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人才密码
2021-05-28周忠丽,邵科,王梦颖等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国农民合作社达224.1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明显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成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力量。然而,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起步晚、时间短,发展基础仍然薄弱、整体实力还不够强,与广大成员的期盼还有差距。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人才是瓶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 11 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对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作出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为破解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人才密码,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调研组对合作社人才问题进行了调研与分析。本文中,关于企业家人才、管理型人才和技术类人才的数据来源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19)》,辅导员队伍的数据来源为问卷调查。
一、农民合作社现有人才情况
1.企业家人才。理事长是合作社中最典型和核心的企业家人才,理事长的个性特征和能力水平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合作社创新发展和规范运营的能力。从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调研结果可以看出,理事长呈现如下特征:一是男性为主。84.74%的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为男性,女性理事长仅占15.26%。二是平均年龄较高,为49.5岁。其中40~50岁年龄段占比最高,约占40%;50~60岁年龄段占35.67%;30~40岁和60岁以上年龄段占比分别为11.81%和10.28%;30岁以下的理事长占比最少(3.11%)。三是多为高中、大专学历,小学学历占比颇高。高中学历的合作社理事长占19.38%,中专学历的合作社理事长占6.64%,大专学历理事长占19.98%,初中和小学及以下学历的理事长分别占比7.36%和39.43%。四是党员占比较高。46.95%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为中共党员。五是身份多为农民。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中高达87%为农民,企业人员身份的仅占4.06%,村干部兼任理事长的仅占3.79%。
2.管理型人才。农民合作社监事长和职业经理人是典型的合作社管理人才,合作社的发展战略需要管理人才去执行落地。从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来看,管理型人才呈现如下特征:一是监事长群体以农民为主体。农民身份占比高达95.18%,仅有64家示范社的执行监事或监事长由村干部兼任,占1.3%。二是职业经理人越来越多。37.6%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聘请了职业经理人。监事长和经理人员成长,有助于合作社形成更强大而专业的团队管理能力。
3.技术类人才。随着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合作社越来越需要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的专业化人才支持。从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样本可以看出如下特点:一是多数合作社雇佣了销售人员。这一比例达67.76%,社均拥有3个销售人员,也可以说明合作社对销售工作的重视。二是多数合作社雇佣了专业会计人员。这一比例达77.01%,其中专业会计人员平均约为每社1人。从会计和出纳的规范分工角度来看,仍有一部分示范社没有专业会计人员。三是多数合作社还雇佣了技术人员。这一比例达76.54%,其中示范合作社样本平均拥有4位生产技术人员,合作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一种常态。
4.辅导员人才。辅导员是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中较为特殊的一类,他们不直接参与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但从组织外部对农民合作社成长发展给予指导帮助,是农民合作社人才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47.9%的样本合作社有专门对口的辅导员不定期指导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等工作,这些辅导员的身份以农经干部为主,其中县级农经干部占比为30%,乡镇级农经干部占比为11.7%。
二、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训供给与需求存在较大缺口。问卷调查表明,近两年参加过2~3次培训的理事长或辅导员占38.89%,参加过1次的占27.78%。希望能参加农民合作社相关培训的人占比高达97.86%。各省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训覆盖率不高。四川省每年培训合作社人才占合作社总数的0.5%,2018年吉林省培训的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人次数占合作社总数的2.35%,2018—2019年广西培训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次数占合作社总数的1.36%。
2.农民合作社相关培训项目之间缺乏系统性统筹。农民合作社培训在农业农村部系统内部有人事司、科教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等司局的项目,系统外有商务部、妇联、共青团、科技部等部委单位的培训项目。实践中,不同组织部门的培训项目相互独立,未形成相对有效的培训互动体系。课题组对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参训的组织部门进行了调查,结果见图1。
如图1所示,调查对象参训的组织部门比重排名依次为农业农村部门39%、农民合作社自身22%、农业科技推广部门21%、学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8%、科技局、妇联和共青团共计为7%、非官方社会培训机构3%。
从调查对象参加的培训项目来看,农民合作社专题培训占比77.06%,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占比53.68%,高素质农民培训占比51.08%,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占比35.93%,农民科技培训占比27.7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占比12.12%,参加线上公开课占比9.96%。
