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2021-03-24朱明秀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的热点和重点,加速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通过梳理土地流转现状,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得出结论:土地流转对农业发展有正向促进作用,人均土地流转面积每增加1%,人均农业产值就增加0.347%,并据此提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业产值;影响分析
1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状
从流转规模上看,土地流转的面积不断增加,但近两年来增速有所放缓。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土地流转总面积已经达到4.71亿亩,流出土地的农户数量达到67889265户,流出土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5%,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164万家。土地流转面积较2007年的0.64亿亩增长了635.9%。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已经初具规模,土地流转面积在不断增加,但增长速度有所放缓。
从流转方式上看,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其他方式也在不断扩展。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基本方式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信托等多种形式。其中转包在所有流转方式中的比重维持在50%左右,占据主导地位,出租和新型流转方式如入股和信托等的比例比例也呈现上升趋势。
从区域差异上看,东中西部区域间土地流转差异大,区域内流转情况也参差不齐。1986年至今,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以东部地区流转比率比例最高,中部地区次之却发展力度最大,西部地区最低。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东部地区农地流转规模化程度较高,而偏远或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农地流转规模较小,流转速度相对较慢,不利于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趋势。
2土地流转对农业发展影响的理论分析
2002年以后,土地流转开始进入合法化阶段,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对农业发展的福利效应也日渐明显。农村土地流转解决了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导致的土地抛荒问题,促进了土地的集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细碎化问题,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
首先,土地流转有利于促使农业规模化发展。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的集中进行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粮食良种的播种、农业机械化经营,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糧食产量的增加,不仅可以使得单位成本得到有效降低,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
其次,土地流转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真正的价值,吸引了非农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资金为了获得更高的效益,会更加有效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发展经济效益更高的农业产业,那么投入的资金就不会仅用来发展粮食种植产业和传统农业,这样有利于农村第一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土地流转后,农村无论是生产模式还是经济模式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低成本、高效率的态势,这样不但能够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促使农业更好地朝产业化方向发展,凭借和市场的连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最后,土地流转有利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土地流转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发展了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从而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农业的现代化使得农业附加值增加,农业产业向上下游不断延伸。
3土地流转对农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3.1理论假设及指标选取
(1)理论假设:土地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对农业发展产生影响。
(2)指标选取:①农业发展指标:文章选用人均农业产值(PAPt=TAPt/REPt)作为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指标,其中PAP表示人均农业产值,TAP表示农业总产值,REP表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t表示年份。②土地流转指标:文章选用人均土地流转面积(PLTt=TLTt/TALTt)来衡量土地流转水平,其中PLT表示人均土地流转面积,TLT表示土地流转总面积,TALT 表示流转土地总人数,t表示年份。
人均土地流转面积增加,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经营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因此预测人均土地流转面积对人均农业产值的影响是正向的。
3.2数据来源及模型构建
(1)数据来源:文章选取的是1986年—2016年这31年间的数据,相关数据是通过整理各年的《中国农业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业部公布的《新中国六十年用各年度的农业统计资料》以及其他数据来源得到。同时为了消除物价因素对人均农业产值的影响,以1986年为基期(1986年=100),利用消费价格指数对人均农业产值进行处理,结果如表1。
(2)模型构建:为了消除时间序列数据的异方差,我们对各变量取自然对数来构建模型为公式3.1。
3.3模型检验
(1)单位根检验
文章采用ADF检验法对收集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保证数据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检验结果表明原始序列数据存在单位根,数据是非平稳时间序列数据,接着对变量的一阶差分进行ADF检验,ADF值均小于5%显著水平的临界值,因此一阶差分变量不存在单位根,为平稳时间序列数据。
(2)协整检验
InPAP和InPLT为一阶单整时间序列,因此可以运用EG两步法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找出这两个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
第二步通过计算得到残差序列,对其平稳性进行ADF检验,得到结果如表3。ADF值为-4.873,5%临界值为-3.0963,P值为0.0018。这表明,残差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存在单位根,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因此在5%的置信水平下,InPAP和InPLT是协整的,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
(3)格兰杰因果检验
由上文可知,InPAP和InPLT为一阶单整时间序列,因此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
由上表可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通过卡方检验,接受“InPAP不是InPLT是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拒绝“InPLT不是InPAP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即土地流转是人均农业产值变化的格兰杰原因,但不存在反向关系,因此将InPAP作为因变量和将InPLT作为自变量是合适的。
3.4结论
从整体上看,人均土地流转面积的增加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人均农业产值和人均土地流转面积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当人均土地流转面积增加1%,人均农业产值就增加0.347%。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可知,人均土地流转面积和人均农业产值二者之间仅存在单向影响,即可以用人均土地流转面积来解释和预测人均农业产值。
4政策建议
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但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土地适度流转。
(1)因地制宜促进土地良性流转。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但同时导致一些农户或粮食生产大户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造成土地流转过度、经营不善以及资源浪费等问题。因此,我国各个地方应根据地方自然经济条件、机械化生产能力、劳动力转移情况以及本地化農产品特色等实际情况,对地方土地规模经营标准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不断强化农民的合作,促进土地良性流转,进一步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农地流转供需双方搭建桥梁。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让土地流转供需双方有处可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减少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口头协议和人情流转,使得土地流转具有高效性和合理性。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建立土地流转的信息服务网络和监管网络,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准确的信息,保障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权益。
(3)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处理好政府、农户、承包者、村集体的关系。土地流转应该是基于农户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的,农户和其他承包者才是土地流转的主体,主导土地流转的进程。村集体和乡镇政府应当作为一个监管者和引导者参与土地流转进程,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定土地流转地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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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朱明秀,(1995-),女,安徽省芜湖市,硕士研究生,产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