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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渊源1

2021-01-31王春华

惠州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富民变法荀子

王春华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475000)

王安石变法一直是宋史领域的热门话题。关于王安石的变法思想有多种说法,比如邓广铭先生提出“三不足”之说。由于“三不足”精神是司马光等人提出的,故不断有学者对其能否作为变法的指导思想提出质疑。比如王荣科指出:“‘三不足’之说的各种来源,则表明它是反对变法的反对派编造出来的,用以丑化和攻击王安石”[1]47-55。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三经新义》应当作为变法的理论基础。但四库馆臣认为“评价一部学术作品的价值,是不应当受其作者的身份和作为影响的,不可因人废言。因此为了认可《周官新义》的学术价值,而将其与谤满天下的王安石及其熙宁变法分割开来”[2]33。这两种说法都不能完全代表王安石的改革精神,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王安石的经济思想来源。

一、王安石法家思想的重新否定

从先秦诸子百家的言论著述中,可以确定王安石的思想与法家有着本质的区别。王安石是儒家的代表,其变法蕴含了儒家异端——荀子的精神。

(一)抑商问题

儒法两家都强调重农,但是在对待工商业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

法家代表商鞅认为工商业的发展诱使人民弃农从商,从而导致国力衰弱,“夫农者寡,而游食者重,故其国贫危[3]13”,韩非子把经营工商业的人比作国家的五种蛀虫之一,称之为“五蠹”,“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4]700”。管仲虽然承认工商业的地位和作用,但依然把工商业比作末产、淫务:“故末产不禁,则野不辟;赏罚不信,则民无取”[5]11-13。“禁淫务,劝农功,以职其无事,则小民治矣[5]219”。法家为了实现富国强兵,主张竭力发展农业。而为了扩充农业的劳动力来源,需要压制工商业的发展空间。在他们看来,农业和工商业之间是一个有你无我,有我无你的矛盾的存在。

与法家不同,儒家认为工商业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孟子在《滕文公》一篇中说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通过交换来实现各自的需求,农业和工商业可以和谐并存,“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6]102”。荀子同样认为工商业的存在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荀子将各行各业的生产交换比作一家,“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7]158”。荀子指出,一个人的能力不可能兼通各种技艺,一个人不能兼管各种事情,人们分散居住各顾各互不依靠是无法生活下去的。因此需要社会分工来确定名分等级。荀子虽然提出过限商的观点,认为“工商众则国贫”[7]203,但这与法家的抑商是截然不同的。法家的抑商是断绝工商业者任何谋生的渠道,让民众全部去从事农业。而荀子的限商则是使农业生产者和工商业者保持一定的数量比例。荀子主张“禁末”的“末”指奢侈品行业,而非一般日常用品。

儒家是不抑商的,而法家力言抑商。那么王安石是否抑商呢?可以肯定王安石抑兼并,但抑兼并是为了抑制富商大贾、高利贷者以及大地主,对于中小商人和小生产者则采取了扶持的态度。叶坦认为王安石在《风俗》一篇中提出了“重租税以困辱之”的观点,因此将王安石划入“抑末”者的行列。该论点值得怀疑。现将《风俗》篇摘录如下:

是以京师者,风俗之枢机也,四方之所面内依仿也。加之士民富庶,财物毕会,难以俭率,易以奢变。至于发一端,作一事,衣冠车马之奇,器物服完之具,旦更奇制,夕染诸夏。工者矜能于无用,商者通货于难得,岁加一岁,巧眩之性不可穷,好尚之势多所易。故物有未弊而渐毁于人,人有循旧而见嗤于俗。富者竞以自胜,贫者耻其不若,且曰:“彼人也,我人也,彼为奉养若此之丽,而我反不及!”由是转相慕效,务尽鲜明,使愚下之人有逞一时之嗜欲,破终身之资产而不自知也……如此则人无完行,士无廉声,尚陵逼者为时宜,守检押者为鄙野。节义之民少,兼并之家多,富者财产满布洲城,贫者困穷不免于沟壑。……有作奇技淫巧以疑众者,纠罚之,下至物器馔具,为之品制以节之,工商逐末者,重租税以困辱之。民见末业之无用,而又为纠罚困辱,不得不趋田亩。田亩辟,则民无饿矣。以此显示众庶,未有辇谷之内治而天下不治矣。[8]1250

