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业型硕士与专科护士并轨培养的异质性探析
2021-03-06齐翠萍丁雪莹岳新新魏秀红
王 迪,齐翠萍,丁雪莹,岳新新,魏秀红
(潍坊医学院护理学院,山东 潍坊 261053)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护理学也逐渐趋向专科化发展。因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0年批准设立护理硕士专业学位,2011年28所高等院校首次招收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aster of nursing specialist,MNS.以下简称专业型硕士)[1]。相较于学术型硕士,这一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护理人才培养模式逐步由培养学术型人才向培养应用型人才转变。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提倡连接人才培养与职业需求,建立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2]。临床医学专业于2015年起率先进行了改革,将专业型硕士的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并,简称“双轨合一”[3],为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并轨培养提供借鉴意义。护理专业型硕士和专科护士作为专科护理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在培养目标、临床实践、核心能力、培养方向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都是培养专科性、专业化、高水平的护理人才,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穆欣等[4]、张小林等[5]对护理专业型硕士与专科护士的并轨培养进行了可行性的探讨分析,并一致认为二者的有机结合存在可行性。李桃等[6]对护理专业型硕士与专科护士并轨培养模式进行实践研究,并得出并轨教学模式有助于护理专业型硕士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促进培养目标的实现。
1 护理专业型硕士与专科护士培养现状
1.1 护理专业型硕士培养现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护理专业型硕士定位为“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的护理专业人才,并从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科研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要求[7]。这一培养目标是针对全体护理专业型硕士提出的,相对比较宽泛,尚未细致深入到具体的某一专科领域。研究方向是响应专科型护理人才培养的一大设置。但是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填报志愿时,部分院校并不区分研究方向[8],而是以临床护理方向统称,研究生研究方向的确定主要依附于导师的研究领域,护理教育、护理管理、社区护理、老年护理、临床护理是目前主要的研究方向,伤口造口护理、肿瘤护理、临终护理、静脉穿刺护理、血液净化护理等研究领域相对较少。我国护理专业型硕士的课程设置缺少自身专业发展特色,与学术型硕士的课程设置并无明显区分[9],主要包括公共课(英语、政治)、选修课(医学科研设计、SPSS技术)、专业基础课(医学统计学、循证护理学、护理理论)、专业课(高级护理实践、护理管理)[10];各院校在课程内容、时长等方面也存在差异。临床实践能力是专业型硕士需要具备的核心能力之一[11],但各院校临床实践时间不一,实践科室缺乏科学安排;此外,还存在临床导师缺乏科研能力、高负荷工作减少带教时长等问题。
1.2 专科护士培养
专科护士的概念由美国率先提出[12],是指具有硕士学位在某一专科领域具有较高护理水平的注册护士[13]。目前在欧美及日本等国家发展较为成熟,为专科护理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而我国专科护士培养起步较晚,2005年发布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首次提出培养ICU、急诊、肿瘤等5个重点领域的专业护理人才[12]。在《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为适应人才市场需求和专业发展特色,要促进护理专业专科化,扩大专科护士队伍,推动护理事业向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14]。在引入之初,由于我国护理人力资源缺乏,护理人员整体学历水平偏低,所以原卫生部颁布的专科护士准入标准也相对较低,仅要求具备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即可。2009年对培训对象的学历提出要求,即具有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目前我国专科护士的认证系统并不完善[15],仅是由中华护理学会等组织或是由各省市在完成培训考核后颁发结业证书,缺乏国家性的标准和科学的再认证程序,使其一劳永逸。专科护士在执业资格认证通过后,重新回到临床护理工作岗位,大多数承担着责任组长和带教教师的职责,甚至和其他护士一样仍然从事着一般护理工作,或者从事护理管理工作[16],致使其无法发挥专科护士的作用,从而削弱了护士参与专科护士培训的积极性,阻碍了专科护理的发展。
2 护理专业型硕士与专科护士培养的异质性
2.1 培养目标
