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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委如何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021-05-23陈之蕾

职业技术教育 2021年8期
关键词:监督执纪

摘 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指党内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常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高职院校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为视角,提出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对策建议:在目标导向上,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确保精准施治,切实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住大多数;在过程导向上,注重日常监督、抓好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做深做细常态化监督有效路径;在效果导向上,聚焦政治要求、规范工作考核、突出跟踪问效,发挥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质效。

关键词 高职院校纪委;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08-0065-05

一、引言

2016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明确部署,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实践和理论创新。随着“四种形态”探索实践的深入并成为具体制度规定,党内监督执纪方式的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针对不同的违纪情况和违犯程度,对“一般健康”“亚健康”“得小病”“患重病”的不同对象采取分类诊疗,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进行阻挡,在最大限度地挽救党员干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其中,“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1]的第一种形态,则有效体现了监督执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执纪原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监督执纪工作理念由查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重大转变。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力度持续加大,反映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2]。在此背景下,高职院校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来“管住大多数”更应成为常态。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本意。通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徘徊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关怀挽救,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实现高职院校监督执纪工作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在对学校14个二级党组织(含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开展随机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了解教职员工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认知程度,探讨分析高职院校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相关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据此提出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二、问卷设计和实施

(一)问卷设计

针对目前学校纪委监督执纪过程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力度、效度和存在问题,设计调查问卷。问卷共计21题(20道必答题、1道选答题),其中包括13道单选题、5道多选题、1道排序题及2道简答题。调查内容涉及五个方面:教职员工对“四种形态”的了解程度;教职员工对当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感受反馈;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队伍现状以及第一种形态在学校二级党组织的运用情况。

(二)问卷对象

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4个二级党组织(含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进行随机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1个党总支、1个直属党支部和1个基层党支部单独进行对应调研。

(三)问卷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3份,共回收321份,其中有效问卷319份,回收率79.7%,有效率为99.4%。见表1。

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现状

(一)对“四种形态”具体内涵与责任主体并不清晰

调查显示,79.7%的被调查者知晓“四种形态”(合并“十分清楚”和“一般”),认为“比较模糊”的比例为16.3%,表示“一点都不了解”的只占4.0%。88.1%的被调查者认为,实践“四种形态”意味着当前反腐败工作力度较以往明显加大。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表示通过学校内部的宣传教育以及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方式知晓并了解“四种形态”。但是,进一步了解其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涵特别是“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的知晓程度时,有52%的被调查者和12.5%的参与调查的学校党委委员认为运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在纪委。综合来看,学校教职员工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知在不断提升,但对政策内涵仍不甚了解。

(二)对高职院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认同度较高

调查数据显示,认为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较好的被调查者占总调查人数的63.32%,远高于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的10.34%、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9.41%和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16.93%。同时,74.92%的被调查者对经常开展第一种形态的警示教育作用予以“认可并支持”,18.5%的被调查者认为“比较合理但效果一般”,仅有6.58%的被调查者认为“小题大做,大可不必”和“感觉没什么效果”。总体而言,近年来学校纪委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实践上,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可。

(三)认为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深化运用上仍待进一步提升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具体运用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运用的力度不够。高职院校纪委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是中层干部,对于大量普通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则需要依靠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支部书记以及兼职纪检委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害怕“伤和气”“丢选票”“丢面子”的想法,不想真用;个别领导干部自身不硬氣,怕被别人挑出毛病,因而轻描淡写,不敢真用;部分领导干部能力不足,喜欢按部就班,真不会用。调查显示,43.57%的被调查者反映其所在基层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必须要依靠上级督办才能被动实施;47.65%的被调查者反映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没有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机制。二是运用的精度不够。虽然第一种形态指标包括12项组织措施以及谈话函询了结和“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两种情形,但在具体施用中仍存在不能精准运用相关组织措施的情况。调查显示,有36.36%的被调查者反映所在基层党组织教育谈话不精准。一方面由于教职员工对第一种形态的措施了解不多。本次调查问卷设计了一道在具体情境中选用第一种形态组织措施的排序题,在319份有效问卷中,共有177名被调查者选做该题,但仅有47人答对。另一方面作为高等学府的知识分子对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等有损颜面的组织措施存在本能的回避。调查显示,在12种组织措施中被调查者普遍选择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而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则鲜有问津。三是运用的深度不够。有的责任主体在采取组织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时,常常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流于表面和形式,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比如,在通报问题时不敢指名道姓,对被通报问题“遮遮掩掩”,达不到“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调查显示,26.96%的被调查者反映存在谈心谈话走过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力的情况;61.44%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不及时。四是运用的实度不够。实践中,高职院校党委和纪委对基层党组织的跟踪督查、分析研判和评估考核都还不到位,特别在推进第一种形态落地落实上未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也没有形成工作闭环,导致在“红脸出汗”过程中,存在口号多、重文件,强调多、重部署,很少检查,很少监督,雷声大雨点小等问题。调查显示,30.09%的被调查者反映所在基层党组织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存在一用了之,未能持续跟踪实际效果的情况;48.9%的被调查者认为要加强“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跟踪回访、人文关怀”“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确保第一种形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对学校纪检队伍的总体现状不甚满意

