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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探究
——以明光市N 镇为例

2020-11-26王宗双

市场周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补偿金当地政府失地农民

王宗双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

新时代以来,我国城镇化在取得高速发展和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较为复杂且解决难度较大的失地农民生存和就业问题。 尽管我国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并在持续的实践过程当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伴随新型城镇化进程发展,如何更好地实现失地农民就业仍需不断探究。 长期以来,失地农民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土地是他们最重要的物质生活来源,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基础,也由此引发了很多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而这些社会问题,只有通过促使失地农民实现就业这一途径来解决。 因此,以习近平就业论述为指导,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和需求,对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进行深入探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有利于改善农民就业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建设现状及失地农民产生的因素

探究失地农民就业问题,首先需要了解我国当前城镇化发展建设现状,同时也要把握农民失去土地的背后因素,这样能够更好地谙熟情况,以便精准施策。

(一)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建设现状

1. 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人的城镇化”

“人的城镇化”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内平等地拥有享受各项公共服务的权利,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因此,以习近平总书记就业思想为指导,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和需求,对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进行深入探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关键举措,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基础之一。

2. 新型城镇化建设处于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因此,就业难、适应难、就业保障问题缺位等一系列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大的民生问题,党和国家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

3. 我国城镇化率在不断提高

“截止到2019 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0.60%”。新型城镇化的聚集效应使大量的失地农民源源不断地转移到城市,产业也会随之聚集,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局限、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复杂性、农民文化水平和劳动素质较低因素的存在,他们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

(二)失地农民产生的因素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而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特殊弱势群体——失地农民。 农民失去土地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国家因公共设施建设占用了农民的土地,例如修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第二,当地政府实施城镇化规划进行的相关建设,占用了农民的土地,例如建设商业区、工业园、商品房等。 第三,受地理位置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原有土地不能再使用,例如土地沙漠化、洪涝灾害等。 虽然我国不同地区农民失地的原因有所不同,但结果都是导致他们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二、 N 镇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分析

探究N 镇失地农民就业问题,首先需要了解N 镇失地农民真实的生存现状。 为此,设计了调查问卷表,内容涵盖就业情况、对土地补偿的满意度情况、就业技能、就业培训等方面。 调查期间共向N 镇被征地农民发放抽样调查问卷120份,设计问题40 个,回收有效问卷103 份。

(一)失地农民就业情况调查分析

在调查就业情况时,该部分问卷共设计五个问题。 一是调查目前的就业状况,50%的失地农民选择的是本地打零工,在企业工作的占20%,待业者占15%,做生意的占10%,自主创业者占5%,这说明半数失地农民从事稳定性不强的工作。 二是调查通过何种渠道就业,通过亲友介绍的达40%,自谋职业者达20%,政府或用地企业安置的为5%。 很多失地农民只能通过亲友介绍实现就业,表明政府和用地企业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过程中没有起到太大作用,而失地农民通过中介找工作的很少,应聘求职者甚少。 三是调查失地农民认为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缺乏一技之长的有75%、文化水平低的有70%、工资待遇低的有63%,这表明失地农民由于自身的局限,一时还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工作,只能从事一些缺乏技术含量的工作,这一局面短时间难以改变。 四是调查实现再就业方式,选择招工安置的占40%、本地企业就业的占30%,有20%的人愿意在外打工,这表明失地农民中多数人不愿背井离乡。 五是调查失地农民对就业方面的法规政策的了解,了解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法规政策的仅占15%,这表明政府帮助农民再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得不到位。

(二)失地农民意愿调查分析

1. 自愿转让群体民意调查

在调查自愿转让群体民意时,该部分问卷共设计五个问题。 一是调查对转让土地的看法,选择能获得数量不少的土地补偿金、可以住进安置房、在补偿合理的前提下希望土地被征收、国有土地补偿应与农民用地一致答案的分别有30%、30%、22%、18%,获得数量不少的补偿金是农民愿意转让土地的主要原因。 二是调查是否愿意从土地补偿金中拿出一部分参加社保,选择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占70%,这表明大多数失地农民愿意为社保支出,有长远的生活考虑。三是调查征地对家庭经济状况影响,选择有很大帮助和改善的占30%,这从另一面反映出N 镇的现行征地补偿政策落到了实处,农民切实获得了利益。 四是调查放弃土地后得到的保障形式,现金补偿的占95%,这表明N 镇对失地农民以现金补偿方式为主,补偿方式单一。 五是调查保障形式,选择养老和医疗保险者占80%,选择就业安置的占60%,选择享受城市居民待遇的85%,选择一次性补偿的30%,选择经营性土地分红的占75%,这表明失地农民并不满足于传统的一次性补偿方式,而是更注重通过参加社会保险、就业安置、经营性土地分红等方式获得长期稳定收入。

