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为:校社融通的儿童品格提升实践
2021-05-08赵华
【关键词】学校德育;道德场境;校社融通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24-0030-02
【作者简介】赵华,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南京,210013)教研员,正高级教师,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指导中心主任。
社区德育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学校是社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围墙内外无所谓“社区”,社区即学校、学校即社区。江苏省徐州市湖滨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湖滨小学”)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以“社区行”为抓手,开展了富有创见的校社融通的儿童品格提升实践行动。
一、“我在·我为”的校社融通德育实践内涵
湖滨小学的“小做大为”的社区行德育实践,从哲学意义上说,就是一场“我在·我为”的儿童道德教育实践行动,“我在场,必有为”“我有为,就是我在场”。当然,这里的“我”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实体。
“我在·我为”的道德立意是什么?在儿童的认知世界中,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他有被他人和群体接纳的需要。那么,如何更好地体现自身的存在感?那就必须让儿童参加富有意义的实践创造,并有适当的表达。湖滨小学的“我在·我为”的社区行实践就是为了实现儿童的“自在表达、自由生长”需要而设计。
“我在·我为”如何表达为更具逻辑的实践样态呢?湖滨小学将“小做大为”分别指向三个行动维度:一是从小做起、长大有为的时间维度,体现道德生长的“时间轴”特质和“生长性”取向;二是从小社区走向大社会的空间维度,体现了儿童道德生长的“在场性”和“跨空间”特性;三是从做一件件小事到指向儿童生命发展的生命维度,体现了“小中见大”“微中融宏”的特点。“小做大为”既是一种实践样态,也是一种道德成长的逻辑。
“小做大为”的儿童社区行是如何具体落地呢?项目中的社区是儿童学习与生活的空间,是儿童道德实践的场域,因此,它是一个“泛社区”的概念,实际上是学校以“社区实践”为载体,将家、校、社贯通进行的设计。学校认识到儿童置身于社区环境的现实,创造性地设计社区和学校之间品格提升实践的交叉点、整合点和創新点,建立儿童道德实践的综合性平台。儿童在学校活动中,履行道德规范,按某种规章制度进行练习,形成道德行为和习惯,锻炼坚强的道德意志;在社区活动中,使用从学校习得的技能,进行创造性的表达;在家庭生活中,成为担当的小主人、学习的小能手、劳动的小达人,成为家庭成员学习的“小榜样”。
湖滨小学将儿童的学校生活与社区生活链接,实现儿童品格提升在“小做大为”和“我在我为”中的深刻理解。
二、构建“小做大为”的校社融通体系
德育环境对德育主体、过程和效果等具有重大影响。哲学家柯尔伯格提出:在许多情况下,道德教育的最好方法是努力改进个人做出道德决定时的道德气氛。湖滨小学“小做大为”校社融通式道德平台是如何构建的呢?学校独特的道德气氛又是如何营造的呢?
首先,儿童品格提升的社区行道德实践平台是融学习、实践、表达和评价一体的综合平台。项目通过乐知、乐行、善思、善行的道德形成路径,打造“行社区、知社区、爱社区”的综合道德实践平台,让每个儿童在社区场域中自主体验、亲历活动,激发情感、发展能力,明理导行,进而形成优良的道德品格。
其次,项目明确建设的四大模块。一是社区行特色课程。为了解决学生在社区行活动中知识能力、思维方法不足的问题,学校提炼出社区行德育目标中核心的概念、技能、方法,结合学科知识精心编制校本教材,确定主题课程。二是社区行特色活动。社区行特色活动让学生运用课程当中习得的知识、能力和方法,进行实践体验,培养学生乐观自信、勇于实践的品格。三是社区行基地建设。学校将儿童社区行基地分成行社区、融社区两个部分,“行社区”基地主要包括场馆基地、劳动基地和关爱基地,“融社区”基地主要包括资讯中心、宣传中心和实践中心。四是社区行激励系统。学校突出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将线下评价和线上评价有机结合。
通过“小做大为”校社融通体系的构建,湖滨小学将儿童品格提升资源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统整,形成了网络化、集约化、通贯化的道德共育体系。“小做”落在平时、落在儿童道德学习的全生活场境中;“大为”则通过儿童理解、道德激励进行深耕。
三、校社融通的德育实践思考
“社区行”道德实践体系在构建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解决好“社区资源”与学校德育工作的融通?如何让学科教师与“社区资源”进行深度的理解性沟通?“大社区”观念下的“校社一体化”的操作性系统如何构建?这些都是学校当下需要重点探索的几个问题。
美国学者罗西·罗杰斯曾将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分为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和宏观系统,他将家庭、朋辈和学校等界定为中间系统;我国德育学者鲁洁教授则以作用空间大小为标准,将学校德育及外部环境社区界定为中观系统,并进一步将家庭、学校和社区均作为中观德育环境。无论是从儿童的社会关系角度,还是从儿童所处的空间环境角度,中观德育环境都强调了儿童品格提升的关键要素:社会关系与道德环境,而环境中又承载着“化育的人”和“人所化育的环境”。
因此,校社融通的德育实践,未来将更关注儿童群体德育走向儿童个性化涵育,更重视从“行动中的强化”走向“行动中的理解”,更注重五育融合下的“社区道德场境”的建构。
校社融通,一场正在发生的道德场境共建。因为,品格学习是在小我处立身、在新我里培根、在忘我中铸魂、在无我中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