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治村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03-17刘俊巧
刘俊巧
摘 要:我国基层社会有着乡贤治村的传统,时代需要赋予乡贤文化新的内涵和要求。新乡贤文化来源于传统又与传统相区别,历史任务也不同。目前学者们大多讨论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本文侧重分析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并试图对如何破解这些潜在问题提出可能的对策和建议。无论是积极倡导还是未雨绸缪,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农村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乡村治理;新乡贤;潜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021-02
中国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以乡贤为代表的精英治村方式由来已久。我国的基层治理现实正如熊彼得所说,大众民主并不现实,民主政治是由选举产生的精英而非人民掌握[1]。卢福营提出精英治理,即村级治理在村干部的主导和现代农村精英的广泛参与下运作,而普通村民影响力极低[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经济精英为代表的能人治社、精英治村、农村强人富人治村等治理方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发展。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民主、自由与竞争的思想深入人心,更多的主体参与到村庄治理中,形成了多元精英共治。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许多乡村精英外流,人去地荒,留守老人与儿童问题日益突显,乡村逐渐空心化。为了弥补农村精英流失,国家出台大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引导农村人力资源回流,有的学者提出乡村治理资源重构理论,发动村中有能力的闲散人员,激活传统乡贤[3]。李利宏针对农村治理问题,提出乡村治理现代化实践进程中除要挖掘、重构传统治理资源,重拾乡贤文化,更要培育新乡贤[4]。2016年两会,“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到当下一个很热的词——“新乡贤文化”。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节里,有这样的表述:“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5]新乡贤正式进入乡村治理的范畴。
本文认为无论是能人治村、强人治村、多元精英治村还是多元共治,其主体都是贤人,其本质都是为了弥补农民自治的先天不足,其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基层民主与自治,推进乡村向现代化转变。新乡贤包括仁者爱人、中正务实的干部,为富也仁、义利兼得的企业家,崇尚自由、厚道理性的知识分子,还有推己及人、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的普通人[5]。把新乡贤作为当前乡村治理的手段,具有多方位参与,适应农村治理环境,推动村民自治,公益性以及服务性,减少多元利益博弈带来的成本以及利益纷争,有利于集思广益、集中精力建设农村等优点。众多学者在探讨乡村治理中新乡贤发挥的积极作用,本文认为新乡贤尽管是乡村治理中一个新型的重要的群体,但我们更需要考虑到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潜在问题,从而防患于未然。因此,本文着重分析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潜在问题及可能的防范之策。
一、新乡贤治村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乡贤的持续性问题
新乡贤熟知乡土,并对建设家乡有其独特的见解。他们捐款修桥、修路,打通了农村到城镇的经济命脉,方便村民们往来交流;通过所学的知识为村民们带来新知识与新资讯,开阔村民们的眼界,增长村民们的学识;利用其独到眼光帮助村民搭建创业平台,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村民利益;传播新技能和新技术,调动村民的积极性,鼓励村民们积极投入乡村建设。崇德向善是他们一切善行的内在动力以及精神支柱。新乡贤虽然是贤者,但也是普通人,一旦这种精神力量消失,新乡贤就很难全身心投入到农村治理中。另外,其继承者是否能具备相同的能力以及素质是关系到新乡贤在农村治理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
(二)新乡贤治村以德治代替法治
新乡贤组织在处理乡民事务时,因为乡民对于情感的接受程度往往比对法律的接受程度要高,所以其很多时候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道德为先、国法为据的准则处理矛盾。当乡民中发生一些合乎情理但又违法的事情时,乡贤可能会拿个人“权威”代替法律去做出判断,有可能导致新乡贤团体成为村庄矛盾纠纷的“判官”。这样一来,新乡贤的出现不仅没有节约治理成本,反而形成新组织,造成了治理负担。同时,虽然这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乡民的矛盾纠纷,但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与我国倡导的依法治国的法治社会格格不入,长此以往乡村有可能变更为德治替代法治的社会。
(三)新乡贤与自治主体的身份冲突
周雪光指出,在基层自治这一模式中,中央政府放权,官僚体制收敛,而将更多的决策权、解决问题的能力转移给基层社会的自组织力量。这一模式的有效性取决于社会自组织能力和程度[6]。在今天的中国,基层自治正处于一个重新复苏、多方向探索的阶段。为了实现自治,首先要擁有一个强有力的社会自治组织,这个自治组织的主体当然是广大村民。新乡贤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村民并影响村民学习进步,成为真正有能力、有思想、有眼光参与农村治理的自治主体,使群众自治组织成为强有力的组织。因此,新乡贤是基层自治的有力保证。新乡贤在参与治村的过程中,因为其自身能力优势涉及农村治理的方方面面,长此以往,乡贤的影响力根深蒂固,成为村民的代理人。但是如果一切都由新乡贤说了算,全权托付给新乡贤,那么村民就会变成“巨婴”,永远没有足够的能力独立参与村庄治理。若村民不能真正成为管理农村的主人,村民自治永远难以实现。
二、推进新乡贤治村的对策
(一)正确引导,加强监督
