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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现状及效能提升途径
——以安徽省高职院校为例

2021-01-08唐晓伟秦亚东俞晨秀王璟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督导安徽省调研

唐晓伟,秦亚东,俞晨秀,王璟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督导组,安徽 芜湖 241002)

早在2002 年,安徽省教育厅就出台了《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规范》(教高〔2002〕019 号<试行>)文,明确要求各学校要设立教学工作督导组织。此后,安徽省各高职院校陆续设置了教学督导机构。不可否认,教学督导对规范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起步晚,可借鉴的经验少,且没有文件对教学督导机构的性质、定位和工作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导致一些院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流于形式或效能不佳[1]。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真实情况,课题组自2018 年开始对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广泛调研,认真梳理了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基本情况,探析督导效能的发挥情况。

一、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现状

本课题组实地走访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高职院校9 所,对36 所高职院校发放调研问卷,收回有效问卷34 份,有效调研总数为43 所,占安徽省高职院校的67.19%。对调研结果进行归纳、分析和总结,剖析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1.教学督导机构定位不够清晰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是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而设立的。调研发现,各高职院校对教学督导机构的定位主要分为:(1)独立职能处室型,共7 所,作为教学督导机构与教务处平行设置,独立行使与教学相关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等职能;(2)教学校长直接领导型,共13 所,虽未单独成立教学督导职能处室,但直接由校长负责,可独立开展工作;(3)教学校长与教务处共管型,共6 所,机构相对独立,主要配合教务处完成教学相关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4)教务处附属型,共10 所,教学督导机构隶属教务处,通常由教务处副处长或其他人员兼任,完成教务处分配的教学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不独立开展工作;(5)其他职能部门附属型,共7 所。有些高职院校还设置质量保障处,将教学督导机构隶属其中,整合院校资源,避免职责交叉。

此外各院校将教学督导机构的名称设为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质量保障办或教学督导组(室、办)等。由于对教学督导机构定位理解和设置目的不同,各院校对教学督导机构的设置及其工作模式各不相同。目前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呈现多元化现象,不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各院校根据设置目的不同,职责范围和隶属关系各不相同。督教是教学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大部分院校的教学督导机构工作职责不包含督管和督学。近年来,随着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持续推进,一些院校重新定位教学督导机构,将督学与督管纳入教学督导机构,逐渐将教学质量监督、检测、评估等工作引入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利于发挥教学督导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如何对教学督导机构进行精准定位是未来职业教育面临的问题,正确处理好教学督导机构与其他职能处室职责的关系,尤其是与教务处的职责范围值得探讨。

2.教学督导队伍力量不强

教学督导队伍是教学督导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调研结果显示,安徽省各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教学督导人员数量不足,其中 3 人以下的院校有 8 所,3~6 人的院校有 12 所,7人以上的有23 所;(2)教学督导队伍中兼职人员比例偏大,有18 所院校没有专职督导人员,兼职督导人员主要来自各二级教学部门领导及学校各职能处室领导等;(3)督导队伍来源单一,26 所高职院校没有校外行业企业来源的督导人员;(4)督导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基于高职院校专业较多、督导人员少,一些院校通过聘任行业企业专家为兼职督导员,从专业角度对教师进行培训,尤其是实践教学是比较可行的。

此外,教学督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2],既有丰富的教学督导经验又精通专业的督导员严重不足,尤其缺乏专业的教学督导培训,工作的开展基本依靠传统做法;专职教学督导队伍人员数量严重不足,18 所院校没有校级督导专职人员,6 人以下职业院校为20 所,面对繁重的督导压力,督导效能大打折扣;校外教育专家或行业专家外聘型教学督导人员明显偏少,仅17 所院校有校外兼职督导人员。本次调研显示教学督导队伍年龄结构相对合理,拥有40岁以下督导人员的院校为13 所,拥有60 岁以上督导员的院校为14 所,大部分督导员年龄在40~60 岁之间。

3.教学督导职责范围不统一

调研发现,安徽省各高职院校教学督导主要职责排名前 8 的是:(1)对教师教学进行监督;(2)负责或参与各种教学检查;(3)负责或参与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4)负责或参与学校年度质量报告撰写;⑸负责或参与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6)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督;(7)实习检查;(8)专项调研。上述 6 项工作职责,只有(1)(2)两项占比为 100%,是所有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属于督教范畴;(3)~⑻项属于督管和督学,各校情况各异,其中负责或参与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院校占60%,其余各项占比均未超过25%。总之,教学督导更多的职责范围是督教,在督管和督学方面整体参与较少。

