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志、史料看清代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的设置
2021-06-23张云,张付新
张云, 张付新
[摘要]军府制是清朝政府在新疆实行的军政合一的行政管理制度。阿克苏办事大臣是清代新疆军府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方志和《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是研究清代新疆政治制度的重要史料,本文从方志、《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等史料入手,整理分析清代新疆军府制设置及层级,分析阿克苏办事大臣的设立及驻地的设置和迁移历程,论述其历史作用,进而加强对阿克苏办事大臣职能的认识。
[关键词]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历史作用
[中图分类号]K249.3;D691.4[文献标志码]A
军府制是清朝政府统一新疆至建立行省前实施的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阿克苏办事大臣作为清代新疆军府制体制中的一部分,也是清代新疆南疆地区统治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其驻地设置的过程及其历史作用不仅鲜为人知,还因为资料的琐碎和缺乏,鲜有学者对此进行系统研究和探讨。故此,依据方志、《清实录》等文献史料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爬疏编排,本文拟对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的设置作一探究,谨志于此,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乾隆时期新疆军府制建立与南路各级统治机构的初步确立
清朝政府统一新疆后,实行军政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遵循“重北轻南”的治疆方针,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朝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立军府制,并任命明瑞为“总管伊犁等处将军”[1]192,成为首任伊犁将军。伊犁将军成为新疆地区最高的行政、军事长官,其职权“节制南北两路,统辖外夷部落,操阅营伍,广辟屯田。”[2]723伊犁遂成为清朝政府在新疆建立军府制的军政中心。依据军政中心、地理位置和战略要冲相结合的原则,将新疆分为北路、南路和东路三路。其中北路属地伊犁、塔城地区归伊犁将军直辖;南路则在喀什噶尔设立参赞大臣,亦称“总理各回城事务参赞大臣”或“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职责是总办南疆各回城军政事务,在其之下实行军政上由参赞大臣统辖各回城办事大臣、行政上沿用伯克制相结合的军府制度,并归伊犁将军节制,而东路则由乌鲁木齐都统统辖。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政府设立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地喀什噶尔,乾隆三十年(1765年)先后移驻乌什、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地。该参赞大臣在所辖地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各设协办大臣一员,在英吉沙尔设立领队大臣,在叶尔羌、和阗、乌什、阿克苏、库车和喀喇沙尔各设办事大臣一员。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的职权后来扩大为“总理回疆事务”,从而为新疆南路统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总理回疆事务大臣在其权力、职官类型、印信和驻地明确规定下来,总理各回城事务参赞大臣也由此完成制度化过程。[3]19
二、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的设立缘由