2. 被迫转让群体民意调查

在调查被迫转让群体民意时,该部分问卷共设计五个问题。 一是调查对转让土地的看法,选择部分官员不按法律办事的占20%,土地补偿金过低的占55%,选择现行补偿制度有问题的占23%,2%的人选择即使征收费用低,也愿意为本地公共事业做出牺牲。 这表明过半数农民认为补偿金过低,并且会把自己的生存和利益放在首位,对土地补偿制度不是很满意。 二是调查就业意向情况,5%的农民希望等待政府企业帮扶,25% 的人选择做点小生意,愿意自谋出路的有52%,这表明失地农民主动就业的愿望很强烈。 三是失地农民面临的最大生活压力,选择维持生活、供小孩读书、供养老人三个选项的分别占35%、32%、30%。 这表明失地农民生活压力大。 四是调查生活保障,65%的人认为仅靠低保无法满足一家人的生活需要。 五是调查购买养老保险,选择很有必要、比较必要、一般、没必要答案的分别有62%、25%、12%、1%,这表明失地农民非常重视购买养老保险。

(三)失地农民对土地补偿的满意度调查分析

在调查对土地补偿的满意度时,该部分问卷共设计五个问题。 一是调查土地补偿金满意度,选择很满意和不满意的失地农民分别占30%和45%,这表明多数失地农民对土地补偿金的满意度较低。 二是调查土地补偿金的兑现形式,选择一次付清的占95%。 这表明N 镇征地补偿方式以一次性付清为主,方式单一。 三是调查补偿金的使用形式,获得政府补偿金后,选择的方式很多样,其中选择储蓄的人占到40%,用在子女教育上的占30%,交社保和购买或装修房屋也占据一定比例。 四是调查补偿金的支配方式,70%的失地农民希望能够自由支配土地补偿金,这表明失地农民希望自己做主的愿望较强烈。 五是调查村集体补偿金用途,其中按月给村民发放生活费的占15%、村里基础设施建设占25%,这表明补偿金中村集体所得部分用途不广泛。

(四)失地农民就业能力调查分析

1. 失地农民就业技能调查

在调查失地农民就业能力时,该部分问卷共设计五个问题。 一是调查就业技能,只会种地的占60%、搞养殖的占24%,这表明农民就业技能单一。 二是调查就业信心,70%的失地农民没有信心凭一技之长在城里找到工作,这表明失地农民由于自身缺乏技能,对在城市里工作没有信心。 三是调查就业竞争力,75%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的就业经验与技能不能与城市居民竞争。 四是调查就业期待,希望在建筑业和物业工作的分别占25% 和占15%,期待到企业上班的有40%。 五是调查职业规划,67%的失地农民没有清晰的职业规划,以上三个问题的数据表明失地农民缺乏再就业技能。

2. 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调查

在调查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时,该部分问卷共设计五个问题。 一是调查政府是否为您提供过免费培训,90%的失地农民表示没有,这表明N 镇政府没有给予失地农民全面的就业培训。 二是调查是否愿意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选择愿意的人占到72%,这表明多数失地农民渴望通过培训掌握知识技能,拓展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信心。 三是调查职业培训,选择没有的占40%、选择不清楚的占38%,这表明N 镇政府对收集农民意见、职业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好。 四是调查就业免费培训,选择很有必要和有必要的总共达到94%,这表明农民对政府寄予厚望。 五是调查培训意愿,会出钱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失地农民只占30%,这不仅反映失地农民经济条件不足,也反映他们对各种培训机构的不信任。

三、 N 镇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原有的就业理念和就业生态中存在就业位置不突出、结构性就业矛盾、就业渠道单一、体制机制不完善、劳动关系不和谐等问题。 结合N 镇调查数据情况,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失地农民就业途径单一

根据调查数据看出,很多失地农民就业渠道单一,政府和用地企业发挥作用不大。 从客观的角度上看,失地农民为城镇化建设和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地政府应当积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通过政府或用地企业安置或其他各种方式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尽管当地政府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作为政府的重点开展工作,力争做到建设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振兴一片经济,但N 镇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没有利用好当地的旅游、水产等优势资源,没有严格落实招商任务与责任。 近几年中,该镇先后引进的多半是水产品加工、服装玩具、粮食加工等中小型企业,该类企业所提的就业岗位有限、工资待遇较低,当地政府的就业促进政策效果远远低于预期。

(二)失地农民就业稳定性差

根据调查数据看出,失地农民的就业稳定性差,过半数失地农民缺乏一技之长、文化水平低。 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难以找到合适工作,只能从事一些缺乏技术含量的工作,企业也不愿招收此类人员,这一局面短时间难以改变。 多半农民失去土地后在当地找不到工作,转而会去到城里寻求工作,往往进入的都是一些需要体力劳动者的企业,而该类企业通常不会同失地农民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很多劳动者会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合法权益得不到劳动法保护。 失地农民工作没有保障,工作满意度低,就业不稳定导致农民工会反复就业,这不仅会引发与失地农民就业相关的住房、生活成本支付困难,更多地会在心理上给失地农民造成压力,心理压力不断增加,会导致失地农民逐渐失去就业信心与积极性。