人才培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当前中央部委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相衔接、产业和地域相配套的规划体系还没有形成,对合作社的人才培育还缺乏顶层设计。
3.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调查发现,在聘请过职业经理人的合作社中,56%的职业经理人能服务两年以上,有近一半的职业经理人工作不到2年,还没发挥出作用就离开合作社,对合作社而言沉没成本较大。实践中虽有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但培训面比较小,培训成效不显著。53.85%的调研对象认为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对合作社带头人的跟踪培育与孵化提升非常欠缺,现有的农民合作社人才孵化与培育工作缺乏有效的评价考评机制,目前还没有针对合作社人才培育机构的评价考核办法。
4.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跟不上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人才需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高等教育的支持,调查表明,愿意去高校进修合作社专业的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占93.16%,合作社人才对高等教育和专业进修的需求很大。目前尽管有少数高校面向大学生设有合作社相关专业和课程的教育培养,但相关学生毕业后仅有1/3到合作社工作,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所培养输送的人才远跟不上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求。
5.合作社辅导员的服务效果较好,但仍需提升。关于合作社辅导员的指导服务效果,调查对象认为较好的占比44.15%,认为很好的占比28.65%,认为一般的占比22.81%,认为不理想的占比4.39%。认为辅导员指导服务效果一般和不理想的原因按占比大小依次排列为:辅导员人数不足(64.5%),辅导员缺乏指导服务的场所、设备等(53.68%),辅导员能力有待提升(40.69%),辅导员监督管理不到位(21.65%),其他(无辅导员、辅导员经费不足等,5.19%)。可见,辅导员的指导服务效果得到了72.8%的调研对象的认可,认为辅导员在合作社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还需在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继续投入与提升。
三、破解合作社做大做强人才瓶颈的建议
(一)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健全合作社人才队伍。合作社的发展,关键靠人。不能靠单个的人,必须依靠团队。合作社的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既要有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又要有配套的职责权限机制;既要有优秀合作社带头人,又要有健全的人才队伍架构;既要有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又要有现代内部管理理念;既要有核心技术专业人才,又要有创新型品牌营销人才;既要有规范的合作社基础,又要有市场化主体功能拓展。
二是主动培养合作社人才。从实践来看,鉴于合作社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合作社所处的地理环境,外来的人才很难留得住,培养合作社自有人才是一个出路。通过自主培养,形成合作社自有人才团队与核心竞争力。
三是留住合作社现有人才。首先合作社人才以本地为主,本地人员留在合作社工作的概率更高。其次是待遇留人,要想让人才踏实为合作社工作,其待遇不能低于同行业水平。还有就是事业留人,合作社经营的产业必须是有发展有前景有效益的,一方面要能承担人才的使用成本;另一方面有前景的事业基础能让人才找到奋斗的价值和职业的希望。
(二)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人才支撑政策建议
一要对农民合作社人才振兴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对于农业农村部门而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合作社人才培育列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乡村人才振兴规划中予以单独体现,坚持用人才发展引领合作社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育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明确发展目标、培养路径和支持方式。
二要建立立体多元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新时代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当前合作社人才素质能力提升的现实需求,对合作社企业家人才、管理型人才、技术类人才、辅导服务人才实行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科学制定合作社人才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大纲。鉴于合作社企业家人才和辅导员是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中更为重要和急需的紧缺资源,建议将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和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列为合作社人才培育计划的重点对象,实施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三要建立健全合作社人才振兴工作机制。鼓励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开展或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对合作社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大力推行柔性引才方式,“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农民合作社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在生产实践与具体工作中发现人才,以贡献大小评价人才。
四要强化合作社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互联互动机制,优化对乡村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供给,实行城乡通用的就业、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吸引各类人才“下乡”创新创业乐业。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广泛宣传各级示范社带动当地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增收的成效,呼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合作社人才培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调研组供稿,调研组成员为周忠丽、邵科、王梦颖、杨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