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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哲学意蕴

2021-06-23彭精卫,邹国振

关键词:世界观正义

彭精卫,邹国振

[摘要]在论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时,十九大报告前所未有地提出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重要论断,该论断在超越机械世界观的基础上走向了生态世界观,既承认了自然的工具价值,也强调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在道德义务方面,该论断内含了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所应该具有的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的承担既需要公平的环境正义和共生的生态正义,也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具有敬畏和谦逊的环境美德。从哲学的视角解读该论断,有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也有利于为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

[关键词]世界观;自然价值;生命共同体;正义;环境美德

[中图分类号]D261[文献标志码]A

十九大报告在总结以往实践与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十四條坚持”是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中在具体论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部分的时候,报告前所未有地提出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重要论断,这个论断的提出是新时代的产物,也是与时俱进的品质在先进共产党人身上的重要体现,其中蕴含了深邃的哲学思想。比如,在超越工业文明时代机械世界观的基础上形成一种肯定自然的生态世界观,自然价值是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的有机统一,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所应承担的道德义务,履行好人类之间环境义务的环境正义诉求以及承担好对自然界生态义务的生态正义诉求,具备敬畏和谦逊环境美德的人可以切实有效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从哲学的视角解读十九大报告中“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一新提法,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这些深厚的思想也会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

一、从机械世界观到生态世界观

从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历史角度来看,人类文明已经经历了采集狩猎文明、农业文明,正在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的建立,首先需要人类在世界观上出现革新,即在超越工业文明时代机械世界观的基础上形成一种肯定自然的生态世界观。

机械世界观以二元论和还原论为主要特征,强调自然界独立于人之外,宇宙就像一部可以随意拆分的机器,没有生命,没有目的,人们只需要把事物还原为它的各种部件,通过对这些部件分别地分析就能认识整个世界。生态世界观则认为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是一个和谐、有序和运动的生态系统,强调以一种整体的观点来看待自然万物。运用生态世界观对机械世界观进行批判的著名代表人物是维也纳学者弗里特约夫·卡普拉,他认为现代人类危机的根源是笛卡尔—牛顿的机械论世界观,要改变现代社会的危机局面就必须超越这种旧的世界观,转向一体化宇宙的、生态学的世界观。一般来说,生态世界观是在批判机械世界观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生态世界观认为自然界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相互孤立的组成部分,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动态的整体。机械论的自然观通过与经典物理学理论相结合,把整个自然界理解为孤立而静止的,但是随着现代物理学中量子论和相对论的出现,自然界被证明不仅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宇宙之网,而且这个宇宙之网还是运动着的。生态世界观正是在认识这些现代化科学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也希望借助于这些新兴的科学理论来改变人们传统的机械世界观。

第二,在对价值的认识上,传统的价值概念需要进行重新审视。西方近代以来,一直把价值局限于人类活动领域,价值只与人类相关,非人类存在物只具有相对于人而言的工具价值。然而,在生态世界观的影响下,非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价值不仅仅局限于人类社会,非人类存在物也有其自身的价值。

第三,在对人类经济活动的认识上,生态世界观主张把经济系统重新放回到生态系统的有机联系之中。人类都必须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进行各种活动,经济活动也不例外。在机械世界观的还原主义方法影响下,人们往往把经济活动从整个生态系统的有机联系中剥离开来,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人们只是注重经济的高速增长,注重物质财富最大限度的满足,殊不知,这样的发展方式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而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又是有限的。要解决这种矛盾,就要把人类的经济活动建立在遵循生态规律的基础上,让经济活动作为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

第四,在方法论上,要关注生态学的方法,注重整体性思维和复杂性思维。笛卡尔式的分析性思维,强调对部分的认识,简化了对复杂事物的认识,也没有看到整体对部分的决定性作用,忽略了运用一种整体性思维方式去认识事物。然而,现实中的事物是很复杂的,各个部分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呈现出一种非线性的关系,这就必然涉及到整体性思维和复杂性思维。

