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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村运动对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

2021-06-28赵姗姗

河南农业·教育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赵姗姗

关键词:韩国新村运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

2020年,我国已完成脱贫攻坚战,实现了全部贫困人口的脱贫。但这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城乡差距仍然很大,中国离高质量脱贫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何减贫,实现乡村振兴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永恒话题。而韩国自1970年开始的新村运动是全球范围内公认的乡村振兴典范。韩国与中国同处于东亚儒家文化圈,不仅文化背景相似,而且改革的背景、面对的问题也有许多共性,总结韩国新村运动的经验与教训,对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中韩两国共性分析

(一)改革背景相似

1970年的韩国,刚刚经历了工业化的改革,韓国的经济进入了快速增长时期。但是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韩国陷入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困境。城市与农村收入明显拉大,不少农民背井离乡,涌入城市生活。60年代韩国经济的腾飞主要表现在制造业和进出口方面,工业发展迅速,但农业发展缓慢。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实现全员脱贫,但是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仍然很明显。如何振兴农业,提高农村生活水平,也是我国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文化背景相似

韩国和中国都属于东亚儒家文化圈,历史上韩国受中国文化影响非常大,两国在生活习惯、民族信仰、民俗文化上十分相像。与中国相似,韩国农村不仅也是熟人社会,其文化也深受“血缘”“地缘”关系的影响。因此,中韩两国农民在思维方式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三)管理思维相似

韩国在朴正熙总统当政时期,是一个从军人政权向民主化统治的过渡时期。就管理方式上,仍属于政府主导的管理方式。韩国新村运动之所以成功,跟政府的倡导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在新村运动初期,韩国政府的推动方式是一种由上到下的推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由上到下的运动变成了农民自助式的运动。这对于同属于政府主导改革下的中国,无疑是有借鉴意义的。

二、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经验

(一)政府主导与村民自主相结合的运动方式

20世纪70年代,韩国的250万农民当中只有20%能通电,80%住的是茅草屋,5万个自然村中只有60%可以通汽车,可以说发展相当落后。韩国政府经过工业化的发展,虽然综合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全面资助农民的能力仍然不足。政府缺乏足够的能力来资助农民,由于政府经济能力有限,故对农民的支持主要以提供物资的方式展开。为了鼓励农民开展建设,韩国政府对农民资助了水泥和钢筋。1970-1978年,平均每个村庄获得水泥84t,钢筋2.6t,折合价值每个村庄8年共2000美元,每个农户约为35美元。这种资助力度,虽然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改建需求。但是政府的倡导,对于提高农民的自主性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政府按照农民对农村的参与热情,把村庄分为三类,分别是自助村,自立村和基础村,其中,自助村参与力度最大,农民的积极性最高,而基础村的参与力度较小。对于积极参与的村庄,政府在第一次资助之后,第二年再给予500包水泥和1000kg钢筋,而参与度低的村落就不再给予。这种政府主导的资助方式,极大地激励了农民的参与热情。1971至1978年间,每个村子改善道路的长度是2600m,新修建的小桥7万多座,混凝土水库24000座,上百万的茅草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水泥瓦的屋顶。在新村运动初期,这种“官主导”的运动方式,对于激发农民运动热情,并为运动从“官主导”转向“民主导”打好了基础。

(二)多主体参与的新村教育

1972年3月份,在韩国全国教育工作者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要开展新村教育。新村教育是韩国新村运动的核心部分,也是最重要的内容。有不少学者认为,韩国新村运动最大的贡献在于“韩国精神”的宣扬,在于把新村运动的主旨“勤勉、自助、合作”作为一种民族精神加以贯彻。

新村教育的培训对象有村民、市民、妇女、公职人员、青少年、外国人等多种主体。培训主体除了采取知识分子授课之外,还引入了大量具有成功创业经验的农民,通过案例分享和小组讨论的形式,分享经验,鼓舞士气。1972年,韩国成立了中央研究院,专门培养新村运动的指导员,对农民开展教育。在新村教育中,几乎所有的部门都竟相参与到新村建设之中。韩国政府要求公务员和大学教授责任到村,包村包户。随着新村运动的深入开展,企业、科研机构等也参与其中,规模不断扩大。在为迦南培训学校制定的培训计划中,韩国农业部官员缩短了农业政策和农作物生产技术方面的实践,拉大了宗教团体开设讲座的时间。这些宗教团体成员包括和尚、牧师和全国知名的教育家。农业部的官员认为,这些群体适合培养农民的生活伦理。韩国政府通过这种乡村运动,以一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农民“勤勉、自助、合作”的精神,使其以一种全新的面貌投入到新村建设的运动中来。

(三)政府扶持下的非政府组织发展

在韩国的民主化进程中,市民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当韩国公共物品供给不足,政府政绩不佳时,不少大学生纷纷走向街头,组织了一些政治性组织,韩国的市民社会也由此发展壮大。在韩国新村运动过程中,不少非政府组织也应运而生,其中,经济领域类的非政府组织最为活跃,它们除了发挥经济作用以外,还承担着不少公共管理方面的任务。以农协为例,在新村运动中,韩国农协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需要指出的是,韩国农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都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新村运动初期,政府不但资助农协,甚至还直接参与了相应的管理工作。农协在韩国新村运动中,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受政府委托,农协负责筹集生产工具、资金、化肥、农药等,并给予最经济的价格,配合农民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二是农协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家经济,将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化,实现了农业产业化。三是农协办理了“农协超市”,其网点遍布各乡村镇。“农协超市”在农村设立了收购站和保鲜库,向农民收购农产品,解决了农民销售的困境,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种粮种菜的积极性。

