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及其防范机制研究
2020-11-06牛鹏程
【摘要】在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抵押政策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对于我国农业现代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而构建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防范的配套制度,以期对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的顺利实施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人口市民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导致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同时,这也促使了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现阶段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它能够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又可以高效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然而,在抵押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因素会阻碍农村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以及农业农村的稳定发展。关于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政策风险、经营权价值评估风险、民生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方面。为了稳固农业的经济地位,需要对抵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地研究分析,抓住问题关键所在,进而构建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防范制度,规避或降低风险程度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政策的稳步开展。
1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必要性分析
1.1 农业生产融资的客观需要
当前国家在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以及扶持农业发展,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使得农民在土地投资方面有了一定的信心。农业种植大户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但这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撑,资金的匿乏使得种植大户难以实施大面积的流转行为。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获得资金来源是农业规模化发展所面对的重要问题。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让农户获得大量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扩大农业生产规模,购置先进的农机设备,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是农业生产融资的客观需要。
1.2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受长期以来小农思想的影响,在我国农村很多地区依旧保持着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小规模、分散化经营是最明显的特点,农作物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现代化的经营方式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明显优势。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借助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流转形成集约化和规模化,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政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1.3 促进农村城市化的内在动力
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化结构使得我国农村和城市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日益多元化。现如今,非农产业收入在农民总收人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国家政策也更倾向于农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城乡二元化结构制约着社会的发展,不利于城镇化的推进,通过转移农村劳动力、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是推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经之路,而允许土地经营权抵押则是其关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对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面临的风险因素
2.1 法律与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仅停留在政策提倡层面上,国家和地方只是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支持,而沒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由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合法性依据不足,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详尽说明,这必然会导致在抵押过程中面临着来自法律和政策两方面的风险。其中政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变动风险和土地征收风险。国家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改变目前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政策或是当集体土地被征归国有时都会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2.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包括承包户和土地经营者两类主体。承包户违约风险是指承包农户在土地流转期内提前收回土地的风险;土地经营者违约风险是指土地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难以按时偿还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从而发生违约现象。
2.3 市场交易风险
第一,土地流转市场和机制不完善。我国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正处于起步阶段,流转信息不通畅,流转双方无法高效便捷地完成流转事宜。第二,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程序缺乏规范性。由于受地理位置、土壤肥力、剩余承包年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评估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如何评估、由谁评估以及评估的公正性等一系列事项缺乏规范性。
2.4 民生与社会风险
土地不仅是农村的基本生产资料,更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当农户实施经营权抵押后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或风险因素导致其失去赖以依靠的土地,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民生风险的影响后果较为严重,它与社会风险又是紧密相连的,当出现农村土地权利丧失现象时便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3 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防范的配套制度及其完善
3.1 价值评估制度
第一,设立专门的价值评估机构。价值评估是一项专业的职业技能,具有一定的评估技巧和方法,需要由专业人员和机构来完成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合理性。在评估过程中不应受到交易双方的影响,应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平性。第二,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首先,要设置合理的评估原则,评估人员应利用其专业评估技能,保持科学的工作态度,掌握价值评估规律,从而得出合理有效的评估结果。其次,应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在综合考虑前期资金投入、地理位置、农田配套设施、土壤肥力、剩余承包年限等要素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各项要素所占的权重比例,从而制定出明确的价值评估标准。另外,要规定严格的评估程序,充分保障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2 信用档案制度
第一,建立农村金融信用体系。要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增强农户到期按时偿还贷款的自主意识;要形成从农户到村、再到乡镇的自下而上的信用评级制度,完善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建立规范完善的农村信用档案,为进一步降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提供良好的环境。第二,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户金融知识和交易手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积极深入农村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农户面对面进行交流指导,提高农村的金融信用环境,降低抵押贷款风险,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流转奠定稳定的基础。
3.3 资金保障制度
资金保障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有力措施,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手段。第一,实施政府贴息政策。政府财政贴息主要包括将贴息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户个人以用于各项农业经营开支以及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开展抵押贷款的银行两种方式。在实施贴息政策时,要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性,贴息资金的使用流向以及资金额度都要进行实时的追踪调查,以充分发挥政府贴息政策的作用。第二,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和农户积极开展抵押交易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場发展,应建立专门的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补偿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主导的风险补偿机制和管理方案。第三,积极引入农业保险。政府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灾害保险制度,同时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保险公司应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创新农业保险业务类型,全面扩大农村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3.4 服务和监管制度
第一,完善多部门协同合作的服务制度。当地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同时还应该以减少交易成本、控制交易风险为目标,不断简化土地经营权抵押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及能力,维护土地承包者、流转经营者、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农经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银行金融机构要制定完善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详细的贷款程序,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同时要指定专业部门来负责贷款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工作,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促进多方协调合作。
第二,从信息监管、财务监管和人员监管方面强化监管制度。信息监管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农户进行抵押交易时,应建立独立完备的数据库对所涉及的个人信用、土地情况等信息进行定期的追踪调查和监督,并进行实时数据更新,实现信息管理现代化。财务监管是金融机构专门针对每一笔贷款资金的追踪监管,通过贷款财务数据库对贷款情况进行定期的追踪和监管以评估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人员监管是指金融机构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经办工作人员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要设置具体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评,以工作成绩和农户反馈意见为主要依据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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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牛鹏程(1993-),男,河南南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规划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