十九大报告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人类该如何对待生态环境上,该论断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引入“生命”这个关键词,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实际上,生命是整体、有序和运动的象征,该论断把生态环境看做生命,也就是在强调自然界不是一个个独立存在、相互孤立的组成部分,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动态的整体;价值不仅仅局限于人类社会,非人类存在物也有其自身的价值;人类必须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进行各种活动,经济活动也不例外;要走出工业文明时代那种还原式的思维方式,要关注生态学的方法,注重整体性思维和复杂性思维。由此而言,“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也就超越了以二元论和还原论为主要特征的机械世界观,走向了一种整体、和谐、有序和运动的生态世界观。

二、自然价值: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的有机统一

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引导,而生态价值观中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理解自然价值的概念。只看到了自然的工具性价值,大自然往往就会被理解为人类征服的对象;当人们在看到自然的工具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看到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的时候,人类便会自觉地走出征服自然的藩篱,开始尊重自然;当人们还看到了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的时候,人类就会感受到自然是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的有机统一,不仅会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而且会在保护自然的过程中承担其重要责任,更会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关于自然价值,流行于现代西方的看法是以人的主观偏好为标准的工具价值论,这种工具价值,仅仅是满足人的兴趣和需要,非人类的事物和整个自然界则根本不具有它们自身的价值,只是为人类提供一种用途和功能。美国新实在论者佩里在伦理学领域提出了价值兴趣理论,认为“任何客体,无论它是什么,只有当它满足了人们的某种兴趣时才获得价值。”[1]116但是,对自然价值的这种认识正面临着系统哲学、自组织理论和全球生态学的严峻挑战,传统意义上的价值概念需要重新界定。近代以来,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在对时代问题深刻反思的基础上,重新考察了传统意义上的自然价值概念,特别是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更是全面而系统的论证了自然所具有的内在价值,指出自然的价值实际上是由自然系统的结构决定的一种性质,是自然界储存起来的一种成就。自然界中的这种性质和这种成就,并不依赖于评价主体,也不总是表现为人们对它的评价,“没有评价者,价值就不存在。这是根深蒂固的教条,显然人类评价他们的世界,有感觉的动物可能也如此,但是植物不能评价它们的环境,它们没有选择,也不能选择。生物个体、物种和生态系统、地球和自然界,不能真正是评价者。”[2]124当然,对自然价值认识所发生的这种变化是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的,因为“是否承认自然具有自身的价值,是决定人类对自然采取什么态度的根本问题,也是人们能不能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2]238

一般来说,自然价值主要是指自然物所具有的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是三者的有机统一。自然的工具价值,往往表现为一物的存在对于它物的用途,例如自然界对人而言所具有的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医疗价值、美学价值,等等。自然的内在价值,即是说它以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是自组织系统在自我调节的过程中追求某种合乎自己目的性的东西,不仅所有的生命个体拥有自己生长、成熟和繁殖的目的,而且物种也有追求其种延续和完善的目的。同时,在生态系统的层面上,生态系统也可以通过食物网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反馈调节机制来实现自己的演替和繁荣。自然的系统价值,往往是指自然作为一个进化的整体,是产生价值的源泉,并在进化的过程中维护着它所产生出来的价值。如果只承认自然的工具价值,那么人们将继续深陷于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危机中不能自拔;如果只是看到自然的内在价值或生态价值,那么我们也会走进环境法西斯主义的误区。所以说,自然价值往往就是指其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三者的有机统一。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际上是在倡导人类应该具有从生命的高度肯定自然的生态价值观,蕴含了对自然价值的深刻理解,其中既肯定了自然的工具价值,也强调了容易被人们忽略的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科学论断,首先肯定了自然的工具价值,看到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人类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把这种重要性提升到生命的高度。其次该论断强调了自然的内在价值,把生态环境看作是一种具有生命的客观对象,强调了生态环境自身所具有的价值,实际上是由自然系统的结构决定的一种性质,是自然界储存起来的一种成就,这种内在价值并不会因为人类主体的评价而失去其固有的意义。再次,该论断指出对待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就是在说生命本身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它所具有的整体性、不可分割性同样适用于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中涉及到的山川河流、海洋岛屿、气候变化、政治经济文化等要素就像一个生命有机体的構成要素一样,离开了生命有机体的要素注定是不能独自生存发展的,失去了构成要素的生命有机体也注定是难以持续健康运行的。

