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抑郁症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1-05-07周俊超
周俊超
抑郁症(depressive disorder,DP)是精神科常见疾病,病因尚未明确,多认为与心理、社会环境、生物学等因素有关,相关研究调查显示,DP发病率约3%~5%,且逐年增长[1]。相比轻度DP,重度DP(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MDD)治疗难度更大,多需两种或两种以上抗抑郁药物联合使用,以减轻患者认知功能损害,提高其生存质量[2]。度洛西汀、米氮平是治疗MDD的常用药物,二者作用机制不同,联合应用可同时抑制5-羟色胺受体及去甲肾上腺素,缓解抑郁症状[3]。但临床应用发现,部分MDD患者受到个体差异及其他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联合用药无效情况,继而影响整体获益,降低患者生活质量[4]。因此,积极找出影响MDD患者联合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对指导早期干预、保障治疗效果意义重大。但目前关于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相关研究较少,鉴于此,本研究通过观察MDD患者联合用药疗效,分析患者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旨在为未来MDD患者拟定针对性治疗方案提供参考。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就诊的86例MDD患者为研究对象。86例患者中男40例,女46例;年龄22~53岁,平均年龄(37.63±2.31)岁;病程10~23个月,平均(16.39±1.22)个月;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5例,高中或中专37例,专科及以上34例。本研究的实施经过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本次研究。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WHO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5]第10版中MDD诊断标准;②均接受抗抑郁药联合治疗;③入院前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6]得分>24分;④具备基础阅读能力;⑤均接受度洛西汀(60 mg/d)、米氮平(45 mg/d)等药物最大剂量单一治疗4周后无效。
1.2.2 排除标准:①合并恶性肿瘤;②合并感染性疾病;③合并心、肝、肾等重要脏器病变;④哺乳或妊娠期患者;⑤合并其他精神疾病。
1.3 方法
1.3.1 联合用药方法:所有患者接受度洛西汀(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 mg/片)联合米氮平[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规格:15 mg/片]口服治疗,其中度洛西汀20 mg/次,2次/d,米氮平15 mg/次,1次/d;治疗周期4周。
1.3.2 疗效评估:治疗4周,参照《中国抑郁障碍防治指南》[7]相关标准评估治疗效果,疗效根据HAMD减分率判定,患者心境低落、意志活动减退等症状消失,HAMD评分相比治疗前降低≥75%为治愈;心境低落、意志活动减退等症状改善,HAMD评分相比治疗前降低50%~74%为显著进步;心境低落、意志活动减退等症状缓解,HAMD评分相比治疗前降低30%~49%为进步;各项临床症状无变化或加重,HAMD评分比治疗前降低<30%为无效;将治愈、显著进步、进步均归纳为有效。
1.3.3 基线资料调查:采用我院自制基线资料调查表,仔细阅读患者病例资料,记录患者基线资料一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男、女)、年龄、病程、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高中或中专、专科及以上)、入院前HAMD[HAMD量表共包括17个条目,其中第1~3条目、第7~11条目、第15、17条目均采用5级评分法(根据无-极重度分别计0~4分),第4~6条目、第12~14条目、第16条目分别采用3级评分法(根据无-中度分别计0~2分),量表总分44分,得分越高提示抑郁程度越严重]、婚姻状况(已婚、未婚、离异、丧偶)、起病年龄(≥30岁、<30岁)、治疗依从性[采用本院自制依从性量表评估,其Cronbach’s α系数为0.796,重测信度为0.79,量表包括按时用药、正确用药等方面,总分30,得分≥24分为十分依从,得分18~23分为依从,得分≤17分为不依从]、自杀意念[采用自杀风险评估量表(NGASR)[8]评估,量表共有15个条目(根据回答是、否分别计0~1分,其中有5个条目赋值3分),量表总分25分,得分≥6分提示存在自杀意念]、心理治疗(由主治医师评估)。
2 结果
2.1 MDD患者联合用药临床效果 86例MDD患者中联合用药治疗无效15例,无效率17.44%。
