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2021-04-06董陈丽
摘 要:乡村振兴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乡贤统战与乡村振兴有良性互动的关系,广西部分地区在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当前,乡贤统战进一步服务广西乡村振兴,要搭好“架子”,促进五级联动,强化组织保障;摸清“底子”,建好乡贤数据库,盘活统战资源;找准“路子”,用好“乡贤+”,赋能乡村振兴;吹响“号子”,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统战合力。
关键词:新乡贤;乡贤统战;乡村振兴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1.06.005
[中图分类号]D013;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1)06-0033-07
乡村振兴事关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全局,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近年来,各地积极引导新乡贤服务乡村振兴,乡贤统战也随之由初步创新探索日渐成为各地推进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抓手。当前,探索如何开展乡贤统战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各地在称谓上不尽统一,有的称为乡贤统战,有的称为新乡贤统战,但其工作对象都是新时代乡贤。为此,本文统一使用“乡贤统战”的表述。
一、乡贤统战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
乡贤在我国乡村治理中长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乡贤文化作为一种榜样文化源远流长。随着时代的变迁,乡贤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称为新乡贤。本文所探讨的新乡贤指的是户籍、原籍、祖籍、姻亲关系或工作关系在当地,品行好、声望高、影响大,有一定经济文化实力且热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代表人士、知名人士和社会贤达[1]。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法宝,具有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新乡贤在资源、视野、动员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乡村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是乡村振兴需要汇集的人才资源。因此,新乡贤与统一战线有着必然的联系。
(一)乡村振兴为乡贤统战提供主题和平台
时代赋予乡贤新的内涵,也赋予其新的责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新乡贤提供了广阔的舞台。2016年初,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率先提出了“新乡贤统战”的概念,在浙江乃至全国都具有首创意义[2]。近年来,在浙江省委统战部的积极推动下,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背景,以县、乡为重点,以凝聚乡村人才为目标的统战工作模式,在浙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国内其他地区也因地制宜进行了乡贤统战的探索创新。实践表明,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一方面可以改善部分基层统战代表人士数量较少、层次较低、规模较小甚至工作边缘化等问题,巩固和拓展基层统战工作领域;另一方面又为乡贤统战发挥作用创设了主题和空间,有利于延展基层统战功能,进一步夯实我们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乡贤统战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具有独特功能
一是把乡村发展“带富人”组织起来的政治功能。乡贤统战就是要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把新乡贤这样一批活跃在乡村发展前沿的有生力量组织起来,赋予他们相应的政治角色,为新乡贤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一个坚强的后盾。例如,浙江省委统战部在总结近年新乡贤统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浙江省统一战线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将“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列为六大专项行动之一,提出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招引20万名新乡贤回乡参与家乡建设,计划全省每年新增投资额1 000万元以上的新乡贤助力示范区建设项目100个以上。
二是为乡村“意见领袖”搭建“戏台”的组织功能。新乡贤在乡村中有较高威望,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村里的“意见领袖”。开展乡贤统战工作,可以依托基层统战的相关工作机制,为新乡贤搭建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平台和载体,以凝聚更广泛的力量推动乡村公共事务。例如,浙江省桐乡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新乡贤工作助推桐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基层治理中综合实施“乡贤+三治融合”工程,强化了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保障机制。