十九世纪中叶以来,英国和沙皇俄国在中亚地区的争夺日趋激烈,严重威胁到我国西北边疆的安全和稳定。清朝政府平定了大小和卓之乱,历时七十年的准噶尔贵族的分裂活动宣告结束。基于安定社会秩序和恢复、发展经济之需要,清朝政府遂派官员前往阿克苏地区驻扎办事。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谕军机大臣等,近因阿克苏办事需人,已命永贵前往,计此时已得旨起程,其辟展等处屯田事务,著定长总办。”[4]157同年,阿克苏办事头等侍卫舒赫德在奏折中提到,“其阿克苏安设台站,镇抚回人等事,亦即酌量情形办理。”[4]158从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至同年十二月,阿克苏办事头等侍卫舒赫德的职衔由“参赞大臣阿克苏办事侍郎”转为“驻扎阿克苏城尚书”来处理回城事务,由之前在阿克苏办事之臣永贵协助舒赫德办理。“又谕(军机大臣等)曰,纳世通奏称,舒赫德现在领兵前进,办理阿克苏事务,惟永贵一人,请前往协办等语。”[4]189由于筹划平回战争,清朝政府派大臣舒赫德回阿克苏驻扎办事,“故阿克苏地方最要,已谕舒赫德速回办事矣。”[4]216阿克苏地处南北要冲和东西贯通的关节点,其战略地位极其显要。乾隆二十四年二月(1759年),清朝政府对阿克苏办事侍郎永贵谕令,“永贵乃办事大臣,阿克苏为各城总汇,军营信息及和阗等处情形,自当留心查访具奏,或一时未得确信,亦当声叙,乃全未提及,殊不识事体之轻重,著传谕令其明白回奏。”[4]224同年二月,清朝政府调用大臣拖穆齐图,其所办事务由阿克苏办事大臣永贵另行派委。“著照所请,将原任布政使拖穆齐图,调往軍营,其阿克苏承办事务,著永贵另行派委。”[4]227对于南疆和阗、阿克苏战事,清朝政府对新疆各级地方军政官员谕令,“试问将军参赞及领队大臣内,孰欲回阿克苏,孰欲往援和阗,或概欲同回阿克苏,其如何商议之处,并令领队大臣等据实具奏,如有捏饰,必从重办理。”[4]229乾隆二十四年六月(1759年),因永贵回京,清朝政府派舒赫德接管阿克苏事务,“前以永贵久在军营,令其回京,续因舒赫德领兵策应,阿克苏办事乏人,故命永贵前往,令舒赫德已遵旨回阿克苏,接办事务后,永贵即著回京。”[4]288同年,舒赫德接管阿克苏事务后,对乌什用兵及时上报,“据舒赫德奏称,乌什为大兵要路,请派西安兵五百名,交纳世通带往,协同玉素布办事等语。”[4]296对阿克苏民政事务,舒赫德遵循因俗而治传统,“舒赫德等奏称,阿克苏系回部大城,村庄甚多,旧系伯克密喇布等管理,今虽不必准以内地官制,而品级职掌,宜为厘定,庶足以办等威而昭信守等语。所奏甚是,著照所请。”[4]304乾隆二十四年七月(1759年),清军收复叶尔羌和喀什噶尔回城后,因及时奏报军情的需要,清朝政府对南疆台站归并谕令,“其叶尔羌至和阗台站,著即行裁撤,惟和阗至阿克苏一路,尚应酌留,著传谕舒赫德、福禄等,遵照办理。”[4]313同年八月,清朝政府调大臣德舒前往阿克苏办事,“昨谕德舒往阿克苏办事,德文接办库车事务,德舒与德文交代时,务将办理情形,详悉告知,庶有裨益。”[4]324乾隆二十四年九月(1759年),因德舒被害身故,由阿桂接管阿克苏事务,“又谕,前命舒赫德往办叶尔羌事务,其阿克苏办事,著德舒前往,今德舒身故,著阿桂前往阿克苏办事。”[4]335同年十月,因阿克苏军政要务之需,清朝政府“谕军机大臣等,舒赫德奏,伊前往叶尔羌办事,将钦差大臣关防带往,其阿克苏,应请给以关防……阿克苏为回城要地,已派阿桂驻扎办事,著该部赉送钦差大臣关防一颗,以昭信守。”[4]351同年十一月,清朝政府派大臣管理阿克苏兵丁事务,“又谕,昨谕傅景来京,著伊勒图前往阿克苏,管领兵丁,永瑞仍驻扎乌鲁木齐,办理屯田事务。”[4]394这种特派官员专营阿克苏事务的实践,为阿克苏办事大臣的创设奠定了基础和条件。
三、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的驻地设置
因阿克苏地处新疆南疆中心位置,其交通枢纽地位极为重要。理当派兵防范,舒赫德督办各城事务,派兵驻防顺理成章,乌什需派官员驻扎办事。乾隆二十五年二月(1760年),清朝政府谕令“而阿克苏以何处兵丁驻扎,自宜办理妥协,再乌什虽与阿克苏相近,仍需大员驻扎办事,著舒赫德等酌量办理,阿桂亦不得因总理有人,遂生推诿,当与舒赫德和衷商榷,以期集事。”[4]425因南疆各回城之间相距甚远,需设官分地驻扎,互通联络,乾隆二十五年四月(1760年),“军机大臣议奏,陕甘总督杨应琚奏称,阿克苏至叶尔羌、喀什噶尔一带,相距数千里,地方空阔,前与舒赫德等会议,设立文武大员,分地驻扎,不可无居中联络关通之处。”[4]446对于南疆回城阿克苏和叶尔羌等地,清朝政府谕令舒赫德酌量分派,同年六月,“现在乌鲁木齐、阿克苏、叶尔羌、伊犁各处,均有大臣驻扎,将来或尚有役使伊等之处,已降旨舒赫德,令其酌量分派,俟舒赫德等知会到日,应作何派遣之处,即行发往可也。”[4]464乌鲁木齐、伊犁和阿克苏三地战略地位尤为突显,清朝政府谕令“则乌鲁木齐、伊犁、阿克苏三处,势如犄角,而哈密、巴里坤已成内地,布置联络,声息相通,著传谕舒赫德等,详悉筹议具奏。”[4]464针对南疆回城物价悬殊且不统一的状况,清朝政府谕令,“请照阿克苏等城之例,每钱一文,作银一分,百文为一贯,凡官兵回人银钱出入,一律办理等语。”