》2015年6月12日第8版。。许多研究者在不断发展的民族志研究中总结出若干方面的突破性成果,涉及到对民族志书写方法的创新,而影像民族志则是这一发展过程中,对于民族志书写方法进行探索与创新的产物(5)李银兵、甘代军:《近十年中国大陆民族志研究综述》,《广西民族研究》2016年第6期。。关于影像民族志的界定,不少学者着力从人类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工具的角度来定义。英国学者马尔库斯·班克斯(Marcus Banks)主张从以下三种角度去研究影像:以影像为载体的文本呈现,基于影像呈现成果的研究过程,与研究对象的互动与共构(6)Hezekiah G, “Book review: Sarah Pink, Doing Visual Ethnography: Images, Media and Representation in Research.”,European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 5, no.4(2002):502-504, accessed November 1, 2019, doi:10.1177/13675494020050040801。朱靖江认为影像民族志是一种为人类学这一学科体系与学术系统去服务的特殊叙事媒介,是记录与表达的一种具有实用性的学术工具(7)朱靖江:《影视、影像与视觉:视觉人类学的“三重门”》,《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4期。。然而,影像民族志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与工具,它囊括的更是对文化研究的整个过程,具有更深层的内涵与系统化的体系。影像民族志作为人类学的重要分支,其服务范围不应仅局限于这个学科。从更加宽泛的角度而言,它可适用于整个文化研究的过程。影像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的过程与方法,主要包括研究者、研究对象、媒介手段等要素,并在这几个要素的协同作用下,产生一种不同于传统文字媒介的研究文本。

(一)影像民族志研究者的参与过程与文化立场

影像民族志的研究者对其研究的社会文化现象,必须进行深度的田野调查。进入文化场域后,他们获取资料的主要方式仍然是使用参与观察等方法。他们要深入到研究对象生活的特殊场景中,去亲身体验、真切感受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经历。在与其建立一定的信任关系之后,通过摄影这种现代媒介工具获取一手田野资料,这便是影像民族志工作者的参与过程。需要注意的是,研究者们试图去认识田野、解释田野,但他们的行为不能作为理所当然地剥夺当地人话语权的理由依据。在进入田野的过程中,影像民族志研究者具有的基本准则是,始终坚守尊重、接受、理解异质文化的基本态度。研究者需要充分考虑文化持有者的根本立场,不带入自身的文化视角与立场。他们必须站在文化持有者的立场去看待与体会,遵守尽量不介入、不干预当地文化事件发生和发展的原则,去客观记录,趋近真实地呈现当地人的文化情境。

(二)影像民族志研究对象的主体地位

在影像民族志的研究中,研究对象是当地的村落群众、文化生态或过程现象等。一种合乎规范、遵循学术伦理的影像民族志,其产生的基本前提就是镜头的另一端即研究对象,他们需要在镜头面前展现的是无压力、无掩饰、较真实的自然状态,呈现出来的是相对原始、本初的样貌。在这种研究方式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互动关系是怎样的呢?研究的主体通常被认为就是研究对象,而研究对象在此过程中不是处于被动的地位。他们不是被动地被呈现、被阐述、被解释的客体,更不能被曲解与误读(8)朱靖江:《“藏边影像”:从“他者”窥视到主体表达》,《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研究对象需要在镜头面前握有文化主体地位,用自己的地方性知识去深度解读固有的文化。因此,在影像民族志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是处于一种平等分享的互动状态,拥有一种平等的对话互动机制,共同参与学术书写。研究者绝不能逾越研究对象的主体地位,怀着某种目的地去建构所谓的“真实”,要尽可能地避免叙事话语的单向度(9)万建中:《民俗田野作业:让当地人说话》,《民族艺术》2018年第5期。。