三、在生命共同体中的道德义务

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部分谈及人与自然关系时明确提到“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论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时更是鲜明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生命共同体”的论断下进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美丽中国建设,这是我党在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上的又一次超越,为我们正确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伦理道德上的支撑,明确了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的道德义务。

围绕人类是否对自然有道德义务的问题,人们往往在理性论证的过程中走向自然主义谬误。事实与价值之间是绝对区分的,如果从一个事实判断推导出一个价值判断,从“是”推导出“应该”,那么这就是自然主义谬误。自然主义谬误首先是由英国哲学家G·E·摩尔提出来的,他以此来批判传统伦理学所犯的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在摩尔看来,传统伦理学是一种自然主义的伦理学,即用有形有相、可触可感的经验之物或情感的、意志的东西来定义“善”,这就把某种自然性质与“善”直接等同起来。而伦理学中的善是一种单纯的性质,只能经由直觉来把握,不应该把其他善事物的属性加于善本身上。为此,摩尔对“善的”和“善的事物”这两个概念作了区分,“善的”就像黄色一样,具有不可定义不可分割的性质,而“善的事物”则是与“善的”这一形容词相对应的复合整体,可以指称一些自然事实或超自然实体。如果在伦理学中用“善的事物”所具有的性质去定义“善的”,那么就是从事实直接推导出价值,这也就导致了自然主义谬误。

生命共同体的提出和公认不仅避免了自然主义谬误,而且可以合理的论证出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中应该承担的复杂义务。关于这一方面,佘正荣教授做了非常详细的论证。早在2006年他的一篇文章中,就开始提到生命共同体的概念,“生命共同体是由地球上所有的人类成员与非人类生命成员组成的地球生命的大家庭,它既包含作为生态伦理道德主体的人类,也包括作为道德客体一部分的非人类生命。生命共同体是一个比人类共同体更为复杂的道德共同体。”[3]4时隔十年之后,他在其专著中更是明确给出了生命共同体的概念,“由自然的生物共同体与人类的社会共同体相互作用形成的共同体即是生命共同体。”[4]61生命共同体把人类和非人类生命放到一起而形成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以生命为纽带,超越了只是强调人类这一个物种利益的人类共同体,看到了整个自然界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生命共同体指出了这样一个实事,即无论是人类,还是非人类生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要素是“生命”,在人类的社会共同体中,我们对他人负有基本的道德义务和他人是具有“生命”的人这个认知有着莫大的关联,那么,非人类生命也是一种“生命”,对这种非人类生命人类也应该具有基本的道德义务。人类只是强调对具有“生命”的人具有道德义务,而否认同样具有“生命”的非人类生命具有道德义务,这是不合情理的。实际上这种不合情理的认知也正在不断被突破,如动物解放运动、环境正义运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等都涉及到了非人类生命的道德义务问题。在生命共同体中,作为道德主体的人类不仅对自身的同胞具有道德义务,而且对非人类生命及其生存环境也应该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论断,实际上就是强调人类社会内部在生态环境方面的道德义务,也是强调人类对非人类生命及其生存环境应该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首先,人类社会内部因为环境问题而产生的争端,除了要考虑各自的经济利益、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要素,还应该考虑到各自的道德义务,特别是在气候变化这种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方面,各个主权国家彰显其道德义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对于非人类生命,人类应该尊重其自我实现的目的,应该保护好它们的生存环境,应该像对待生命一样反思自我对大自然界的行为。