4.教学督导工作方式相对简单

调研显示,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实现:(1)课堂听课;(2)各种教学材料检查,包括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3)新教师试讲评价指导;(4)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评价;(5)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6)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7)教学管理等工作。由调研结果看,课堂听课和各种教学资料检查均占100%,其次是新教师试讲评价指导占95%,参与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评价占60%,是各学校教学督导采取的主要方式。这表明:(1)教学督导机构工作职责范围窄,主要为督教范畴,在督管和督学中参与较少,如参与(5)~(7)项的院校占比不足10%。(2)权威性不足。由第(4)项结果可知,40%的院校教学督导机构未参与评价,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纳入到安徽省职业院校教师职称晋升条件之后更是如此。(3)教学督导机构工作方式单一。由调研结果未见有创新性的督导工作方式,目前流行的仍然是传统教学督导方式,在“互联网+教育”背景下,对教师线上教学能力的督导方式值得深入探索。

二、教学督导工作“三结合”效能提升策略

教学督导是保障教学质量的一支重要力量。调研结果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教学督导机构定位、制度、地位、权威性、督导队伍配备等方面,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教学督导效能的提升。课题组结合调研中各校反映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提出“三结合”策略,切实提高教学督导效能。

1.结合院校行政职能部门

教学督导组织是最了解教学运行真实情况的机构,但对于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且一些问题属不同职能部门分管负责,这使发挥教学督导效能变得更难。教学督导机构长期深入教学一线,更清楚在教学运行过程中教师需要什么,如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培养。但教师的培养属院校人事部门主管,因此,学院人事主管部门对教师的培养也应制订规划,征求教学督导机构的意见提高师资培养的针对性。对于影响教学运行的软硬件条件,如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缺乏或不足,不同院校在教学资源的配备方式也各不相同,缺乏全盘统筹。教学督导机构对整个院校教学资源的差异情况了解得更全面,因此,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制也应参考教学督导机构的意见,以切实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坚持与学生处结合,学生是教学的直接体验者和受益者,通过学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员等获取影响教学质量的信息。

教学质量的提升是一个复杂过程,需全校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完成。教学督导机构应与各行政职能部门互相配合,才能为各个部门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意见。调研中发现,一些院校将教学督导机构并入院校质量保障处(中心),并纳入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这便于教学督导机构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协作。

2.结合二级教学部门

设立系部二级教学督导,可以及时缓解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队伍配备不足的实际问题,利于打造专业化的教学督导队伍。目前教学督导队伍的突出问题是人员数量少、结构不合理以及兼职督导员较多,经常出现跨学科督教、督学、督管现象。注重院系二级督导制建设,院级教学督导由于数量的限制,无法满足全学科人员的配备,系部二级督导侧重于课程教学专业内容,二者相辅相成,应尽可能在专业知识方面给予教师客观的评价和指导。学院-系部二级督导分别从不同侧面进行评价和指导,有利于系部二级督导对自己部门教师的监督。课题组认为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必须坚持有别于本科教学督导的特色模式,提高督导专业化水平。43 所高职院校中,大多数采用了校级督导或校系二级督导模式,采用校-系-学生三级督导模式的只有9 所,占20.9%,说明大多数院校忽略了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优势和作用。

3.结合院校考核考评制度

在调研中发现,很多院校对教学督导机构的意见和结果未纳入考核考评制度中,缺乏威慑力和权威性,久而久之,教学督导就会被边缘化。调研显示:安徽省高职院校60%的院校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中均包含了教学督导考核一项,但仍有40%的学校未将教学督导考核纳入考核指标。各高职院校对教学督导效能落地的途径主要有:(1)将教学督导考核纳入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指标中;(2)将教学督导考核纳入教师年度绩效工资评价指标中;(3)实行新教师上课前教学督导试听制;(4)将年度教学质量排名后10%的教师作为下学年重点听课对象;(5)将教学督导考核不及格的教师停课处理。

将教学督导结果适当地引入各种考核评价体系中,是针对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专业、公正的提出意见和改进方法,使教师心悦诚服,而不是给教师揭短,同时监督各职能部门为教师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教学质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教育的核心。作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教学督导制度经历十余年的发展,尤其是新时代教育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督导仍是一个新课题。教学督导机构设置的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决不能形同虚设。教学质量的提高涉及到教学的各个方面,教学督导的职责范围理应包含所有影响教学的环节。有关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督导机构的定位、性质、职能、运行机制和效能等问题仍未有现成的模式和方法。高等教育教学督导该如何发展,高职教育教学督导的定位、职能和效能该如何体现,仍是有待高职教育管理人员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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