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背景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影响及对策
2020-11-29成果
成果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650228)
1 引言
“三权分置”是指在农村区域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这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土地的又一大改革。目前,在三权分置背景下,中国农村区域经营制度日趋完善,全面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尤其是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加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能有效地确保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时需要合理布局,在最大范围内满足用地需求。近年来,在经济的推动之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取得快速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强有力的支撑。在征地移民安置中,应考虑区域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在发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价值的基础之上,结合移民的意愿,做好相应的安置工作,为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 “三权分置”背景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影响
2.1 实物调查的影响
在传统两权分离的情况之下,在进行农村区域土地调查和实物分析工作时,最常采用的是最小村集体的经济模式,以地方区域国土部门,在村镇的协调配合基础上有专业的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在承包权经营权捆绑以后,将土地调查对象作为主要的主体,“三权分置”完成以后,将土地调查对象融合为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三个主体,在安置过程中可能享有不同的利益,这时需要对各自的权利、身份进行分析,才能减少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 移民安置规划的影响
在考虑到移民安置规划影响时,首先,需要对生产安置对象进行分析,要严格地考虑到群众的农业收入来源,做好准确的计算,重新进行土地资源的配置,更好地解决生存问题。在进行“三权分置”以后,尤其是土地承包期间要考虑到承包权的真实身份,不再受户籍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此外,还需要对生产安置方式进行确定。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可能会加快土地的流转速度。另外,水利水电工程在进行移民安置调解过程中,要严格地按照科学的补偿标准,并非完全参照市场价格做好市场调研,提高经济利益,实现水电移民安置。
2.3 对征地补偿费分配的影响
在进行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时,要严格按照“三权分置”的要求,针对中国土地权利人之间权力配置不完善的问题进行探究,水库移民在进行征地时,补偿费用在权利人之间的分配更为明显,尤其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人在对征地补偿分析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要求,实行土地经营权人征地补偿机制,针对不合理的情况进行分析,将补偿费用落实到实处[1]。
3 “三权分置”背景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问题
现阶段在移民安置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移民安置政策存在一定的弊端,现行条例不完善,并没有建立较为明确的补偿补助标准。这就使得在实际安置作业中,各地水电工程移民补助可能是不同的,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同一工程在补助时标准也是不同的,很多群众可能感觉到不公平,这时会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搬迁率不高,严重影响后期的建设工作。尤其是在“三权分置”实施以后,可能农村区域土地调查的权属关系变得更为复杂,无论是所有权、承包权还是经营权,在分析时,不同的主体在安置中可能考虑到不同的利益,这时各个利益主体的权益,在维护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身份区分,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权做好分类登记,保证权利主体的产权身份,做好安置,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尤其在进行前期丈量时,需要群众的密切配合,才能保证丈量的准确性,很多移民由于不确定因素可能会造成移民困难,普遍存在较强的抵触情绪,无法保证后续工作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国土局、水利局共同参与,在满足工作开展的同时达成各方面的共识。然而,在移民业务任务执行时,发现各部门权责不清,这时无法保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除了上述在进行移民安置政策、前期安排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存在着安置困难。尤其是安置以后很难致富,当地的群众如果离开,原有的生存区域缺乏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就业和就学,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针对此种状况,需要考虑到移民群体边缘化[2]。
4 “三权分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具体对策
4.1 做好实物调查
在实施实物调查时,要严格按照三权分置的要求,做好土地调查的权属关系,可以将土地调查对象转变为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三个主体的建设内容,在安置过程中分别享有不同的权益,严格地按照权益对各个权利主体进行划分,保证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实物调查阶段,需要对各个权利主体进行明确区分,做好登记工作,为后续安置方式的选择、方案的拟定奠定基础[3]。
4.2 完善移民安置规划
目前,在进行移民安置规划中,一方面,要确定生产安置对象,尤其是三权分置以后,要严格地推广完善农村区域承包权分置的建议,考虑户籍身份;另一方面,在生产安置方式确定时,要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实现生产方式的不断创新,找到更加合适的道路,严格地做好新环境、新政策的安置工作,可以通过创新型农业进行生产安置,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权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鼓励新型经济,实现农业安置方式的创新。除此之外,也可以把适当增加资产性收益作为主要的规划目标,可在农业安置,对资源进行全面配置,做好产业优化升级。此外,也可以将配置的分散土地,通过经营流转的模式,实现产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的有机融合。解放农业生产力的同时,将其作为第二、三产业,获得更多的收入来源,将进行农业安置作为一种更好的模式。在保证当地居民获得生产资源的同时,还能给群众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
4.3 确定征地补偿费分配
在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时,土地补偿是对所有权主体的补偿,尤其是在进行补助费安置时要考虑到经营权主体之间的联系。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和权利主体之间的联系进行一一对应,做好全方位的细化工作,使得移民安置更加完善。可以按照现有的法律以及三权分置的特点进行全面探究,结合当地群众的意见,形成完善的对策,然后由相关部门核实。需要做好移民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在进行移民安置过程中,为了保证安置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必须要做好思想动员,可以参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整个安置中,单一地靠某一部门是无法完成拆迁工作的,可以充分发挥民政局、城建局等各个部门的统筹作用。
4.4 建立移民安置长效工作机制
在进行移民安置的过程中,要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建议。站在群众的角度实现移民安置在恰当的区域,政府应该加快关于移民安置补助政策,明确统一的标准,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保证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考虑到当地群众的就业、就医等一系列的问题。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基础之上,还需要健全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当地政府要组织各部门进行协调,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可以按照先移民后建设的思想,在进行移民安置时,要考虑到移民安置的意义所在,要严格地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和征地情况进行搬迁,制订科学的移民安置方案,解决移民的工作和就业问题,让更多的群众对新生活充满信心。除此之外,还需要进行有意识的引导和教育,这样才能帮助各个部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得群众的积极性配合性更高,做好政策引领,加大教育,才能保证移民工作顺利展开[4]。
5 结语
综上所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时,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建立移民安置长效工作机制,确定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模式,完善移民安置的规划内容,做好实物调查,采取一系列的方式实现区域人民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