从《风俗》篇可以看出,王安石所讲的“抑末”有其特定的含义。诸如“奢变”“衣冠车马之奇,器物服完之具”“旦更奇制,夕染诸夏”“无用”“巧眩之性”“若此之丽”“奇技淫巧”等等描述,具有明显华丽奢靡的特征。这些是富贵人家才能享用的高档产品,不是一般百姓日常之所用。王安石不会反对一般的工商业,因为一般的工商业不可能造成“人无完行,士无廉声”“富者财产满布州域,贫者困穷不免于沟壑”的悲惨境地。故王安石的“末”和荀子提出的“抑末”的“末”是同一个“末”,都是指奢侈品行业。

叶坦关于王安石“抑末”的另一个依据,是王安石“恶其盛又恶其衰”的说法。“恶其盛又恶其衰”来自于王安石对《孟子》“廛而不征,法而不廛”[6]55义理的阐发。孟子的原话并没有“抑末”的含义。孟子此言是想通过少征税的方式,实现商业的良性发展。王安石将“廛而不征,法而不廛”的原因归结为“盖制商贾者恶其盛,盛则人去本者众,又恶其衰,衰则货不通”[8]1278,然后认可其说,“故制法以权之,稍盛则廛而不征,已衰则法而不廛[8]1278”。王安石丝毫没有“抑商”的含义,叶坦等人的论断是对王安石原意的误解。

王安石的理财措施的目的是将国家行政力量介入市场,把原来垄断市场行情的大商人排挤出去。王安石的市易法未见有抑商的企图,因为市易务并没有为了与商贾争利而对商人的货物强制收购。至于说后来市易务的商品经营范围扩大到了买卖瓜果的地步,只能说明市易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其它理财措施如青苗法和均输法,意在收归大商人放高利贷和操控政府购买的权利归之公上。由于新法打击了这些富商大贾,使他们垄断和操控市场的能力下降,给了中小商人和小生产者以发展的机会,反而有利于市场的自由竞争,从而为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王安石早年写了一篇《议茶法》,说“榷茶所获利无多”[9]5348。传统的法家认为国家要垄断山林湖泊之利,但到了唐宋以后,商品经济日趋发展,如果再搞大宗商品的国家垄断,就会极大阻碍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致使国家征榷收入越来越少。所以唐宋以后再行“壹山泽”[3]6之法就有点不合时宜了。

(二)富民问题

先秦儒家和法家对富民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儒家强调富民,法家强调富国。法家还提出了特有的“弱民”论。

《商君书》的《弱民》篇论述了人民与国家的强弱关系,“民弱国强;民强国弱[3]66”。商鞅认为人民富裕了就会问题丛生:“力富则淫,淫则有虱”“富则轻赏”[3]66-67。因此,为了让君王称王天下,就必须推行弱民政策:“王者,国不蓄力,家不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上藏也”[3]24。为了富国强兵,连让老百姓在家中储藏粮食都不允许,更不用说让他们发家致富了。韩非子亦反对富民,“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财用足则隳于用力”[4]642。韩非子认为人的贫穷是奢侈懒惰所致,让穷人富起来就等于支持懒惰,对于分给穷人土地并配发牛、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行为,是不赞成的。管仲一方面提出了富民,另一方面又认为民不可富:“故平则不平,民富则不如贫,委积则虚矣”[5]432。“民智而君愚,下富而君贫,下贫而君富,此之谓事名二[5]434”。

先秦儒家中,孔子最先提出了富民:“足食、足兵,民信之矣”[10]149。孟子认为统治者能使人民物质富足方可称王天下,“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6]5”。孟子还称赞了周文王富民的行为:“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者,此之谓也”[6]233。荀子将富民作为富国的基础,“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7]604”。荀子认为如果让百姓陷入贫困,就会上面满溢,下面漏空,这样的国家既不能防守也不能出战,迟早灭亡。

富民是儒家在经济问题上的核心观点,王安石变法富民的因素常被人们所忽略。熙宁四年宋神宗与王安石讨论庆历年间财政困乏问题时,王安石就提到了“务富安百姓”[9]5377-5378。王安石的变法包含了救黎民于水火的内容。比如王安石制定青苗法使贫民免于高利贷盘剥。旧的差役法往往使服役户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民不堪命,故治平四年神宗刚刚登基就有诏:“然而历年于兹,未及富盛,间因水旱,颇致流离。深惟其故,殆州郡差徭之法甚烦,使吾民无敢力田积谷,求致厚产,以避其扰。至有遗亲背义,自谋安全者多矣。不幸逢其异政,骨肉或不相保,愁怨亡聊之声,岂不悖人理、动天道欤?害农若此,为弊最深”[11]7797。市易法同样包含扶助弱小的内容。熙宁六年王安石与文彦博辩论市易务买卖果实时即说道:“直以细民久困于官中需索,又为兼并所苦,故为立法耳”[9]5892-5893。

