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检监察履职监督工作的思考
2020-12-14雷林
雷林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责任,也是基本职责和第一职责。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把强化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烟草行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挺纪在前,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当前,烟草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聚焦监督职能,切实履职尽责,笔者将结合近年来在烟草系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和开展履职监督工作,谈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履行监督职责中的短板和不足
1.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全面、不深入
目前,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以下现象:第一,责任层层递减、“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现象;第二,监督工作失之于“宽松软”,做“老好人”,不敢动真碰硬,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现象。首先,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缺失,导致监督责任范围内出现了违规违纪现象;其次,有的监督工作停留在表面,忽视廉政谈话,即使谈话,也是走形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不及时,也没有及时警示提醒,甚至有的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记录为空白;最后,有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没有较好地反映日常工作痕迹。
2.作风建设的“怕、慢、假、庸、散”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久治不愈。如有的员工存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上拈轻怕重、遇事推诿、怕担责任的现象;有的员工在部署安排工作上层层制订方案、发文件,一味要求与上级对应;有的员工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停留在开会部署,过于注重痕迹资料;有的员工工作程序流程不明、协调办理不畅;有的员工沟通服务、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困难不够;有的基层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员工一岗多责,基层工作负担重。不仅如此,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文件多、会议多,检查考评多、手机工作群多,层层发文件,层层开会,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等问题,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做得不够,甚至有的基层烟站人员办公面积超标。
3.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能力有待提升
烟草行业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做得不够,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现象。如在巡察“回头看”检查、烟站巡察问题整改、问题线索处置等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时,不知道如何运用“四种形态”。有的单位以经济处罚代替党政纪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单位在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和问责时,程序不够规范,定性量纪不严,把握尺度不够精准。
4.制度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制度多、内容空、要求笼统、针对性与操作性不强,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往往是讲在嘴上、停留在纸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管理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有效衔接不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从近几年巡视巡察整改和本级开展的专项巡察整改中,结合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制定了一大批内控制度,但是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作用不明显,存在重制定、轻执行情况。同时,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做得不够严实,对制度执行的再监督落不到实处,责任追究形同虚设。
5.聚焦主业主责不够,落实“三转”不深入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导致落实“三转”不深入:第一,基层纪检机关和干部参与工作挂点帮扶;第二,参与营销部门卷烟品牌宣传促销;第三,参与挂点精准扶贫;第四,参与搜集专卖查处信息等一些业务工作较多;第五,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且大多兼职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干部自身专卖和营销等主业业务忙、任务重,难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好监督执纪工作,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空转,落不到实处。
二、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短板和不足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烟草行业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监督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调整变化,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两个责任”意识有所淡化,突出抓好主营业务,过于强调工作“一盘棋”,同时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营销、专卖、烟叶工作才是主要业务,甚至认为基层员工违法违纪事件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会出大事。另外,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一岗双责”内容不清楚,对自己的责任清单内容不明,或是责任清单内容过于简单笼統,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内容的学习不足、认识不清,导致在实际运用中把握不准、成效不明显。
2.作风建设不扎实
在深化作风建设方面,烟草行业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对作风问题的隐蔽性、顽固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压力的传导传递不够,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做得不充分,同时“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的风险没有减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自身做起、从机关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意识还树立得不够牢固。
3.制度机制不完善
烟草行业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目标不明、责任落实措施乏力,在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履行监督责任上,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导致监督内容照抄、照搬、照转,制度执行走样、乏力。
4.素质能力不全面
烟草行业纪检干部队伍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跟不上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同时,他们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缺乏办信、办案实操经验,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
三、加强履职监督职责的措施
针对履职监督职责的短板、弱项、问题和不足,烟草行业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务必引起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从严从实,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1.强化责任担当,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上下功夫
烟草行业应加强党风廉政和初心使命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课、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引导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并做到落实责任不松,传导压力不减,对照责任书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另外,烟草行业应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监察建议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措施,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纠治“四风”、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全面整改的各项工作做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深化作风建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上下功夫
烟草行业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持常态监督,始终保持高压,并深入开展“怕慢假庸散”问题整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形式、新表现,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的措施要求,采取明察暗访、跟进督查等措施,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同时,烟草行业完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扫除盲区,不留死角。
3.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下功夫
烟草行业应认真贯彻落实《烟草行业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形成监督常态,增强领导干部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及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用好谈话函询这一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谈话函询这一监督方式落细落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同时,烟草行业应加强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把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法律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另外,烟草行业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升纪检干部办信、办案能力;综合运用好信访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建议、立案审查等措施;精准发现和处理问题。
4.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下功夫
烟草行业应突出建章立制,系统梳理现有制度,深入查找制度空白、短板和“模糊地带”,持续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并结合工作职能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制度学习,严格制度执行和落实。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五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預防,努力消除权力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任性空间,并抓好警示教育,发挥正面教育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通过案件通报、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5.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上下功夫
烟草行业应教育和引导纪检干部主动适用新形势、新任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把准政治方向,培养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执行力。
另外,烟草行业应配强配齐监督执纪力量,聚焦主业主责,深化“三转”,并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本领,通过培训、书本、实践、跟班作业,以及相互交流等方式,提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赣州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