高职院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离不开专兼职纪检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升。调查显示,59.8%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专兼职纪检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增强;41.38%的被调查者认为纪检人员自身政治素养有待提高;47.96%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分院的专兼职纪检人员配备不尽合理,54.23%的被调查者反映兼职纪检人员的作用发挥比较欠缺。这提醒我们,分清学校各个层级纪检人员的职责定位,厘清其所需核心能力,建立权责对应的责任清单,探寻高职院校纪检人员胜任力模型,是提升高职院校纪检队伍整体水平的有效着力点。

(五)二级党组织重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在调查中了解到,各二级党组织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相对比较重视,教职员工对分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也相对满意。分别有49%和36%的被调查者认为基层党组织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2%和1%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太重视和很不重视。98%的被调查者对学校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表示满意,但在与67名被调查者的交流中,也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能忽视。总体来说,在政治建设方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在思想建设方面,学习宣传贯彻方式单一;在组织建设方面,依然存在“宽松软”和“两张皮”的现象;在作风建设方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有发生,发现并处理问题不及时;在纪律建设方面,机制体制不完善,部分人员浑水摸鱼,“红脸出汗”未能形成常态。

四、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一)在目标导向上,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确保精准施治,切实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住大多数

要在强化两个责任的前提下推进多元共治。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来看,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为常态的第一种形态,既是对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求,也是对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求。从学校党委书记到基层党支部书记,都要把抓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分内之事,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学校纪委书记到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都要承担起监督责任,敢于严肃执纪,敢于严格问责。与此同时,要强调全员参与,推动多元共治。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隐含于日常。学校党委和纪委对此不一定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但部门领导、党员干部和周围同事往往是清楚的。要让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收到实效,就必须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积极投身其中,组织和督促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周围同事对发现的问题勇于揭短亮丑、治于初萌,有效消除“破纪”隐患。

通过挺纪在前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是制胜之策。要推动学校纪检工作重点由“盯违法”转为“盯违纪”,工作方式从“抓大放小”转向“抓早抓小”,发现了错误苗头就要咬耳扯袖、提醒告诫,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要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医治和处理“病树”“歪树”,对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防小慎微,正风反腐,该教育挽救的进行教育挽救,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3]。要强化体制机制的刚性约束力,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拿制度不当回事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问责追责。

坚持精准施治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推动干部约谈常态化长效化。首先,规范线索处置。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加强对线索的统一管理、及时更新和定期核对。建立集体分析研判机制,以“六项纪律”为标尺,对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进行处置[4]。其次,规范适用标准。围绕执纪审查各个环节,把12项组织措施贯穿其中,对照案情轻重程度、违纪责任划分、造成影响大小等,区分违纪类别,进行前置评估,统筹考虑,做到宽严相济[5]。再次,规范措施方法。有效掌握执纪对象日常表现、个性特征、党性修养等,坚持一人一方案,一案一计划,点对点处置,做到精准适用。

(二)在过程导向上,注重日常监督、抓好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做深做细常态化监督的有效路径

实现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全覆盖。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关键在于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处于日常监督管理的第一线,对党员干部各种情况的掌握和了解最为直接,要看到苗头就警示、听见反映就过问、发现问题就处置。学校纪委作为监督的专责部门,要做深做细日常监督,通过检查抽查、列席会议、受理举报、督促整改、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等,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注重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移交转办、审计监督等渠道,全面排查起底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运用第一种形态数据库,及时梳理分析核查。要抓住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环节,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实现对学校全体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全覆盖。

