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的反腐倡廉公审会
2021-03-11曹春荣
曹春荣
周月林在参加“一苏大会”期间,与贺子珍等合影(后排左起:康克清、钱希钧、周月林、贺子珍)
瑞金时期(1931年-1934年),以反对贪污腐化、官僚主义,倡导群众化、组织化、纪律化和艰苦斗争的坚忍性之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斗争,贯穿始终,影响深广。指挥并直接投身这场伟大斗争的,是中央及地方各级工农检察委员会(前称工农检察部)。它们是苏维埃政权中代表工农群众的监察机关,同时也是接收工农群众的意见和控告的机关。为忠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工农检察机关实行群众路线,在苏区成立了各种群众性监察组织,如突击队、工农检查通讯员等;同时采取群众化工作方式,“公审会”就是其中之一。
两个“宝贝”的公审
公审会,后来叫群众大会,是工农检察机关发动组织群众开会,批评斗争犯有官僚主义和贪腐错误而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政府和群众团体、地方武装里的工作人员,使其认识错误,并教育在场群众的一种群众监督方式。它意在监督、重在教育,与法庭审判意在专政、重在惩罚不一样。据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周月林回忆,公审会的起因是:
1933年4月的一天,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和中央工农检察部长何叔衡,来找中央司法部代部长梁柏台商量一件事,说中央总务厅长刘开官僚主义严重,好多人写信告到何叔衡那儿,要求处罚他。梁柏台听完后说:“他还是革命同志嘛,官僚主义我们要反对,但是不要处罚他,还是用教育方法好。”那么用什么方法教育呢?梁柏台提出用“公审”方式,这样既教育了他本人,又教育了大家。项英同意这么做,并要何叔衡去公审,因为他兼任临时最高法庭主席。梁柏台说:“审案子,事关重大的,主席可以出场,不重大的主席就不出场,这次不以法庭出面,那就更不要去,别人去就可以了。”项英与何叔衡听了觉得在理,后来就派周月林(梁柏台妻子)去公审会任主审,中央财政部长邓子恢任陪审。
4月29日下午,在中央工农检察部号召下,中央政府举行检举运动,设公审会场于临时最高法庭一侧的空坪上,公审刘开与许文亮(中央财政部会计处长)两个贪污腐化的官僚主义者。在场群众争相发言,尤其是总务厅、财政部两个中央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从现象入手,把他们贪腐、消极怠工的大量事实揭发出来。周月林审理时,中共中央局常委、中央宣传部长张闻天正好路过。他听完周月林的审理后说:“今天的公审会开得不错,主审人审得好。政府有这样的女同志做妇女工作,我们中央局还没有。”于是他把周月林调到中共中央局当妇女部长。第二次全苏大会选举周月林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她又回到中央政府继续做妇女工作。
根据当时的资料显示,刘开的官僚主义表现在:(一)脱离群众,瞧不起工农分子,对上狡猾,对下骄傲;(二)在总务厅工作一年多,工作毫无成绩,对于各同志没有指示和帮助;(三)思想不正确,说是“打倒资产阶级国民党政府,上海工人罢工是学生煽动的”;(四)在节省运动中,他不但不节省,反用公家洋油煮肉吃。
许文亮在中央财政部会计处任职期间,工作一贯的消极怠工,思想上常常动摇,是个十足的官僚主义者。其表现:(一)阶级意识薄弱,与AB团兼社会民主党分子张文英恋爱,被发觉后仍不下决心断绝关系;(二)中央政府派他去石城工作,他竟把打土豪来的金表一只、鞋一双、自来水笔一支扣下,不交公家,又把打土豪来的布不经财政部许可,自行拿去做衣服给他老婆;(三)滥用快信寄他写给私人的信;(四)以中央财政部名义打电话给瑞金财政部,让他们买糖给他老婆吃,还限定星夜送到。
参加公审的群众一致认为,这两个“宝贝”留在苏维埃最高机关里面,无疑地会破坏中央政府的威信。因而审判决定开除刘开中央总务厅长、许文亮中央财政部会计处长之职,得到全场群众热烈拥护。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第75期以《两个“宝贝”的公审》为题,及时报道了公审会消息,指出“要以这一个例子来警醒全苏区的工农群众,随时揭发各级政府及革命机关内的贪污腐化、消极怠工的官僚主义者,给以无产阶级的铁锤痛击,叫他们一个个滚出苏维埃去”!
