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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视域下我国城乡关系的演进逻辑

2021-03-07范根平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城乡关系城乡融合乡村振兴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基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视角分析了城乡关系的历史脉络,明确指出城乡最终将走向融合共进,造就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我国城乡关系由城乡不平等到城乡统筹发展、再到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也是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做出的顶层设计。当前,推进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努力盘活县域经济,多管齐下,实现城乡交融互补、协同发展、共同繁荣。

[关键词]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城乡对立;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2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21)02-0082-06

城乡关系是一个不断变迁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置身于唯物史观的宏大视野对城乡关系进行了科学的考察,提纲挈领地指出城乡发展的未来趋势必然走向全面融合,“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1]309。从历史上看,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目前正迈向城乡融合共进阶段。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将城乡融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吹响了新时代城乡发展的号角。新时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为基本遵循,着眼于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精准施策,群策群力,实现城乡共生共荣。

一、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主要内容

城乡关系问题是关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出发,科学呈现了城乡关系的历史全貌,鲜明地指出了城乡融合发展是城乡关系演变的终极指向。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正值资本主义工业革命时期,机器大生产普遍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大量劳动力先后涌入城市,因为“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1]184。而乡村仍以传统农业为主,生产规模分散、经营手段粗放、产出效率低下,随着乡村人口成群流入城市,乡村日渐衰落萎缩。城市与乡村之间形成的鲜明对比,造就了城乡对立,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1]185。在生產力极端低下的人类社会早期,尚不存在社会分工,人们都是聚集在一起,无所谓“城乡之别”。之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开始出现专门从事手工品和商品生产的城市地区,城市与乡村由此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细化,越来越多的人员、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和资源聚集到城市,进而使得城市战胜了乡村,乡村沦为城市的附属。“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1]184,资本主义私有制把劳动人民固定在一个地点,迫使他们从事繁重、单调、琐碎,甚至危险的工作,劳动者沦为生产工具,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分离。为更好地占领市场,片面追求高额利润,资产阶级将工厂建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城市地区,从而使城市规模膨胀,城乡发展陷入失衡状态。

“城乡关系一旦改变,整个社会也会跟着改变。”[2]237随着城乡关系的不断恶化,一边是城市的单向度发展,随之带来了交通拥堵、住房困难、用地紧张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病”;另一边是乡村的持续边缘化、“空壳化”,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与进步,“消灭城乡对立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3]215。在这种情形下,人们不禁要问:怎样才能消灭城乡对立?当时,以米尔伯格为代表的庸俗经济学家提出城乡对立是历史演进的自然结果,不可能被消灭,公然为资产阶级辩护。针对这一荒谬言论,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消灭城乡对立并不是空想,正如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间的对立不是空想一样。”[3]215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必将突破旧式分工的局限,改变那种因劳动异化而造成“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1]185的现状,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除,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那时候,“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将是同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1]308,这样就可以把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有效避免二者的偏颇。那么,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呢?在马克思看来,必须废除私有制,消灭阶级,彻底变革生产关系,“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规模”[1]308。消除阶级对立和分工异化,“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1]422,由社会全体人员组成自由人的联合体,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生产,使所有人共享社会发展的福利。

从上面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紧紧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逻辑主线,辩证地指出:随着物质生产力的极大丰富,城乡对立将逐步消失,最终将走向高度融合,并且只有实现城乡融合,才能改变旧式分工对人从事劳动活动的限制,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2]556。换句话说,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些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变迁及其实践,科学把握城乡发展的趋势,推动城乡协调融合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下我国城乡关系的演进历程

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深刻揭示了城乡关系的运动规律和内在本质,成为指导城乡社会发展的科学指南。但是,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是根据当时西欧社会发展现状而形成的,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将其运用于我国城乡发展实践时,应该紧密结合我国国情,使其朝着有利于城乡共融互通的方向持续有序转化。

