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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风险管控

2021-10-09王亚娟

商讯·公司金融 2021年22期
关键词:税务管理税务风险房地产

作者简介:王亚娟(1981-),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主要研究方向:房地产财务管理、土增清算税务研究。

摘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做好土增清算工作,防控税务风险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企业税务成本,还影响项目投资利润。因此,本文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展开探讨,并针对税务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房企;税务管理;税务风险;土增清算

引言: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成本结构复杂,土地增值税计算难度大。若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存在问题,核算方式不当,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合法减轻税负,实现最终盈利目标,就要采取科学、合理、合法的方式做好土地增值税筹划工作,确保土增清算筹划的合法性。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的原则与要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的原则

房地产工程项目开发具有一定特殊性,不同于传统制造业,需要交纳的主要税种是土地增值税[1]。但由于房地产开过程复杂,项目成本种类繁多,涉及到人员成本、土地成本、设备成本、材料成本等众多成本要素,土地增值税核算与筹划具有一定难度,易诱发税务风险。从土增清算原则来看,其一,要准确计算纳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纳税人,若具备土增清算条件,要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计算开发项目所需缴纳的税额,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纳税行为。其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在纳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必须要依法进行,并提供纳税相关的财务信息,从而为后续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依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增清算的要点

1.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条件和范围判断失误,就非常容易诱发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涉税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和范围[2]。目前,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转让整体未竣工决算项目,以及完成销售的业务都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3]。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税务法规允许范围内,对相关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准确计算实物收入与其他收入,明确自用房地产及非直接销售收入的获利。具体来讲,计算实物收入与获利的主要依据是:销售发票、立项报告、销售合同、测绘合同以及销售许可证等。若存在非直接收入,如:职工福利购房、债务抵偿、拆迁换建,应将非货币性资产确定为收入[4]。另外,采取预售时,项目建设后,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有差异,发生补退房款情况,要根据合同及相关资料,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调整,确保收入计算的准确性、真实性。

3.明确可扣除金额项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操作中,明确可扣除金额项目至关重要。实际上,一些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根本原因就是扣除项目确定不合理,造成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案得不到税务机关认可。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筹划,就要及时掌握相关税法对于扣除项目的规定。根据相关税务法规,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开发间接费、拆迁补偿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使用权成本、新建房屋费用等项目均可扣除[5]。但在实际工作中,要想扣除必须要提供合法凭证,向税务机关证明相关费用的真实性、有效性,而非企业自己伪造。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具体风险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缴纳税费后,可支配生产要素会有所减少,自身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會受到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选择适合的清算方式,利用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更多利益。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筹划操作不当,则会诱发税务风险问题。下面本文通过几点来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具体风险点。

(一)项目销售收入未据实认定问题

据实认定项目销售收入,提供可靠财务信息,才能合理合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实际上,一些企业涉税问题的发生,就是由于土地增值税计算期间,没有正确认定项目销售收入,存在账实不符情况。例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优惠房、福利房。而这些优惠房、福利房因各种因素影响,价格远低于市场行情,且销售收入计入存在问题。如某项目将部分商铺、住宅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股东,财务认为此项销售合理,并以实际销售价格计入销售收入。但,如此进行销售收入计入,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会认为企业存在隐患收入,造成税款流失的可能性。一旦被认定隐患收入,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项目扣除成本问题

通过对土增清算要点的了解可知道,明确扣除项目非常重要。然而,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税务法规理解不透彻,扣除成本计算上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讲,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扣除方面,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减轻税务成本,出具虚假安装合同,虚构安装成本。例如,虚列围墙建造工程,实则采用铁棚栏。在基础设施费用方面,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虚列绿化项目,实则绿化率较低,大量记账却未取得相关票据,扣除项目列支成本不符合实际。而开发间接费用方面,很多相关费用的发生没有详细记录,这给成本核算造成了诸多障碍,非常容易导致扣除项目成本核算错误,诱发税务风险问题。

(三)项目清单单位确定问题

目前各地区税务执行法规标准、要求、办法不同,一些省市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项目清单确定依据,一些省市则以预售许可证为依据,没有统一标准。这导致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清单单位时,易出现错误。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分期开发过程中,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没有对项目进行分期,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却进行了分期。在两证出现差异,就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税务机关对项目清单单位认定产生分歧。若企业按不分期进行税务筹划,而税务机关则认定需要按分期项目清算,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案就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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