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部地区瑶族婴幼儿养育习俗的传承与变迁
——以金秀瑶族自治县茶山瑶为例
2021-03-08唐韩薇
唐韩薇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崇左 532200)
研究者在当地的田野调查,了解当地茶山瑶婴幼儿日常养育习俗的继承等基本情况。其中主要包括日常养育婴幼儿中的衣、食、住和婴幼儿常见疾病防治。结合历史文献的查阅,调查当地现存茶山瑶保婴祈福仪式的做法、意义和对婴幼儿的影响。通过对当地茶山瑶婴幼儿养育习俗的田野调查呈现茶山瑶婴幼儿养育习俗的原貌。
1 茶山瑶的概况
1.1 茶山瑶的村落分布
茶山瑶居住在大瑶山的中部、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少量居住在南部的圣塘山北麓。他们所建造的村落大都在大山之麓,傍山依水,或大河边,或小溪旁,与山水相依; 为了防御和生存,也有选择易守难攻的地形建村,这是历史原因所造成。茶山瑶是最早迁入和开发大瑶山的,《金秀瑶族自治县志》 说:“明洪武初年(1368—1398),瑶族始从湖南、广东等地陆续迁移至县境内”。文中所说的瑶族就是茶山瑶,证明了茶山瑶是最先迁入大瑶山的。随后他们优先占领了大瑶山的大部分山林、可用作耕种的土地和优质水源,并开辟了水田,生产水平很高,瑶民富裕。由于生产条件比较好,居住也就比较稳定。茶山瑶村落的规模大小受到了可耕地量的制约,一般在10 余户至50 户之间。
金秀,亦称金秀四村,由金秀、白沙、六拉、昔地四个村组成。金秀四村位于金秀河上游,是大瑶山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山清水秀、风景绮丽而被人们誉之为“小桂林”。金秀四村中大多数为茶山瑶居住。新中国成立后,把金秀四村统设为金秀镇,同时也是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县治。
1.2 茶山瑶的来源
有人说茶山瑶语言接近侗语,当是侗族。又有人说茶山瑶是侗族在迁徙过程中留下的遗民等。茶山瑶在瑶族中特殊的地位和特殊的文化背景引起了专家学者们的关注。近年有学者考证,茶山瑶与同居于大瑶山的盘瑶、山子瑶、坳瑶、花蓝瑶既不同源也不同流,她是百越民族中的一个民族。茶山瑶的祖宗是溪族,溪族形成之前是山越的一支。
茶山瑶是金秀大瑶山众多瑶族支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茶山瑶”这个名称是由“茶山”的地名而得的。现在的金秀四村(金秀、白沙、六拉、昔地)所在地,古时叫茶山洞,简称茶山。而茶山瑶自称“拉珈”,是住在山上的人的意思。
2 茶山瑶的养育习俗
2.1 茶山瑶的家庭观念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茶山瑶一般由一个父系血亲的二三代人组成,家庭组织形式受家庭经济的制约。茶山瑶每个家庭的主要财产是水田和山林,为了保持财产的相对稳定,采取了“一脉单传”的家庭组织形式,即每对夫妇所生子女,一般只留两个,一个留在家里娶妻或招婿以继承“香火”;一个出嫁或“上门”以减轻家里的负担。因为田地等资源随着其他瑶族支系的迁入变得日益匮乏,而生育多了会导致田地财产的分散和流失。一个家庭所保留的两个子女,最理想的当是一男一女,一般男留家娶妻,女出嫁给人。但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的只一男或女,有的是两男或两女;个别的甚至会拒绝生养。在只有女子的情况下,女的可留在家里招赘;如一男一女,女长男幼,女的也可招赘上门。总之传承子嗣的原则是“先男后女,先长后幼”。如果应该留在家里接后的子女自愿出嫁或上门,也可以自动放弃留后的原则。茶山瑶不分男女和只要两个孩子的生育观念体现了人类节制生育、有序发展的良性循环和生育美德。
