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研究
2021-02-16赵秦卫
赵秦卫
摘 要:“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是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近年来,“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一系列实践成果,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新格局,建立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的体制机制。当前“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商民主领导力;坚守人民立场,发挥协商民主凝聚力;发挥政协作用,强化协商民主组织力;突出社会治理,凸显协商民主融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协商民主品质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协商民主保障力,从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有事好商量;社会治理;协商民主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1.04.012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339(2021)04-0071-04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表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1]。“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是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
2019年5月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政协系统按照“在打造协商议事室上先行先试、创出品牌、形成特色、取得实效”的要求,全力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全面覆盖、常态长效。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新格局,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成为了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创新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南通市政协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性,坚持协商为民;突出群众性,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明确政协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活动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党委审定议题、政府部门参与、人员统筹安排、实施共同推进的协商工作机制。南通市委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和运行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进行具体部署,并将其纳入对县(市、区)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专题调研,进行现场指导,听取意见建议。
(二)注重协商平台搭建
平台搭建是“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的基础。南通市重视搭建协商平台,建设“有事好商量”協商议事室,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递到基层民众中,把基层提出的共性问题反映给党委、政府,实现双向发力,汇聚民智、凝聚共识。在坚持“不另起炉灶、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首创“先行先试+全面覆盖”模式,定好“路线图”、画好“施工图”,依托现有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设立乡镇(街道)、社区联建共享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做到“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流程、有活动、有实效”。2019年底,全市109个镇、街道、园区和1 868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协商议事室全覆盖;2020年底,全市政协系统123个界别实现协商议事室全覆盖,并建成57个企事业单位协商议事室。
(三)建立完善协商机制
重视建立协商机制。从确定协商议题到明确协商主体,从协商流程到成果转化、从机制建立到监督考核,初步建立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的体制机制,为推进“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工作导向,构建搭建平台、确定议题、明确主体、商前调研、开展协商、报送成果、转化落实、评估质效等八个环节,形成协商议事的闭环。通过党政点题、群众出题、委员荐题等方式广泛征集协商议题,确定选题后报同级党组织,审定后组织实施。坚持“不调研不协商”的原则,组织协商议事参与人员广泛调研,了解政策,把握实情,找准问题,探究对策,提出建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开展民主协商,拓宽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开展有效沟通。协商成果报送同级或上级党委,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责任落实清单,完成后形成结果反馈清单,做到结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不断提升协商议事的质效。
(四)协商成效明显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南通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逐渐成为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协商议事坚持为民服务导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大量民生议题通过民主协商形成政策成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协商议事室工作与政协履职相结合,提高了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界别“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活动开展,工商联界、经济界和科技界等通过协商议政,提升了提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特色园区发展、促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等一系列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当前“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协商民主观念比较淡薄,对协商民主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履职为民的思想有待加强,存在对完成“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工作片面理解为完成上级要求,眼睛只“向上”,割裂了推进协商民主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在一致性。协商议事选题中民生议题比重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地区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和困难动真碰硬不够,持续推动解决的韧劲不足,把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满意作为检验协商议事质效标准的意识不够强。极少数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对人民群众缺乏真情,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观念淡薄,主动反映民情民意的愿望不强。
(二)协商能力有待提升
提升协商议事的水平,关键在于协商议事参与者的能力素质。有的领导干部把参与协商议事当成例行公事,甚至作秀、摆样子,商前调研走过场,面对群众的呼声、怨言充耳不闻,不敢讲真话、建诤言。有的领导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协商议事水平不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群众工作缺乏有效办法。有的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不够扎实,初心使命意识和务实作风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协商成果有待提质增效
精准选题是高质量协商议事的前提。一些地方选题时拈轻怕重,有的协商议事组织者选题时主要考虑能完成的常规工作,满足于完成台账资料,交差了事。协商前调研和有效协商是高质量协商议事的关键。一些地方存在调研不深入,协商不充分,建言走过场的现象,有的协商主体不善于表达思想和观点,或者过度情绪化表述,自说自话,导致协商效率低下,协商议事成果乏善可陈。协商成果的落实是高质量协商议事的保证。一些地方协商议事过程热闹,但成果落地困难,有的议而不决,有的决而不行,有的行而不久,协商议事成果的落实、反馈、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四)协商机制有待完善