二、孟表荀里——王安石政治经济思想探源

王安石的著作中虽然多次引用了孟子的话,但其目的是为变法造势,给自己树立一个儒家正统传承者的形象以赢得宋神宗的信任。王安石的经济政治思想大多来源于荀子,孟表荀里是王安石变法的真实写照。

(一)孟子与荀子的比较

孟子和荀子在富国和开源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孟子把富国强兵的人称之为民贼,把这样的君主比作桀。“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君不乡道,不至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6]218”。孟子认为对于开垦荒地、分土授田这种开源的行为,要给予刑罚,“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6]127”。

荀子则一反儒家的保守,在《富国》《议兵》《强国》等篇中大谈富国强兵之术。荀子认为应让国库充裕,这样就能满足君王耳朵、眼睛、口胃的需要,“故先王圣人为之不然,知夫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故必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以塞其耳;必将琢刻镂、黼黻文章以塞其目;必将刍豢稻粱、无味芬芳以塞其口[7]194”。国库充裕就能够管理臣下,禁止残暴,官职完备。如此君主就可以奖励实行,处罚有力,最终创造出比原有更多的财货。“使天下生民之属,皆知己之所愿欲之举在是于也,故其赏行;皆知己之所畏恐之举在是于也,故其罚威。赏行罚威,则贤者可得而进也,不肖者可得而退也,能不能可得而官也。若是,则万物得宜,事变得应,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7]194”

荀子认为要让君主“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还要“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榭甚高,圆囿甚广”[7]230。至于为什么要让君主享受这等高贵的待遇,荀子是用礼来解释的。只有每个人都按照他的身份来进行相应的消费,才符合礼的要求,进而确立君主的权威,国家秩序也就不会混乱。荀子还将富国和富民结合了起来,提出“下富则上富”[7]203,这种荀子式“共同富裕”的理念比孟子单纯的富民更进了一步,较法家的富国更有麻痹人民大众的作用。

荀子将开源和节流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荀子论述源和流的关系时说:“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7]203。荀子把农业生产看作财富的源头,把征收的赋税看作财富的支流,明确提出“开源节流”。如果只知节流不知开源,就会“伐其本,竭其源”[7]192,将导致国家灭亡。荀子还批评了墨子只知“节用”的主张,认为那样会“使天下贫”“万物失宜,事变失应,上失天时,下失地利,中失人和,天下敖然,若烧若焦”[7]192。

荀子认同霸者之道:“彼霸者不然,辟田野,实仓廪,便备用,案谨募选阅材伎之士,然而渐庆赏以先之,严刑赏以纠之”[7]152-153。荀子认为开垦田野,充实粮仓,改进设备器用,招募有才技的人士,这样的国家只要没有并吞别国的野心,就能够成就王业。这种霸者式的“开源”包含了“仁”的精神,完全不同于那种巧立名目搜刮民财的聚敛。

(二)王安石经济思想源于荀子

虽然王安石并不认可性恶论,但并不否认荀子的王霸之道。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受到了荀子富国富民论和开源节流论的影响。这里面争议较大的是节流。王安石自入朝执政以来就有明确的节流意识。熙宁三年南方修城时,王安石对神宗说:“南方修城恐非急,过费财用亦可惜,止令转运司渐应副可也”[9]5121。王罕欲将官府出售度牒的收入用来修城,而王安石却不想过度耗用国家的财政资金。最后神宗听取了王安石的意见,“止以役兵修筑[9]5121”。