在茶山瑶的大多数家庭中,妇女与男子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像汉族一样有较为严重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女子亦可留在家中继承“香火”,且男子到女家上门入赘后,需要改从妻子的姓氏。在茶山瑶,上门入赘并非不光彩的行为,相反,被视为尊敬同族孤寡老人、顾及民族兴衰的美德,所以上门之风在茶山瑶中十分盛行。特别是只有独女的家庭,必招郎入赘。上门郎虽从女方改姓,但不受歧视。因此,凡有两个以上男孩的人家,都乐于让自己的一个孩子去上门,把这当作对本民族应尽的义务。茶山瑶称“上门”婚俗为“嫁郎”。“嫁郎”充分体现了茶山瑶男女平等的思想。“嫁郎”仪式同“嫁女”仪式一样:男子“出嫁”当天,照样要着盛装,蒙大盖头,迎亲、送亲等礼数一样都不能少。男子嫁到女家之后,也有一家之主的地位,但同时又在婚前就与女方商量好,小孩可跟父姓也可随母姓。通常是第一个小孩不论男女随娘家姓,第二个随父姓。这既体现男女平等又照顾到男女双方各自都后继有人。新郎新娘结婚后,可以定居一方家庭,也可两家之间流动居住,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方家庭有困难,夫妇便一同回去,住上个把月,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然后再回到女方家,这叫“两边顶”,使双方父母解除后顾之忧。入赘之人和其所生子女,在茶山瑶民中不受歧视,一律平等。但“两边走”或“顶两头”的男子不改变姓氏。所谓“两边走”“顶两头”,即是男女双方的“香火”都要继承。继承父家“香火”的,从父姓氏;继承母家“香火”的,从母姓氏。个别能干的妇女,在丈夫不能很好掌管家务的情况下,也可以掌家。如果还未嫁娶且父母健在,一般由父亲掌家;父亲因年迈不能再操劳家务时,才把财产大权交给儿子或长女。但是儿子或长女掌家后,有关家庭的大事仍须先与父亲商量才能做决定。由于采取“一脉单传”的继承原则,故家中财产由留在家里继承“香火”的儿女享受,即使是接养的子女,也同样可以享受其财产。家中比较富裕的,如果家里面有一儿子留在家继承“香火”、一女儿留在家招婿,那么两个儿女可以平分家中财产。但也有个别村寨,两个儿女分家时,长男或长女优先享有一块大水田的特权,然后才均分其他财产。也有一些地方,如长二、六段等村寨,不分留家、出嫁、“上门”,水田一律平分。平分财产时,一般须请家族或亲房来参加分配和评议,然后用抽签的形式来索取自己的一份。金秀河沿岸一带的茶山瑶,旧时凡出嫁和出去“上门”的儿女,一般以一份田地作为陪嫁,男的给水田禾把,女的给山地一块,大小不定,这种陪嫁田地称“姑婆田”。这种制度一直延至20 世纪50年代。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对大瑶山的生育状况进行研究后,在其所著的《生育制度》中说,“人口数目要加以限制是容易做到的,可是所留的两个孩子的性别没有控制的可能。因之,很可能两个都是男的,或两个孩子都是女的”,但是“他们男的和女的都可以嫁或赘出去”,也“都可以要或赘进来,没有分别”,这样“才能使每家每代都有一对夫妇”[1]。当然,也有水田多、生活较富裕的家庭要3 个孩子的例外情况,3 个孩子之中留两个在家分古田产,另一个仍然要出嫁或“上门”。
2.2 茶山瑶养育习俗之礼仪