进一步细化、实化和深化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经常性的谈话提醒和常态化的“红脸出汗”,需要有严格的程序和刚性的制度作保证[6]。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把握,对于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通过何种途径、如何统筹推进和怎么检查考核要形成更加明确的意见办法,使之成为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遵循贯彻的标准要求。要及时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约束,从工作流程、机制、环节入手,制定更加细化实化的处置方式和操作办法,筑牢管党治党第一道防线。要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将第一种形态进行详细责任分解,拉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权限、制定问责机制,构建主体明确、边界清晰的责任体系。要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具体过程的有效管控,确保学校纪检干部的权力受到严格约束,用规范的制度堵住监督的漏洞[7]。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铁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比法在纪前难度要大得多,要求也高得多。在具体执行中,如何处理人情与法纪难的问题,如何把握量纪尺度,如何正确运用12种组织措施进行处置,如何确保错责相当、宽严相济,如何實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都是对学校专兼职纪检干部大局意识、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考验。要改变旧习惯、适应新要求,提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工作能力,培养重理重情、传道传情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判断和处置能力。考虑到监督执纪工作中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策略性,在第一种形态的实际运用中不仅要严格工作程序,更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树立起程序规矩意识,确保经手的每一件案子、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又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通过红红脸出出汗,促使党员干部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不断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

(三)在效果导向上,聚焦政治要求、规范工作考核、突出跟踪问效,发挥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质效

聚焦政治要求,维护好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坚持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把严格党内生活作为党员党性锻炼的熔炉,深化党员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党内交流谈心、党性分析、思想汇报和民主评议制度,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现象。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的习惯,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深化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查根溯源、对症下药,让破纪者受到处罚、付出代价,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悬崖勒马,维护好纪律规矩的严肃性。

规范工作考核,把第一种形态压紧压到位。探索建立常态化全过程考核体系,避免只看数据、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依据日常监督掌握的具体情况适时安排考核。根据职责特点做好差异化考核,紧盯“人、财、物”资源较为集中的单位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其责任清单完成实际和负面清单防范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考核。加强对二级党组织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的管理指导,聚焦管党治党要义,严格把握考核标准,避免出现把一般性工作督促、日常事务管理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互混淆,防止对第一种形态的泛化使用。发挥好考核的指挥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二级党组织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实现全体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提升。

突出跟踪问效,推动校内政治生态日渐清朗。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后续整改。要将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置于监督之中,及时制订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员干部推优评先、使用考核、追责问责体系,对认识问题不深刻、整改完成不到位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对发现的代表性普遍性问题,坚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推动以点带面,发挥好运用第一种形态成果的“乘数效应”。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及时收集被处置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情况,根据被处置党员干部的处置类型、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细精准地制订回访教育方案,做好思想工作,疏通思想堵点,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确保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深落细,见到实效。

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积小错为大错的过程[8]。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高职院校纪委的职责更加清晰、监督更为聚焦、任务更加明确。日常监督执纪面对的主要是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我们认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防初萌、治未病”,既是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极大负责,也是对高职院校党员干部的最大关爱。通过严厉严肃但却善意真诚的批评,通过直指问题决不回避矛盾的提醒、通过猛击一掌但不伤筋动骨的告诫,对徘徊在违纪边缘的同志及时提醒、关怀挽救,防止小过小错继续向后三种形态的滑落,正是新形势下推动高职院校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化,促使其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的有效良策。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8.

[2]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专辑[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20:4.

[3]田园.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完善高校纪委监督工作的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0(11):167-168.

[4]孟新,刘江.高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价值指向与运行机制探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5):3-8.

[5]赵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升监督质效[N].南宁日报,2019-12-13(05).

[6]喻林平,龚垒,许灵娇.高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形态的意义[J].管理观察,2018(32):100-101.

[7]刘虎,刘红旗.高校基层党组织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题研究——基于60所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调研[J].廉政文化研究,2020(2):65-71.

[8]编写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40问[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9.

How the Disciplinary Committee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Use the“First Form”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in the New Situation

Chen Zhilei

Abstract  The Nine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wrote the“four forms”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into the party constitution for the first time. The“first form”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refers to the frequent criticism and self-criticism within the party, remind symptoms and tendencies, criticize minor violations, let“red face and sweating”become the norm, and earnestly keep discipline and rules ahea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first form”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e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first form”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In terms of goal orientation, strengthen the two responsibilities, insist on strict discipline, ensure precise governance, and effectively use the first form 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to control the majority; In terms of process orientation, pay attention to daily supervision, ensure system guarantees, strengthen team building, and actively explore effective paths for deep, detailed and normalized supervision; In terms of effect orientation, focus on political requirements, standardize work assessment, highlight follow-up and inquiry effectiveness, 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 qual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first form of supervision and enforcement.

Key words  disciplinary committee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first form

Author  Chen Zhilei, secretary of Disciplinary Committee of Jiangsu Maritime Vocational Institute (Nanjing 211170)

作者簡介

陈之蕾(1973- ),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南京,211170)

基金项目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高校纪委‘第一种形态的高质量运用及保障体系建设研究”(2019SJB974),主持人:陈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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