三是以“乡愁”引导资源流向乡村的经济功能。新乡贤不但投资建设家乡,还可以凭借自身在相应领域的影响力,为家乡的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开展新乡贤统战工作,有利于推进新乡贤助力家乡招商引资规范化、常态化,引导更多的项目资源流向乡村。例如,江苏省宜兴市出台《关于深耕乡贤服务发展的工作意见》《关于成立我市重点产业链乡贤招商工作专班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将近年来新乡贤发挥招商引资作用服务当地发展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推广。
四是促进贤德榜样引领乡风文明的文化功能。新乡贤作为新时代涌现出来的贤德榜样群体,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乡贤统战可以依托统一战线在文化领域的人才智力优势,强化对新乡贤的文化引领,促进乡贤文化与先进理念相融合,进而助推乡村文化振兴。例如,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以乡贤的“荐评、示范、涵育、汇智、传承、礼敬”为重要抓手,开拓基层统战工作新阵地。截至2018年6月,该区15个乡镇、450个行政村,村村建有乡贤榜、镇镇建有乡贤广场、乡贤园,引领乡村文化建设新风尚[3]。
二、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广西探索
近年来,广西桂林市、玉林市博白县、河池市宜州区等地的统战部门,在原有乡贤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乡贤统战模式。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发挥“资金优势”助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贤统战不仅注重发动乡贤为家乡基础设施建设捐资捐物,更善于通过乡贤反哺家乡的善举“撬动”更多的资金资源,带动更多的村民群众行动起来共同建设家乡。例如,玉林市博白县委统战部与县乡村振兴办联合下发《博白县推进乡贤统战工作实施方案》,将“探索乡贤会与基层组织建设相衔接”列为乡贤统战六大任务之一。该县亚山镇创新“党建引领+乡贤统战+全民参与”模式,致力于“三清三拆”乡村风貌提升,鼓舞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形成了“村村争当示范,戶户踊跃捐款,人人投工投劳”的共建氛围。截至2021年9月30日,亚山镇各村(社区)乡贤群众的捐款总额达1 029.95万元。当地群众还积极捐献风景树木、建筑材料等物资,积极投入到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乡村特色文化保护传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中[4]。
2.发挥“资源优势”带动乡亲就业创业。新乡贤创办的企业大多根植于乡土,不仅在榜样示范上具有影响力,还能够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为周边乡亲解决就业创业的实际问题。例如,桂林市秀峰区农民企业家陈某创办的桂林常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集研发、种植、生产加工、贸易于一体,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运作模式。据秀峰区统战部门介绍,该公司在秀峰区总投资700万余元,现有基地面积100亩,已完成100亩产业生产规模,辐射带动4个村委60农户,年产茶树菇200吨、大球盖菇120吨,产值1 000万元,农户人均收入5万余元。秀峰区残联投入财政资金20余万元,在该公司创建“秀峰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已向86名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菌种、技术指导及产品收购,人均创收2.5万余元。
3.发挥“资质优势”助力当地招商引资。部分新乡贤创办的企业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资质优势”,能够在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例如,位于桂林市灵川县潭下镇的桂林金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历经20多年的快速发展,现已成为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全国同行业规模大、品质优的轻质碳酸钙系列产品专业生产企业,产量位列全国碳酸钙行业前三强。该公司董事长秦某作为当地新乡贤的典型代表,在公司设立了统战工作办公室,发挥公司在全国碳酸钙行业的龙头作用,积极参与灵川县的招商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向外宣传推介潭下镇和灵川县的投资环境、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吸引外地客商来投资兴业。目前,已通过以商招商实现6家企业成功落户潭下,有效增强了潭下镇经济发展后劲,为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奠定基础。