(三)失地农民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较低

根据调查数据看出,农民在失地前主要靠种地、搞养殖维持生活,就业技能单一,且多数农民都是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甚至有很多是没有上过学的,所以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都比较低下。 在大环境中,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一直存在着教育资源在城乡分配不平衡,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高,而相对的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则普遍较低。 并且,城市地区的发展快于农村地区,很多农村地区有专业技术与能力的人多半会选择到城市寻求发展,造成了农村精英人才的持续流失,留在农村土地上的农民大多以种地为生,处于弱势。加上当地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多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忙于招商引资,对失地农民群体不够重视,导致失地人员自主就业能力较低。

(四)土地征用制度存在弊端

根据调查数据看出,N 镇征地补偿方式以现金补偿方式为主,补偿方式单一。 政府更多的是对失地农民进行传统的一次性补偿,而没有注重参加社会保险、就业安置、经营性土地分红等方式。 此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也没有享受到除补偿金外更多的社会保障,多数是拿着补偿金参加社保和购买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在实际生活中给予失地农民各方面的帮助,而且也能够给予失地农民心理上的安抚,减轻他们生活中各方面支出的压力。 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弊端是导致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得不到完善补偿的重要原因。

(五)失地农民缺乏良好的就业平台

根据调查数据看出,当地大多数失地农民表示政府没有为他们提供过免费培训,N 镇政府在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方面做得不好。 而过半的失地农民表示愿意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大多数失地农民从主观上还是渴望通过培训掌握知识技能,拓展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信心。 几乎所有的失地农民都希望政府能给予帮助,然而在农村地区,其软、硬件公共设施建设都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 尽管当地政府做了很多努力,但当地政府大多引进的是加工类中小型企业,该类企业所提的就业岗位有限、工资待遇较低,且当地政府往往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常常忽视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失地农民就业平台较匮乏。

四、 N 镇失地农民就业解决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就业论述中提到解决就业问题,可以把就业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人才培养相结合,从完善政策、开展培训、拓宽渠道、破除弊病、完善机制等方面入手。 将理论联系N 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调节当地经济产业结构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 在发展经济上,当地政府要坚持招商引资目标不动摇。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政府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求在引进大公司、发展大项目、培植大产业上取得新进展。 当地政府要在项目建设、粮食收储的同时发展“一村一品”种植基地项目,跟进产业落地进度。 除此之外,当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调节经济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增强对失地农民的吸纳力度,引导失地农民创业就业。 当地政府要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看问题,扩大就业容量,创造就业环境,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民完成就业。

(二)树立正确的政策价值理念取向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 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当地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努力缩小失地农民收入差距,切实提高失地农民生活水平。 消除城乡理论中对农村的偏见,明确城市经济与乡村经济不仅没有高低优劣之分,而且各有所长,要使其在平等互动中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同时,在坚持招商引资时,不应墨守成规、一成不变,要到全国先进地区取经问道,积累经验。 要抢抓机遇、完善设施,立足商贸重镇、繁荣兴镇,致力于古镇功能的改造,快速推进集镇功能建设。 完善古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镇环境。 形成完善的就业服务网络,增加当地失地农民留在N 镇创业就业的吸纳能力。

(三)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

“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 当地政府要因材施教,全面提升失地农民技术水平。从客观上看,失地农民也是劳动力群体,政府应该多途径、多层次鼓励当地失地农民就地转移,就近择业。 此外,要积极开展失地农民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择业能力,积极实施“凤还巢”工程,为返乡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为家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信息发布,加强与劳务输入集中区的联系与协作,切实维护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从长远上来说,各级政府也应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加强财政投入和组织领导,提高失地农民转移就业能力。 发展省际、市际劳务经济,为失业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就业辅导等服务,丰富和拓展培训形式。

(四)健全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保护制度

“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当地政府要完善就业保护制度、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和制度的作用。 以失地农民为主体,提高他们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扎实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落实惠民政策。 同时,要落实好国家补贴、奖扶、农业综合补贴等各类财政补贴资金、新农合参保工作。 结合本地实际,精心为失地农民办好实事。 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落实和完善现行征地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失地农民的权利须得到保障,不能为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随意征用农民的土地资源”。

(五)打造特色模式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N 古镇水域面积宽广、物产丰盛,旅游资源丰富。 当地政府要充分发挥生态、旅游等资源优势,大力向外宣传、推介N 镇特色,营造全民招商良好氛围。 在招商工作中要注重成效、改进招商方式、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和水平,在重点招商、驻点招商、代理招商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情招商、以诚待商、以商引商,突出招商重点。此外,对引进的企业,要在政治上给地位、政策上给优惠、服务上给优质、发展上给扶持、经营上给指导、环境上给保护,设施配套、综合开发。 利用好安徽省以及明光市工业园区这一平台的同时,也要利用好N 古镇的古迹遗址、建筑风貌、古火山、广阔水域面积等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模式,为当地失地农民增加创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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