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转岗中的廉政风险及治理
2021-03-10张浩舟肖惠朝
张浩舟 肖惠朝
【关键词】领导转岗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廉政风险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所谓领导转岗,是指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而廉政风险指的是部分权力和资源占有者在运用权力或生活过程中做出不廉行为的可能性。权力运行始终隐藏着一定的廉政风险,以职务为核心的权力和资源成为促使廉政风险发生的主要动因。因此,权力运作和职务资源随着领导转岗,廉政风险也随之发生相应流动。在一些地方,领导转岗过程中滋生的腐败风险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廉政建设效能,不利于党的队伍建设,也进一步说明我国反腐败工作常态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就必须不断强化领导转岗廉政风险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领导转岗廉政风险的特征
一些地方领导转岗使得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部分功能被弱化,原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无法实现对领导转岗引发的廉政流动风险的有效管理,为廉政风险留下了空间。
总体而言,领导转岗廉政风险有以下特征:一是廉政风险流动速率较高。具有隐蔽性和强变异性,而现有的治理路径和风险流动信息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廉政风险流动速率不断加快。二是廉政风险的破坏力具有流动性。在“一把手观念”和“小圈子文化”等不良观念的影响下,基层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一旦原单位形成了不良的政治生态,这些观念会进一步加速腐败观念和行为的传播,不仅会弱化领导转岗防腐拒变能力,还容易形成一种惯性。三是廉政风险流动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个别领导转岗同时也伴随着作风习惯观念的“转岗”,如果转岗后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这些风险流动性演变为相互的攀比和腐败会使得新旧机制交织下的腐败问题更加严重。四是个别领导转岗廉政风险具有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转岗伴随着廉政风险防控新旧机制的相互对抗,必然会产生更加多样复杂的廉政风险。
领导转岗廉政风险的宏观表现
廉政风险是影响地方一级行政组织工作的隐患,对思想道德、岗位责任、业务流程以及外部条件造成的危害是非常直观的。领导转岗中,廉政风险会诱发其他风险。
其一,廉政风险诱发思想道德风险。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如果受到廉政风险的侵蚀,易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学习造成危害。加之思想道德方面不能与学习机制形成协同,同时领导干部转岗后较容易放松对自己的思想要求,在利益面前就有可能懈怠,产生腐败隐患。
其二,廉政风险诱发岗位责任风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渎职犯罪和岗位腐败的威慑作用会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同时也能够在岗位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方面产生一定约束力。领导转岗的廉政风险在岗位责任方面的宏观表现以影响和传导为主要方式,岗位责任风险一旦发生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的腐败行为会产生流动性,影响整体工作环境。从廉政风险的流动性来看,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相应的流动性概率在政策传导机制下可能加重对岗位责任制度的影响。对部分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不仅会造成思想风险,还会有岗位责任风险。
其三,廉政风险诱发业务流程风险。一些关键部门在日常的业务流程中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例如,部分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对子女和配偶的管理存在问题,导致子女和配偶以利益关联者的方式出现在业务流程中。不光可能会产生政策倾斜,还可能在根本上对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造成冲击。领导转岗后,这种风险随之转移,也会根据环境发生转变,会对廉政风险的关键影响要素进行洗牌,但是一些长期形成的风险还是不能得到遏制,而业务流程的管控和风险,则对领导转岗后的要求更高。
领导转岗廉政风险的微观表现
其一,监管难度较大。一般意义上的廉政风险在舆论监督和纪检约束下能够得到相对有效的监管,但部分领导转岗,其行事习惯作风通常会被带到新工作单位,原单位的圈子和腐败风险也会随之迁徙,且具有极强的传递性。因此,在领导转岗后,原单位和新单位廉政风险交织存在,新单位原有的防控机制很难对其产生有效制约力。现实中,主要领导转岗通常伴随着原单位核心领导的同步转移,这种陈规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完善带进了瓶颈期。在领导分权意识日益强化的业态下,集权管理环境下的分权,似乎更适应一把手作风,导致廉政风险进一步增加,流动速度加快,群体性监管力量和纪检部门监管力量都较难发挥有效的直接制约力。
其二,风险不易控制。风险流动加快不易控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转岗后,新旧单位廉政风险相互交融,而新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无法在短期内有效掌握新进入廉政风险的流動方式,由此会带来次生风险的干扰,阻碍新单位廉政建设进程。另外,由于廉政风险本身的多样化和复杂性,新旧廉政风险相互交织进一步增加风险控制的难度。二是廉政风险的流动速度较快。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廉政风险在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监督的同时,网络舆情监督影响力也在强化。一方面,过快的风险流动使得廉政风险规模快速增大;另一方面,由此带来的损毁力也在加强。
