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东:多措并举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效
2019-04-20陈荣贵
方圆 2019年6期
陈荣贵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通过改观念、突重点、重时效、多手段,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效,去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救助金额达18.5万余元。
一是改观念,强化救助主动性。统一全院主动救助的思想认识,化被动为主动,实现了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主动救助转变。7件司法救助案件中,6件是该院自行发现线索,主动启动救助程序的案件。
二是突重点,强化救助针对性。全面开展救助工作的同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及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救助对象情况的全面掌握,并采取对应的救助措施,最大程度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是重时效,强化救助及时性。救助不及时,即便给予了救助,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想方设法及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救助,协助当事人渡过难关,是该院司法救助的工作目标。如該院在办理黄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救助对象黄某某病情危重,急需救治,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加班加点,在5日内完成了所有审查报批及发放工作,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四是多手段,强化救助实效性。该院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多元方式救助,提升实效。如在办理一起受性侵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中,该院在给予救助金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帮扶回访工作,邀请心理咨询师对被救助人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起到了良好的救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