4.发挥“资历优势”引领乡村社会治理。新乡贤的“资历优势”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发挥党组织在凝聚乡贤、建立组织、规范管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创新“统战+乡贤”工作模式,组建乡村振兴“智囊团”。各村按照“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党员审议、村民表决”方式引导乡贤入会,各村老党员自愿担任“筹建时的主导人、政治上的把关人、工作上的带头人”角色,把散居各村有名誉声望、有文化水平、有服务热情、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贤达人士凝聚成乡贤会组织,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该镇引导乡贤广泛、直接、有序参与村级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在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征地工作过程中,该镇盘龙屯与安马乡龙井屯村民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乡贤会发挥以德服人的乡里威望,通过依法律、摆证据、讲情理成功化解双方矛盾,确保了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的有序推进[5]。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广西部分地区在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彰显了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巨大潜力。但是,这些探索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乡贤统战工作自身影响力还有待提升。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广西乡贤统战工作还处在零星的基层探索阶段。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仅有桂林市在市级层面明确提出了乡贤统战工作,并由市委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乡贤统战工作的通知》,其余地市暂时未见从市级层面制定出台类似指导性文件。县(区)级虽然在开展乡贤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但明确将乡贤工作与统战工作有机结合的还不多。其中,博白县2021年3月下发《博白县推进乡贤统战工作实施方案》,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在其余地区中,有的乡贤工作不是由统战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有的则是各乡镇自行探索乡贤工作模式,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总而言之,目前广西的乡贤统战工作自身影響力还不足,对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广西的乡贤统战工作是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模式。就现阶段而言,源于部分地区的基层探索涉及面还不够广,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还未得到总结和推广,乡贤统战作为基层统战工作创新重要抓手助力乡村振兴的优势还未充分彰显。
2.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载体不够丰富。目前广西已经开展乡贤统战工作的地区,主要是通过乡贤理事会,发动新乡贤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带领乡亲创业、助力当地招商引资、引领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中,又以参与乡村治理居多,还未能充分结合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的要求,搭建利于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有些地区尽管提出了乡贤统战的概念,但是开展工作时还是按照过去开展乡贤工作的“套路”走,片面地认为只要引导各村屯成立乡贤理事会就“万事大吉”了,未能充分结合统一战线在智力、资源、人脉和政治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写好乡贤统战的“后半篇文章”,导致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出现“两张皮”的现象,乡贤工作与统战工作未能有机结合。
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目前广西的乡贤统战工作刚刚起步,在设计、打造具有统一战线特色的平台和载体引导新乡贤发挥作用方面还缺乏经验;另一方面,有些地区对乡贤统战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到位,只是简单地将乡贤统战理解为对过去乡贤相关工作的一个统称,未能深刻认识到乡贤统战是对基层统战工作的重大创新。
3.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由于广西乡贤统战工作相关探索刚刚起步,新乡贤反哺家乡的热情高涨,很多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但是,由于乡村与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比有较大的差距,许多乡贤不愿扎根家乡,所以仅仅依靠乡情乡愁吸引乡贤回到家乡、建设家乡,而没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作为保障,是难以长期持续的。比如,有些地区的新乡贤选拔评议机制不健全,只有准入机制,没有退出机制,对无法正常履职、履职不到位、群众满意度差、涉嫌违纪违法的乡贤会员,未能及时处理以消除影响,不利于确保和提升新乡贤这一榜样群体的质量;有些地区新乡贤参事议事机制不健全,个别地方存在着“谁钱多,谁话事”的一言堂现象,未能真正激发众新乡贤共同参事议事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其服务乡村振兴的主动性;有些地区对积极服务乡村振兴的新乡贤关爱激励不够,仅仅是通过授予“最美乡贤”荣誉称号等举措进行精神鼓励,诸如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增加投资创业政策优惠等让新乡贤切实受益的举措较少。