王安石的保甲法、保马法和均输法最能体现新法的节流观。北宋自仁宗朝以来军事开支浩大,因此如何节省军费就成了朝堂上的重要议题。王安石与宋神宗讨论节省财用的问题时,提出减少募兵而代之以民兵的方案,“帝又言节财用,安石对以减兵最急[12]4773”。王安石认为河北的募兵不但战斗力差,难以与契丹相抗衡,而且每年供养他们的军费数额又常不能满足。“河北旧为武人割据,内抗朝廷,外敌四邻,亦有御奚、契丹者,兵储不外求而足。今河北户口蕃息,又举天下财物奉之,常若不足[12]4773”。如果将平民组织起来加以训练,便可逐渐以征兵代替募兵,并省去一大笔募兵费用:“今更减兵,即诚无以待急缓;不减,则费财困国无已时。臣以谓傥不能理兵,稍复古制,则中国无富强之理”[12]4773。保甲法实行后,出现了百姓砍手指头来抵制新法的现象,王安石向神宗指出民“皆以为便”[12]4776,还说“使与募兵相参,则可以销募兵骄志,且省财费,此宗社长久之计”[12]4776。保马法节省了朝廷的养马费用。据《宋史·兵志》记载:“官养一马,以中价率之,为钱二十七千。募民养马,可省杂费八万余缗。计前二年官马死,倍于保甲马。而保甲有马,可以习战御盗,公私两便”[12]4797。均输法除了“可以把东南六路日益富饶的物资生产的优势,尽量加以利用发挥,使其与物资生产不富饶的地区得以相互调剂”[13]143以及“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12]4556之外,还可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最终达到“国用可足,民财不匮”[12]4556。

(三)王安石政治思想源于荀子

除了经济思想外,王安石的礼法观和天命观亦受荀子影响。季平的观点“荀子把礼放于高于一切的位置”[14]12有误。荀子主张礼法并用,“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7]577”。王安石亦是隆礼重法。隆礼方面,王安石亲自编写《周官新义》,是对周礼的重新诠释。王安石虽然批评荀子不知礼,但并未否定“礼”在社会教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只是不赞同荀子的“化性而起伪”[7]502-503说罢了。重法方面,王安石认为“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8]769。王安石在熙宁新法中设立明法新科,还要注官者通过流内铨的法律考试。天命观方面,王安石在《与马判运书》中写道“欲富之天下则资之天地”[8]1343。这句话与《荀子》中的“制天命而用之”[7]345有异曲同工之妙,强调对于大自然规律的运用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另外,王安石“三不足”精神之一的“天变不足惧”吸收了荀子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7]345这一观点,是回击反对派灾异之说的有力武器。

王安石的王霸论亦来源于荀子。荀子在《王霸》篇提出诸侯要用“义”来作为指导思想,并落实于各项法令制度,这样的话国家的声望就会日益显赫。假如没有做到“义”,但做到了“信”,也是可以称霸诸侯的:“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殆中国,无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谓信立而霸也”[7]214-215。王安石也写过一篇《王霸》,对比了王者之道与霸者之道。王安石认为王霸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内心追求的不同。奉行王者之道的君主将仁义礼信内化于心,表里如一;奉行霸者之道的君主将仁义礼信外化于政治,内心却惶惶而求利。王安石认为奉行霸者之道的君王要想一统天下,需要假以“王者之事”。“霸者之道,必主于利,然不假王者之事以接天下,则天下孰与之哉?[8]1216”其中的“王者之事”即是荀子所说的信义。荀子说春秋五霸之所以能“威动天下”,就在于“刑商已诺信乎天下”[7]214,也即是国君取得了民众的信任。那么如何取得民众信任?荀子提出“乡方略,审劳佚,谨蓄积,修战备”[7]215,意思是让百姓有劳有逸,认真积蓄。王安石《王霸》篇中所论“寒而与之衣,饥而与之食”[8]1216与荀子此言类同。

三、孟荀之争与王安石变法的失败

熙宁新法中变法派与反对派的政治斗争,若从思想来源的角度看,可以被当作荀子派与孟子派之争。变法派均衡富国与富民,兼用开源和节流。反对派倡导减税节支,在国富与民富之间发生矛盾时,优先富民。

(一)新法反对派坚持富民论

变法派(主要是王安石)与荀子的渊源前面已有论述,故这里只谈反对派与孟子的关系。反对派的一言一行都渗透着孟子“仁政”的光辉。比如力排新法的张方平在《平戎十策》中提出安民之策,“武有七德,先安民,而后可以保大定功也[15]174”。范镇以“民力不堪”反对朝廷增加军费的行为,“百万之费非出于天,非出于地,非出于建议者之家,一出于民也。方民愁苦之时,又重赋之以为备豫计者,未见其可也,此所谓仓猝而乖牾也[9]4284-4285”。范镇还建议宽民力,得民心,以达到孟子所谓的“仁者无敌”:“民力宽则知自爱,知自爱,虽有外虞,人人可用为兵。用人人自爱之兵以御外虞,何往而不克,何征而不服哉”[9]4284-4285!文彦博反对市易法时说到富民的好处“使毫末余利,均及下民,惠泽分沾,必召秀气”[16]203。司马光在《论财利疏》中提出了“养本源”:“善治财者,养其所自来,而收其所有余。故用之不竭,而上下交足也”[9]4751-4761。这些孟子派大谈富民,闭口不谈富国。

