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制度改革
——以广东某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2021-01-16周光发
周光发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 肇庆 526020)
为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制定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印发,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针对高校特别规定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个实施细则,以进一步确保教育公平。我国现行的“奖、助、贷、减、补”五位一体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对当前高校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图景中,高校学生资助制度改革又面临着新的情况。笔者对广东省某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资助情况展开调查,对资助工作现状进行分析,为加强专科医学院校资助制度改革和促进教育公平提供理论指导,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 学校资助工作现状
1.1 国家奖学金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奖学金累计奖励学生46人次,奖励金额36.80万元(见表1)。国家奖学金名额近年来均由省厅等额确定,每年的名额和资金基本持平。
表1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次与金额
1.2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奖学金累计奖励学生1 174人次,奖励金额587.00万元(见表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近年来均由省厅等额确定,每年的名额和资金基本持平。
表2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次与金额
1.3 国家助学金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助学金累计资助学生5 589人次,资助金额1 801.22万元(见表3),平均每年资助金额1 600.41万元,其中2016—2017年每年生均资助金额0.30万元,2018—2019年改为根据学生困难等级发放。
表3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次与金额
1.4 国家助学贷款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学生2 148人次,发放贷款金额1 706.10万元(见表4),其中生源地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呈递增趋势,校园地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呈递减趋势。
表4 2016—2019年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人次与金额
1.5 学费补偿代偿
2016—2019年,学校共有71人次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补偿代偿金额98.56万元(见表5)。其中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金额83.44万元,直招士官补偿代偿金额15.12万元。
1.6 学校困难补助
表5 2016—2019年学校学费补偿代偿人次与金额
2016—2019年,学校困难补助累计发放56人次,发放金额11.95万元(见表6),学校困难补助人数偏少,金额偏低。
表6 2016—2019年学校困难补助人次与金额
1.7 伙食补贴
2016—2019年,学校伙食累计补贴12 446人次,发放金额84.18万元(见表7),该项资助项目在2019年开始实行。
表7 2016—2019年学校伙食补贴人次与金额
1.8 勤工助学
2016—2019年,学校勤工助学金累计发放604人次,发放金额64.991 6万元(见表8),该项资助人数和金额在2019年有所增加。
表8 2016—2019年学校勤工助学人次与金额
1.9 学费减免
2016—2019年,学校学费减免累计1 377人次,减免金额882.66万元(见表9)。在2019年减免学费的640人中,包括建档立卡学生275人,其他特别困难生365人,资助对象有所扩大。
表9 2016—2019年学校学费减免人次与金额
1.10 其他资助
2016—2019年,学校其他资助累计发放1 475人次,发放金额192.08万元(见表10)。2019年,学校助学金开始发放。
表10 2016—2019年学校其他资助获得人次与金额
2 学生资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资助结构有待优化,资助比重不合理
目前,学校实行“奖、助、贷、减、补”五位一体的资助制度,资助工作过度集中在奖、助、贷方面,而减、补金额支出相对较少,直到2019年资助工作结构才有所调整。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教育厅每年下达给高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较少,同时奖学金对学生学业成绩要求高,导致成绩较差的贫困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学生只能依赖国家助学贷款。随着高校的扩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逐年增加,而学校减、补资助总额相对较少,导致学生的临时性困难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大多数资助政策属于无偿资助,并未要求学生履行相应的义务,强化了学生的弱势意识,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1]。一些学生不珍惜资助机会,进一步导致“精神贫困”,对其心理和行为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2.2 学校奖学金未起到奖优育人的作用
奖学金的设置以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为目标,利用物质激励方式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自信心,从而更加努力上进,实现人生价值[2]。
表11 广东某医学专科学校的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奖励等级和额度
从表11可以看出,学校奖学金对学生学业成绩要求较高,对应的资助金额较少。从表10可以看出,2016—2019年学校奖学金金额支出较少,该项资助政策并未发挥奖优育人的作用。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法不科学。该校学校奖学金评定基本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上学年基本素质测评占20%,成绩测评占80%,但同时又重复规定了学生上学年每一门学科的最低成绩。与其他高校的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法相比,该校对学生学业成绩要求过高、比重过大,因而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并不多。学校应该进行评选机制改革,规范过程管理,进一步发挥学校奖学金的奖优育人作用。
2.3 勤工助学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通过生产实践接触社会,增长才干,劳动所得则作为学习期间的经济补益[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不低于20小时的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20小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该校为例,根据2016—2019年的调查数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量远远达不到要求。因为岗位有限、政策约束等因素,困难学生对于勤工助学岗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勤工助学作为一种有偿资助形式,是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4]。学校应该正确引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合理设置岗位,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作用。
3 学生资助制度改革建议
3.1 完善学校配套制度,扩大资助面
在落实国家统一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学津贴和生活费补助等方式,打好“组合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19年秋季学校新出台了7个资助文件,包括《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对外交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并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奖助基金的使用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获得资助,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结合当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认真整理资助数据,对未获得任何国家资助的贫困学生,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
分析2016—2019年的资助数据,制度的完善对资助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学校2019年优化了减免学费和临时补助工作,开始发放学校助学金。整体上,学校资助面不断扩大,资助金额不断增加,资助效果不断显现。
3.2 完善优秀学生奖励和资助办法,加大奖励力度
奖学金制度因将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入高等教育管理中,具有奖优促劣、鼓励上进的导向作用,所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高校改革的需要[5]。通过对品学兼优和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可以激励学生向更高的目标努力。学校通过完善学校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办法,扩大资助面,对综合测评成绩达到专业、班级前10%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从而充分发挥学校资助的育人作用。
3.3 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合理上调薪酬标准
改革学生资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育人,高校学生资助制度改革必须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人才素质结合起来,不仅要解决好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也要面向全体学生。2019年秋季,学校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积极拓展渠道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适应社会能力。同时,结合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高校勤工助学管理的要求,合理上调固定岗位薪酬标准。从表8可以看出,学校2019年勤工助学人数和金额都明显上升,更好地解决了困难学生生活问题,保障了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