部分地区对乡贤统战工作及其如何服务乡村振兴,缺乏系统而长远的规划,对乡贤统战工作的运作机制构建重视不足。在制定乡贤统战相关保障制度时,思想还不够解放、思路还不够开阔,与农业农村局、招商促进局、税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沟通联动不够,以致有些保障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4.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项目规划不足。新乡贤群体涉及面广,拥有的资源关联到多个行业、多个领域,呈现小而多的特点。乡村振兴涉及的领域也非常多,乡贤统战与乡村振兴二者的有机结合需要强有力的项目规划作支撑,进而促进乡村振兴多个领域工作协调推进。从广西现有的探索来看,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项目较为零散,且前期规划不足,一些地区没有梳理制定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项目清单,存在打乱仗的现象。有些地区对年内要开展乡贤统战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要推进的项目“底数不清”“见子打子”,进而反复向新乡贤及新乡贤联谊会寻求帮助,无形中增加了新乡贤的负担和压力,影响了党委和政府的形象。
对乡贤统战究竟该从哪些方面发力来服务乡村振兴,相关部门也还没有清晰的概念,没有出台项目任务清单。一些项目没有很好地把党委政府所需、群众所盼、统战所长、乡贤所能有机结合起来。有些地方把乡贤统战看作“软指标”,认为相关工作是别人看不到的“隐性工作”,没有主动探索乡贤统战工作项目化、载体化、实体化和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成效可视化、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的工作机制。
三、乡贤统战进一步服务广西乡村振兴的路径探讨
(一)搭好“架子”:促进五级联动,强化组织保障
习近平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6]乡贤统战作为基层统战工作创新的重要探索,要想进一步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作用,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加强党委对乡贤统战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1.成立领导小组,自上而下推广。总结桂林市、玉林市博白县、河池市宜州区等地区的经验做法,将乡贤统战纳入统战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乡贤统战工作。自治区层面制定乡贤统战工作实施方案,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的安排。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五级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乡贤统战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开展。
2.分级分类挂钩,加强联系服务。各地以县(区)一级为重点,通过分级分类挂钩,建立常态化的新乡贤联系服务机制。县(区)委统战部根据新乡贤相关信息数据,建立分级结对联系制度,由县(区)领导结对挂钩部分知名大学校长、重点高科技企业高管、高科技产业领军人物、国家各部委重要人士等重点乡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街道)相关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结对挂钩其他重要代表性乡贤,建立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联络体系。建立完善日常走访联络制度,县(区)委统战部每年制定发布相应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推进落实、情况反馈。
3.聚焦重点区域,加强多层沟通。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工商联、工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聚焦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康养旅游等涉农产业集聚区域,依托现有的商会组织、同乡联谊会、驻外办事机构等,设立长效运作的乡贤工作站、科技人员工作站、联络点,为乡贤日常联系、促进交流沟通、捕捉产业项目信息搭建平臺。邀请联系对象参与家乡重要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的咨询、论证和研讨,发挥乡贤的参谋智库作用。邀请各领域杰出乡贤回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等,着重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领域展开研究研讨、对接、合作,扩大乡贤统战工作的品牌化效应。
(二)摸清“底子”:建好乡贤数据库,盘活统战资源
统战部门要牵头制定新乡贤认定范围及标准,建立新乡贤数据库,为深入挖掘统战资源、服务乡村振兴作好铺垫。
1.拓展认定范围,明确重点对象。为形成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在实际工作中可将新乡贤范围加以拓展,可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代表人士:退休返乡的体制内工作者,包括干部、教师、工人、医生等;反哺桑梓的社会各界精英,包括退役军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者等;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包括外出创业、外来投资的民营企业家;可耕可读的贤人志士,包括当地模范人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富能手、非遗传承人等;心系家乡发展的港澳台侨代表人士;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威望较高的热心人士等。