一方面要对新乡贤进行持续的思想引导,让他们正确认识权欲的可怕,远离腐朽的家族宗派制,树立正确大局观念,时刻保持为村民无私奉献的本心。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农村的公开、公示、公平、平等制度,加强基层村民的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渠道,健全新乡贤治理体系,明确新乡贤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乡贤任期、职责。同时倡导和鼓励村民勇于和违反新乡贤治理体系的行为做斗争,净化新乡贤队伍,保持新乡贤的完整性与纯洁性。此外,要倡导和教育新乡贤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参与村务处理,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切实贯彻民主法治,防止德治代替法治。以新乡贤为基础,构建一个“法情和谐,德法相彰”的基层治理框架,平衡好传统礼教与现代公共治理要求,推动新农村法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构建新乡贤治理体系,集聚新乡贤
新农村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人心离散、人才断层,而新乡贤文化的首要任务是凝聚人心、集聚乡贤。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做到:一是重视、继承和弘扬“新乡贤文化”。“新乡贤文化”是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是根植于乡土、促使乡民崇德向善的源泉,同时也是乡民归属感和对乡土眷恋的一种表现形式。二是回应、尊重新乡贤的乡建热情。古人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怀才不遇最终只能让人才埋没,所以要巧妙地回应乡贤的乡建热情,调动他们的乡建积极性,使他们看到人生的意义所在。三是为新乡贤构建人才发展与增值空间。精英人才自我价值的实现需要空间,而乡建则是一个能为新乡贤提供自我发展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平台。在这里,他们能在一定程度上自主调动乡村的政治、经济、人力等资源,凝聚乡村力量,建设美好乡村,并在此过程中寻求自我的发展与突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四是要利用新乡贤自身的特点来吸引人才。新乡贤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人力资源,可以以新乡贤自身为广告,吸引更多的希望合作或者是学习的人加入这个共同的组织,通过社交圈的建立吸引更多的人才成为新乡贤。
(三)制造社会舆论,培育新乡贤文化土壤
筑巢引凤,通过著书立碑等方式记录前乡贤奉献乡里的事迹,吸引后代乡贤建设家乡。政府要加大政策吸引力度,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把社会各方面的有识有能之士动员起来,以此来达到激励的目的。在互联网时代,政府要主动出击,在网络媒体上报道乡贤的光荣事迹,以此来扩大新乡贤文化的影响力,形成舆论导向。民间要著书立说,彰显新乡贤的奉献精神。中国人有落叶归根的传统,要以乡情、乡愁为线索,从乡村挖掘乡贤的感人事迹。采取一张榜展示形象、一句话概括事迹、一块匾明确荣誉、一本书荟萃故事、一首歌传递情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乡贤文化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机关,使之成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共同追求。江苏金坛作家沈成嵩的乡愁乡韵系列之《乡贤记忆》记录了金坛近70位乡村贤人的感人事迹。这些乡贤人们看得见摸得着,他们的事迹长期流传于民间,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言行,成为推动人们向上向善的精神道德力量。同时,可以搭建文化平台,把新乡贤文化与党的要求、政府的需要、群众的愿望统一起来。挖掘先前的乡贤文化传统,并与现在的乡贤文化联系起来,这样新乡贤文化便有了根。政府要做的就是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为新乡贤文化的成长开辟一片沃土。
(四)完善乡贤治村制度,发动农民参与
首先,新乡贤的主要工作是服务于乡村,但并不占有村庄资源。新乡贤的乡村治理与政府的治理应该是协同的,新乡贤是群众的智囊,而不是村委的“副手”。其次,新乡贤在参与治村的过程中应该在内部形成规范,有准入以及出局的规则,力保质量。最后,政府要起主导作用,制定有利于新乡贤参与的制度,例如可以使退休的老同志返回原籍发光发热,用归雁经济政策进行引导等,同时要防止乡贤异化,与政府产生冲突,以及由共治变成利益博弈。
新乡贤参与治村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村民自己实力能力不足,不足以进行有效的自治,其目的就是为了把村民培养成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主人。因此,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不能光依赖乡贤的力量来建设乡村,而是要让农民吸收乡贤的知识以及文化,内化成自身的力量,变成新时代的新农民,才能保证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乡村治理需要乡贤反映了社会上的一般观点,即当今中国的问题应该用我们自己的方法来解决,几千年的古国文明可以为新时代问题的解决指引方向。我们在运用以及激活传统资源的过程中,要善于与实际的社会需求相结合,要赋予传统的治理资源以时代的内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新乡贤治理模式还处于讨论探索阶段,其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著一些潜在的问题,如这一优秀治理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对治理过程中参与度的把握等,这些都是需要不断实践才能逐渐解决的,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些问题都将一一被解决。
参考文献:
[1]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194.
[2]卢福营.农民分化过程中的村治[M].海口:南方出版社,2000.
[3]付翠莲.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困境与内生权威嵌入的新乡贤治理[J].地方治理研究,2016(1).
[4]李利宏,杨素珍.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中传统治理资源重构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6(8).
[5]“新乡贤”官方为何频频提起这个热词?[EB/OL].成都商
报:电子版,(2016-03-14)[2016-08-20].http://e.chengdu.
cn/html/2016-03/14/content_557254.htm.
[6]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及其模式:一个整体性视角[J].学术月刊,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