[4]500因回城阿克苏作为总汇南疆回地,驻防兵丁用马,马匹供给由巴里坤牧场调拨,“查阿克苏为回地总汇,自宜多备马匹,应如所请,于巴里坤拨千匹解往。”[4]503鉴于南疆大臣办理回部事务,清朝政府任用该办事大臣更需周全,一般主要考量“办事大臣必得精明果断之人,遇事始能妥协。”[5]4由于喀什噶尔办事都统侍郎海明办理回部事务多未妥协,不能胜任喀什噶尔办事之职,清朝政府谕令永贵前往喀什噶尔任办事大臣,舒赫德暂时代其办事,令都统侍郎海明前赴阿克苏任办事大臣,与和其衷同办事务。乾隆二十六年八月(1761年),回部荡平战事结束,清朝政府在回部各城办事大臣铸给印信,并设立三十一城。其中,四大城分别是:叶尔羌、和阗、阿克苏和喀什噶尔,而四中城则是:辟展、英吉沙尔、库车和乌什,其余各回城为二十三小城。由于阿克苏作为回城总汇之地,地势险要,事务繁多,需拟设相应官员。参赞大臣舒赫德在奏折中提到“叶尔羌、喀什噶尔地大近边,阿克苏回城总汇,切近伊犁,俱事务繁多,拟设随印办事司官各一员,笔帖式各二员,专办回人事务司官笔帖式各一员,由陕甘同知、通判内,派出管粮官各一员。”[5]64乾隆二十六年十一月(1761年),对于南疆回部事务办理,中央机构理藩院专门设司进行管理。“理藩院专理蒙古事务,尚可兼办回部,著将理藩院五司内,派出一司专办回部事务,其酌拟司名及应设官员数目承办事宜,该部详悉定议具奏。”[5]79乾隆二十七年二月(1762年),阿克苏办事都统侍郎海明成为准阿克苏办事大臣,正式掌管阿克苏军政事务,并兼管解送威远炮,其职掌是“阿克苏地区办事大臣1员,掌管本处军政事务。”[6]80同时,“陕甘总督杨应琚又奏,準阿克苏办事大臣海明等咨称,叶尔羌解送阿克苏威远炮十七位,挑三位解送伊犁,留四位阿克苏防守,余十位送内地,酌分哈密、巴里坤等处。”[5]97同年三月,对在南疆效力办事有功之臣,清朝政府予以另用供职。“又谕,吏部开具在京部院三品以上官,请旨甄别,以重察典。现在新疆办事之尚书阿桂、永贵,宣力西陲,懋著劳绩,著交部议叙。”[5]104在南疆办事官员,照例三年进行更换。“并准保举议叙,其侍卫等照例拣选引见,司官、笔帖式等交军机大臣拣选引见派往。”[5]64例如,乾隆二十七年七月(1762年),德福赴任阿克苏办事布政使一职,更换和其衷。“谕军机大臣等,永宁在巴里坤,和其衷在阿克苏,办事均逾三年,著德福往代和其衷,鍾音往代永宁。”[5]127南疆回部事务均受伊犁将军管辖,清朝政府明确规定“至回部与伊犁相通,自叶尔羌、喀什噶尔至哈密等处驻扎官兵,亦归将军兼管,其地方事务,仍令各处驻扎大臣照旧办理。”[5]143乾隆二十八年正月(1763年),纳世通被清朝政府正式授为参赞大臣,驻地在喀什噶尔。“又谕曰,工部侍郎纳世通著授为参赞大臣,在喀什噶尔总理回疆事务。”[5]167关于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的正式设立时间,学界对此持不同观点。(1)同年二月,清朝政府对阿克苏办事大臣海明进行更换。“又谕曰,海明在阿克苏年久,著授盛京礼部侍郎卞塔海为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前往更换。”[5]171对在阿克苏和喀什噶尔办事奋勉效力之人,由本地办事大臣或参赞大臣上报,清朝政府予以嘉奖。例如,“据海明等奏,员外郎夔舒到阿克苏,五年以来,凡承办事件,俱能尽心妥协办理,并无过犯,与从前阿桂所奏照苗疆等处调补官员即行升用之例相符。”[5]204“据纳世通等奏称,道员固世衡在喀什噶尔办事奋勉,实属称职,应请旨交部议叙等语。固世衡实心办事,殊为可嘉,著加恩交部议叙。”[5]223乾隆三十年二月(1765年),乌什事件平定之后,急需乌什办事官兵,清朝政府从阿克苏办事官员内选派调取,“平定乌什后,总办事务及仓库城池卡座,俱需人甚急,如官兵员缺必俟内地派补,未免迟滞,请先从阿克苏官员内拣选数人,随大臣办事,所用兵丁,亦交杨应琚酌派等语。”[5]294同年三月,清朝政府对新疆乌什事务弛递折奏谕令,“将军明瑞暨各办事大臣等,常有弛递折奏,著传谕江南、河南、山东、山西、直隶、陕甘各督抚,通饬沿途各站,凡有接递夹板报匣……不得稍有迟缓。”[5]304同年四月,因乌什事件处理会商歧义,清朝政府再次明确伊犁将军和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之间的隶属关系,“明瑞系总统回部将军,纳世通不过参赞大臣,各城一应事宜,当听将军查办,岂有参赞大臣专主一事,仅知会将军同办之理。且将军明瑞等,数日以来并未将乌什事体如何之处奏闻,甚属不知缓急。”[5]316同年五月,清朝政府严格要求驻扎南疆各回城办事大臣提升自身素养及其隶属关系,一切事务秉公办理,并谕令“驻扎各回城办事大臣,理宜洁己奉公,约束下人,抚辑回众,毋令丝毫扰累……若果能以国事为重,于同官有不法之举,即行参奏,则不肖之徒,知所顾忌,何至滋生事端,即乌什一事,可为炯戒。”[5]319可见,乌什事件加速了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迁居乌什的进程。
