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以养正”
2018-03-06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18年2期
“孝”是儒家道德伦理的基础,无论是居“四德”之首的“仁”,还是作为“五伦”之大节的“忠”,究其根源,都发自人们对父母的天然之爱——孝,正所谓“立爱自亲始”,“孝梯”乃“为仁之本”。《孝经》是阐发儒家伦理的著作,以“孝”为“百行之本”,进而阐述如何以忠孝、孝悌的原则处理君臣、父子、兄弟等各種社会伦理关系,以及立身、处事、齐家、睦邻、治国、事君等各种社会、政治事务。汉魏以来,《孝经》成为儒学教养的主要文本。至唐代,《孝经》获得“经典”地位,升格为与“五经”并列儒家“经书”之一,作为科举考试最基础的经典,其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当时,儿童普遍于六七岁时开始诵习《孝经》,为接受更高层次的儒家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奠定基础。《孝经》得到唐代统治者和士人的极大重视,玄宗认为孝是道德根本、社会教化的基础,“化人成俗,率繇于德本,移忠教敬,实在于《孝经》”,故亲自训注《孝经》,颁布天下,“垂范将来”。在实践过程中,唐人根据孩童心理性格编制的各种辅助性蒙书,与《孝经》一起构成了较为系统的孝道教材体系,并加强了《孝经》在读书人的知识结构、教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如杜甫诗云:“群书万卷常暗诵,孝经一通看在手。”《孝经》成为士人必备经典,终身受益。晚唐薛逢《邻相反行》云:“家藏一卷古孝经,世世相传皆得力。”随着整个社会对《孝经》崇重,直接影响了童蒙教育对《孝经》的重视。
(摘编自金滢坤:《“蒙以养正”:唐代童蒙的孝道教育》,《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0月20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