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质婚内部差异及其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
2021-01-09孙悦
孙 悦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12)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元映射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庭的婚姻匹配模式及维度也随之多元且开放,教育、家庭背景、职业、户籍、年龄均成为匹配的核心要素,在婚姻匹配的各维度下,依据各匹配元素排列组合及权重的不同,可形成相似或相异的婚姻匹配模式。在我国社会与经济双重转型的关键时期,婚姻匹配随之发生变迁,其作为链接个人与婚姻的内在机制,是个体在既定约束条件下,为促进家庭效用最大化而适时转变婚姻决策的结果,因涉及社会经济资源的再配置,而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的不平等程度。婚姻匹配中以家庭地位为代表的“先赋性特征”与以教育为代表的“自致性特征”存在作用差异,不仅诱发婚姻匹配标准转型,更促使同质性婚姻成为中国的主流婚姻匹配模式。相比较随机组合的婚姻,在同质性婚姻的盛行之下,择偶双方更追求“先赋性特征”与“自致性特征”的双重趋同,促使家庭间的“马太效应”在社会与经济层面均有体现。婚姻匹配模式主导下家庭综合资本的分化成为社会阶层流动的屏障,进一步影响社会结构的优化,而在经济层面,婚姻匹配主要通过改变不同类型家庭的比例和夫妻在家庭中的分工来影响收入分配的差距。[1]
近年来,以婚姻匹配为研究核心的学术成果日渐兴起,多维度的理解与审视新时期的婚姻匹配成为全新课题。与此同时,婚姻匹配对家庭间收入的影响受到多方关注,现有研究将教育婚配对家庭收入不平等的贡献作为探讨婚姻匹配与家庭收入关系的核心,部分学者的研究同样表明同质性婚姻尤其是教育同质性婚姻加剧家庭收入的不平等的程度,[2-3]这种结论是基于同质性婚配家庭与异质性婚配家庭间的组间比较。本文依据对我国新时期婚姻匹配模式变迁的判断,重新审视同质性婚姻对家庭收入的作用机制,进一步剖析同质性内部结构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路径与贡献。对比以往研究,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围绕中国婚姻匹配的变迁、同质婚盛行的原因、同质婚对家庭收入影响机制等问题,构建同质婚与家庭收入间的逻辑关联。第二,观测同质婚姻内部的组间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将同质婚内部细分为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①依据下文将夫妻双方在各种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相同或相似的婚姻定义为同质婚,按照个体特征不同方向的相同或相当,笔者将同质婚内部细化为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结合本文研究涉及的教育匹配与户口匹配两个婚姻匹配维度,界定正向同质婚为教育匹配中高教育程度与高教育程度个体组成的婚姻,户口匹配中城镇户口与城镇户口个体组成的婚姻;负向同质婚为教育匹配中低教育程度与低教育程度个体组成的婚姻,户口匹配中农村户口与农村户口个体组成的婚姻。,通过探究正向同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与负向同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拉低程度,分析同质婚组内差异如何拉大了总体家庭收入水平的域值范围,进而加速了家庭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第三,多维度考察同质婚内部结构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既考虑新时代“门当户对”中教育匹配含义不断增强,且引入户口匹配作为补充,比较各维度下同质婚内部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同时综合考察双维度的叠加同质对家庭收入水平产生的影响差异。
二、文献回顾
近年来,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革相伴而生,中国家庭的婚姻策略同样发生了颠覆性变化,婚姻匹配模式的变迁是时代发展与婚姻观念转变的综合结果,亦是社会流动性与开放性的关键体现。既有研究在关注这一现象的同时,对婚姻匹配的社会经济效用、婚姻匹配内部结构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均给予一定探索,但在婚姻匹配对家庭收入的作用机制、同质性婚姻内部结构对家庭收入影响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挖掘。
1.中国婚姻匹配变迁:同质婚的盛行
