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时代背景下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2019-09-19侯赛男
侯赛男
[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20世纪70年代初产生以来,在农村生产效率极低的背景下对推动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变迁,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呈现新常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需求,农村生产状况变化倒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制度设计层面亟需改革。基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状,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视角阐述新时代背景下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改革制度社会逻辑。
[关键词]承包地;“三权”分置 ;土地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老百姓非常重视土地生产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所以老百姓对土地政策非常敏感,原因在于土地政策变更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养老保障利益,关系到他们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从这个角度而言,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自建国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老百姓土地权益保障,并一直不断探索土地政策改革。1980年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力取得较大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农村地区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迁移至城镇就业发展甚至是定居,客观上导致农村承包地弃耕撂荒现象严重,直接导致固有稀缺的人均土地资源的低效化甚至是无效化利用。
1 理论来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小的分支点,它的理论来源主要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规律原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紧密联系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改革就充分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规律。
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现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老百姓以家庭为单位,向村集体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是我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村农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收入水平,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老百姓的生存问题,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为我国发展各项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现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已束缚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每家每户生产的粮食只供自己用,在目前的这种条件下供应自己的生活已经绰绰有余,农户们根本不会想着去提高粮食的产量,更想不到我国其他地区粮食产量的问题。农户们不会有全局意识,只顾自己家粮食够吃就可以。如果靠种地,只能解决吃饭问题,无法解决花钱问题。
二是每家每户分到的土地都是一定的,无法大规模的生产。想要搞点高技术的农业,都有点困难,因为学习农业技术需要大量的资金,又加上农产品价格比较低,种植少了,也赚不到钱,因此现代农业先进生产科学技术难以得到广泛推广,无法尽快地转换为生产力,降低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转换成生产力的使用价值。
三是由于种植土地分散,很难实行大规模的机械作业,而有的地方还受地形的限制,现代农业机械化也很难实现。
四是农户种植的农产品以自给自足为主,同时很多农户不懂得搜集市场信息,导致种植了有可能赔钱,还不如不种。所以目前农业的模式就造成了商品率低,也很难适应市场的变化。
3 对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思考
“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土地权利体系格局。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农户拥有承包经营权。当农户流转土地受让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享有利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权利。“三权分置”的实施使我国当前的农村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权”分置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所有权和承包权依然不变,变化的是经营权流转不再受到更多的抑制条件。经营权的放活有利于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率的提高。
4 “三权分置”在农业生产实践方面所做的贡献
“三权分置”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出现的土地弃耕撂荒问题,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经济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促进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个别地区有助于老百姓脱贫,有利于振興乡村经济,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利于整个国家构建和谐社会。
“三权分置”政策的确立,有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顺畅流转,促使土地资源更多由农户家庭流入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规模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经营客观上促进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更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
“三权分置”政策的确立,鼓励拥有科学技术、生产资本的市场经济主体从非农行业流向农业行业。更多企业家更注重科学种田,研究农业科学技术,从而真正的提高农业技术,有利发展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经营,从而为我国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马克思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所产生的优秀成果,在解放和推动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三权分置”土地政策改革应运而生。“三权分置”政策必将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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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 吕世辰,贺静,刘慧.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经验和启示[D].临汾:山西师范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