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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惠金融发展

2021-11-14李慧妍李怡蕙范雅娇樊华晴刘书铭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1年35期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普惠金融

李慧妍 李怡蕙 范雅娇 樊华晴 刘书铭

摘要:近些年我国金融业出现较大变化,金融混业经营现象不断加深,形成了诸多庞大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处出现,形成很多新的金融业态,也催生互联网金融巨头。新形势下我国政府重组银监会与保监会形成银保监会,逐步向着统一监管方向迈进,强调金融风险监管中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文中分析我国金融普惠金融体制的现状,以此为基础探讨普惠金融过程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给出具体解决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

关键词: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审慎管理

一、我国普惠金融体制现状分析

(一)互聯网金融巨头处于快速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最大优势在于双方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进行交易,即是说,只要有网,就可以进行网络金融交易。这相较于传统的需要双方提前联系,在安排具体的交易时间、具体的交易地点、在对交易方式进行反复确认的复杂的传统金融交易优势明显,直接颠覆了传统的金融支付方式。如,支付宝与财付通已经为客户开通收付款服务项目,余额宝提供理财、转账等方面的服务,传统金融的部分业务已经被分流。

(二)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提出挑战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很多发展中国家新型经济体不断推动金融改革,以求得资本投资,最常见的就是放松外资入境管制或推动资本自由流动。这一背景下我国也顺应时代潮流,放宽了针对外资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由于国际资本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可以自由流动,各个国家因经济联系所导致的金融市场相互依赖性也不断增强,各种金融风险可以在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传递。一个国家金融危机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和多米诺骨牌效应。

二、我国普惠金融体制存在问题

(一)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力不足

我国从2003年确立了“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履行了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职能,而普惠金融权力有限。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权,然而在具体实践操作中,中国人民银行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力,维护金融稳定也是通过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实现。我国中央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权力被分离之后,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职责方面,所依靠的资源、政策和手段大大减小。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地位和权威相比较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中央银行显得很弱小。

(二)分业普惠金融体制的问题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需要金融创新,需要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普惠金融有效性的标准只要就是能否有利于金融创新。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各主要监管机构为了自身政绩考量,减少监管压力,往往对于不属于本行业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抵制措施,从而不利于金融创新活动的开展。

三、我国普惠金融体制问题解决措施

(一)明确普惠金融体制改革重点

传统普惠金融强调的是指标管理、窗口指导、政策干预等方面。虽然强调动态监管,但是由于目前体制受限,信息获取能力不足,所以仍然是静态化目标管理。然而这种传统监管手段在金融新业态蓬勃发展的今天显得捉襟见肘。必须建立以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信息化为基础的现代普惠金融手段。

普惠金融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监管能力,而不是为了复制和赶超其他发达国家的普惠金融模式。普惠金融机构改革也不应该理解为,简单地拆分或合并普惠金融机构就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普惠金融机构改革也不能理解为机构的叠床架屋,政出多头。普惠金融机构简单,普惠金融效率越高。普惠金融机构越复杂,越容易出现监管套利等问题。

(二)建设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监管体系

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国情原因,整个金融体系更多地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立法更倾向于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然而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太重视。我国将保护消费者权益纳入普惠金融目标体系,进一步推进保护金融消费者立法工作。推动建立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制度体系,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加快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统一专门机构,可以参考国外设立金融服务监管局。金融服务监管局在各省及副省级城市建立分支机构,可以考虑重要的经济金融大市设置分支机构。

(三)完善地方普惠金融与自律的制度

普惠金融仅仅靠政府手段是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公司组织作用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我国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和金融业务国际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设立内部监察稽核机构,保障监察稽核队伍建设。第二,制定并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体系。第三,夯实并改善内部控制硬软件设施,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体系。政府财务部门和各金融服务机构加大基础建设资金的投入。由政府牵头鼓励,各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响应并主动加大对金融机构营业点的建设,并加强员工的能力提高,保证从业人员拥有扎实的金融知识与业务办理的能力,并建立奖励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借此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金融机构与服务短缺的问题。

结论

我国经济目前进入新常态,未来我们需要跳出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防范经济下滑,保持经济平稳发展,重点在于治理金融风险。普惠金融是该任务的重中之重。金融的发展己经逐步与实体经济密切融合。各个金融市场又相互融合,相互制约,国内金融由分业经营逐步向混业经营转变。金融风险治理是系统性工程,即需要防范重点,抓住牛鼻子,又需要统筹协调。

参考文献:

[1]陆乃菁.金融体制改革背景下财政政策与普惠金融协调探索[J].纳税,2020,14(03):50-51.

[2]王一帆.对中国普惠金融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产业创新研究,2019(12):101-102.

[3]赵梓伊.中国与俄罗斯普惠金融法律制度比较分析[J].法制博览,2019(33):1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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