婚姻匹配,即“谁与谁结婚”,是指择偶双方在婚姻市场上根据个人特征遵循一定匹配原则进行配对,以整合资源实现联结后家庭效用的最大化。婚姻匹配在社会语境与理论关照下得以发展及演变,1962年盖尔与莎普莉将婚姻匹配带入现代学术体系,从数学和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发现婚姻市场中存在一种稳定的婚姻匹配机制,[4]国内外三十多年来的研究表明世界范围内婚姻联结中的匹配对象间均具有很强的相似性,择偶双方更倾向于优先选择与自身特征相同或属性相近的对象。由此,婚姻匹配类型,即“哪种属性社会群体与哪种属性社会群体结婚的对应关系”进入研究领域,并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同质婚(Homogamy)/同类婚/内婚(Endogamy)和异质婚(Heterogamy)/跨越婚(Inter⁃marriage)/外婚。[5-6]同质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各种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上相同或相似的婚姻,例如,教育同质婚、家庭背景同质婚、宗教信仰同质婚等;异质婚则指夫妻双方在各种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上差异比较明显,带有利益交换色彩的婚姻,例如,收入与美貌的交换,地位与教育的交换等。[7]近年来,针对同质婚形成原因的探讨不断丰富,贝克尔最先通过构建家庭的产出函数研究发现,相似特征的男女匹配在一起能最大化家庭产出,因此,基于正向匹配的同质性婚姻占据主导地位,且这种趋势因择偶双方追逐同质婚姻带来的潜在经济收益而被固化。
后续西方学术界结合现代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围绕现实对同质婚侵蚀作用的探讨不断深化。西方的婚姻匹配现代化理论曾一度认为,阶层内婚姻的盛行将伴随着现代化的浪潮而日渐消退,社会的开放与互动、阶层间的跨越与流动成为婚姻匹配类型变迁后可被预期的结果。同时,先赋性特征与自致性特征对同质性婚配的影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婚姻匹配模式不断变迁的现实有力地回击了西方婚姻现代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匹配标准的变迁亦悄然发生:人力资本等自致性因素作用力上升,家庭背景等先赋性因素的作用力经历了先降后升的过程,[8]婚姻匹配标准的侧重从家庭先赋性特征向个体自致性特征转变,该变迁演绎为教育、职业、长相作为新时代婚配匹配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家庭背景等先赋性因素的主导地位。在新时期婚姻匹配标准变迁的背景下,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择偶双方在新一轮重新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过程中,以追求等同于或优于自身的配偶为目标,促使以教育同质为代表的自致性同质性婚姻逐年增加且日益盛行的趋势明显,在婚配市场中具有绝对占比,其他诸如阶层同质婚、[9-11]种族同质婚、[12]宗教同质婚等维度的同质婚同样存在,[13]仍具有一席之地。依据中国婚姻匹配市场的现实发展可以发现伴随同质婚总体数量的激增,其内部出现了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的现象,本文依据同质婚的构成将正向同质性匹配的家庭与负向同质性匹配的家庭定义为同质婚的内部差异。
2.同质婚盛行的原因及社会影响
在中国婚姻匹配变迁的背景下,学者们对同质性婚配的关注不断深入,从各个角度分析其盛行的原因所在。马磊指出有两个主要原因决定了同质婚的产生:一是个人的求偶偏好,二是婚姻市场的结构性限制。[7]个人求偶偏好的形成与发展紧紧依据个体对婚姻价值的判断。婚姻价值是研究婚配标准、社会阶层流动与家庭收入不平等关系的逻辑起点。[14]透过中国婚姻匹配标准与类型的双重转变可观测到新时期人们对婚姻价值的再审视。婚姻市场中依据婚姻价值进行婚配的均衡结果总是正向选择匹配,或者夫妻的婚姻价值是同质性的。[15-16]由于婚姻本身是择偶双方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结盟,不同时期内人们对婚姻价值的判断亦发生革命性变化。中国古代婚姻传宗接代与“门当户对”建立联姻的意义浓厚,即婚姻中个人生存、繁衍及安身立命的本体性价值凸显,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与教育的全方位进步促使婚姻的本体价值被社会价值取代,基于新时期婚姻价值的转变,求偶偏好转向与个人经济潜力强相关的自致性特征,滋养了同质婚盛行的土壤。此外,当前中国阶层流动固化的趋向决定了择偶行为受外在环境束缚的趋势加强,个体难以与同自身相异社会分层的人相识相知,潜在匹配对象的有限性造成阶层内择偶成为无奈的被迫选择。因此,中国婚姻市场的结构性限制促使各维度的同质婚长期存在与延续。