在茶山瑶的概念中,人的一生必须经过许多关口。例如,生产是母亲面临的一个关口(过阎王关),婴儿出生之后遇到疾病、夜啼不安等也算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关口(如出麻疹是过鬼门关),每一个关口代表着一个劫难,平安地度过每一个关口,才能顺利成长,因此每逢生命中的关口时就会请师公或道公举行仪式,请求神衹保护或是协助消灾解难。关口出现在人的一生之中,并没有特定的时间,凡是一个人面临生命、社会重大考验或转变的时机,均可算是一个关口。茶山瑶普遍认为孩子是花仙婆送来的,在成人之前受着花仙婆的保护,因此在孩子成年之前必须请师公随着儿童逐渐长大而举行一连串仪式,以请求及感谢花仙婆的保护,并引领她所保护的孩子度过生命中的关口,使孩子容易长大成人,最后在成年之时酬谢花仙婆,脱离花仙婆保护的人即进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此后她仍将会面临许许多多的关口。能否平安度过则视其积德、修阴功的多少而定,这就不是花仙婆所能管辖的了。茶山瑶的小孩从生下来到长大成人,也有着非常多的礼节。如出生四五天,要用鱼祭祀;出生三四个月,要用青蛙祭神;出生半岁时,要架“七星桥”;出生1 岁时,要架“沟桥”,紧接着做“前身鸡”;3 岁左右架“冲桥”,紧接着做“前身鸭”;5岁左右做“四路”,又叫作“前身猪”,要选好吉日良辰,杀乳猪和一个白糍粑为祭品,请师公一人祈祷;7岁以上,15 岁之前要做“还花”;信教家庭还要为留家继承家业的孩子或女婿做“度戒”。孩子一生之中必须要经过鱼祭、蛙祭、七星桥、沟桥、冲桥、四蹄、平楼、还花的过程才能脱离花仙婆的保护进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这些不同的仪式有其特定的内容与举行的时机,各个仪式的顺序固定,不可跳越,无论贫富,每一个孩子都要做。因此茶山瑶的成年礼即是一个儿童成长的历程,而其最终的目的则是宣告儿童期的结束,其意义在于让孩子脱离保护神、父母及社会的保护和赋予其另一种社会权利、责任与义务。
2.3 茶山瑶的养育习俗之禁忌
茶山瑶在孕前和孕后有着许多的禁忌。孕妇在怀孕期间严禁食用猎枪打死的鸟兽,因为担心狩猎使用的子弹含有硝磺引发中毒,从而损害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同时,也忌食病猪肉、母猪肉、牛肉、老鹰肉、红豆等,忌食期为33 天。婴儿在百日之内的饮食也是有忌讳的,百日内的婴儿只吃母乳和米糕。当开始给婴儿食肉荤类时,俗称“开荤”,第一餐男婴作相思鸟喂之,认为相思鸟叫的声音动听, 吃了相思鸟肉,长大后会与相思鸟一样能歌善舞,意在“聪明”;女婴则用一条黄尾鱼开荤, 说女孩吃了黄尾鱼长大后犹如黄尾鱼那样灵巧美丽。
妇女不能在正屋分娩。他们认为妇女分娩时有很多秽物,会冲犯祖先神灵。将临盆时,孕妇即搬到其他房间分娩,七天后(有的一个月后)才搬回正屋。在茶山瑶的大门如果看到插有竹子枝叶或柚子枝叶,枝叶干上还包着红纸,那就表明这户人家诞育了新生儿。而且可从插枝的标志知道生的是男或是女孩,生男孩者在大门左边插一枝带叶的小竹枝,叶下竹枝缠一层白纸,表示男孩是“白花”,长大了像竹子般节节高,前途无量;生女孩则在大门右边插一枝抽叶或树枝,叶的下部缠一红纸,意为女孩是“红花”,长大后能开花结果,儿孙满堂。生育小孩插植物枝叶的目的一是向村人和亲戚朋友报喜;二是避免道公、师公闯入。传说产妇秽气重,道师公沾上秽气,替别人做法事不灵验。三是避免生病的人或者生人进入。茶山瑶人认为婴儿阳气不足,接触外人容易“招风引锁”,故不准生人入屋,直至婴儿满月为止。
2.4 茶山瑶养育习俗之丧葬
茶山瑶的婴幼儿早夭要行“挂葬”的丧仪。茶山瑶人认为小孩是由一位管生育的花婆神送的,因此,在孩子六七岁时要举行酬谢花婆神的祭祀仪式,名叫“还花”。如还没做“还花”,孩子就天折了,他们认为孩子的灵魂又回到花婆神那儿去了,进行第二次投胎。当地人认为举行“挂葬”的丧葬仪式,小孩就可以顺利的投胎转世,母亲才能安心怀下一胎。采用此葬法的人们认为,小孩的力量没有成人大,如果用土葬,小孩的灵魂没有办法出来继续投胎转世,因而不容易转世,采用挂葬就可以使早夭孩子的灵魂更容易找到转世的路途,可以更快地投胎来到世界再次体验世间的美好。