四、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迁移乌什
乾隆三十年八月(1765年),乌什事件平定之后,清朝政府对南疆驻扎办事大臣驻地进行局部调整,一方面基于考虑“而乌什有兵,转致滋事,不若将各城官兵调集,驻扎一处,庶兵力不分,而扰累回人之弊可杜等语。”[5]336烏什历来是回疆著名大城,其“东至阿詧塔克驿洋海地方,西至巴什雅哈玛卡,南至屯珠素山,北至贡古鲁卡。”[7]202为了维护乌什地方安定,清朝政府另一方面考虑到“凡新定疆宇,派往办事大臣,自当遵所定章程办理。”[5]415于是,把阿克苏驻扎大臣移驻乌什,并协办乌什事务,又委派永贵驻扎乌什、兼任乌什办事大臣负责当地军政事务,“各城驻扎大臣当以乌什为总汇之地,著永贵驻扎办事,其阿克苏毋庸驻扎大臣官兵,即移于乌什,绰克托著协办乌什事务,兼辖阿克苏……其各城大臣仍依旧制,乌什等城俱听伊犁将军管辖,隔一二年,亲往各城巡查一次。”[5]336-337同年十月,清朝政府对移驻乌什的阿克苏官兵另行铸给印信,“阿克苏官兵俱移驻乌什,所有旧颁印信应送部缴销,请另行铸给等语。”[5]344同时,清朝政府对乌什办事大臣要求办事有章程可依,“谕曰,阿桂此次办理乌什地方,甚无章程,暂且不必来京,所有工部尚书员缺,著蕴著补授,”[5]353-354乾隆三十一年二月(1766年),阿克苏办事大臣移驻乌什进入交接过渡状态,“又谕,据永贵等奏,现在前往乌什驻扎,令绰克托暂驻阿克苏,俟一切事务就绪后,俱移驻乌什等语。”[5]359同年五月,因乌什地处回疆腹地,土地辽阔,水草丰美,清朝政府在乌什地方设立牧场数处,孳生马匹,以备接济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处调用。同年六月,清朝政府调任官员赴任乌什,协助乌什大臣办事,“谕,近派海明更换七十五,海明到彼,七十五不必来京,即由彼处赴乌什,协同永贵办事,讷苏肯著为三等侍卫,交乌什大臣差遣委用。”[5]373由于辟展至乌什较内地更为便捷,乌什地方银两便由辟展办事大臣径解,同时禁止回城各部落间牲只交易和往哈萨克地方贸易。
五、乾隆时期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设置的历史作用
学界对新疆军府制度向来比较关注,就阿克苏办事大臣曾有学者专门做了相关研究。(2)认为阿克苏办事大臣一职最初设立,后又裁撤,最后于嘉庆二年(1797年)由阿克苏领队大臣改为办事大臣。但根据《︿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乾隆朝卷五)》记载,“乾隆五十八年十月(1793年),从前因参赞大臣驻扎乌什,兼管阿克苏,该处事务应由乌什参赞大臣一人具奏,今既不兼管,而阿克苏较乌什地方尤为辽阔,乌什大臣无节制阿克苏大臣之责,两处事件,理宜共同管理,彼此相去不远,即或一人偶出巡查,及因病暂假,其一人亦易兼理,嗣后该二处寻常细事,仍著在本城办理,遇应行奏办紧要事,俱著共同商办,不得仍前彼此单衔具奏。”[8]615-616这样,此时阿克苏办事大臣已经具备了复置的雏形,这与嘉庆二年正式恢复阿克苏办事大臣建置有着本质区别。阿克苏作为回疆回城总汇之地,界当总汇,地理位置和战略位置均处于“冲要之地”,重要作用仅次于喀什噶尔回城。加之阿克苏领队大臣已无法胜任并适应阿克苏军政事务日益增多的客观需要,恢复阿克苏办事大臣这一官职则水到渠成。
在清代新疆军府制度体系之中,清朝政府的治疆方略是着眼于维护西北边疆安全,“立足久远,妥善规划。”[9]124“南疆的‘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的设立,是清政府西北边疆战略思考的重要部分。”[10]97回疆各城办事大臣则是清朝政府治理回疆事务的具体实施者,阿克苏办事大臣在处理本地区的军政事务之际,还主要协助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妥善办理相关军政事务。一遇有军事行动,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可以奏调其回城驻扎官兵,而各回城办事大臣则具体执行清朝政府调遣命令的部署。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的设置随着回疆治安形势的变化而处于动态变化中,这也与回疆军政事务繁琐和复杂密切相关。阿克苏办事大臣的最初设立是因军务防御需要,它的设立成为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的重要军事防御基地,也是回疆整体军事布防体系的重要一环,也确保能够有效保障前方军政事务及时联络和处理。