此外,朱梦冰从搜寻成本、收入差距扩大及性别平等三方面对同质婚的原因进行分析,但无论出于何种考量、无论哪种同质性婚姻,均在不同程度上客观加速了婚姻与家庭的马太效应,致使社会不平等与社会阶层固化的现象凸显。[4]婚姻匹配特征不仅关系着个人与家庭的生活质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资源和财富的集聚程度、社会分层体系的运转,以及社会再生产等诸多方面。在一定意义上,婚姻匹配程度可以反映社会组织结构的开放性,[17]并具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而新时期中国婚姻匹配的特征在理论层面反映出社会不同群体的互动活跃程度、社会的整合与团结程度、文化之间的交流与渗透程度。作为社会流动性与开放性的衡量指标,同质性婚配进一步促进社会阶层固化,高收入者的婚姻结合可能导致阶层之间的差距在代际更迭中越来越大,社会流动性和社会开放性在这一自发的过程中遭到削弱。[18]概而论之,婚姻匹配与社会不平等的深层动力不仅来自性别平等与经济平等之间的张力,更来自择偶价值观与婚姻价值观在中国现代化转型期的社会语境中所发挥的作用。
3.同质婚对家庭收入产生影响的机制
正向聚类匹配的趋势印证了婚姻匹配存在显著的收入效应,尤其在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双重转型时期,人们更追求婚姻价值的实现与提升,看重对方的个体经济潜力,以获得与此相匹配的收入效应。同质婚的盛行亦促使将婚姻匹配与家庭收入进行关联研究的学术成果不断丰富。[19-20]国外学者针对婚姻匹配与家庭收入不等之间关系的研究早于国内,贝克尔是在经济视角下分析婚姻与家庭问题的先导者,[19]其建构的婚姻经济学分析框架阐释了同质婚配能够实现家庭效用的最大化,明确提出了不平等和代际流动理论假设,解释婚姻匹配如何增加家庭间的收入差异。
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与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为,在教育机会均等化与性别平等化的发展过程中,教育成为增加人力资本的主要途径,教育普惠、教育公平以及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大力推行促进国民整体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且从制度源头缩小性别间教育差异,教育代表了个人经济潜力,随之成为婚姻价值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现实与宏观制度的双重推动下,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为男性追求同质性婚配供给大量的潜在匹配对象,教育同质性婚姻得以发展并逐渐盛行。因此,新时期以教育为主要代表的婚姻正向聚类匹配不断增强,婚姻匹配类型对家庭收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机制包含以下两点:一是从同一匹配维度的家庭组别间来看,与异质匹配的家庭相比,同质匹配家庭的占比逐步扩大,同质婚与异质婚组别间的家庭收入差异显著。Firbaugh认为不同类型家庭的权重改变将影响类型间的收入差距,因为当具有更强收入能力(更高学历)的夫妻比重增加时,整体平均收入随之上升,进而拉大了与低等教育夫妻的收入水平差距,最终加剧不同教育类型间的家庭收入差距;二是从同质性匹配家庭组内结构来看,以教育为例,在双方受教育程度较低与双方受教育程度较高配偶组成的家庭数量均同时上升,即在同质性匹配家庭组内出现了分化且可预见未来该趋势将日益增强,同质婚内部结构呈现出正向同质与负向同质的差异化现象进一步扩大了家庭收入水平间的差距。综上,在组间差距与组内差距双重因素叠加之下,同质婚整体数量增加及其内部差异现象均对家庭收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数据处理与描述
1.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本文的研究基于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该调查始于2003年,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的方法全面搜集社会、家庭、个人等多维度数据,成为研究我国社会问题最主要的数据来源。而本文采用数据来自于2020年10月1日最新公布的CGSS 2017数据,共完成有效样本12 582份。
出于研究设计的考虑,本文依据以下步骤对样本进行筛选:将婚姻状况设定为在婚姻状态内的被调查对象,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及分居未离婚;家庭收入不存在缺失值;参考已有研究,本文保留年龄在22-60岁的男性与20-55岁之间的女性,保证此年龄区间内的男性与女性既能在法律允许的年龄段进入婚姻状态,又能在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进入劳动力市场获取经济收益;夫妻双方受教育程度、户口类型不存在缺失值,可进行后续婚姻匹配。经过上述筛选,剔除缺失值、错误项,本文最终得到有效样本4 605个。
2.模型建构