(三)影像民族志的主要媒介工具

影像民族志的独特之处在于其适用的研究媒介与手段,突破了传统以文字、静态图片为主的载体,使用具有多样叙事功能的摄像技术。这种技术具有真实性的显著特点,由于镜头记录的客观性,摄像手段往往能够真实且鲜活灵动地,呈现出研究对象所处的文化空间,以“忠于真实”的原则去最大限度地还原特定的时空环境与行为过程。从而能够记录更多真实且丰富的影像载体,给受众以身临其境之感。影像也是一种抽象意境具象化的信息记录技术(10)崔莹:《论影像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和意义》,《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使用视觉方法作为路径,通过这些方式,使场景里人物的行为、经验或做事方式都变得“可见”,使那些通常不为人们所了解的群体的经验得以被看到,他们的声音和感情得以被听见(11)Paul Hockings, Keyan G.Tomaselli, Jay Ruby, David MacDougall, Drid Williams, Albert Piette, Maureen T.Schwarz and Silvio Carta, “Where Is the Theory in Visual Anthropology?” ,Visual Anthropology 27, no.5(2014): 436-456, accessed November 2, 2019,doi:10.1080/08949468.2014.950155。但是,在影像民族志中,虽然加入了摄像这一兼具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媒介元素,但并不提倡艺术化的过度运用,否则就会大大削弱文化生态的纯粹性。这样的过程更加强调真实性原则,从而使人更加深刻理解影片中非遗传承人的生活价值内涵与社会文化空间的深层价值(12)Jay Ruby, “A Future for Ethnographic Film”, Journal of Film and Video 60, no.2(2008):5-14, accessed November 5, 2019, doi:10.1353/jfv.0.0005.。

(四)影像民族志的呈现成果

在运用影像媒介与研究对象进行互动之后,影像民族志研究过程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以“图文互证”深描式的具有“语境化”特征的研究文本。在这种研究文本中,具有文字与图像两种表述要素。在民族志成果呈现中,两者承担的角色与作用各不相同,文字通过静态叙述拓宽意义空间,图像通过动态描述深化多维观感,二者互补互证。通过发挥文字与图像这两种相互独立又深度融合的记录载体的作用(13)邓启耀、谢勤亮:《人类学视野下的影像记录》,《东南传播》2008年第7期。,在以动态的方式去呈现文化行为与过程的同时,基于某种感官刺激向受众传递并解释深层的地方性知识与文化内涵。因此,影像民族志的呈现成果是以一种具象化的形式,生动地呈现出来的文化生态现场,其表述具有较强的视觉性(14)熊迅:《空间建构与认同表征——古永傈僳族仪式体系的视觉人类学考察》,《民族艺术》2017年第4期。。不仅如此,在具象化视觉内容的基础上,图文并茂的研究文本还会忠实地传输文化空间中所具有的象征、隐喻等文化表征信息,从而基于客体性的物理空间,建构出更深层次、更富有意蕴的精神意义空间(15)邓启耀:《视觉人类学视阈下的空间意指》,《民族艺术》2015年第3期。。

(五) 影像民族志的适用领域

从更加开放的视野来看,影像本身被视为一种文化书写的民族志(16)Sapir, J.David, “Anthropology and Photography 1860-1920”, American Ethnologist 21, no.4(1994):19, accessed November 6, 2019, https://doi.org/10.1525/mua.1994.18.3.70,可作为研究文化的重要工具(17)雷亮中:《影像民族志:人类学知识生产过程与实践》,《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1期。。戈特哈德·沃尔夫(Gotthard Wolf)进一步强调了影视手段不同于耳闻笔录的独特优势,影像民族志是收集记录文化现象、阐释文化内涵、满足文化研究所需要的重要工具(18)雷亮中:《人类学的影视表现:从保存到展现》,《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4期。。在强调民族志的应用价值时,将民族志与非遗传承人保护结合起来具有重要意义。正如有研究者强调了民族志的应用性,民族志书写的功能不仅在于认识与保存文化,从更加深远的意义来说,其更在于保护文化,也就是说可以把民族志智慧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保护中去(19)李银兵、甘代军:《近十年中国大陆民族志研究综述》。。由此可见,将影像民族志和非遗保护结合起来是完全可行并具有创新价值的保护方式,也是一种突破传统局限的研究方式。

二、影像民族志:宣传表述与主体强化的载体

由于摄影媒介具备“忠于现实”的记录原则,影像民族志具备与两大传承方式的核心原则相契合的巨大优势,能够整体化、原真性地记录、表述与呈现。摄像媒介的两端——传承人与受众,也在不同时空背景下进行着触及内心的文化情感交流。这在强化传承人主体作用的同时,也深化了传承人自身的文化认同,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奠定深厚的文化根基。