回疆重大历史事件造成的影响决定着清朝政府治理回疆事务的总体战略规划导向,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的变化则是回疆治理政策不断调整的结果。阿克苏办事大臣的驻地搬移,从形式上看是随形就势的变化,本质上是战略要地选定和发展的问题,这也是考量清朝政府对新疆南疆地区的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及调适、整合嵌入的问题。清朝政府根据回疆军事防御战略需要,把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迁移乌什,增强乌什驻守军队的军事力量,阿克苏地区的军务重要性随之降低,没有必要在乌什设立数位办事大臣,阿克苏办事大臣随之被撤置。
六、结语
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的设置正是清代乾隆时期回疆驻兵办事官制不断调整和适应的重要变量。阿克苏办事大臣驻地的设置、迁移及其建制的适时调整反映了回疆各地区军政建制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历史过程。由此可以看出清朝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建议加强对《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的整理与研究,更好地挖掘并发挥它对新疆的政治史、职官制度史研究的史料价值。这对于实现新时代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启示。
[注释]
(1)参见马文娟.清代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研究[D].乌鲁木齐:新疆师范大学,2010.王超.清代乾嘉时期总理各回城事务参赞大臣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1.王超.从印信变化看乾隆朝总理各回城事务参赞大臣的设立[J].历史档案,2014(2):122-124.
(2)参见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2:80.书中指出,“阿克苏办事大臣于嘉庆二年(1797年),清朝政府改阿克苏领队大臣为办事大臣”。此外,相关网络百度百科、好搜百科等词条编辑“阿克苏办事大臣”中指出,“嘉庆二年(1797) 分立专城, 复置办事大臣一人。”《中国少数民族史大辞典》一书中指出,“阿克苏办事大臣于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需要说明的是,这三处使用“改为”“ 复置”“复旧制”等词语均代表不同的说法,其中,“ 复置”“复旧制”含义相同。
[参考文献]
[1]《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松筠.钦定新疆识略(二)·官制兵额(卷五)[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
[3]王超.清代乾嘉时期总理各回城事务参赞大臣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1.
[4]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乾隆朝卷三)[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9.
[5]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乾隆朝卷四)[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9.
[6]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2.
[7]佚名.新疆四道志[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
[8]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乾隆朝卷五)[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9.
[9]王茜.清代开发:对新疆民族分布格局与关系的影响分析[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6):124.
[10]甘桂琴.清代设立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的原因分析[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97.