本文以全年家庭总收入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三种维度下的同质婚为核心解释变量,运用最小二乘法(OLS)检验同质婚内部正向同质、负向同质的组内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分别构建同质婚影响家庭收入水平的模型如下:
公式(1)为以负向同质为参照,异质匹配与正向同质匹配对家庭收入的影响,用以明确异质匹配在三种匹配模式中对家庭收入所产生的中间促进作用,进而明晰相比负向同质家庭组,正向同质家庭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具体影响程度。其中,lnincomei为家庭i全年家庭总收入的对数,Match1为教育匹配,Match2为户口匹配,Match3为教育与户口双维度的叠加匹配,pni为异质匹配,ppi为正向同质匹配,Xi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εi为随机误差项,j代表婚姻匹配维度的取值范围。
3.变量设定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着重探究同质性婚姻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所以将家庭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依据问卷中的“全年家庭总收入”并取其对数,结合本文研究设计,异质婚、同质婚内部的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成为最主要的解释变量,但如何通过构建相应的变量来度量婚姻匹配成为关键问题。考虑教育程度具有稳定性、可度量性以及教育程度代表了个体禀赋特征、社会经济体征与教育回报率综合作用在个人工资收入上的体现,大部分学者以教育程度作为匹配变量,笔者亦将教育匹配作为婚姻匹配中的重要维度,且利用CGSS相关调查问题增加了户口匹配作为补充。此外,婚姻匹配变量是根据夫妻双方个体教育程度、户口情况而形成的新组合变量,在婚姻匹配变量的处理中,考虑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全民受教育水平的显著提高,本文将受教育程度在高中以下的样本视为低教育程度,将高中及以上视为高教育程度;将农村户口、城镇户口分别视为负向户口性质与正向户口性质,按照上述标准将婚姻匹配类型分为异质婚、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除上述婚姻匹配变量外,本文几乎全部解释变量均为涉及夫妻双方或家庭的整体变量,用以对应探究各变量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基于经典明瑟方程中教育对工资收入的关键影响,本文的其他解释变量包括:夫妻受教育年限之和、婚姻时长、原生家庭地位、劳动参与、健康水平、工作态度、房产数量、金融投资。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见表1。
此外,通过各变量在教育同质婚、户口同质婚与双维度同质婚内部差异的比较分析来看,各婚姻匹配维度下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的均值存在显著差异。如表2所示,教育与户口维度的同质婚均以绝对的数量优势压倒异质婚,印证了新时期我国婚姻匹配模式中同质婚的盛行。此外,在同质婚内部结构方面,两个维度内负向同质家庭的数量均远高于正向同质家庭,但教育维度内正向同质匹配的家庭数量占比最高,反映出各维度同质婚内部结构具有一定差异且从同质婚内部结构的均值差异来看,双维度同质匹配的家庭组间收入差异最大,教育匹配次之,说明同质性婚配的匹配维度叠加进一步扩大了家庭间的收入差距。
表1 变量设定及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分析与结果
1.同质婚内部差异对家庭收入的影响估计结果
依据上述描述性分析及各维度同质婚内部的分组差异,初步判断同质婚组内的负向匹配家庭与正向匹配家庭间具有显著的收入差距,但婚姻匹配类型对总体家庭收入水平及差距的影响同时受到每种家庭类型的占比、家庭类型组间以及家庭类型组内对家庭收入影响的差异。因此,为进一步明晰在正向同质婚、负向同质婚与异质婚三种类型中,同质婚组内两类家庭对整体家庭收入产生的异质性影响,本文运用OLS回归模型,以各维度同质匹配中的负向同质婚为参照,实证检验正向同质婚与异质婚分别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及其他控制变量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和贡献,经过计算所得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2 同质婚内部分组差异