(一)从传统的城乡不平等到城乡二元结构固化

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大规模开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城市的繁荣把农业从中世纪的粗陋状态中解脱出来了”[4]222,意味着乡村从此屈服于城市,城乡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伴随着城市近代化的开启,我国原先那种城乡差距不明显的格局逐渐被打破,城市與乡村背向而行,两者之间出现断层,且有愈发扩大的趋势。到新中国成立时,城乡不平等已然成为中央政府所面临的基本国情,急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重视城乡问题,1949年,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要顺应革命形势的变化,自觉把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上来,但“决不可以丢掉乡村,只顾城市,而应做到城乡兼顾”。刘少奇在随后的讲话中亦要求全体党员树立“城乡一体”的观念。[5]419建国初期,在城乡兼顾观念的指导下,我国农村发起了大规模的土改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套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为加快城乡要素流动、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前提条件。在此情形下,广大农民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日益高涨,生产出大量的农副产品,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政府鼓励并帮助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私营工商业从事城乡之间的购运业务,通过城乡物资交流和贸易往来,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推动了城乡良性发展。经过党和各族人民的艰苦奋斗,我国经济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恢复和发展。紧接着,党中央开始谋划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路线,经过多方考察和反复权衡,本着“以史为鉴、以苏为师”的原则,中央实施以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同时注意兼顾本国国情,强调“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力求使各个经济部门特别是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发展保持适当的比例”[6]408。尔后实行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如此一来,城市生产的工业品可以自由“下乡”,乡村生产的农副产品也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进城”,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之间的联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满足了当时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逐渐走上了一条“重城抑乡”的二元发展道路。从“一五”计划开始,国家将大量的资金、技术、人员优先投入重工业,随着重工业所需粮食和资金的增加,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运用行政手段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便将农业剩余快速转化为工业积累,客观上形成了工农业生产中的剪刀差,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导致农业生产停滞不前。1958年,随着户籍管理制度、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城市和乡村被人为贴上了“标签”,乡村居民未经政府许可不得随意迁入城市,城乡之间筑起了一道“围墙”,城乡二元特征日益显现。此后,这种二元分治的管理体制愈演愈烈,以至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交流沟通基本被切断,工农业生产彼此隔绝,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被固化。

(二)从城乡二元壁垒松动到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二元分治的实施,导致城乡长时间的闭塞,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定。此后,我国在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建设热火朝天,农业发展生机勃勃。农村改革拉开的帷幕,直接促进了城市改革的实践。十二大后,改革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全面铺展开来。同期,中央明确提出要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为更好地繁荣城乡市场,方便居民生活,政府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宽了对城乡集贸市场准入的限制,允许人们从事贩运活动,特别是1985年中央取消了统购统销制度。这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农村市场的发育,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城乡社会秩序。但是,它们并没有彻底打破特定时期形成的城乡分割体制。以农村为例,虽然改革率先在农村进行,然而与之相关的政策、资源并没有落到实处,很多时候是“口号先行、行动掉队”。另外,农村地区普遍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生产,这种小农生产经营模式的弊端逐渐凸显,不利于现代化农机的普及,农业发展前景堪忧。

中共十四大后,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中央对国有企业、财税制度、金融体制、价格机制等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在此过程中,国家将各种资源、要素集中于城市,忽视了城乡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协调因素,致使城市发展过快、乡村进步缓慢,城乡经济社会相脱节,乡村发展面临多重困境。进入新世纪,全球化推动人口、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向经济效益较高的城市地区聚集,乡村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和低下的产出效益难以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发展速度迟缓。与此同时,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从乡村进入城市务工,导致乡村“失血”过多,城乡矛盾再次凸显。为缓和这种局面,党的十六大在深入分析了我国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后,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农业支援工业、乡村服务城市”的历史。十七大明确指出必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随后,国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强农支农惠农政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关系有所改善,呈现出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从城乡一体化到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十七大以后,乡村各项事业进步明显,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在某些体制机制方面,城乡之间仍然是分割、断裂的,乡村依旧处于从属地位。为此,党的十八大指出“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出了统筹安排,从源头上确保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同时,国家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险种数量、筹资方式、报销比例等方面实现城乡并轨,同时积极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实现城乡标准统一、优势资源互补、全民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财政用于民生的投入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连年攀升,乡村居民收入年均增幅首度超过城市居民,乡村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乡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关系开始迈入新的发展时期。2017年,党的十九大在科学总结国内外城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遵循城乡发展客观规律,顺应国情党情民情,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翻开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篇章。我们所要实现的城乡融合发展,是将城市和乡村视为平等的发展主体,在此基础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治理各领域的制度并轨,建立规范统一的城乡市场,让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实现城乡共生共荣。

总的来看,不论是1978年前城乡二元结构固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是1978年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巨大利好;也不论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成功秘诀,还是深陷经济“泥潭”国家的惨痛教训,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城乡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决定著现代化的成败。纵观我国城乡的演进历程,从传统的城乡不平等到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反映了我们党对城乡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而且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效能。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城乡理论的指导下,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及时调整和完善城乡相关制度、政策,大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破除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1]202,推进城乡协同共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思考

城乡融合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是党和国家为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做出的顶层设计,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状况,着眼于广大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实现城乡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马克思认为,人是城乡关系的主体,人的能力和素质决定了城乡发展状况。城乡对立直接导致人的畸形发展,破除城乡对立,必须充分激发人的力量和潜能,全面带动城乡各自功效的发挥,使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7]697。从这点来看,城乡关系发展的程度,从侧面上反映了人的发展高度。唯有实现城乡全面融合,才能造就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核心要义。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思想观念、知识文化、科技水平、劳动技能、生活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乡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城市居民,在客观上造成乡村社会的封闭落后。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深刻回应了广大人民期盼美好生活的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乡融合,就是要以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从城乡居民的基本需求出发,一切以城乡居民“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相关政策规划的根本依据,加快城乡协同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二)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释放城乡融合发展的活力