反对派主张被动性的轻税节支。吕公著写过一篇《论修德为治之要十事》,其中三事为“薄敛”“省刑”“去奢”。著名谏官傅尧俞向皇帝提出“省国费、爱人力”[17]22,节俭办郊礼。苏辙于《元佑会计录》编成之后,叹息支不抵收,连上两道札子请求裁损宫掖浮费。司马光在《论财利疏》中大讲“养本源”之术:“养其本愿而徐取之,减损浮冗而省用之”[9]4751-4761。张方平早在宋仁宗庆历年就提出了一系列节用举措,包括:裁减皇室用度,置司局监督外诸司库务的支出,节省陕西军费,徙兵内地就食,以步兵代替骑兵,减罢河北徭役事等。宋神宗即位时欲赏赐文武百官,张方平认为百官“迁官加恩,德泽已厚”“至于诸色用度非所急者,不以小啬为无益而弗为,不以小费为无伤而不节,深虑经远之计,以底蒸民之生”[17]5。四朝老臣韩琦乞罢免“奢靡之饰”“奇巧之玩”“无名之赐”[18]1083,又在熙宁变法时以节用论对抗新法:“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常节浮费,裁汰冗食,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近之疑哉?”[11]4855范镇上疏皇帝请求节国用,控制军队、官吏、赋入的数量。王安石行青苗法时,范镇也把“节费”作为救国良策以抗衡新法,“且富民有道,在于节费,节费有道,在于减兵,在于以渐。为之十年,则岁积缗钱五百万矣。积而不已,以之为国则国用足,以之治民则民力宽,何用遣使汲汲于聚敛而取怨于天下之民乎?[11]4855”

(二)宋代士大夫支持富民论

宋朝自开国以来,“藏富于民”便是士大夫们的主流观点。太祖时期,户部郎中沈伦自吴越返京,目睹了百姓大量饿死的惨剧。回京后,沈伦将此事告诉太祖,希望朝廷将军粮贷给百姓,秋收后再收取新粮。朝论担心发出去的粮食收不回来,沈伦言:“国家以廩粟济民,自当召和气,致丰稔,岂复有水旱耶?此当决于宸衷”[12]9121-9132。太宗时期的宰相张齐贤免除了自五代以来江南地区的各种苛捐杂税,包括地房钱、勾栏地钱、水场钱等,还上疏朝廷论“民本”的重要性:“臣闻家六合者以天下为心,岂止争尺寸之事,角强弱之势而已乎?是故圣人先本而后末,安内以养外。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尧、舜之道无他,在乎安民而利之尔。民既安利,则远人敛衽而至矣。陛下爱民人、利天下之心,真尧、舜也。臣虑群臣多以纤微之利,克下之术,侵苦穷民,以为功能。至于生民疾苦,见之如不见,闻之如不闻,敛怨速尤,无大于此”[12]9150-9148。张齐贤建议朝廷向各路派出采访使,改正税赋弊政,去除对百姓的重敛,重新制定朝廷的征税之法。真宗时的名臣陈尧佐对“富民论”身体力行。陈尧佐任河东路转运使时,因河东路土地贫瘠,百姓无以为生,于是上奏朝廷免除当地赋税。后来又奏请减少泽州大广冶铁课税数十万。天禧年间治理并州,汾水每年暴涨,民不堪其扰,尧佐筑堤坝,植柳树,作柳溪,“民赖其利[12]9581-9584”。