从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以负向同质婚为参照,各婚姻匹配维度下,正向同质匹配与异质匹配几乎全部对家庭高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一,在正向同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中,教育正向匹配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最大,系数为0.138,教育与户口均为正向匹配的影响系数略下降至0.114,而户口正向匹配的影响系数仅为0.098,说明与负向同质婚相比,教育婚姻匹配中正向同质婚引发的收入效应最为突出,而教育异质婚作为唯一对家庭收入水平没有显著影响的家庭类别,为新时期我国婚姻匹配市场变迁中教育同质婚的盛行提供了强劲的经济依据,在教育扩张与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的共同促进下,双方受教育程度较高个体间组成正向同质婚的概率大幅提升,致使婚姻中的教育匹配行为发生结构性变化。同时,伴随着工业进程与现代化的发展,我国教育收益率的上升不仅影响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市场追求,更作为识别个体经济潜力的重要指标而直接影响着婚姻决策,最终对家庭收入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3 同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估计
第二,在户口匹配维度中,异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高出正向同质婚2%,成为三种婚姻匹配家庭类型中异质婚提升家庭收入水平最高的匹配维度,这是近年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成果在居民收入分配领域内的具体体现,虽然户口性质同质匹配的比例依旧较高,但城乡户籍隐含的经济效应有所降低,夫妻户口异质组合与家庭收入之间存在一种婚姻释放效应,即不同户口性质的配偶能够进行婚姻匹配,说明农村户口的一方在其他方面具备突出的个人资本与优势抵消了所谓的“户口劣势”,而组成家庭后户口性质被进一步弱化,但双方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其他因素对家庭收入水平的拉动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第三,在双维度婚姻匹配中,与负向同质婚相比,正向同质婚与异质婚对家庭收入的影响大致相同,异质婚以0.115的系数略高于正向同质婚0.114的系数,反映出双重维度下负向同质匹配存在强烈的弱势积累,而“双重正向同质家庭”对家庭收入的提升作用与异质婚家庭基本相当,精准识别出双维度下的正向同质家庭分享了当下经济社会的多重福利,但异质婚家庭在婚姻市场中将具有递增的价值。家庭作为一个联合生产单位,其可以促使夫妻间分享、共建与传递更多的多元化资源,相比较弱势积累的“双重负向同质家庭”,异质婚作为一种较积极的婚姻匹配释放着婚姻溢价,再次印证了虽然同为同质婚,但负向同质婚配的机会成本较高,对家庭收入具有显著的负向收入效应,从经济角度出发,其在三种家庭类型中均为下策之选。在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家庭数量同时增加的背景下,同质婚内部结构对家庭收入水平具有显著且方向相反的差异化影响,造成家庭收入水平的异化进而产生“马太效应”。
第四,在其他控制变量中,全部变量的估计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在三个维度中呈现出相似的特征。金融投资、健康水平、房产数量因与收入最为相关而对家庭收入水平的积极影响程度最为深远,婚姻存续时间越长、越赞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角色对家庭收入水平的负向影响作用越强,不利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提升。此外,控制变量在各匹配维度上的影响程度与作用方向同样存在一定差异。相比其他匹配,教育匹配中的原生家庭地位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最大,证实了个体受教育程度与原生家庭的密切相关性;在户口匹配中,夫妻教育年限和、健康水平、房产数量这些与财产性收入、个体属性强相关的变量对家庭收入的提升作用最强;而在双维度匹配中,相较其他婚姻匹配之下的劳动参与、金融投资变量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显著。
2.稳定性检验
为验证同质婚内部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影响的准确性,本文去除家庭收入最高的10%与最低的10%,将样本缩减后进一步探求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所得稳定性检验的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与负向同质婚相比,正向同质婚与异质婚在三个婚姻匹配维度内均对家庭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教育匹配与双维度匹配中,正向同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高于异质婚,其中教育正向同质婚的影响系数最大,为0.239,与前文研究结论一致。