城乡融合发展不是城市、乡村的“独角戏”,而是城市、乡村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因而不能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发展,也不能片面地就乡村谈乡村未来。党的十九大指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8],从战略上对我国城乡发展做了重要部署。长久以来,“城市优先”的理念在我国占据着主导地位,乡村的地位不断被弱化、边缘化。因此,只有全面振兴乡村、缩小城乡差距,才能保持城乡在步调上的一致,使得城乡同向同行。乡村振兴的过程离不开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要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通过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搭建城乡融合发展的载体,充分发挥城乡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新型城镇化是以统筹城乡发展、合理产业布局、促进生态和谐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这就要求绝不能走牺牲乡村、剥夺农民、忽视农业的老路,而应走城乡平等互通、协调发展、共存共荣的新路。具体来说:一是推动城市产业优化组合和功能提升,充分发挥城市的“虹聚效应”,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流入,有效消化城镇新增劳动力。二是加快建设集镇和特色小镇,架设城乡沟通的桥梁,实现城乡产业融合、优势互补,持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居民就近城镇化,更好地引领带动周边乡村发展。

从西方发达国家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可以看出,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助于推动乡村发展。据统计,2019年底我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这个数据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人口从乡村向城镇迁移是我国城镇化的常态。然而,我国现行常住城镇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未能在城市落户,这部分人常常徘徊于城乡之间,很容易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因此,对于那些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农业人口,要加快其市民化过程,缓解乡村人地矛盾,腾出更多的土地资源,为实现农业大规模经营和产业化运作奠定基础,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现阶段,乡村振兴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处理好土地与农民的关系。要不断深化土地改革,盘活乡村闲置土地,使土地利用多元化,这样既可拓宽乡村产业,又能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快乡村土地流转,还可促进城市产业转移,改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仅解决了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可使乡村居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实现工农互惠互利、城乡共享发展。

(三)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从根本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城市和乡村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一个联系紧密的有机体。否定和割裂城乡之间的关联,必然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极有可能将城乡推入孤立对立的深渊,造成城乡社会发展的脱节,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一直以来,我国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乡村处于弱势地位。另外,由于城市比乡村拥有更发达的生产力和更高的经济效益,很容易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即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是合理的。这些因素综合导致了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现状。当前,从城市方面看,城市的扩散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依附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上的各种政策将农民排斥于城市外,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从乡村方面看,乡村自身潜力没有很好地挖掘出来。虽然当下乡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相较城市而言,这种变化是缓慢的,远不能满足广大乡村居民生产生活的进一步需求。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彻底破除城乡二元阻碍,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首先,在制度安排上,要把城市和乡村视为一个共同体,从整体上谋划,坚持城乡“一盘棋”,推进城乡在规划方案、产业布局、人员配置、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互促互进、协同发展。其次,在具体实施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尽快出台落实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引导人才、资本、科技、管理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破除城乡二元壁垒,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方面,基于我国“城强乡弱”的现实,必须把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放在乡村,推动乡村基础设施优化升级,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有机对接,让城乡居民共同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消除乡村偏见,统筹推进土地利用、投资融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赋予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益和机会,解决好城市流动人员看病难、落户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使乡村居民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努力壮大縣域经济,强化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习近平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9]2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城乡双轮驱动。据统计,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 359元,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6 021元,城乡收入差距依旧很大,乡村仍处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迫切需要补强与加固。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起着决定性作用。推动乡村发展,根本上还得从乡村自身入手,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党的十九大指出,必须“繁荣乡村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8]。

“县域经济囊括了城镇与乡村、农业与非农产业,不仅是功能相对齐全的国民经济基本单元,还是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依托。”[10]发展县域经济,有助于推动乡村经济快速增长,增强乡村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壮大县域经济,应该找准“增长极”,在增质提档上下功夫、出实效。具体而言:首先,要深入挖掘乡村蕴藏的丰富文化资源。在传统中国,每个人都有一种源自内心的乡愁,它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寄托了人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情。然而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长久以来维系国人精神支撑的那种乡愁变得支离破碎,甚至荡然无存。繁荣乡村经济,必然要求唤起人们的乡情乡思,通过发展乡村传统文化产业,吸引城市现代要素流入,让乡愁真正“留得住”,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其次,要统筹配置县域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要紧密结合县域特点和现代人的消费需求,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内涵和附加值。再次,要强化对新时代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又是乡村振兴的受益主体。”[11]现代化的培训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能力,有助于培养一批文化水平高、科技能力强、经营头脑好的职业农人,加快乡村产业升级,才能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1).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10]叶昌友,张量.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J].求索,2009(12):56.

[11]文丰安,王星.新时代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科学内涵、理论基础与推动路径[J].新视野,2020(3):39.

(责任编辑:董玥玥)

(校  对:江 燕)

[收稿日期]2020-09-27

[作者简介]范根平,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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