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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孝思想再探

2020-12-01陈小荣

华夏文化 2020年4期
关键词:孔孟孝经孟子

□陈小荣

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儒家对孝的阐释是极其丰富的,其具体内容也在不断变化。学界探讨儒家的孝观念多以《孝经》为例,认为孝的内容包含家庭、社会,行孝的对象有父母和君主。但要注意的是,《孝经》是儒家学派孝思想的综合体现,早期的孔孟对孝的阐释并非如此,本文重在探讨以孔孟为例的早期儒家孝思想。

一、孔子的孝思想

孔子认为的孝多用于家庭内部,“入则孝,出则弟”,“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孝的内容主要包含生和死两个阶段:生时,孝包括养、敬、忧、难、谏等内容。死后孝的主要内容就是祭祀。

养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孔子看来,敬比养要重要,“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果只有养,那养父母与养犬马又有何区别呢?先做好养父母,再在此基础上敬父母。敬父母即以礼待之,《论语·为政》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进一步解释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后人注解多认为养是庶人之孝,敬是士人之孝,大概是受到了《孝经》的影响。《孝经·庶人章》有:“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孝经》的成书年代大概在战国末期或秦汉之际,是儒家孝道思想的综合体现,与孔子所认为的孝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因此,认为养是庶人之孝是后来的阐释,孔子并没有对孝作等级的划分。

要做到孝,还要有“忧”和“难”。“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对于“忧”,有两种解释:一是除了疾病之外,父母不会感到任何的忧虑,能做到这一点的是孝子;二是子女要以父母心为心,为父母疾而忧。对此杨伯峻认为“两者皆可通”。除了“忧”,孝子还有一“难”,“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孔子认为用好的脸色去孝敬父母是很难的,孝敬父母不能只做表面工作,也不能只看效果,行孝要由衷,要有好的态度。

孝不是盲目顺从父母,要“谏”。当父母的行为不符合道义的时候,要勇于向父母提出建议,如果父母不从,当更加尊敬,反复进谏。若明知父母的做法是错误的,但为了不违背父母的意愿不向父母谏言,反而是不孝的行为。因此孔子所说的孝有一定的理性,而且也有一定的广度。孝包括家庭和睦,不离间父母之间的关系,孔子举了闵子骞的例子,“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以上是父母生时孝的具体内容,人死后,孝也没有终止,具体表现就是丧葬祭祀。“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禹自己吃得不好,但祭祀时却将好的食物都给鬼神。祭鬼神即祭祖先神,也属于孝的范畴。其实孔子对死后的孝讲述并不多,他认为“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事人是事鬼的前提,如果对父母生前做不到孝,死后就更做不到了。可见孔子孝的主要思想是生前事人。

虽然孝行在家庭内部,然行孝的效果却在于社会。其一,做到孝,就可以不犯上作乱,“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其二,行孝也是施政的一种体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孔子认为,做到孝、友对政治是有用的,就相当于从政了。其三,孝与忠也有密切的关系,若君主能做到孝于父母,慈于百姓,起到很好的教化作用,百姓就忠于君。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点是行孝的影响,而非孝本身的内容,孝与忠是因果关系,不是包含关系。在孔子看来,孝可以影响到政治、社会,但孝本身的内容还没有扩展到政治上,行孝的范围还是在家族内部。

二、孟子的孝思想

孟子的孝观念主要继承了孔子,孟子认为“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的主要对象还是父母,但《孟子》一书中“孝悌忠信”四字连起来使用的情况出现了两次,《论语》中是没有这种情况的。可见孟子将孝与政治、社会的关系联系得更为紧密,其举了舜的例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舜的母亲死后,舜的父亲瞽叟再娶,偏爱后妻与其子,而虐待舜,甚至多次谋杀舜。在这种情况下,舜仍然恭敬地对待父亲,最终父亲高兴了,天下的风俗也因此受到影响,父子伦理也就确定了,这就是大孝。在孔子时期,无大孝一说,孟子提出大孝,将孝的外延扩大,延伸到社会上。且孟子在论政时,多次提到君主不仅自己要孝悌,还要教民孝悌,孝悌的最终目的已然和政治结合得更为密切了。

孟子在论孝的时候,还有一个明显现象,即说了很多不孝的情况。《孟子·离娄上》载:“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然舜没有告诉父亲而娶妻,是因为不想无后,所以不告和告的效果是一样的,这也是孝。舜的父亲仇视舜,如果告诉父亲可能会遭到反对,这种情况下,孝是变通的。孟子还列举了五不孝,“世俗所谓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这五不孝也是有层次的,前三个是不养,后两个是使父母“戮”和“危”,即因为自己的低劣行为使父母感到羞辱和给父母带来危险,也是不孝的行为。孟子还将孝与个人的德行结合起来,这五不孝的原因都与自己好吃懒做、贪财、不辨是非、斗殴等行为有关。孟子如此重视不孝的情况,可能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战国时期礼制破坏更为严重,不孝的现象大量存在,人们为了个人利益无视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的情形比比皆是,因此孟子比较关注不孝的情况。

我们认为古代有“愚孝”,孟子的孝观念中就有所体现。以上说到五种不孝的情况,孟子认为匡章不算不孝,因为匡章没有涉及上述五不孝中的任何一种,但“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载?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义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而已矣。”为了不得罪自己的父亲,匡章将妻、子赶出家,连母亲也不敢安葬。这明显是父权社会下的愚孝观念。但纵观孟子的孝思想,愚孝观念并不严重,只是后人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和功利目的,对孔孟孝思想的解释越来越歪曲,愚孝的内容大大增加,且孝的范围扩大,使孝的政治功用远大于家庭伦理作用。

三、孔孟孝思想的特点

与之后的孝思想相比,孔孟的孝观念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孝的范围较小,二是愚孝思想并不严重。

孔子主要将孝放在家族中讨论,行孝的对象是父母,孝的内容在家族内部,行孝的影响可扩大到社会。孟子将孔子的孝观念阐释得更为具体,内涵更为丰富,行孝的方式也更为灵活,并注意到不孝的现象。在孝与政治社会的关系上,孟子将两者结合得更为紧密,更注重发挥孝的社会功能。但总体来说,孔孟时代的孝还没有被泛化,也无等级之分,孟子甚至认为只要穿尧舜穿的衣服,说尧舜说的话,做尧舜做的事,也可以成为尧舜。但稍晚成书的《孝经》不仅将孝等级化,且将孝的范围扩大。《孝经》将孝的等级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每个等级行孝的具体内容又不尽相同。天子行孝的目的是“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行孝的目的是“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卿大夫行孝的目的是“守其宗庙”,士行孝的目的是“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庶人行孝的目的是“养父母”。等级越低,行孝的目的越简单,承担的责任愈少,而对统治者来说,孝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广泛性,孝的最终结果要教百姓、保社稷,甚至于扩大到服于四海。可见战国晚期的孝与孔孟时代的孝相比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孔孟的孝观念是比较积极的,虽然有愚孝的思想,但根据已有文献记载来看,涉及到愚孝的内容并不多。作为愚孝代表的“二十四孝”形成时间较晚,在唐宋时期的文物上出现有孝子图,说明自唐宋开始二十四孝的故事逐渐形成。之后的愚孝多是后人对孔孟孝思想地发挥,甚至是曲解。

孔孟对孝做了很好的阐释,但也要注意到孔孟孝思想与其后的不同,所以对儒家孝思想地探讨要分期进行,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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