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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呼唤新时代的张释之

2021-03-07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廷尉文帝

可 永 雪

(内蒙古师范大学 文学院,呼和浩特 010022)

张释之,是汉文帝时期从中下级官员中成长起来的一位直臣、长者,一位有古大臣之风的人物;就专业讲,又是一位称职的“廷尉”,模范的法官。今后,我们还应给他加上“在中国法律史上做出过重大理论贡献的人物”的称号。

这个张释之,因为家境富裕,得以捐赀为“骑郎”(皇帝侍卫),但却十岁不得用,无所知名,甚至到了“久宦减仲之产”(长时间做“骑郎”,衣裘鞍马之费,减耗二哥的家产),以致“欲自免归”(自动要求免职归家)的地步。不过,这十几年,他却并没有浪费时光,而是时时处处关注、观察和思考社会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而且他善于观察和思考,精于分析和推究,往往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

后来,是中郎将袁盎“知其贤,惜其去”,竭力保荐才得以“徙补”为“谒者”(皇帝侍从)的。当了“谒者”之后,他利用和皇帝经常接近的便利,“因前言便宜事”(到皇帝面前讲些便国利民的事)。而文帝告诫他:“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施行也。”(意为:讲得平实些,不要唱高调,讲那些现今可以施行得了的)对于文帝这一教诫,释之极以为是,心领神会,身体力行,“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则前言或有三代渺远者),又特别着重于“秦所以失而汉所以兴者,久之”(着重讨论秦汉兴亡的历史教训,讲了很多、很久)。结果,“文帝称善,乃拜释之为谒者仆射(谒者头领)”。看来文帝对释之所讲很感兴趣,不只称“善”,并因此升了他的官。

他第一次正式进谏便不大寻常。张释之跟随文帝视察虎圈,文帝拿着上林苑的禽兽册子,向上林尉(负责管理上林苑的官员)询问,问了十几个问题,而这个上林尉却是“左右视,尽不能对”。这时虎圈啬夫(虎圈管理员)“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有意显示自己“口对响应无穷者”。而文帝对啬夫利口捷给、对答如流的口才发生兴趣,很是欣赏,因而“诏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

张释之敏锐地感觉到这件事大有问题,因为他不是作为个别现象,而是联系和提高到整个社会风气的高度来看待这件事的——他认为如果超迁啬夫,可能会导致崇尚“口辩”的歪风。故此,他准备以此为话题进行一番郑重的谏诤,为此,他很用心地预先做了一番“功课”。

从“释之久之前曰”的“久之”二字我们知道,形成进谏的主意后他并没急急贸然进说,而是选择两个大家熟知的名人设譬,先问:“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等文帝回答说——“长者也”;他又复问:“东阳侯张相如何如人也?”上复曰:“长者。”得到这样的回答,等于得到了立论的前提,然后发论:“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曾不能出口,岂斅(效)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意为:真正有无才干,能不能为国家为民众干大事、办好事,不在于是否利口)前提站稳,随即转到“且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无恻隐之实。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明确而尖锐的表明必须吸取历史教训,不可蹈亡秦覆辙。

文帝是位明达而善于辨别是非的君主,听了张释之这番立意深切并富有警示意味的陈述,明白此事关系重大而张释之的主张很有道理,遂即称“善”,并不再超迁啬夫。释之初次进谏,取得了圆满成功。这件事还有个尾声,即进谏之后,“上就车,召释之参乘。徐行,问释之秦之敝。具以质言。至宫,上拜释之为公车令”。文帝对释之赏识之情,脉脉焉。接下来,传文一连三个“顷之”,一个“其后”,又讲了张释之四件事。

一次是“太子(后来的景帝)与梁王(即梁孝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断然扣留),并且“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这事闹得满大,连薄太后(文帝的母亲)都知道了,以致文帝不得不严肃地“免冠”向薄太后检讨“教儿子不谨”之罪。最后是薄太后出面,“使使者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的。

在一般人看来,这事本来算不得什么,甚至认为这是皇家自己的家事,别人犯不着去管。对于一般官员,不大有人会干这种得罪皇太子,给自己惹麻烦的傻事。而张释之,一来刚刚被任命为“公车令”(掌管殿门,负责宫中巡逻),这事正是他职责所在;二来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而不下司马门,正是贵族子弟骄骞不法、无视制度规矩的典型表现。而在张释之心目中,法令如山,绝不能因人废法;执法就要不避权贵,不怕得罪人。要想整顿法纪、刹住歪风,树立守法观念,就要从皇亲国戚这些关键少数做起,谁破坏了都得管,而且管到底。

从这件事,文帝发现了张释之的不凡,“由是奇释之,拜为中大夫”。姚苧田说:“文帝赏释之旧矣,至是始云‘奇之’,见脱颖而出实在此处。”(见《史记菁华录·张释之冯唐列传》)文帝奇释之,“奇”他什么呢?一是“奇”他坚守原则,敢于碰硬,硬是拿太子梁王开刀;二是“奇”他不避风险,敢于担当,有一颗为了国家法纪不顾一切的耿耿忠心。

再一次是随从文帝视察霸陵。霸陵是文帝为自己预修的墓地,汉初承秦厚葬之风(这只要提起“秦始皇墓”就不难想见),文帝虽是位开明君主,也免不了受其熏染,登上霸陵,便生出生死之悲和坟墓被盗掘之忧,凄怆伤怀,不由发出“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纻絮斮陈,蕠漆其间,岂可动哉”的慨叹。这时,左右群臣皆顺风称“善”,独“释之前进曰:‘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郄;使其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戚焉!’”这话,逆风逆意,却有如醍醐灌顶,发人深省。姚苧田说:“数语大得黄老之精,透极,达极!”(《史记菁华录·张释之冯唐列传》)它富含哲理地指明:如果你随葬品很多,引起盗墓者的垂涎,你就是坟修得再坚固也会有缝隙;如果你的坟墓中没有什么盗墓者所垂涎的,即使没有石椁,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从张释之所说的这些话,可以听出他是一个懂得哲学,并善于以哲理启发人、说服人的人物,他的这段话,可称高明的“智谏”。文帝正是在他的启发和影响下产生了薄葬思想并有了好多薄葬举措,《汉书·文帝纪》有文帝驾崩后,遗诏薄葬的记载;刘向上成帝书,讲到文帝霸陵及张释之进谏的事,也有“孝文悟焉,遂薄葬,不起山坟”之语。联系《汉书·刑法志》所载“(文帝时)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一条,可见张释之所定法令中惠及民众,有益于国运者多矣!

