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丛联合颈浅丛阻滞麻醉用于锁骨骨折内固定术的 效果分析
2021-09-16顾荣
顾荣
(江苏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苏 盐城 224000)
0 引言
锁骨骨折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创伤性外科疾病,患者往往需要手术介入治疗,最常见的术式为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在实施锁骨骨折内固定术治疗的过程中,临床一般采取臂丛神经阻滞麻醉[1]。然而,因为锁骨以及附近表皮的区域能够通过拓展并延伸至一定区域,所以,单纯臂丛阻滞麻醉往往难以将锁骨区域神经完全阻滞,同时麻醉穿刺操作人员仅仅根据体表标志,仅凭个人经验盲探进行麻醉,因此众多病患的麻醉效果不好,严重干涉到了手术的全面实行[2]。临床研究[3]指出,臂丛神经阻滞加颈浅丛神经阻滞流程运行简洁,阻滞质量良好,而且用药量较少,便于掌握,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的前提下,进针不易过深,可预防高位硬膜外阻滞和全脊椎麻醉现象的出现,同时也可避免喉返神经阻滞以及膈神经阻滞等不良反应。基于此,本研究以我院73例锁骨骨折内固定术患者为观察对象,探讨分析臂丛联合颈浅丛阻滞麻醉用于锁骨骨折内固定术的临床效果及安全性,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选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的73例锁骨骨折内固定术患者为观察对象,两组患者伤情均由MRI、X线或者CT检查确诊,均无严重心肺疾病,血常规、心电图以及肝肾功能检查结果均无异常。依照随机的数字测试流程分为2组,其中,对照组37例,男21例,女16例;年龄23~61岁,平均(41.4±2.4)岁;体质质量48~76kg,平均(60.4±1.3)kg;粉碎性骨折11例,斜行骨折26例;ASA分级I~II级。观察组36例,男20例,女16例;年龄22~63岁,平均(42.3±2.7)岁;体质质量为50~77kg,平均(61.5±1.1)kg;粉碎性骨折10例,斜行骨折26例,ASA分级I~II级。这项实验全程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也得到了病患家属的同意。两组病患不论是在年龄、性别、体质量、ASA级别以及骨折类型的样貌特质上都十分相似(P>0.05),有着一定的对比性。
1.2 方法
术前两组患者均常规禁饮禁食,其中禁饮时间为8h,禁食时间为12h。开始麻醉前半小时给予0.1g苯巴比妥钠和0.5mg阿托品肌内注射。等待患者进入手术室,将静脉输液通路开放,连接监护仪并对患者ECG、BP以及SpO2等生命体征进行持续性监测。妥善准备抢救设备、吸氧设备以及麻醉机等仪器。帮助患者取去枕平卧位,放平双肩后将头部转向健侧,双臂均靠在身侧。观察组在采用臂丛神经阻滞麻醉的同时展开颈浅丛神经阻滞麻醉,先要进行臂丛神经阻滞麻醉,在前、中斜角肌肌沟顶点之中插入针管,通过前筋膜进行隔离,形成延展感,回抽检查是否有血性液体,备用15mL基础溶液(其中涵盖1%利多卡因和0.4%罗哌卡因)。输注期间注意观察患者表现,并告知一旦出现异常反应需第一时间向麻醉医师表达,注药结束后对穿刺点实施局部按压,持续时间为5min,再持续进行测试15min。自胸锁乳突肌后缘之内的点位静脉下进行0.5cm范围的刺点交互,穿刺的模式为7G,在下方进行引针,针头穿越筋膜产生延展感,再进针一段距离,能够在无血液回抽情况下,将10mL混合药剂进行注入(其中涵盖1%利多卡因和0.4%罗哌卡因),注药结束后对穿刺点实施局部按压,持续时间为5min,并且对于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观察,评测并且确认麻醉阻滞区域之后实施手术。术中注意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及时应用辅助用药,并给予常规面罩吸氧。
对照组患者仅接受单纯臂丛神经阻滞,其中穿刺部位、具体用药方法均参照观察组方法。
1.3 观察指标与评价标准
对比两组病患在麻醉之前以及之后的心率标准、SPO2、舒张压以及收缩压水准的基础幅度,测试两项麻醉效率的毒性反应、膈神经阻滞、霍纳综合征以及喉返神经上等麻醉不良反应率。麻醉的测试标准为[4]:(1)优:在手术之中麻醉效果优异,病患肌肉组织效果良好没有痛感,不需要持续维持药物镇静,因此手术环节较为顺畅。(2)良:在手术之中并未产生任何不适症状,只是在进行分离的时候会产生轻微痛感,或者不舒适,配合使用少量镇静镇痛药物后大幅改善。(3)差:患者术中感到明显疼痛,麻醉阻滞不完善,临床需改行全身麻醉,或者应用大剂量局麻药物。