踏迳区的两个公审会
踏迳区原属瑞金县,后来划归会昌县,辖境以今之瑞金市谢坊镇为主,设有谢坊乡、水南乡、旋龙乡、塆塘乡、瓦子乡等。该区在查田运动中,因不执行明确的阶级路线,不注重调查,没收分配不经过群众,以查出地主富农多少为胜败,结果走上侵犯中农、消灭富农的倾向,造成300个群众随着地主残余和富农上山。留下的人怕见工作人员的面,扩红和区乡工作一天天退步,成了一个落后区。
中央工农检察部为争取该区工作的转变,派去领导瑞金壬田区查田运动卓有成绩的张振芳,带领本部第一期学生25人到该区工作。这个工作团采取一系列正确的工作方式,纠正过去的错误,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他们首先与县、区苏维埃政府配合,共同派人组成5个工作小组,分到1个先进乡、1个最落后乡、3个中等乡去开展工作,用先进乡的经验借鉴到落后乡去。工作伊始,就团结积极分子,由一个、几个到几十、几百个,从个别谈话到开会,直到办训练班,最后组织突击队,分配到各乡向平常分子(一般群众)做宣传思想工作,直到由他们上山喊回逃跑的群众。然后把全区分成三个单位,先召集党、团、工会、贫农团、儿童团、赤少队和妇女中一部分最积极的分子开会,说明工作团不会乱查阶级,不会关起门来开会,过去查错了的要在这一次转变过来,没有查的要查出来,哪个查错了,大家可以提出讨论。工作团这番交待政策和做法,使到场积极分子争相发言,提出塆塘乡团支书肖自辉阻止20余名开小差红军战士归队,瓦子乡耕田队长刘道钊破坏优待红军工作等问题,一致要求开公审会公审他们。
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设置的控告箱
肖自辉原在中央财政部工作,因不安心而自由回家,后来当了乡团支书。他在扩红运动(动员苏区青壮年加入红军,壮大红军队伍的群众性运动)中不但没有成绩,反而造谣说工作团强迫人去当红军,其实是他一个人阻止了20多个回到家里的红军战士归队。群众对他意见很大,认为他是阶级异己分子,应该公审。乡团支部在工作团指导下,首先撤了肖自辉的支书职,接着召开了有2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审他。受他欺骗和阻止归队的20多个开小差的红军战士,也参加了大会。公审中有几十个人发言,批评他的错误,强烈主张要他归队。肖自辉经过群众这番教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很快就随全乡150多个当红军的归队去了。
在瓦子乡,工作团也指导乡贫农团召开了公审大会,公审破坏优待红军工作的耕田队长刘道钊。到会的100多个群众踊跃发言,都赞成撤销刘的职务,并推举出一个新的耕田队长。从此乡里的优待红军工作有了大的转变,没几天就扩大红军20多人。经过这两次公审大会,检举运动迅速开展到全区,被检举的共有64人,公审的有8人。
中央工农检察部工作团认真总结了开好公审会的经验,首要的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每次公审事先都要召开积极分子会议,分配每个积极分子到群众中宣传被公审人的错误,决定某日公审,某个人领导某屋某村的人到会,某个人在会议中领导哪几个发表意见;哪个村子与被审人有家族关系,要更深入宣传,哪几个人不满意审他的,分配谁与他们谈话;在大会公审中有人提出反对时,由谁出来与他作斗争,谁可以出来证明被审人的错误,公审时应决定怎样处置被审人,等等。这些准备工作都要做好,才能开公审会。
为了方便群众检举,中央工农检察部增设了1个控告局,并在各机关单位、街道路口设有控告箱。控告箱是用木头制成的一只长方体盒子,长28厘米、宽15厘米、厚16厘米,箱盖呈倾斜式,前高21厘米、后高28厘米。箱顶中央开了一道投控告书的夹缝。控告箱正面端端正正地写着“控告箱”3个大字,下面注明“中华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制”。别看这只小小的控告箱,它还真顶用,中央印刷厂、中央造币厂和军委印刷所等大量的贪污案件就是通过控告箱的检举查出来的。控告箱成为贪污分子的第一号克星。
瑞京同志审判会
此“瑞京”即彼瑞金,盖因1931年11月7日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定都瑞金,循古例瑞金即为京城,故其时便以“瑞京”为瑞金之爱称。