2.细化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按照“政治坚定、德高望重、贡献突出、群众认同、热心公益”的标准,对上述重点对象进行新乡贤资质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新乡贤认定评价标准。乡贤的推荐评定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由本人申请,报经镇(街道)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确认。同时,制定新乡贤准入负面清单,建立退出机制,对无法正常履职、履职严重不到位、群众满意度差、涉嫌违纪违法的新乡贤,可由乡贤组织劝辞或经乡贤理事会研究提出取消资格意见后,报镇(街道)党委同意确认。
3.加强功能化建设,完善乡贤信息库。按照新乡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以村屯为单位成立新乡贤联谊会,制定完善新乡贤联谊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作规则、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新乡贤功能化建设,围绕群众所盼和乡贤所能,将乡贤资源嵌入经济发展、矛盾化解、乡风塑造等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探索把乡贤会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承接,与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实现优势互补。通过新乡贤信息摸排,普查新乡贤资源,了解掌握新乡贤信息,通过筛选、比对、认定,建立市级乡贤信息库,设置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权限和新乡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查询端口,实现乡贤数据分级录入、分类管理和综合查询分析的功能,构建起乡贤“大数据”系统。
(三)找准“路子”:用好“乡贤+”,赋能乡村振兴
充分利用新乡贤优势,结合乡村振兴总要求,立足实际,积极策划实施具有本乡本土特色的“乡贤+”系列行动赋能乡村振兴。
1.实施“乡贤+招商引资”行动。一是汇聚乡贤共享商机。积极与广西籍在外成功人士取得联系,借助各级乡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时常与乡贤们拉“家常”、话“家业”,及时推送家乡最新的工作新闻、投资资源、优惠政策等,以便乡贤将各自的技术、资源、项目等与促进家乡发展振兴进行有机结合。二是走访乡贤以商招商。有针对性地奔赴乡贤创业地开展招商,组建由当地主要领导带队的招商团,组织乡贤专场项目招商推介会,对乡贤引进的项目给予政策优惠和支持。三是调动乡贤参与招商。用好“乡贤联谊会”“乡贤参事会”等活动平台,及时采纳乡贤们的招商好思路、金点子;借助传统节假日乡贤返乡的时机,组织乡贤们通过实地参观亲身感受家乡的发展变化,更好地在自身领域宣传、推介家乡。
2.实施“乡贤+社会治理”行动。一是以“乡贤会”充实自治网格。以自然村为单元,在村党支部的引领下,成立乡贤理事会、乡贤议事会,强化“村‘两委+自然村党支部+乡贤会”村级治理模式。二是以“乡贤情”破解治理难题。以党支部为引领,发挥乡贤作用,以村级“小制度”推动村民自治,引导全体村民达成“拉黑约定”,即村民违反村规民约会被村民理事会登记在册并对外公布,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违约村民会被同村人集体“拉黑”,其家中红白事同村人均不参与,形成舆论压力。三是健全“市——县——镇(街道)——社工站——村”联动机制。借助司法部门“法律下乡”活动,把乡贤培养成法律明白人,通过乡贤调解跟踪室等载体,有效化解各类邻里纠纷和信访积案,做到“小事不出村”。
3.实施“乡贤+乡风文明”行动。一是选树“身边好人”典型,引领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学习身边好人”活动,依托新媒体,开展传播新乡贤积德行善、造福乡邻的“身边好人”事迹等系列活动,使本土精英和乡贤文化成为道德教化的楷模,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二是成立“红白理事会”,引领节俭新风尚。依托基层党建平台,引导各村(社区)采取“兼任+推选”的方式建立红白理事会。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请村里有能力有威望的乡贤人士进入理事会,并定下章程,立下规矩,用制度的力量移旧俗、除陋习,引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乡村新风尚。三是搭建文化惠民平台,引领传统技艺传承。结合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新乡贤牵头成立民间歌舞团、舞狮队、舞龙队、采茶队等,为具有相关技艺特长的乡贤提供展示舞台,促进传统技艺和非物质文化的挖掘、传承。
4.实施“乡贤+公益慈善”行动。一是策划乡贤公益慈善主题活动。通过家乡励志故事汇报会、乡村创业创意大赛等多种形式,根据新乡贤所处领域及所拥有的资源,分级分类推送安老助孤、助学支教、助医关怀、救急济困、赈灾救难、公共设施修缮等公益活动信息,提高乡贤助力家乡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搭建乡贤“微公益”平台。引导新乡贤结合自身所能所长,组成“乡贤志愿服务队”,探索开展“乡贤志愿微服务”等活动。比如,回乡村居住的退休教师,可以开设公益课堂,陪伴留守儿童;有种养专长的乡贤可以组织种养互助小组,为乡亲们提供技术指导等。三是大力发展冠名基金。强化全民慈善理念,立足当地实际,结合乡贤的个性化慈善需求,吸引更多的热心企业和人士设立冠名基金,对乡贤参与乡村公益慈善事业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