四、环境正义与生态正义

环境正义和生态正义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二者的区别方面,我们首先可以从“环境”“生态”各自的词义上进行分析。环境强调的是生命存在的外界状况,显示的是结构性或要素性,它一定有一个处于中心位置的生命体,而这个生命体之外的世界就是属于它的环境。生态是指生物的存在状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显示的是系统性或整体性,它主要是由人、一切生命、自然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构成的整个系统。“‘生态’和‘环境’这两个词语也确有不同的含义,前者更加注重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整体或系统方面。但这些事实无法得出结论,认为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超出了生态学领域,或者是‘生态’和‘环境’应用于人类问题的核心含义上有什么不同。”[5]10就其产生过程来看,环境正义和生态正义也是存在区别的。环境正义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兴起的环境正义运动,这场运动的最初诉求就是消除将环境有害物散布在少数族群居住区的不平等现象,以保障有色人种等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发展到现在,环境正义的基本主张就是在不同的人群、种族、民族、国家和地区之间公平公正的对待环境善物(环境中被评价为具有正面价值的部分,如清洁的空气等)与环境恶物(环境中被评价为具有负面价值的部分,如被污染的江河湖泊等)。生态正义最初源于美国国内关于动植物是否具有法律权利地位的争论,发展到现在就涉及到了人与动植物的正义问题。西方学者劳尔和格里森明确地区分了环境正义和生态正义:前者是指人类之间在环境问题上的分配正义,而后者则是指人类对其余自然界的正义。[6]7佘正荣教授赞同了这一看法,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概括,“环境正义是指对环境使用的权益与保护环境的责任在人类之间的公正分配,它包括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所谓生态正义,就是指人类作为生命共同体的成员,应该承担对非人类生命及其生存环境保护的义务,并且人类在与非人类生命物种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以公正态度和公平原则来进行调节。”[3]6当然,环境正义和生态正义又是相互联系的。离开了生态正义的环境正义,往往只是看到了人类社会内部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正义问题,缺乏远见和更加开阔的视野,非人类生命的利益及其生存环境往往也会因此牺牲;忽略了环境正义的生态正义,往往只是侧重于非人类生命存在物的利益,这样的生态正义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化,因为它是在没有注重人类社会内部正义的前提下去理想化地强调和追求。虽然环境正义与生态正义谁也离不开谁,但在谁制约谁这个方面,作为正义共同体整体的生命共同体必然制约着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人类共同体,以共生为基础的生态正义就从根本上制约着人与人之间的环境正义。[7]54

厘清环境正义与生态正义的关系,是人们更好地承担环境义务的基础和保证,“只有实现了基本的环境正义和生态正义,同时把握了生态正义对环境正义的制约关系,人们才能真正承担好人类之间的环境义务和对自然界的生态义务。”[4]132区分生态正义与环境正义,是因为二者本身意义的不同,也是为了更清晰透彻地研究正义的后现代向度。把环境正义问题置于生态正义的问题域之中,一方面是因为生态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包含了环境正义的内容,强调环境正义只是为了强调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其核心的问题还是处理人类社会内部的关系;另一方面,把生态正义放在更高的位置来研究,也有利于提升我们的研究视域,从而为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更具深远意义的策略方针。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论断,在区分环境正义与生态正义的基础上强调了以共生为基础的生态正义从根本上制约着人与人之间的环境正义。首先,该论断蕴含了人类社会内部的环境正义,指出了人们在利用环境资源时,必须公正地处理好人类之间环境利益的享受(环境善物)和环境污染后果的承担(环境恶物)的公平分配。其次,该论断强调了人类对非人类生命及其生存环境的生态正义,指出了人们在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还必须公正地处理好人类的生存发展与有效地维护非人类生命和生物圈的安全健康的生态义务。在合理把握环境正义与生态正义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对待生态环境,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五、敬畏和谦逊的环境美德观

“像对待生命一樣对待生态环境”,实际上是希望我们能够成为一种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人,蕴含了关于环境我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态度和精神定势,提供的是一种品格的伦理,属于美德伦理学的范畴。美德伦理学把关于人的品格的判断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判断,在道德实践中,侧重于针对行动者而不是行动来进行道德判断(比如一些人高尚、一些人卑鄙、某些人是君子、某些人是小人等),实际上是在判断行动者具有什么样的品格或品质特征,是将行动者归结为某一种人格类型。借助于美德伦理学的理论资源,环境美德伦理学把美德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扩展到探讨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探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应该具备一个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才能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它要确定环境美德和恶习是什么,这样才能弄清楚对环境好的人是具有什么样的品格。“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表达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美德需求,也明确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人就是一个具有环境美德的人。这种环境美德的深层次要求就是希望人们在自然面前能够敬畏和谦逊。

