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务优惠政策解读及税收筹划
2021-04-18曾婷婷湖南省灵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曾婷婷 湖南省灵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几年的营改增,减税降费,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可以说税务政策一直在调整变动并且优惠力度不断加码,这对财务工作人员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必须第一时间掌握并落实相关政策在细处:
一、增值税
在增值税税务筹划中,企业首先要明确年度(连续12 个月)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 万。如果超过必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可以考虑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主要考虑季度收入是否超过30 万,能否有充足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尽量控制实际增值税税负不超过3%。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30 万以内免增值税,但是超过30 万就要全额缴税,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季度开票额不超过30 万,你的增值税是0,如果你的季度开票是31万,那你的增值税就是9300 元,多开1 万,多交税9300 元,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免税节点的把握。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个体、个人增值税税率暂时为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负更低,更有节税优势。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30 万以内免征的常见税种有:水利基金、城市维护建税、教育及地方教育税附加;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常见税种有:印花税、房产税。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10 万以内免:教育及地方教育税附加、水利基金。
自2019 年4 月1 日 至2021 年12 月31日,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邮政、电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取得的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填写加计扣除声明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10 月1 日起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15%。
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范围增加:道路通行费和国内旅客运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加油费开专票进行税额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能进项税额抵扣,这样公司用车在购买环节就能抵扣增值税,后续通行费及油费都能进项税额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
针对2019.1.1~2021.12.31 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如下:
1.标准——335 标准(从事非限制非禁止性行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300 万元 ≤300 人 ≤5000 万元2.应纳税额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实际:5%。应纳税额=应纳纳税所得额×5%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实际10%。应纳税额=应纳纳税所得额×10%–5 万100 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 万元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亏损后的数字为准;
(2)从业人数包括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不满一个纳税期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微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在100万以内是按5%征收,100 万到300 万之间是按10%征收,如果超过300 万,全额按25%征收,也就是说300 万的时候你的所得税是25 万,但是301 万的时候,是75.25万,多了1 万的利润多了50 万的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从2021 年1 月开始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 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 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对提供劳务的个人开具劳务发票无疑是最大的利好,之前要按20%预缴个人所得税,到清算的时候再进行多退少补,这样简化了不少手续。
扣除项目有:基本费用扣除额(每年6 万元)、专项扣除项目(社保费用和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公益捐赠扣除)。公司财务人员应让每一个员工在手机APP 个税系统做好加计扣除的报送,并告知员工在6 月30日前做好上年度个税清算工作;企业应于每年3 月30 日前,在个税申报系统提交个税手续费的申请,税务局审批后会转企业相关银行账户。
人员工资成本是公司的重点成本特别是服务行业,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申报工作尤为重要。尤其需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是否并入当年综合所得,15 万年薪以内基本税额能控制在2000 元以内。跟工资挂钩的税金还有工会经费0.8%(成立工会组织),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目前也有很大的优惠政策),财务人员要综合考虑之间的税务关系。
四、工会经费
企业尤其是园区企业建议成立工会组织,享受按照0.8%的税率征收(标准税率2%),我们还可以享受工会组织的相关福利:疫情期间工会发放了很多代金券,还有一些固定的福利政策可以申请享受。
另外,对小微企业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的工会经费,实施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五、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自2020 年1 月1 日 起 至2022 年12 月31 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 年1 月1 日 起 至2022 年12 月31 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退伍军人抵税
2019 年1 月1 日 起 至2021 年12 月31日,退役士兵与企业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 元的定额扣减企业税金。
以上综述了解目前大多企业所需的税务优惠政策,希望我们能在税务申报中实际运用,面对不断变化的税务政策我们要多进税务总局网站查阅,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希望大家共同学习探讨落实国家税务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