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没公款、挪用公款、浪费公款者,依其犯罪程度不同而受不同惩罚,最高者(贪污公款500元以上)处以死刑。中央工农检察部发出关于怎样检举贪污浪费的指示,要求各地加大力度推进消灭贪污浪费现象的斗争。毛泽东在二苏大的报告和大会通过的《关于苏维埃建设决议案》均一再强调:必须严厉地开展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斗争。由此苏区的反腐倡廉斗争掀起新的高潮,中央一级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贪污检举运动,并在检举运动中更多地运用公审会扩大教育面、警醒犯错人。
1934年2月26日,瑞京同志审判会,即中央政府机关群众公审会,在中央政府俱乐部举行。“同志审判会”这个说法,突显了会议的人民内部性,以及革命队伍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教育方式。审判会经过充分准备和深入动员,到会同志均热烈发言,揭发出中央政府各机关6名工作人员的贪污腐化、官僚主义行径,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曾还连,过去任瑞金壬田区裁判部长时,就包庇富农,脱离群众。调到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总务处兼会计后,未经过任何人许可,私自打一张路条给他兄弟逃跑用。他兄弟逃到兴国县良村被当地扣留,他又偷用总务处公章加盖在他私自写给良村区的信上,叫该区释放他兄弟。平时,他经常消极怠工,有组织地破坏苏维埃。经审判会判决,送他去最高法庭惩办。
刘忠泗,在中央财政部征发局工作,是一个贪污分子。贪污公家的茸片1包、高丽参2支、当归3支、鹿桂1包、痧症丸2瓶、洋帽2顶、白沙帽1顶、胶皮鞋1双、西装裤1条、苧布衫1件、斗袋1个、白布包1个、布1丈、袜4双、软料毛巾1条,国币5分面值的72张、5角面值的2张,共计17件。在当日的审判会上,刘忠泗全部承认了这些贪污证据,被限定一星期内交还公家。审判结果,给予刘忠泗严重警告。
何景新,系中央总务厅勤务科科员,是个贪污腐化、官僚主义、消极怠工分子。中央运输队有一苦工,在前方带来大洋30元,何景新知道后欺骗他说:“你的钱须要归公家,因为你是前方来的,不缴不行。”苦工队员当时不肯给,何景新又说:“放在你自己那里会用完的,放我这里保存,以后你有病可以拿去用。”苦工队员没法,只得把钱给何景新,何当天就花掉了3元,这事被管理处长查悉。另外,在二苏大会期间,上级分配挑夫挑煤,何故意迟延不办,以致妨碍工作。平日里他谩骂下级,不听上级指挥,自己有错误不肯承认。审判会判决把他送最高法庭惩办。
黎隆生,1933年12月16日至1934年1月15日负责二苏大会司务长时,贪污公家款项17元。经审判会判决,送最高法庭审理。
李茂初,中央劳动部会计,贪污公款24元多。在审判会上,他说“我不懂会计事情”,企图抵赖。经审判会判决,送最高法庭审理。
黎化湘,在二苏大会工作时,到胜利县去买鸡鸭,贪污190余斤的价款。经审判会判决,送胜利县裁判部审理。
1934年3月3日,《红色中华》刊发的《瑞京同志审判会的威权》一文
中央政府机关的这次公审会消息,被冠以《瑞京同志审判会的威权》题目,公开刊发在《红色中华》1934年3月3日第3版,很快在中央苏区各地,尤其是苏维埃政权系统内产生反响。它和另外一些公审会一起,推动了检举运动以及反腐倡廉斗争的深入进行。是年3月27日的《红色中华》公布的《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关于中央一级反贪污斗争的总结》一文就指出: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在中央一级率先开展的反贪污检举运动,经过两个多月,获得很大成绩。对被检举者的处罚,经过群众提议即公审会判决的贪污分子,送法庭制裁的29人,开除工作的3人,包庇贪污与官僚主义者送法庭的1人(总务厅长),建议行政机关撤职改调工作的7人,给予严重警告的2人,警告的4人。地方各级检查机关所查处公审的案件就更多了。由此可见,公审会真的有“威权”,而不是走形式的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