韩国的成功经验,在于政府扶持发展了非政府组织。这些非政府组织相对于其他经济组织而言,其政府的主导发展使其在争取资源的时候占据了很大优势,很容易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其在发展过程中带有垄断陛的特点。也正是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强大优势,使其有足够的力量扩大和发展。如农协,它不仅解决了农村贷款问题,还为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事业的良性互动提供了足够的支持。

(四)强有力的管理体制

新村运动的开展,关键在于如何把松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如何改变农民消极怠工的情绪,使其积极投入到家乡建设中来。因此,韩国组织了强有力的管理体制。“新村运动”一开始由中央内务部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建立了全国性组织——“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网络,同时建立“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培育大批新村指导员。到了1981年,当新村运动进入了第二个历史时期,韩国建立了新村运动中央本部,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民间组织。这不仅解决了传统官僚组织的弊病,并且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此外,创办了村民会馆,加深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及时传递了农民的实际需求。

为了实现对农民的直接指导,朴正熙总统由农林部拟定了每个村的村庄领导人,并由迦南农民培训学校完成对这批领导人的培训。为了提高女性参与新村运动的积极性,自1973年起,学校还开始了对女性领导人的培训。通过采取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的方式,提高了村庄领导人的管理热情和管理动力。通过培训,也使得村庄领导人这一批基层管理者有章可循,并且信心十足地开展对村庄的管理工作。

三、对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

(一)發展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实现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

韩国新村运动告诉我们,只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就可以消除城乡二元化的差距。在新村运动初期,韩国刚刚经历了工业化的发展,城乡差距明显,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大量农民涌向城市造成了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但是通过新村运动,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1970年开始,韩国实行“工农业均衡发展”的战略,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数据显示,1970年开始,农民收入迅速提高,甚至反超城市居民。农民与城市居民户均收入之比在1970年为67.2%,到1974年这一比值超过100%,农村家庭收入超过了城市家庭。韩国的经验证明,只要方法得当,就可以实现城乡同步发展,而且农村不仅不会影响工业化的发展,反而会为工业化提供人力和市场的支持。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而把二元结构一元化一直是我们改革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主要措施就是农村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城市化的适度同步发展。与韩国相比,我国目前的乡村发展状况要优于新村运动初期。2020年我国已经解决了1亿多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但是,中国农村与城市的二元差距仍然很大,中国农村的发展既要重视城市反哺农村,又要协调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乡村振兴,就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韩国的新村运动,不管是物质上的发展还是精神上的凝聚,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起来的。从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物资提供,到“勤勉、自助、合作”新村精神的倡导都是政府主导的结果。韩国总统朴正熙,还创造了“新村之歌”来振奋农民的运动热情。正是政府在各个层面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使得韩国农村面貌有了非常大的改观。特别是通过1970至1979年第一个时期的新村建设,韩国农村不仅村村通了公路,而且原有的茅草房也消失殆尽。韩国的新村运动说明了处于儒家文化圈的东亚国家适合采取政府主导式的发展模式。

我国地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差异明显,为确保新农村运动的顺利开展,政府必须总揽全局,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新农村建设的始终。由于我国目前城乡差距明显,因此,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力度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借鉴韩国政府的改革方法,加大对农村建设的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力度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三)发展乡村振兴,就要发挥农民的自主性

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与农民极大的参与热情是分不开的,通过政府倡导和新村教育,韩国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韩国政府虽然大力倡导改革,但是不包办。同时,其管理机制采取奖勤罚懒,对项目建设优异的村落再奖励水泥等材料,这对于提升农民的参与热情是非常有效的。

我国在进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借鉴韩国的经验,要以农民为本,培养农民的奋斗意识,提高农民的经验水平。要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而不是通过政府强行的组织。要让农民自己有脱贫致富的意识,否则一旦政府资助撤走之后,农民还是不愿意劳作去改变生存现状,就有可能会重返贫困,影响我国乡村振兴的实现。

(四)发展乡村振兴,就要构建合理的治理模式

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与其治理模式的选择有很大关系。在新村运动初期,朴正熙政府选择了军人去担任地方政府的官员,大部分军人在韩国首都区各地方任职。但是这种“降落伞”式的任命却使得朴正熙推行的政令很难推行下去。朴正熙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把政府权力大幅度放权到地方,极大地发挥了地方政府的主动性。有了上级政府的委任,地方官员的责任感增强,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和农民推选出来的新村领导者进行交流。由于韩国新村运动中朴正熙政府向地方政府进行了有限制的放权,并合理地利用了官与民之间存在的相互利益关系,使相互影响和协作的链条很好地将国家与社会通过市场联结到一起。

我国的乡村治理,在保证广大群众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激发了广大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激情,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农民民主意识的缺乏,缺少参与动力是乡村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通过管理机制,把官与民联系起来;如何通过教育和引导提升农民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民主法治理念重塑基层政府的治理模式是我国乡村治理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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