(一)影像民族志的宣传表述作用——基于传承方式原则

由于非遗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传承方式也就分为“个体传承”与“群体传承”两种。所以传承人这一概念既存在个体层面,也有群体类别的划分。对于个体传承人而言,非遗传承是一种涉及核心传统技术、较为微观的个体传承。如掌握某项传统工艺的工匠、延续某种民间艺术的艺人等。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尽量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形式形态的不随意变动,以及工艺流程、技艺过程的完整传承,更需要对物质载体所承载的价值追求、精神风格进行忠实反映。影像民族志采用的是摄像这一媒介,对于镜头的另一端自然是奉承客观中立、忠实记录与呈现的原则。用镜头拍摄记录下来的内容,其真实性和可信度自然较高,更易于去保存并展现这一传承过程中的众多文化细节。虽然摄像手法里的部分技巧更加强调的是主题思想的结构形式,但制作者的意志干扰也绝对达不到埋没真实的程度。因此,影像民族志无疑是回归到了文化行为现象的本质,真实地去传达个体传承人的传承过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社会基础,可能是某个地域社会、家族甚至家庭、手工作坊等,这些地方性知识、民俗活动的传承具有社会的属性。因此,在个体传承之外,非遗还有“群体传承”的形式,这便不能忽视传承的整体性原则。具有浓厚社会属性的非遗植根于某种特定的文化空间,具有浓厚的文化生态特征。如果抛开孕育非遗的文化空间,保护措施就成为不具实际意义的空谈。那么如何才能在影像民族志这一媒介形式与研究方法的介入下,将社会属性的整体性原则融入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实践中呢?在影像民族志这种用动态图像和语言文字共同传递信息的记录媒介中,二者各有其叙事优势与重要作用(20)罗红光:《当代中国影像民族志:问题导向、科学表述与伦理关怀》,《民族研究》2015年第4期。。可以借助图像与语言二者具有的个性化叙事功能,对群体传承性非遗的产生与发展空间,进行视觉性的呈现及释意的阐述。例如,在对村落的自然环境、村落的房屋格局、建筑风格、人物衣着、饮食形态等,可以侧重于图像给人的感观带来的立体呈现功能;而在村落的历史、文化传统、地理、人口结构特征、社会组织结构等方面,则可侧重文字的解释功能,揭示表层现象背后的深层寓意(21)邓启耀:《环境肖像与影像民族志——以白族村落的视觉书写实践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两者的有机结合无疑会将非遗传承人所处的文化空间整体性地呈现在受众面前,为更好地理解传承人的文化背景及重要意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影像民族志的主体强化作用——基于双向互动原则

非遗传承人是过去与现在的重要连接者。他们一方面掌握着传统的知识技艺,深谙其价值内涵,一方面又深受现代精神的强烈熏陶,具备一种动态创新且不脱离原生文化语境的合法化表述方式。因此在“非遗保护如何进行持续地活态化传承”这一问题上,传承人始终处于主体地位。近年来,在非遗保护方面,涌现出的政府部门、学术界、传媒界、商业界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用力过猛”的现象,造成“保护性破坏”的恶性后果,使得传承主体发生了偏移,背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22)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探索与争鸣》2007年第7期。。所以厘清传承主体的归属,倡导传承人主体作用的回归就变得日益迫切。这不仅是非遗传承人保护的需要,更是保证非遗项目原真性的基本要求。

在影像民族志的具体实践中,作为重要实质之一的“深描”手法,能够发挥出难以替代的作用。基于镜头忠实记录的客观原则,它完整而细致地呈现了传承人如何怀抱匠人情怀,秉承本源信仰以及特有的文化品格去演绎整项非遗仪式的过程,展现了异质文化的独特价值。例如,在福建闽北客家地区,宁化县夏坊村于每年农历正月十三举行“七圣庙”庙会活动。在这一游傩活动中,最主要的核心事项——“七圣祖师”沿着三条不同的路线在村社间巡游。与此同时,七圣庙近旁的戏台、溪流交汇处的神位,以及大敞房门迎接的家家户户,都一并进行着神灵祭拜、戏剧表演与宾客宴请等纷繁复杂的文化事项。除了祖师出巡这一主要线索之外,一些具有浓厚民俗意味的分散性场景也在影像志研究者的镜头下得以整合,如老年妇女在路中间拜伏叩首、怀抱婴儿的母亲等待着七圣祖师的拂扫,以及信徒们在庙堂里虔诚许愿等。通过学术性的影音摄录,这一节日的文化形态、参与主体与社会背景都得以被细腻生动地描写与阐释,构绘出一幅幅内容饱满、丰富多向的民间信仰仪式图景,形象灵动地呈现出这一濒危文化的活态景象(23)朱靖江:《“中国节日影像志”的庙会拍摄实践省思——夏坊村七圣庙个案》,《民族艺术》2018年第1期。。