仁宗朝以后,冗官冗费局面日益严重,加上对西夏用兵,朝廷财政渐入不敷出,但此时“富民”的呼声并不减弱。“红杏尚书”宋祁针对财政困难的局面,向皇帝上奏论京师寺观之费财害民:“或多设徒卒,添置官府,衣粮率三倍他处。居大屋高庑,不徭不役,坐蠹齐民,其尤者也。而又自募民财,营建祠庙,虽曰不费官帑,然国与民一也,舍国取民,其伤一焉,请罢去之,則二费节矣”[12]9593-9601。参知政事贾昌朝认为,自用兵以来,“天下民力颇困”,请仁宗下诏诸路转运使不得擅自征收折变、科率,“虽奉旨及三司文移,于民不便者,亦以上闻”[12]9613-9621。谢绛在担任开封府判官时,蝗虫遍于田野、城郭、官寺、井匽。他认为问题不是出自于朝廷,而是来自于州县官,并请求皇帝下诏加强对地方官的考课。谢绛将“吏治”“灾害”与“养民”联系了起来,“夫为国在养民,养民在择吏,吏循则民安,气和而灾息[12]9842-9847”。

北宋中叶还出现了一整套富民理论,其创建者便是著名的大思想家李觏。李觏在他的诗文中大量表达了对下层受苦受难人民的同情,批判了当权者对民众横征暴敛,致使百姓“夺其常产,废其农时,重其赋税,以至饥寒憔悴,而时赐米帛以为哀人之困”[19]12。北宋中期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19]135”。李觏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平土均田之论,希望恢复周代的井田制。虽然这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纯属空想,但他致力于消除贫富差距,使百姓丰衣足食的论点却能够发人深省:“言井田之善者,皆以均则无贫,各自足也。此知其一,未知其二。必也,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者乎!……人各有事,人各有事,事各有功,以兴材征,以济经用。无惰而自安,无贼于粮食,是富民之大本,为国之上务。虽关百圣,何以易此?”[19]77-78在理财方面,李觏反对商人用假冒伪劣商品去欺瞒消费者,强调货真价实,并认为理财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利民:“司市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靡者使微。利,利于民,谓物实厚者;害,害于民,谓物行苦者。使有、使阜,起其贾以召之也;使亡,使微,抑其贾以却之也”[19]86。“薄税敛、均力役之策”最能体现李觏的富民思想。“为国者未有不欲其民富且寿矣。薄税敛所以富之也[19]174”。李觏认为科目繁多、赋税沉重以及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是造成老百姓贫困的重要原因,因而提出恢复“什一税”。北宋时期还存在着大量不服差役的人员,包括官户、商人、和尚、道士等,造成差役大量转嫁到了农民身上,使他们“困于久役”“破坏家产”[11]4355。李觏主张除了《周礼》所规定的人以外,所有人都应该平均承担力役,这样才能使民由贫变富。

南宋时期“富民”思潮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浙东事功学派,代表人物为陈亮、叶适等。陈亮对于汉文帝十分赞赏,“惩秦之漏,斫雕为朴,不求富国而求富民,故为治之先,勤勤于是劝……富庶之本,实出于此。后世之君,类皆刻农以求富其国,其忘本甚矣[20]171”。叶适将传统的“重农抑商”理论看作是“非正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使其果出于厚本而抑末,虽偏,尚有义。若后世但夺之以自利,则何名为抑?[21]273-274”浙东事功学派代表了新兴工商业者的利益,主张提高商人的地位,鼓励发展民营工商业,从而实现藏富于民。由于陈亮、叶适等人的观点与王安石存在着对立,所以他们并不赞成王安石的变法①。

综上,孟子的被动理财观在两宋时期被奉为解决冗官、冗兵、冗费的灵丹妙药,王安石想以儒家“异端”的理论来使宋王朝摆脱财政困境是徒劳无功的。王安石变法的最终失败,说明孟子的精神已经深入士大夫的骨髓,一旦有人想在旧的理财观上增加新的内容,必会招致朝堂上的群起反攻。一切开源行为都会被指责为聚敛,任何想要践行荀子学说的人都会被扣上法家的帽子。不过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孟子理论积极的一面,比如政府的救荒之策便蕴含了孟子“仁政”的灵魂。从董煨的《救荒活民书》可以看出宋政府一整套的救荒办法,包括常平、义仓、治盗、捕蝗等,这些措施设计得相当完善,可以在农民遭遇水旱之灾后,一定程度上减轻其损失,并化解了农民起义和政治危机的风险。终宋一代,未发生和唐末黄巢起义、明末李自成起义一样的全国性农民大起义,或许正与此有关。

注释:

①参见李华瑞先生的《南宋浙东学派对王安石变法的批判》,《史学月刊》2001年第2期,第40-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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