在美国,专科护士同专业型硕士一致,都从疾病护理、健康促进、科研、教育、管理等方面凝集,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是专科护士发展的一个途径,两者构成一种有效衔接。而我国,国务院学委会从思想道德、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思维逻辑、科研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对护理专业型硕士提出了要求,是高级实践护士的“初步模型”;而专科护士的培养主要聚焦于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技能,将其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两者在衔接中出现了错节,并且国务院学委会只是从整体水平上概述了专业型硕士的培养目标,但对各专科方向的培养目标并没有进行详述。
2.2 专业方向
王慧慧等[17]研究发现,2018年招收护理专业型硕士的87所院校中,仅有64所大学区分了招生的专业方向,主要集中于专科护理、临床护理、护理管理。专科护理方向位于前3位的专业方向为老年护理、重症护理、慢性病管理,但是在糖尿病护理、静脉输液护理、伤口造口护理、疼痛护理等专业方向设置较少。专业方向的划分泛而不精,不能体现专科化的特点。目前专科护理领域设置相对比较混乱,按照临床科室分类出现了ICU专科护理、心脏内科专科护理、呼吸科专科护理等;按照技术划分出现了PICC专科护理、麻醉专科护理、疼痛专科护理等。而专科护士的类别也根据领域设置的不同而不同,主要集中在急诊、ICU、肿瘤护理、PICC等[18]。
2.3 课程设置
我国护理专业型硕士的课程设置主要为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自然辩证法、医学统计学)、专业必修课(高级护理实践、循证护理学、护理管理、护理理论)、选修课(各院校选修课程设置略有差别,学生根据科研需求选择课程),并没有涉及专科方向的理论课程和实践培训,缺乏专业特色和科学的课程体系。《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指出国内专科护士培训课程应包括必修课程、核心课程和专科课程,但对具体的课程科目并未做要求,由各培训机构自行制定[19]。在梁姗姗等[20]构建的PICC专科护士核心能力培养课程体系中发现,专科护士的培训课程是以PICC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为重点,以相关医学基础课程为辅展开,科研、教育等相关知识涉及尚浅。
2.4 准入要求
目前我国专科护士的准入要求为注册护士,且有3年专科工作经验。相反,大多数专业型硕士是应届毕业生,虽通过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但就读期间未完成执业注册,也缺乏专科工作经验。专业型硕士在就读期间需进行临床实践,各院校根据培养目标制订的临床实践时间多为18~24个月,实践科室围绕学生专业研究方向而展开,实行双导师负责制(院校导师+医院导师)。但由于临床带教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临床工作繁忙、专业型硕士教育体系不成熟导致了研究生核心能力培养的差距[21]。因此,专业型硕士培养并不能成为专科护士的培养路径。
3 建议
3.1 明确培养目标,建立有效衔接
护理专业型硕士和专科护士培养作为职业教育的两种不同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专科护理发展输送人才,在本质上,两者目标相通。各院校应在国务院学委会提出的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细化培养目标,与各专项所需的临床护理人才要求相吻合。而专科护士的培养也不仅限于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可以通过加强科研、教育方面的学习,运用循证护理的知识发现、解决目前临床工作中现存或潜在的问题。明确培养目标,加强两者协同性,建立有效衔接,有助于实现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并轨培养。
3.2 细化研究方向,符合临床需求
目前各院校专业方向设置过于笼统,与临床专科护士岗位人才需求不匹配,院校培养的专业型硕士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导致人才资源的浪费。细化研究方向,适应岗位需求,满足行业发展,与专科护士建立统一的专科领域范围,减少物资、财力、人员的浪费。
3.3 建立科学培养体系,培养学生核心能力
陈语等[22]在构建的护理专业型硕士核心能力指标体系中指出,临床实践能力、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育能力、护理管理能力、专业发展能力、评判性思维能力、人文心理素养是专业型硕士必备的核心能力,其中临床实践能力位居首位。各院校应建立基于核心能力的科学培养体系,完善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基地。相互衔接的培养目标之下,专科护士与护理专业型硕士的课程设置有相通之处。以弥补专业型硕士在临床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上的不足,专科护士科研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实现专科人才的多元化发展。
3.4 完善准入标准,搭建互通环节
护理专业型硕士和专科护士作为专科化护理人才培养的两个主要方向,两者并轨培养将避免时间、资金、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搭建衔接的桥梁成为必要条件。提高专科护士申请的学历要求,逐步将硕士学位作为专科护士职业资格培养的准入门槛,从而提升护理服务水平[23];同时加强专业型硕士在读期间专科护理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延长临床实践时间,尝试把临床实践作为日后专业型硕士申请专科护士的工作经历、时间要求,毕业时通过专业资格考试者可予以专业岗位资格。
4 结语
护理专业型硕士与专科护士并轨培养是专科化护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发现并处理好二者的异质性尤为重要。通过加强院校、医院、政府的沟通合作,加快专科化护理进程,为中国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