在影像民族志的摄像媒介作用下,通过影片内容的直接呈现与观看者的心理适应过程,将某些非理论化的“知识”“感悟”,以及文化意象的深刻蕴涵直接传达给受众(24)朱靖江:《中国人类学影像民族志的文本类型及其学术价值》,《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同时以传承人为主体的呈现过程与文化细节,会以一种与视觉感官刺激相融合的方式向受众传达深入内心的文化底蕴。受众群体在整个连贯,充满文化韵味的过程中精心感受传承人的主体作用。这种通过感官抵达受众心灵深处的冲击,自然会转化为文化的力量,将传承人的主体作用内化于心,赋予传承人充分的合法话语权,自然比口头苍白的倡导要有力得多。

(三)影像民族志的认同深化作用——基于视角转换原则

非遗以形式活动为载体,阐发了丰富的精神内涵,向人们传达的是现象背后的精神内核,属于群众在特定时空下凝聚的民族精神与价值心理。传承人对于非遗的文化认同显得尤其重要,不仅关系到在历史沿革中非遗的根基所在,更涉及在宣传过程中是否延续了价值内涵的原生态性。时至今日,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文化认同不容乐观,多元主体对非遗保护的过度参与,不可避免地对传承人的自身文化认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在影像民族志的引入与参与下,传承人对于非遗的文化认同将会得到巩固与提升。在完成一部非遗项目的影像记录后,其面向的受众不仅是文化空间外的社会各界人士,更是能再现非遗文化过程的传承人本身(25)邓启耀:《视觉人类学的三个维度》,《学术探索》2013年第1期。。

在由“主客位理论”(26)Headland, Thomas and Pike, Kenneth and Harris, Marvin.“Emics and Etics: The Insider/Outsider Debate”,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 105, no.418(Autumn, 1992): 489-491, accessed February 15, 2020, doi:10.2307/541632.发展出的文化“自者”与“他者”这一说法中,文化“自者”与“他者”既意味着文化研究过程中的两种身份群体与社会角色,也代表着文化研究的两种视角。在自者视野中,非遗项目是与日常生活深度融合的,具有生活常态化的特征;在他者视野中,它更是一种抽离于生活的艺术表达。两种视角各有所长,因而在非遗传承保护实践中就需要将二者有机结合。在影像民族志的记录下,让非遗传承人观看已经记录保存下来的以自己为主体的影像民族志,以一种“他者”的视角去看待这一文化传承过程中的自我,去深刻体会在这一文化空间里自己作为传承人角色的重要性,无疑会给传承人带来崇高的传承使命感。通过在观看过程中感官刺激的体验,会增强他们对非遗所蕴含文化价值的理解,强化对于该非遗事项的认同。

作为源于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裕固族需要通过“迁徙游动”的方式以维持民族的生存与延续。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东迁入关”成为裕固族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为了纪念祖先东迁历史,裕固族人整合民间习俗、祭祀、民歌、饮食等诸多典型性文化要素,从而创设了“东迁节”这一民族节日。王海飞团队以影像摄录的方式深度参与了这一节日的全过程。在“共构式”的影像生产模式中,记录东迁节的影像被反馈给节日参与主体,这为他们重新观照与凝视本民族文化提供了有利契机。仪式参与者在观看影像的过程中,将仪式过程与自己的亲身实践、图式记忆及真切情感进一步交相融合,从而形成深厚的影像记忆。稳定地留存于脑海的影像记忆易于触发并唤起仪式参与者丰富的感官体验,不断促使他们重复性、沉浸式地体验节日仪式场景。这进而转化为集体记忆,为民族成员寻求文化认同提供硬实的载体。许多裕固族人纷纷通过网络平台观赏并自豪地传播有关东迁节仪式的影像,借此方式将自我对于民族文化的内心认同进行外化表达(27)王海飞、黄钰晴:《仪式影像中的群体记忆与意义建构——基于裕固族仪式影像的实践与思考》,《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由此可见,影像民族志给非遗传承人提供了转换传统视角与角色的机会,从“自者”的立场进行充分考虑,并达到了与“他者”视野的有效融合(28)麻国庆、朱伟:《文化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北京:三联书店2018年,第37页。。在此过程中,非遗传承人会以一种看似局外,实则身在其中的独特视角,增强自身的文化自觉。

三、影像民族志:文化调查、文本创新与受众的方式

在非遗传承人保护中,影像民族志的运用彰显出独特而巨大的优势。在影像民族志介入非遗传承人保护的过程中呈现出这样一种机制:前期研究者与传承人的双向话语交流为摄像过程奠定架构基础;“长镜头”深描式的拍摄手法与传承人主体原声的保留共同营造出独特的文化生态空间;鲜活化研究文本的生成扩大了其面向群体的范围,极大地促成了非遗保护中多方主体的共同融入。

