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机采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流行性角结膜炎的临床效果
2021-03-04王忠谦
王忠谦
流行性角膜炎在临床上是比较严重的一种眼科疾病,这种病症是因为腺病毒感染而导致的,临床具有较高的传染性,属于较强的眼科病症。患者发病之后主要存在急性滤泡性结膜炎,如果治疗方案不合理就会导致患者出现顽固性的伪膜生长,甚至会出现角膜上皮下浸润,这就会导致患者形成角膜斑翳,会对视力产生不可逆的损伤。有临床研究得出[1],通过糖皮质激素对流行性角膜炎进行治疗具有确切的治疗效果,能够发挥显著作用。但临床研究调查认为,对患者选择不同的治疗时机用药所取得的效果也存在差异。所以本文基于此主要研究不同时机应用糖皮质激素对流行性角膜炎的治疗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9 年4 月~2020 年6 月在本院进行治疗的120 例流行性角膜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患者入组前均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并签字。所有患者以公正自愿的原则入组,随机分为A 组、B 组、C 组,每组40 例。A 组中男21 例,女19 例;年龄最大64 岁,最小22 岁,平均年龄(34.82±12.05)岁。B 组中男20 例,女20 例;年龄最大65 岁,最小20 岁,平均年龄(35.82±11.64)岁。C 组中男22 例,女18 例;年龄最大66岁,最小21岁,平均年龄(35.68±12.05)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所有病历资料符合伦理标准,符合《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 ①所有患者均被诊断为流行性角膜炎,诊断符合该病症的诊断标准;②患者均存在糖皮质激素治疗适应证;③所有患者具有完整的临床资料,签署知情同意书。
1.2.2 排除标准 ①合并其他眼科病症和其他疾病的患者[2];②应用与本研究无关的眼科药物的患者;③对本文所应用药物过敏的患者;④精神障碍或意识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与交流的患者。
1.3 治疗方法
1.3.1 A 组 在患者开始治疗初期应用更昔洛韦眼用凝胶(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0406,规格:7.5 mg)和0.1%的氟米龙滴眼液(参天制药株式会社,国药准字J20080030,规格:5 ml)进行治疗,通过点眼的方法进行治疗,4 次/d。
1.3.2 B 组 在患者就诊时主要应用更昔洛韦眼用凝胶进行点眼治疗,4 次/d。当患者发病后大约1 周,出现伪膜,并伴随角膜上皮点状混浊,此时开始为患者应用0.1%的氟米龙滴眼液点眼治疗,4 次/d。
1.3.3 C 组 在患者就诊时应用更昔洛韦眼用凝胶进行点眼治疗,4 次/d。在患者发病约3 周左右,结膜和角膜表层的炎症逐渐消退,在角膜部位开始出现上皮下的圆形致密浑浊时为患者应用0.1%的氟米龙滴眼液点眼治疗,4 次/d。
1.4 观察指标 ①遗留病灶:持续对患者随访3 个月,比较三组患者遗留病灶率。②眼压水平:比较三组患者治疗前和治疗3 个月后的眼压水平。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6.0 统计学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三组患者遗留病灶率比较 A 组患者遗留病灶率为0,明显低于B 组的20.00%和C 组的4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三组患者治疗前、治疗3 个月后的眼压水平比较 治疗前,三组患者眼压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 个月后,B 组、C 组患者眼压水平高于本组治疗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A 组患者眼压水平于本组治疗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 个月后,A 组患者的眼压水平明显低于B 组和C 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三组患者遗留病灶率比较[n(%)]
表2 三组患者治疗前、治疗3 个月后的眼压水平比较(,mm Hg)
表2 三组患者治疗前、治疗3 个月后的眼压水平比较(,mm Hg)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A 组治疗3 个月后比较,bP<0.05
3 讨论
流行性角膜炎在临床上是十分严重的病症,临床研究认为[3]流行性角膜炎是由腺病毒感染而导致患者发病,这是一种传染性较强的眼科病毒性感染。有研究调查得出[4],在接触以后潜伏期大约为5~7 d,患者发病后会存在急性流泪、畏光、异物感等不良表现,并且容易导致患者出现眼睑和结膜充血、水肿,患者合并滤泡与乳头样的结膜反应。很多患者伴随或不伴随结膜出血或伪膜形成,存在耳前淋巴结肿大和触痛,并存在水样分泌物。
流行性角膜炎发病几日以后会在角膜上出现弥散的斑点状上皮损害,同时患者在发病后大约7~10 d 较大的粗糙上皮浸润。2 周后患者会发展成为局部上皮下浸润,浸润主要会在患者角膜中央散布,使角膜敏感。有研究统计认为[5],流行性角膜炎发病大约3~4 周会导致上皮下浸润的表现加重,患者出现形态的差异。上皮下浸润通常是因过敏反应而导致的,大部分患者是因为前淋巴细胞在前弹力层或前基质层浸润,这也属于机体对病毒抗原产生的一种免疫性反应。上皮下浸润大约会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病情后会存在缓慢吸收,有一些患者可能最终形成瘢痕,这就会对患者造成终身不可逆的视力损伤。以往对流行性角膜炎治疗的方法较多,可以单纯应用干扰素,也有为患者通过中药方案治疗的,通过环孢素类药物也能发挥一定的治疗作用,但临床治疗更多是通过更昔洛韦或阿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有研究认为[6]单纯抗病毒治疗发挥效果不理想,联合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能够促进病症的改善。但在什么时机下联合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临床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本文针对于此进行探究。
通过对本文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可以看出:A 组患者遗留病灶率为0,明显低于B 组的20.00%和C 组的4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 个月后,B 组、C 组患者眼压水平高于本组治疗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A 组患者眼压水平于本组治疗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 个月后,A 组患者的眼压水平为(15.04±3.32)mm Hg,明显低于B 组的(16.78±1.62)mm Hg 和C 组的(16.97±1.34)mm Hg,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以得出,从治疗的开始阶段就为患者联合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能极大程度降低患者的病灶遗留率,同时可以控制患者的眼压,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措施。通过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能够发挥抗炎作用,用药过程中缓解炎症而导致的毛细血管充血和扩张,减退细胞的浸润,这种治疗方法可以适用于水肿和炎性渗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治疗过程中可以诱导生成抑制组胺和缓激肽等,使患者的血管通透性增加,这样就使得血管对儿茶酚胺等物质的敏感性增加,有效收缩血管,对缓解病情具有及时功效。通过糖皮质激素进行用药也能在临床上发挥免疫抑制的功效,流行性角膜炎会导致患者的角膜上皮浸润,这主要是机体对病毒抗原产生免疫反应。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有效抑制患者的免疫环节,而且有学者调查得出,糖皮质激素局部应用在患者眼部目前还存在一些顾虑,这主要是因患者在用糖皮质激素时可能会导致病毒出现扩散,进而使眼压出现继发性升高。但有临床文献经过统计得出,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用糖皮质激素作用效果不太明显,而且还能充分减少对眼角皮的损害,改善角膜浑浊。
通过对本文的用药提示,流行性角膜炎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要坚持抗病毒治疗,同时就应用糖皮质激素,这样能够尽可能减轻患者的不适症状,降低角膜并发症发生率,而且不会使患者出现较高的眼压,属于临床上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措施。如患者病情发展到眼角膜上皮下出现灰色浑浊的时候再应用糖皮质激素,就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而且如果使用激素的间隔时间较长,更容易导致患者出现较高的眼压,对后续的治疗也产生一定的困难。
综上所述,流行性角膜炎患者要尽早应用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可以有效提升治疗效果,降低患者的眼压,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