第三次是县人惊乘舆案。文帝有一次“出行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逮捕罪犯之后交时任廷尉的张释之处置。释之依律判“一人犯跸(跸,帝王出行时止行人以清道之礼),当罚金”。文帝听了很生气,发怒说:“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张释之在回答当中沉着而坚定地着重阐明两点:一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二说“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这件事突出地反映了文帝头脑中作为帝王的特权意识,张释之的回答针锋相对,可以说是对“法”的性质和“廷尉”作用所给出的最为精确的经典定义:首先,它破天荒地提出了“在法律面前,天子和民众人人平等”这种前所未有的平等观念;其次,它强调和指明了“法”的公共性和神圣性,申明和厘定了“廷尉”在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责任和任务,句句都是至理名言,值得千秋万代称诵和遵行,本传论赞就已指出:他的这种论述“可著廊庙”。

张释之在这里所提出的法律思想是极其光辉的,在中国法律史上,应当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笔。正是根据这一点,我们认为给他加上“在中国法律史上做出过重大理论贡献的人物”的称号并不为过。

第四次是盗高庙玉环案。有人盗高帝庙坐前玉环,张释之按照律法所规定的盗宗庙服御物者当斩的律条,“奏当弃市”。文帝听了大怒,说:“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

张释之心底清楚,文帝所以盛怒,关键还是他的特权意识在作怪,这次更是伤及帝室尊严和宗庙神圣的事,越法看得严重。所以他也格外谨慎,先是“免冠顿首谢罪”,随即解释道:“法如是足也(依法处断,这已经到顶了)。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意即:按顺逆的程度分别轻重,您现在给盗宗庙器者灭族,那么,若是有盗掘祖宗坟墓的,又该怎么办呢?)这个回答有理有据,又合乎常情,问得文帝无话可说。过后,经“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可见文帝的郑重、认真)。

张释之是文帝时代一位有名的直臣,他忠于国事,坚持原则,在皇帝面前也敢于说出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观点。出于对国事的责任心,他多次向文帝进谏,甚至不怕批逆鳞、招宸怒,即使惹恼皇帝也要坚持到底;由于他的坚持,往往能改变皇上的错误看法,听取和采用他的正确主张,出现了较为理想的君臣关系。正是因为有像张释之这样一批求真务实,耿耿忠心干事业的大臣涌现,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才促成了中国历史上汉代著名的文景之治的出现。

综观张释之的一生言行和他历次的进谏,可以看出这一人物三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张释之是个有心人,他善于观察、勤于思考,遇事喜欢琢磨、研究,用心思,动脑筋,不管什么事,总要寻找出个门道来:就如进谏,都特别讲究方式方法,考虑怎样使听者易于接受,收到效果。张释之不单是个有心人,他还细心敏感,善于注意别人不大注意的问题,善于从生活小事引出社会大问题、大原则,具有了某种“思考型”“研究型”,甚或“发明型”的特点,比如,他在与文帝的经常接触中,发现了文帝身上的特权意识和特权思想,进而深入一步观察思考,结果发现好多更大问题——即“法”(法律)和皇帝特权意识之间的种种矛盾,就此认真钻研,从而提出一系列关于“法”的新观念、新认识。

这样的有心人,善于观察、勤于思考,遇事喜欢琢磨、研究,再加上难得的细心敏感的素质,对于认识新事物,研究新问题,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促进社会的发展,实在是太需要了,这样的人多了,国家、社会一定会进步得更快。

第二,作为廷尉,作为模范法官,他忠于国家,刚正执法,“守法不阿意”,上不阿权贵,下不轻黎庶,真正做到了大公无私,以至后世人称颂“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汉书·于定国传》:“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不冤。’”)这为中国封建社会树立了“奉公守法”的典范,其意义和影响之深远,不可小觑。

他的“守法不阿意”已经做到这个程度:汉文帝,既是当朝皇帝,又是他的主子,既是他的靠山依靠,又是他的最亲最爱。可就是对这样的人,也不见他有丝毫“阿意”。

第三,更为难得和可贵的是,他的这些善于观察、思考,善于分析发现的智慧;他的这些“守法不阿意”,刚正执法等品格,并不是为个人前途、一己荣枯,而完全是用在国事民情上;他对于自己这些才能和贡献,并不自矜功伐,甚至并不认为是自己特别做出的,而只看作是自己职分之内的事,他没有一丝骄矜。

张释之宅心仁厚,是一位使人亲,使人爱,使人敬,使人佩,使人服,更使人总在期待和怀念的人!张释之,心系天下,自觉为国事操心,为民众操心。这种求真务实,耿耿忠心干事业的大臣的出现,这种自觉地、默默地为国计民生,为国家人民深谋远虑的人物的出现,是国家之福,人民之福,是国家之幸,民族之幸!这样的人物越多,一个国家和民族就会越加兴旺发达。我们呼唤新时代的张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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