此外,在户口匹配维度,户口异质家庭对家庭收入的影响系数为0.098,高于正向同质婚(0.079)的影响系数,进一步印证了户口异质婚所含有的婚姻溢价效应。而在双维度匹配中,正向同质婚与异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相近,说明该婚姻匹配模式对家庭收入的影响较为中和,同样遵循了前文所得结论。稳定性检验的结果再次证实了同质婚内部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具有显著影响,教育匹配维度中的正向同质婚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最为突出,且同质婚组内家庭类型间的家庭收入不平等对整体家庭收入不平等的贡献较为强劲。
表4 稳定性检验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新时期我国婚姻匹配的市场中,同质性选择婚配是婚姻市场均衡的结果,但其造成的收入效应有待进一步挖掘,为弥补现有研究从同质婚与异质婚整体组间差异的视角来观测同质婚对于扩大家庭收入差距的贡献,本文以同质婚自身的组内差异为切入点,将同质婚内部结构细化为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利用CGSS(2017)数据,运用OLS回归方法识别同质婚内部结构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初步判断同质婚对整体家庭收入差距的贡献,所得研究结论如下:
首先,在当代中国社会,婚姻市场中同质婚的数量不断增多,且在婚姻匹配的教育维度、与户口维度内均出现压倒异质婚的结构性特征。针对同质内部分组来看,为实现家庭效用的最大化,婚姻自主匹配的结果便是同质婚中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的家庭数量同步增多,且在各婚姻匹配维度,教育同质婚、户口同质婚与双维度同质婚内部正向同质与负向同质的组间家庭收入均值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以负向同质婚为参照,各婚姻匹配维度中的正向同质匹配与异质匹配均对家庭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具有差异性特征。教育正向同质匹配对家庭收入的正向影响最大,教育正向同质婚家庭分享了当下经济社会的多重福利,对家庭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最强;从家庭的收入效应角度出发,夫妻户口异质组合与家庭收入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婚姻释放效应,户口匹配中异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超过了正向同质婚,证实了异质婚存在积极匹配效应。此外,相较于教育匹配与户口匹配下各婚姻匹配家庭类型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双重匹配模式下的负向同质匹配存在强烈的弱势积累,正向同质婚与异质婚对家庭收入水平的影响相当,与单维度的教育婚姻匹配及户口匹配相比,“双重正向同质家庭”与异质家庭的收入效应具有中间介质的作用,各自的影响系数均处于均衡状态。综上,在正向同质婚与负向同质婚家庭数量同时增加的背景下,同质婚内部结构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影响,造成家庭收入水平的异化而产生“马太效应”。
概而论之,婚姻匹配是衡量社会开放程度、阶层代际流动与家庭资源开发的关键标准,其天然具有强劲的社会学含义,在当前我国婚姻匹配模式以同质性婚姻为主的时代背景下,不同维度同质性婚配的趋势均不断增强,这既体现了社会经济全方位快速发展,更对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产生深远影响。情感因素不再成为形成婚姻与组建家庭的必要条件,择偶对象更注重评估对方在“先赋性因素”与“自致性因素”双重作用下而形成的潜在经济能力,进而实现正向匹配的优化,婚姻匹配的经济学意义也因此凸显。但从同质婚内部结构差异的家庭收入效应角度来看,相比组间差异,同质婚内部结构性差异对家庭收入水平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对家庭收入差距的贡献更为突出,从各匹配维度来看,教育匹配的婚姻回报率更高,双重维度下负向同质匹配存在强烈的弱势积累。因此,从缩小家庭收入差距及优化同质婚内部结构的角度,国家长期以来保障公民教育机会的均等化、促进教育环境优质化、提升民众受教育程度的经济意义已经显现,应进一步促进教育的普惠性发展与全民教育程度的提升,通过全面提升教育收益率推动个体经济潜力的增长,同时政府应稳步继续推进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并为优化收入分配可在税收制度中坚持“量能纳税”的原则,通过推行家庭所得税制度实现对家庭收入不平等的调节,改善家庭收入层面的“马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