1.4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 22.0软件对这次的分析研究数据进行对比测试,使用的样本t检验数量资讯,以皮尔斯卡方χ2测验数值资讯,P<0.05的时候展现出明显的统计含义。
2 结果
2.1 麻醉前后两项病患的血压数值转化对比
麻醉前2组各项指标对比无统计学意义,麻醉后,观察组在心率、舒张压、收缩压方面指标明显优于对照组,2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麻醉前后两组病患的血压质量转化模式比对(±s)
表1 麻醉前后两组病患的血压质量转化模式比对(±s)
观察标准 麻醉前/后 对照组(n=37) 观察组(n=36) t P心率(次/min)麻醉前 78.61±3.53 78.85±3.16 0.799 0.500麻醉后 110.3±11.42 92.37±10.26 7.641 0.001 t 6.107 8.235 P 0.000 0.000舒张压(mmHg) 麻醉前 76.19±1.47 75.88±1.62 0.103 0.500麻醉后 97.29±11.38 86.92±11.34 8.171 0.001 t 6.355 7.295 P 0.000 0.000收缩压(mmHg) 麻醉前 114.69±13.05 115.27±12.74 0.156 0.500麻醉后 167.72±12.54 127.60±13.02 7.770 0.002 t 8.956 7.330 P 0.000 0.000 SPO2(%) 麻醉前 98.97±0.34 98.85±0.47 0.274 0.500麻醉后 98.06±0.16 98.11±0.30 0.135 0.500 t 0.275 0.664 P 0.500 0.500
2.2 两组患者麻醉优良率对比
观察组麻醉的优良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差异的显著化效果(P<0.05),见表2。
表2 两组病患麻醉优良率比对[n(%)]
2.3 两组麻醉不良反应对比
两组毒性反应、膈神经阻滞、霍纳综合征和喉返神经亏损对比差异不明显(P>0.05),见表3。
表3 两组麻醉不良反应对比[n(%)]
3 讨论
锁骨骨折是骨科临床上较为常见的一种骨折类型,大部分患者需要采取内固定手术进行治疗干预,考虑到颈部生理结构较为特殊,血管走行丰富,因此,临床应选择合理有效的麻醉方式,以缓解术中疼痛与牵拉感,这对手术能否顺利进行而言均为重要[5]。由于锁骨和皮肤同时受到颈丛神经以及臂丛神经的双重支配,仅仅采取颈丛神经阻滞麻醉或者臂丛神经阻滞麻醉都难以收到满意的麻醉效果,因此,临床将两种麻醉方式联合应用起来,达到了预期效果[6]。
从解剖学角度来看,锁骨和皮肤同时受到颈丛神经以及臂丛神经的双重支配,最先在锁骨表皮产自G~Cl神经根的颈丛神经元控制标准,尤其是在锁骨的精神元体系之内;深部肌肉等区域是能够受到G~G神经根的臂丛神经元监控的。颈丛神经具体能够研究锁骨内侧的范围,臂丛神经则具体能够对所在切口外侧形成控制,两者在锁骨内测形成交互效应,各自展现出支配的特质[7]。由此来看,锁骨手术麻醉的一定类别一定要在G~C5以及颈神丛与臂神经丛一同完成麻醉才能够获取最为满足的效果[8]。并且,颈丛深支仅对颈前深层类别以及深层区域范围内进行控制,所以,临床在开展颈、臂丛联合阻滞麻醉时仅对颈浅丛神经进行阻滞即可,这样可以防止阻滞深丛时导致椎动脉损伤,避免血肿形成,还能够持续降低麻醉效果、高位硬膜外阻滞、喉返神经麻醉以及膈神经阻滞而产生的风险效应,局麻药物用量大大减少[9]。
文献研究指出,如果单纯的使用神经阻滞,对于锁骨手术的麻醉效率就十分良好,锁骨上神经阻滞良好,患者无严重的手术切皮痛,但在对骨折断端进行分离、牵引以及内固定处理时,患者往往容易产生局部疼痛、肌紧张以及酸胀不适等不良反应,需要术中加注麻醉性镇痛药物方可缓解[10]。因此我们认为,单纯颈浅丛神经阻滞方案并非锁骨骨折内固定术的优选方案,其麻醉效果仍有待于提升。结合神经解剖特点来看,单凭臂丛神经阻滞方案在锁骨骨折内固定术中的应用也同样存在一些缺点,例如锁骨内侧部分可能出现操作疼痛不适等负面反应,术中同样需要加注麻醉性镇痛药,患者异常反应才能缓解[11]。
本次研究我们采用颈丛神经阻滞麻醉与臂丛神经阻滞麻醉联合方案,总结有如下三个优点:(1)操作简单,定位容易,且麻醉效果确切,生理干扰明显减少,节约医疗费用;(2)对医疗设备水平无严苛的要求,可在各级医院广泛开展;(3)弥补了普通局麻、单纯颈浅丛阻滞或臂丛神经阻滞的缺陷,降低了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按照上述的研究,臂丛神经阻滞麻醉与颈浅丛神经阻滞麻醉的联合作用效果较为明显,安全效率极强,对于病患的生命特质干预程度较低,可在临床试验中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