广泛征集民意是协商议事的前提。目前征集民意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协商议事的选题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协商议事制度与网格化管理服务制度有待深度融合。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开展民主协商,协商议事的代表性、结构性十分重要,一些地方党政主导协商议事,群众代表性不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不足,人民群众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协商成果质效评估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协商议事不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融合,存在议事与治理“两张皮”现象,协商议事与社会治理脱节,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导致协商议事质量不高。
三、提升“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建设“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是实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是强化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效渠道,把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序实践,有利于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有利于南通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商民主领导力
充分发挥党在推进协商民主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协商议事全过程,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鼓励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有事好商量”协商民主议事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汇聚民智,群策群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协商议事选题要聚焦党政中心工作和民生改善实事,协商议事的选题要经同级或上级党委会讨论通过。基层党组织在调查研究中要发挥领导作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线察实情、听民声、知真情,积极参与协商议事,注重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灵活运用会议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提升协商议事的质效。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促进协商议事成果的跟踪问效和转化落实,进一步强化协商议事成果的督查和指导,完善协商议事的反馈机制和考核机制。
(二)坚守人民立场,发挥协商民主凝聚力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协商议事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指出:“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2]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提升民生议题在协商议事中的比例。提升服务群众、引领群众、协商为民能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培育人民群众参与协商议事的能力,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协商议事,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完善协商议事成果的评价机制,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评价标准,把是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关切问题、是否改善民生、人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作为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标准。
(三)发挥政协作用,强化协商民主组织力
“政协搭台”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在“有事好商量”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组织作用。在党委领导下,政协机关要搭建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完善组织体系,构建制度保障,建设协商议事人才库,组织党政部门、人大代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协商议事,拓宽政协委员履职舞台,把协商议事平台送到“百姓家门口”。“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融合了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等职能,政协委员要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把“一线工作法”融入协商民主工作中,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协商的能力,广泛收集群众意愿诉求,推动各方沟通交流和协商议事,增进共识、凝心聚力,发挥好建言资政、聚智献策作用,积极促进协商议事成果落地,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突出社会治理,凸显协商民主融合力
发挥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平台作用。把协商议事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基层“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与党群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等结合起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坚持系统思维,推进协商议事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有机融合,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与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相对接,借助“大数据+網格化+铁脚板”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精准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运用统计分析梳理问题,为协商议事的精准选题奠定基础,提升协商议事成果的信息反馈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协商议事、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基层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培育一批懂民情、知民意、善协商、会沟通的社区精英和乡贤能人,提高协商议事的代表性、广泛性,汇聚民智、增进共识,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立足于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五)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协商民主品质力
协商议事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主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切实做到说实话、献实策、求实效,务实提升协商议事的质效。党政点题是协商议事选题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共商良策,拓宽建言献策的渠道和途径,创新协商议事的形式和方法,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群众代表共同参与,把握协商议事选题的科学性,提升协商议事的有效性。精准选题是协商议事成效的前提和基础,群众出题是协商议事的主要途径,要广泛收集民意,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挑战难题,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协商民主保障力
进一步优化协商议事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协履职协同机制、政协委员履职考核机制、协商议事过程和成果的监督机制等,创新协商议事的形式,丰富协商议事的内容,力求协商议事的实效。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以台账资料为考核依据,创新协商成果转化机制,以清单制巩固和反馈协商议事成果,形成协商意见建议清单、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的工作责任清单、建议落实协商效果清单。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借助互联网搭建“网上协商议事室”,建立健全通过互联网参与协商议事的机制,综合运用手机APP、短视频、微博、微信等,拓宽网上参政议政的渠道。将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相融合,加强与融媒体中心的合作,做好协商议事的宣传报道与舆论监督。完善相关鼓励激励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改进群众满意度的评价机制,适当引入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价,对协商议事成果显著的地区和部门加大奖励力度,总结成功经验并推广;对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滞后,形式主义应付了事的地区和部门严肃批评,督促改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295.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01).
责任编辑:杨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