其三,廉政风险动态越发复杂化,对制度形成了一定抗性。廉政风险动态越发复杂化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而言是利弊共存的,利在对腐败分子警钟长鸣,弊在滋生新的腐败土壤。一些投机的腐败分子对岗位转换所产生的腐败土壤更快适应,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难度加大。而转岗单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制度会受到风险动态的冲击,形成一定抗性。基于风险表现直观、流动快、多元化与动态化程度越来越显著,也越发复杂,廉政风险管控制度因为风险产生的动态抗性非常明显,其敏锐度与管理能力都呈下降趋势。
其四,风险种类增多加剧负面影响。由风险种类增多而出现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政治生态的负面影响。因为部分领导的作风习惯和政治生态两者间的内在联系极为密切,致使风险种类增多,让本来的舆论风险朝着权益风险或管理风险转变。对于新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来讲,基于监督风险的执行空间越来越窄,增强了腐败者的集权能力。第二,面对风险种类增多,防范机制无法与其相匹配,加大了风险破坏力。第三,基于风险频发而导致风险种类不断增多,在流动领域较大的情况下,廉政风险会出现变化,其他腐败风险因此出现。
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力度,开辟全新有效的预防腐败路径
就我国当下的反腐工作而言,廉政风险基于领导转岗而增多,产生的危害也增大。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力度是党中央统一部署的路径,也是将现代预警管控方法融入到建设中、在反腐倡廉实践过程中植入科学方法、在领导转岗实际工作中增强治理的操作性与实效性、开辟全新有效的预防腐败路径。
其一,构建流动性监管机制。不定时、不定点、不定期是流动性监管机制的典型特征,对领导权力的监督要基于权力制衡、制度与监督者流动的方式进行运作,使其不想、不敢、不易腐败。对于领导转岗廉政风险而言,其防治主要路径之一就是流动监督机制的构建,要做到点、线、面结合,基点就是现任岗位,线即转岗岗位,面即廉政监督。形成防控网络,将小圈子思维打破,进行差异化人事制度的构建,使权力制衡机制切实有效。除此之外,还需要预防机制与流动性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群众多元监督方式,严格执行新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和监督队伍建设力度,也要积极构建监管文化内涵,促使监管机制的人文性、完整性以及体系性真正实现,制度常态化要基于长期而艰巨反腐过程中文化内涵的积淀、机制自身内涵的持续深化来获得保证。
其二,治理过程和风险预警相结合。长期、复杂、艰巨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典型特点。廉政风险治理过程和风险预警相结合是构建动态化管理机制的必然选择。防范预警要根据转岗领导在原来单位的工作作风与行为来识别量化风险,构建有效的风险量化标准,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因素,这对于及时纠正部分领导转岗而出现的廉政风险是意义非凡的。此外,治理过程与风险预警相结合要基于集权分化与对小圈子文化的打破为重点来实现,这不仅要切实依靠申报与汇报制度,也要依靠风险交叉治理机制的有效执行,实现集权的淡化。
其三,创新优化廉政风险止损工具。止损廉政风险的一个工具就是“人民来信”,即基于收集的原单位群众信息,调整廉政风险偏好。动态化监管转岗领导的同时将其腐败欲望从思想源头上遏制。同时,在新时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背景下,要将自媒体应用于廉政风险治理,从新旧单位舆论监督上及时纠正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对风险管理工具进行创新与优化,将区块链技术与网络反腐充分应用到廉政风险止损工作中。
其四,加大廉政风险治理力度。由于廉政风险具有流动性,难以预估发展方向和量化影响大小,对此需要积极打造深层次廉政文化,并进一步创新,加大反腐斗争力度。既要深度铲除腐败土壤,也要完善防控措施,使防控机制的社会效应得以体现,让全民参与到廉政风险治理工作中来。应善于工具创新、监管创新和监督创新,进一步量化治理目标。同时内化廉政风险宏观和微观之间关联性,科学分析廉政风险走向及影响。积极运用绩效考评、制度创新、目标量化与策略合理性选择,探索治理廉政风险目标量变引发的相关联风险路径。
其五,基于领导转岗下廉政风险全要素管理能力培养。廉政风险对领导转岗机制形成的冲击是客观可测的。在领导转岗机制中,尽管更替机制加快了廉政风险管理的过程优化和目标量化,却不能有效统筹风险实现全面管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全面风险管理必须要形成全要素管理能力战略,坚持以能力为驱动,治理结构上做到能力战略协同绩效目标以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廉政风险全要素管理要协同风险管理的所有条件和资源,实现管理驱动和战略能力协同,创新模式、目标、工具和制度。不断完善全要素管理中领导岗位更替机制对领导转岗的風险评估与评价,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式。
廉政风险防治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领导转岗风险治理需要符合“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方可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风险。由于系统由表及里和内外兼备的特征,廉政风险系统化管理框架设计不仅改善了廉政风险因制度变迁、风险传导和目标不稳定的局面,对领导转岗具体的行为、制度、绩效、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洁自律水平也能纳入系统风险的控制中,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再造。
(作者分别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洛阳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①胡仙芝、李晴:《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机制优化》,《中国发展观察》,2020年第17期。
②闫伟:《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探讨》,《理论学习与探索》,2020年第4期。
③姜宁、朱学洪:《抓住关键岗位,构建创新性风险监督体系》,《检察风云》,2020年第2期。
责编/邓楚韵(见习) 美编/王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