敬畏,首先要求人们做到尊重大自然。尊重,是伦理的本质,是对大自然的态度。“一种行为是否正确,一种品质在道德上是否良善,将取决于它们是否展现或体现了尊重大自然这一终极性的道德态度。”[8]80尊重大自然,主要是因为所有的自然生物都拥有自己的利益,这些利益有些是一些生物感受到的主观利益,有些是一些生物不能感受到的客观利益。无论是主观利益还是客观利益都是这些存在物的天赋价值,如果一个存在物具有天赋价值,那么作为道德代理人就具有一种显见义务,就需要尊重它。对于生命存在物,作为道德代理人的人类应该在尊重的基础上走向敬畏,要把所有的生命都看作是神圣的。我们不仅不应该随意毁灭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存在物的生命,而且应该尽其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生命,因为“善的本质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的本质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阻碍生命的发展。”[9]91-92这样我们才是一个具有环境美德的人,这也是衡量我们是否是一个道德人的重要标准。

謙逊,被人们认为是一切美德的皇冠,因为它将自觉的纪律、天职、义务以及意志的自由和谐地融汇到一起。一个谦逊的人如果能将“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行为看作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那么他就会将纪律当作真正的自由,并且为之努力奋斗。托马斯·希尔主张将恰当的谦逊作为人面对自然和环境时应该具有的美德。在托马斯·希尔看来,恰当的谦逊要求人们承认没有知觉的自然的重要性,具有恰当的谦逊的人会珍爱和保护自然;而缺乏恰当谦逊的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就傲慢冷漠,把

做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也看作理所

当然。

注重对环境美德的探讨和培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环境美德“能使我们超越对环境破坏最初的伦理反应,因悔悟而产生自我克制,从而走向一种能使我们谦恭地栖居于大自然中的更加积极、可持续的观点。”[10]28另一方面,一旦人们具备一定环境美德,监督成本就会大大降低,人们就会主动地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实际上,“环境保护方面的许多法律和措施之所以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价值观没有转变到位。人们还缺少足够的伦理动机来坚决贯彻和实施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也缺乏足够的道德动力来主动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11]

综上所述,十九大报告中“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新论断蕴含了非常丰富的哲学道理,并且这些哲学道理之间相互联系,自成一体。生态世界观是对工业文明时代机械世界观的超越,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有机统一的生态价值观需要生态世界观作为它的基础和前提;明确道德主体对生态环境的道德义务需要引入生命共同体的概念作为理论基础,而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成立更是离不开生态世界观和生态价值观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支撑;只有既注重营造公平的环境正义和共生的生态正义,又培育敬畏和谦逊的环境美德,道德主体才能更好地履行其对生态环境的道德义务。从哲学的视角解读该论断,实际上是在探讨人与自然关系中所涉及到的世界观、价值观、道德义务、正义和美德等哲学范畴。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除了强调它对世界的解释功能之外,还重点强调了它对世界的改造功能。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明确提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2]21哲学作为一门具有悠久历史的学科,它以其特有的视角去探求人的实践活动规律,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实实践中为人们提供一种反思的方法、批判的精神,在反思与批判中引导新的时代精神。探讨十九大报告中“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个新论断的哲学意蕴,有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也有利于为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如此,我们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会更加顺利,美丽中国建设也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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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立国

The Philosophical Implication of "Trea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s Life"

——Interpretation of Xi Jinping's new formula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PENG Jingwei1,2,ZOU Guozhen2

(1.School of Marxism,Sun Yat-sen University,Guangzhou,Guangdong,510275,China;2.School

of Marxism,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Guangzhou,Guangdong,510521,China)

Abstract:When discussing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the report of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ut forward an important conclusion that "trea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like life".On the basis of transcending the mechanical world view,this thesis goes to the ecological world view,which not only recognizes the instrumental value of nature,but also emphasizes the intrinsic value and systematic value of nature.In terms of moral obligations,this thesis contains the moral obligations that human beings should have in the life community.The undertaking of such moral obligations requires not only fair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symbiotic ecological justice,but also the environmental beauty of awe and humility of the subjec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Interpreting this thesis from a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 is conducive to us to further understand Xi Jinping's theory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era,and to provide an indispensable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action gui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Keywords:world outlook;natural value;life community;justice;environmental virtue

[收稿日期]2021-01-03

[作者簡介]彭精卫(1986-),男,河南信阳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21级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伦理学研究;邹国振(1968-),男,广东龙川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基金项目]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19VSZ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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