(一)研究文本的获取:两端互动的文化事项调查

动态再现非遗影像民族志产生的基础是前期的拍摄以及准备工作。尽管非遗影像民族志是通过摄像机的声像技术完成的,但拍摄什么、如何去拍摄这一过程却是镜头后端的研究者在起主导作用(29)朱靖江:《田野影像笔记——影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之道》,《民间文化论坛》2015年第5期。。那么如何才能尽可能保留原生态特征,又不失艺术地去表述这一非遗过程呢?有一个原则就是,只有研究者在真正理解所研究的社会文化深层内涵的基础上,制作出来的影像文本才会更加优秀(30)周星、王铭铭:《社会人类学讲演集》(上),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35页。。在拍摄之前,研究者需要对传承人所处的本土文化空间做一个较为长期的、细致的田野调查,深入到具体的文化场域内,获取一手的非遗影像民族志资料(31)张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化研究综述》,《新闻世界》2010年第S2期。,为后续的拍摄奠定基础。

在对非遗项目进行田野调查的过程中,研究者与传承人两者之间的互动是不可或缺的。研究者以带有学术目的的外来者身份进入田野,其思维具有明确的线性逻辑特征:专业学科化的话语视角与人为艺术化的拍摄技术。然而,非遗多是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的生活习惯、风俗形式等,传承人的思维逻辑在本土文化空间塑造出来,与科学理性的逻辑难免有所出入(32)罗红光:《科学研究影像的第一人称特质及人格》,《民族艺术研究》2017年第2期。,由此就显现出双方主体互动的必要性。研究者首先要同当地的非遗传承人建立一定的信任关系,对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具备一定的洞察力,掌握当地的地方性知识,理解传承人的文化思维,而研究者也要让传承人初步了解到这一非遗文化过程具有的非凡意义。在双方进行充分的互动之后,镜头两端的主体才能共同呈现出一个艺术而不失真实、逻辑兼具灵动的文化场域,为这种动态呈现的研究文本赋予超脱于形式之外的底蕴与内涵。

(二)研究文本的创新:基于视觉、听觉的鲜活呈现

克利福德·格尔茨(Geertz)认为对于文化的分析更是一种具有探求意义意味的解释性科学(33)[英]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5页。。他所提出的深描方法,对于非遗影像民族志的制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利用影像这一特殊媒介对传承人的日常生活及非遗的再现过程进行拍摄时,尽量采用以“长镜头”为主的“深描”式拍摄手法,以写实主义为中心,减少人为过多地剪辑与拼接的干预。非遗大多是非常鲜活的,将具有深厚情景意义的形式与内涵融为一体的立体文化。一方面,长镜头的拍摄手法能够有机还原传承人所处的文化生态空间。另一方面,非遗的再现过程往往是通过一定的物质形态,集中展示某个民众群体的群体价值与精神追求,因此这一过程中充满了该群体的文化细节。使用长镜头的拍摄手法对于这些过程进行平实的、充分的描述与呈现,有利于受众去捕捉影像中与传承人紧密相关的文化细节。他们会从平实、真实的动态呈现中去细细品味该族群众生活文化的真正内涵,从而实现对其文化的理解是一种非断裂的,自然而然的过程。

在非遗保护的活态性原则实践中,连接非遗项目传统文化内涵与当代精神语意的传承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活态传承重要主体的非遗传承人在关注某项非遗项目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其自身的话语表达权。他们是对非遗项目背后的文化意义具有最强解释力的主体,由他们去阐述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更具真实性与权威性。非遗传承人作为当地群体的一员,掌握着植根于当地文化的方言。使用最地道的语言,去表述他们独一无二的非遗文化,无疑是对文化最可贵的尊重与最真实的展示。因为,“这个世界并非主要通过语言、解释和归纳等方法得以接近,而是通过以自我为基础的对日常生活的再感受而重新体现出来的”(34)Anna Grimshaw, “Eyeing the Field: New Horizons for Visual Anthropology”, Journal of media practice 3, no.1(2002):7-15, accessed February 20, 2020, doi:10.1386/jmpr.3.1.7。在外界受众看来,虽然他们具有在聆听理解方面的障碍,但对于方言这一份发自内心的尊重是共通的,他们更能体会不同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强调非遗传承人主体声音的运用,并不是排斥所有影像民族志工作者声音的使用,只是需要注意不能过度地解读。由此可见,在对非遗项目的影像呈现中,应当对传承人此时此景的声音原话尽可能保留,并配以字幕的方式地展现出来(35)朱靖江:《田野之声:“直接电影”影响下的人类学影像民族志》,《电影新作》2011年第3期。。这样做不仅彰显了非遗项目传承主体的作用,还展现了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有利于激发受众对于地方语言发自内心的共鸣。

