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
2021-03-02本刊编辑部
文/本刊编辑部
自改革开放以来,外债作为利用境外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我国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其间,外汇局根据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安排,不断优化外债管理模式,有效支持了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2016年,人民银行、外汇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框架,进一步拓展了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空间,有力助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的上限较低,部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鼓励创新,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在前期外债管理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外汇局于2018年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并在2020年进一步扩大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同时将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内试点企业的外债便利化额度由原来的5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截至目前,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市建设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重庆等试点区域注册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在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下按照实需原则借用外债。
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下称“试点”)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显著降低了其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了该类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1年以来,围绕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政策,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截至2021年10月末,试点地区共有97家企业,通过试点业务申请外债便利化额度约50亿美元。
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试点地区分局按照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深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各项政策,切实服务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围绕服务优化、办理程序简化、推广宣传扩大化、服务距离简短化,着力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取得实效。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聚焦创新型企业发展难点、痛点,通过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帮助拥有先进技术和工艺但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高新技术企业打通境内境外融资渠道;同时通过一次性外债登记等举措,不断提升企业跨境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释放外债便利化的政策红利。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融资,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