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救助社区化的实践及其困境研究
2020-08-20杨壮
杨壮
在我国,社会记住制度的建立是以政府为主体进行的,在社会救助的整体工作当中,需要政府实现对政策、资金以及受助对象等内容进行有效管理,为受助对象提供更有效的救助服务,确保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现阶段,城市贫困仍然我国社会发展所存在的一项社会问题。在社会结构变化与社会转型中,通过对教育、医疗以及住房等方面的社会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低收入居民的支出成本。此外,贫困群体的主要来源是失业或下岗人员,而城市中短期无法改变劳动力市场上的现状,这就导致贫困程度有增无减。针对上述问题,展开了以下讨论,以期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提高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以解决人民生计问题提供意见和参考。
城市社会救助社区化现存问题
低保的覆盖面较窄。由于在社区低保政策落实的过程中,是将流动人口排除在外的,这就导致城市医疗救助,廉租房等一系列低保救助政策并不能有效覆盖到流动人口当中。如果流动人口的基本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也会给社区安定帶来潜在隐患问题。
低保办理时间长、手续繁琐,社区工作效率较低。居民可以申请低保的是按照一定的规定流程所进行的,这一套流程的实施完成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月左右,所申报与办理的流程是基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具有很高的实际意义,但是在实际应用当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工作效率就有待于提高。
社区资金不足,工作人员受到形式化影响。所谓形式化影响,是指救助形式的政策化,即社区对国家政策进行执行的过程中缺乏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进行的创新性救助心事,这就导致实际救助局限于形式化工作,性对单一,缺乏实际救助能力。此外,还有的封闭式小区中,社区与物业的职责划分不清晰,所以导致救助缺乏时效性,人们对社区的帮扶措施认同度不高。
强化社会救助社区化的有效措施
建立健全就这项目的评估机制。通过独立于政府社会机构的第三方进行对政府绩效的有效评估。政府应当以此为依据,进行对当前工作制度与管理体系的有效改革和完善。首先,要保障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性、独立性以及权威性、能够确保评估结果是公正客观的。避免由于指标不完全,针对性若等因素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通过第三方评估来对社会公益项目进行强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重要职能。
增强救助群体的参与度。当前,由于受助对象无法充分参与到救助政策当中,这就导致社区化社会救助既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受助群体缺乏制度参与的能力和机会,因此政府在政策制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因素,提高受助对象参与其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让社区居民能够参与到社区公益活动当中,有效螺丝公共事务管理,提高社区的自治意识。
强化社区建设的独立自治。在我国,社区建设对政府机构的依赖非常严重,这就导致一个具有行政性能之的机构逐渐演变成一个半行政半自治的组织,弱化了社区的自治功能。这就导致对社区资源的整合和调动具有一定的困难,在展开社区工作中,应当确保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应当具有合法性,要活动政府的认可,同时降低政府对社区工作的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在救助中,政府要把握好权利的实施范围,给予社区足够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并赋予社区足够的自由和权利,确保社区救助工作能够独立展开。
规范制度执行的程序规范。通过标准的制度体系建设,来确保政府政策的落实和各项救助活动的延伸和稳定。在社会救助当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对救助政策的制定和救助资源的供给来看的,因此要求政府加强对有关政策的程序性1、规范化建设。确保政策制度能够有效贯彻到基层。促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通过一套完善的程勋来实现对救助的有效落实。以此增强社会救助全过程的严谨和规范性,确保工作效率不会收到影响,有效落实对贫困群体的帮扶有效落实。
综上所述,社区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实施平台,是推动我国社会保障政策的基本依托。社会救助社区化应当通过社区来进行落实,在实际工作当中,要以满足社会保障的目标和程度的不同,促进多样化需求落实。社区化的社会救助能有效兼顾一元化与多元化,通过有效的经济效益的资源筹集等促进社会救助的质量有效提高。要不断建立健全与社会救助社区化建设相配套的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现阶段,社会救助的社区化的方向发展是社会救助事业的必然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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