3 茶山瑶养育习俗对当代学前教育的启示
3.1 言传身教的家庭教育使得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习得社会常识
言传身教、口口相传的家庭教育是茶山瑶传统育儿教育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茶山瑶养育习俗得以生生不息传承的重要原因。茶山瑶对子女的教育非常重视,孩子从出生起到成年都受到家人的悉心照顾,他们八九岁开始做些家务,十二三岁时跟大人一起学习种地和狩猎方面的劳动技能,其社会化过程以言传身教为主,其中生活常识、劳动技能和道德礼仪教育是茶山瑶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茶山瑶的家长们教育孩子要勤劳简朴,要赡养父母,要尊敬长辈,与朋友相处要诚实守信等为人处事之道,另外,为了让子孙不忘本源,茶山瑶老人嘱咐子孙在每餐吃饭时要请已故的祖先进餐,其意思是要后人牢牢记住祖宗。除此之外,茶山瑶对其子孙的待人接物及其他生活方面也有一定的教育方式。这些都是茶山瑶父母为幼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价值观埋下的种子,同时也启示当代父母不能忽视幼儿的家庭教育,要做到言行一致,为幼儿树立榜样,指引正确的人生方向。
3.2 让幼儿在自由快乐的环境下成长
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我们尊重幼儿的思想、让幼儿自由发展,减少对幼儿的人为干预。在学前教育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坚决贯彻落实这一原则,家长及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给予幼儿自由发展的空间,这是孕育幼儿丰富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前提。幼儿时期是一个拥有无限生机、充满无限可能的人生阶段。教育学家杜威说:“一切以儿童为中心”,我们应该按照不同幼儿的不同发展阶段对其进行教育。我们应该努力为其创造一个自由、快乐、轻松的环境,让幼儿在游戏中度过快乐的童年。
在茶山瑶中,父母十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并且在其幼儿时期就自制许多玩具供幼儿玩耍,让幼儿在大自然中体验游戏的快乐,解放其天性,不轻易否定幼儿的兴趣爱好,在遵守规则且相对安全的情况下让幼儿大胆尝试学习生活技能,对于幼儿来说,这也是属于他们的一场生活游戏,让幼儿主动体会到劳动的快乐,体现了杜威“让儿童在做中学”的思想。茶山瑶父母真正的做到了成为教育中的指导者、旁观者和参与者,一切以幼儿为主体,真正实现了儿童的自由发展,为幼儿创造了一个充满爱与自由的发展空间。
4 结语
婴幼儿的养育习俗是经过一定历史时期的积淀而传承下来的,但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冲击下,呈现出多样的变化。当前,我国传统生育文化正与现代生育文化形成不同程度的冲突。该文研究广西中部瑶族地区孕育养育习俗,展现当地习俗在新旧生育文化更替、转型下的状态。养育习俗蕴含了一个族群共同的价值观、儿童观和养育观。养育过程是儿童群体在文化上确立认同感与一致性的过程,也是族群自立的基础。在全面了解当地茶山瑶婴幼儿养育习俗的传承与变迁过程中,研究者仍需要分析思考:儿童对于瑶族族群的传承意义是什么? 养育习俗的社会功能从何体现?养育习俗反映了哪些价值追求?这些问题的思考还需作为研究者今后在研究相关内容的审视、总结与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