[11]赵晓芳,程慧娟.马达汉笔下清末西北边疆的军事改革[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59-69.
[12]马宇飞.论“党政军警民”共建和谐边疆的功能定位[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9-38.
[责任编辑]甄欣
The Analysi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tation of Aksu Minister in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from the View of the
Local Chronicle and the Historical Materials
ZHANG Yun a,ZHANG Fuxin b
(a.Research Institute of Non-traditional Security and Frontier Nation Development,b.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Tarim University,Allar,Xinjiang,843300,China)
Abstract:The military government system was an administrative system of Qing dynasty in Xinjiang.Aksu minister w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ilitary government system in Xinjiang in Qing dynasty.The local chronicle and the collection of Xinjiang materials in Qing records are important historical materials for studying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Xinjiang in Qing dynasty.This paper starts with the local chronicle and the collection of Xinjiang materials such as the historical materials in Qing records,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hierarchy of military government in Xinjiang in Qing dynasty are firstly analyzed. Secondly,specifically analyze the establishment of Aksu minister and the setup and the migration process of the station.Finally,the historical role of Aksu minister and the station are discussed,then strengthen the understanding of Aksu minister functions.At the same time,it will provide important inspiration and reference for implemen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in Xinjiang in the new era.
Keywords:Qianlong period;Aksu minister;station;historical role
[收稿日期]2020-12-24
[作者簡介]张云(1982-),女,新疆阜康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清代和民国新疆史、政治社会史、职官制度史、民族学和人类学研究;张付新(1978-),男,甘肃陇南人,教授,硕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疆民族史、边疆社会治理、公民文化教育和计量史学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6XSH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