2.2 有效、无效MDD患者相关基线资料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3 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2.3.1 单项Logistic分析:将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情况作为因变量(1=无效,0=有效),经单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起病年龄≥30岁、治疗依从性差、有自杀意念、未接受心理治疗均可能是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OR>1,P<0.05)。见表2、3。
2.3.2 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将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情况作为因变量(1=无效,0=有效),将经单因素分析检验得到的可能影响因素作为协变量,同时纳入性别、年龄等基线资料,建立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在校正性别、年龄等带来的影响后,结果显示,起病年龄≥30岁、治疗依从性差、有自杀意念、未接受心理治疗均是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OR>1,P<0.05)。见表4。
3 讨论
MDD具有复发率高、致残率高、自杀风险高等特点,不及时治疗不仅会加剧患者身心痛苦,还会加重其家庭经济负担,影响患者自身及家庭生活质量[9]。目前,药物是MDD的主要治疗手段,多种抗抑郁药物联合使用可有效减轻患者症状,改善患者生存质量[10]。但研究显示,约15%~20%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药物抵抗,导致治疗效果不佳[11]。本研究结果显示,86例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后17.44%的患者治疗无效,在上述研究结果范围内,提示MDD联合用药治疗无效高风险。因联合用药治疗效果与患者预后存在一定关系,因此,需尽早明确影响治疗效果的相关因素,以指导早期干预。
表1 MDD患者相关基线资料比较
表2 自变量说明
表3 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单项Logistic分析
表4 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影响因素的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分析结果
本研究经单项Logistic回归分析并建立多元回归模型,结果显示,起病年龄≥30岁、治疗依从性差、有自杀意念、未接受心理治疗均是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的影响因素。逐个分析原因:Schaakxs等[12]研究显示,MDD患者随着年龄增长情绪症状会逐渐变化为躯体症状,增加治疗难度。相比起病年龄晚的MDD患者,起病年龄早的患者虽病程较长,但几乎不伴有躯体疾病,且神经质水平较高、社会功能较好,继而治疗积极性更高,可获得更好的治疗获益[13]。一项研究显示,起病年龄晚的MDD患者,其认知损害、抑郁表现越严重,继而治疗难度较大,联合用药无效风险较高[14]。对此建议,对于起病年龄≥30岁的MDD患者,两种抗抑郁药物联合治疗无效时,应考虑更换其中一种或增加其他的抗抑郁药物治疗,以保障治疗效果。部分MDD患者受疾病影响,可能会出现放弃治疗想法,继而无法遵医嘱正确用药,影响联合用药的治疗效果[15]。研究表明,MDD患者用药治疗期间采取有效护理干预,有利于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提升整体获益[16]。对此建议,对于治疗依从性差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时需拟定合理干预计划,并嘱咐家属起到监督作用,确保患者按时、正确用药,保障治疗效果。研究表明,抑郁与自杀意念存在一定关系,抑郁程度越严重,自杀意念越强烈[17]。李伟等[18]研究表明,自杀意念会加重认知功能损害,推进疾病发展,继而可能会影响联合用药治疗效果。另有研究显示,MDD患者自杀意念与血清胆固醇(TC)水平存在一定关系,TC水平异常会影响5-羟色胺功能,加重自杀意念[19]。对此建议,对于有自杀意念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时应考虑加用调节TC水平药物,以减轻患者自杀意念,确保联合用药效果。心理治疗是MDD患者另一治疗手段,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期间,临床可考虑增加心理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MDD患者联合用药治疗无效风险较高,可能与患者起病年龄≥30岁、治疗依从性差、有自杀意念、未接受心理治疗有关,临床应重视伴有上述风险因素的MDD患者早期干预,并拟定针对性治疗方案,以提高患者联合用药整体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