(三)受众群体的扩大:多方主体的协同参与

在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与研究中,影像民族志的介入使得研究文本不断创新,变得更加通俗、鲜活、生动。在这种研究文本的作用下,我们更要推动其面向的受众群体进一步扩大。在影像民族志的宣传表述作用下,这一通俗化的研究文本更要充当一种交流工具的角色,不断去扩大本民族非遗的宣传影响半径,使更多的外族人能够了解不同于自身的异质性文化,从而鼓舞社会各界对其进行保护的热情。在影像民族志的主体强化作用下,推动传承人通过动态的影像从其他角度去审视本群体文化,在视听感受中尝试性地进行心灵沟通与对话。这可以加深他们对于自身非遗文化的理解,强化文化认同与主体担当意识。从更为特殊的角度而言,不同于其他传统研究手段的影像民族志还能充当记录与保存的可视性文献的角色,可供人们反复观看与揣摩,以便寻找其背后的深层意义(36)常凌翀:《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化传播路径》,《兰州学刊》2010年第12期。。

在非遗传承人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中,仍需要相关学者专业视角的融入与独特话语体系的构建,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研究做出更多建设性探讨。而影像民族志这种保存性文本强化了这一功能,“可以把从未接触且仅凭视觉难以理解的事物先拍摄保存下来,然后将其作为文本进行研究”(37)保罗·基奥齐,梦兰:《民族志影片的功能和战略》,《民族译丛》1994年第2期。。由此可见,兼具通俗化与学术性双重特质的影像民族志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其受众群体:文化他者、传承者、专家学者等。影像民族志进一步深化了多方主体协同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可能性,这一特殊研究文本不断推动非遗传承人走出本土的同时,也不断促进传承人在孕育自我的文化沃土上深深扎根,并从更大程度上激发了他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热情。

四、结语

影像民族志作为一种用多媒体途径对文化进行研究的方法与工具,在非遗传承人保护中具有较大的融入潜力。由于影像民族志兼具研究手段与研究文本的双重特质,突破传统媒介与文本的局限,富于文化描述与阐述价值,具有视角与语境的多元性(38)朱靖江:《复原重建与影像真实——对“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科学纪录电影”的再思考》,《西北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在非遗传承人保护研究领域,恰好缺乏研究文本的创新,于是两者的结合则具有一定的契合性。然而,现有研究对两者之间的关联与结合的探讨仍然不足,不仅既有成果较少,而且很多成果的研究深度尚待深入,这更能凸显出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所具有的学术意义。

影像民族志与非遗传承人保护的有机结合实际上是两者间的共赢(39)高有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化生存》,《现代传播》2007年第6期。。通过学术性与实践性的融合,从而去构造一种趋近真实的文化共识。本土的田野实践经验注重去参与观察并有机记录日常化与生活化的一手资料,是一种以个体或群体的生活经验为研究对象的本土化路径(40)朱靖江:《守望影视人类学的河山胜境——朱靖江治学谈》,《民族艺术》2019年第2期。。一方面有利于构造一种互为主体性的跨文化对话,易于破除主流强势话语体系的垄断性。以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双方互动去构造文化共识,从而为后续的学术共识奠定基础。

从实践意义而言,一方面既扩大了影像民族志的适用领域,突破了传统的应用局限,同时也在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探寻了创新研究文本的可能性。经过影像媒介的象征符号与意义体系的形象表达(41)林礼顺:《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保护的方式》,《东南传播》2014年第10期。,各个非遗保护主体的文化认同得以强化。非遗传承人的第一传承主体性得以凸显,有效增强其赋权意识,从而为非遗传承人保护实践注入核心动力。然而,需要引起学界高度关注的是,非遗保护与影像民族志两者的结合领域目前仍然缺乏切实的田野经验与实践知识的融入。作为一种应用于不同领域的研究工具,影像民族志如何在非遗传承人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让非遗传承人的保护能够衍生出巨大创新活力,还需要相关学者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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