5.实施“乡贤+风貌提升”行动。一是在风貌设计上“出点子”。在乡村风貌高改造提升的规划设计阶段,邀请新乡贤提前参与,为家乡的风貌设计建言献策,提升乡村风貌设计的审美性和科学性。二是在资金筹集上“牵红线”。发挥新乡贤的资源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在政府项目、奖补政策、企业项目和村庄之间“牵红线”,探索形成“乡贤捐资一点,群众筹集一点,项目补充一点,政府奖励一点,市场运作一点”的“五个一点”资金筹集模式。三是在施工建设上“教技术”。引导具有建筑技术技能的新乡贤组建乡村“泥瓦匠”志愿服务队,负责为本辖区开展风貌提升的村民小组(自然村)提供农房设计、村庄整治、风貌引导等服务。四是在管理维护上“立规矩”。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针对乡村风貌改造成果的管理维护,制定村规民约,合理划分责任片区,在村民房前屋后设立“管护责任人”标识牌、“整洁庭院”评比登记牌,如实展示环境卫生评比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四)吹响“号子”: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统战合力
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需要调动各方资源,必须形成一个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构建大统战格局,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1.加強宣传引导,扩大乡贤统战影响力。一是建设乡贤馆传播乡贤故事。鼓励各地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建立“乡贤馆”“乡贤榜”“乡贤廊”“乡贤墙”“乡贤窗”,展示名贤事迹、村志村史、民俗文化、先进典型、家风家训等,利用乡贤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培育文明乡风。二是重视乡贤统战工作信息宣传。利用各类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广泛深入宣传优秀乡贤典型事迹和乡贤统战工作先进经验做法,打造各地乡贤统战品牌,形成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的良性互动,不断将我区乡贤统战工作推向深入。三是做好重要节点的宣传。聚焦每年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新乡贤返乡高峰节点,提前策划乡村振兴投资洽谈会等相关宣传推介活动,展示乡贤统战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成果,动员更多新乡贤参与家乡乡村振兴工作。
2.协调“三大关系”,理顺工作机制。一是处理好统战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乡贤统战不是统战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多部门协作推进的系统工程,统战部门只是在其中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要建立统战部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协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乡贤统战的良好氛围。二是处理好乡贤组织与其他统战组织的关系。乡贤与本乡本土的联系密切、感情深厚,在搭建载体和平台时,应体现其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差异,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乡贤统战牌。三是处理好乡贤组织中各类成员之间的关系。可根据乡贤自身特长分类引导,将其分为建言献策智囊组、产业发展致富组、引资引智推介组、矛盾纠纷调解组、乡风文明倡导组、社会公益慈善组等,使之各有分工、相互协作。
3.注重礼遇乡贤,强化激励保障。一是为新乡贤提供参政议政渠道。积极培育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群众威望高、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乡贤担任村两委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乡贤代表人士。二是探索设立“礼遇乡贤一卡通”服务机制。统战部门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会同卫健、文体广电旅游等相关部门,在本地旅游、文化服务、医疗就诊、餐饮住宿、交通出行等方面开辟绿色保障通道,为乡贤回乡投资建设提供便利化的“后勤保障”服务。三是探索建立新乡贤回乡创业落户安置机制。针对回归创业新乡贤及其直系亲属的户籍、社保、教育等需求,调整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增强对涉农人才引进的保障。探索定点城市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就业社保等信息双向认可机制,有效解决海外回归乡贤的签证、居留等相关问题,吸引更多新乡贤回乡投资创业。
综上,乡贤统战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大有可为。广西各地应结合《关于广西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实践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部署,广泛开展新乡贤统战工作,以更好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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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远娟
收稿日期:2021-10-31
基金项目:2021年度广西统一战线智库招标课题(GXTZZK202105)。
作者简介:董陈丽,女,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