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
——基于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思考
2020-08-15刘泽兰
刘泽兰
(湖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41008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紧紧围绕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发展经验和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的基础之上,对“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所谓“中国之制”,即支撑国家治理的各项制度;“中国之治”指的是以制度治理国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之制”是“中国之治”的重要支撑力量,“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的独特体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关于制度优势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阐释了“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及关键环节,是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指南。
一、“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
“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具有内在逻辑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其理论逻辑、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探索是其历史逻辑、回应时代之问与迎接改革挑战是其现实逻辑。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写过以国家治理为书名的专著,但是他们在多本经典著作中深刻分析了国家的起源与本质,论述了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1]。因此,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统治的产物。同时,他们认为国家不仅具有统治与剥削的职能,还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本质首先决定了其社会管理职能的性质,国家的政治统治只有在执行了社会管理的职能后,才能转化为统治的内在力量。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要继续行使国家的专政职能,而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后阶级将失去存在的基础,国家政治统治的职能也将消失,但是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还将继续存在。
列宁不仅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国家本质、国家消亡与无产阶级专政等关于国家治理的观点,更是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些理论。他系统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民主是辩证统一的,对敌对分子实施专政的同时也要发扬民主,因为“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2]。此外,他围绕着俄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问题提出了治理措施,如:实行人民民主、加强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法治建设等。
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并同中国具体国情和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国家理论。毛泽东首先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发展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于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3]这一理论发展更加科学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内容和职能。同时,与此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也被确定下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主题,作出了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明确“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开拓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领域。江泽民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4]十六大以来,胡锦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创造性地提出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5]。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着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政治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安排,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了国家的政治内涵特性,将加强“管理”深化为系统“治理”,实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飞跃[6]。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探索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此后,通过制定实施“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得以实现,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又建立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毛泽东还提出了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这一系列治理制度,为后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治理新方针,并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经济制度的重大改革。同时,邓小平提出:“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7]为此,邓小平积极探索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先后确立了多项制度,同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朝着制度化的方向稳健迈步。邓小平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8]此后的中央领导集体围绕着国家治理的主题进行了探索,推动国家制度治理不断走向成熟,为十八大以后的国家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着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政治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安排,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将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与现代化相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方面的优势,指明了要长期坚持的原则,并进一步聚焦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建设,开创了我国国家治理的新局面。
(三)现实逻辑:回应时代之问与迎接改革挑战
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不是理论的内圈循环,而是立足时代之基、回应时代之问的现实考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正是在不断倾听时代声音、解决时代疑惑的过程中应运而生。
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显著提升,世界格局发生了诸多变化,国际上“黑天鹅事件”“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逆全球化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民粹主义”等种种非马克思主义社会思潮不断涌现,给我国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9]113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成果,认真总结国家治理经验,继续发挥显著优势,以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随着我国社会矛盾的改变和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期,改革难题不断出现。解决这些难题,就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使支撑国家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和成熟,以此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兴盛。十八大以来,党始终围绕“坚持和完善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推进什么样的国家治理”等重大政治问题积极适应时代变化,充分激发制度治理活力。
二、“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历史成绩,关键在于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保障。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可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之制”独特优势与作用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独创性的思想观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一)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10]43。党深得人民支持和拥护,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取得的所有建设成就和发展进步,都是党领导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
党的领导确保国家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和重大历史关头,总是通过谋划全局、制定战略、作出重大决策发挥领导作用,使国家沿着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向前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国家一穷二白的局面,党中央通过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继而朝着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不断迈进。在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严重挫折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破和立中实现了伟大转折,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富起来、强起来的征程中不断前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党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党的领导汇聚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我们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制定大政方针、实施战略决策时处处发扬民主,有效确保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我们党通过发挥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和动员了人民群众和各方面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奋斗。事实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才能有效汇聚。
(二)核心理念:以人民为中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切发展和进步都始终紧紧围绕着人民这个最大主体,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也必须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9]137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党在治国理政中紧扣“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和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核心主题,不断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在思想理念上,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为人民服务”到改革开放以后的“以人为本”,再到新时代的“以人民为中心”,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在各个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中集中制的原则,不断发展和完善支撑党和国家发展的各项制度,激发了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强大力量,他们在党的领导下成为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开创者、推动者和建设者。通过坚持和完善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以及在各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具体制度,既保持了国家活力,使国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前进,又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了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中。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自身发展的统一,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既满足了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又始终依靠人民,不断激发人民的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9]13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表明,只有紧紧依靠人民,发挥人民主体力量,国家才能不断发展进步。
(三)突出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对这个国家应对风险与挑战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10]273
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主要体现在全国一盘棋,遇事统筹规划、集中调配资源、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等方面。不论是自然资源还是人力资源,国家的资源总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要集中调配,首先要满足关键领域或者急需领域。近20年来,我们国家先后经历了“非典”、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青海玉树地震等重大灾害。特别是在应对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得到充分彰显,全国各地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多地派出救援队增援湖北等。在基础设施建设与高科技攻关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中力量先后取得了三峡工程、青藏铁路、京广高铁、全国高速公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全国电信网络、载人航天、探月、超级计算机等工程建设和科技探索的重大成就。在民生方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集中各方面人力、财力和物力,按照非常规的思路即将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在国际活动方面,21世纪以来我国先后举办了多次国际性活动,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APEC北京峰会、G20杭州峰会、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的真实写照和世界宣言。
上述成就的取得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动员全国人民的力量,实现全国一盘棋,调动和集中各方面的优势力量,汇聚强大的建设合力的结果,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四)目标优势: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重要论断[11]9,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奋斗目标和初心使命。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不断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和矛盾,通过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来释放发展活力,不断促进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通过制定和实施“三大改造”,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核心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保障生产力发展的各方面制度,有效地激发了各方面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践中已显现出独特的优势与旺盛的生命力。在经济增长方面,这4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同期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外汇余额大幅度增长,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30%;再加上高速公路、火车、高铁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与国家科研实力的增强,使得我国的共享发展成果有目共睹;人均国民总收入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全国居民消费总值的增加、城镇与农村居民住房面积的扩大、义务教育的普及、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扶贫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功,无不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方面所独具的显著优势。
因此,上述论及的几大优势并不是完全孤立分开的,它们是一套完整的逻辑,分别对应领导力量、落脚点、发展特征与远大目标,可以说没有“中国之制”的这些显著优势,“中国之治”的强大支撑就无从谈起。
三、“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的关键环节
推动“中国之制”迈向“中国之治”,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党和全社会必须坚定制度自信、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
(一)坚定制度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刻的理论渊源,同时也是在总结了国家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中的经验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而不是照抄照搬他国的制度。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目的就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9]121。它拥有党这一最高领导力量与最大优势以及其他方面的显著优势;它能够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党把握方向、推动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它能够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够实现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与国家治理效能良性互动;它拥有始终向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制度立场,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它具有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功效;它具有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发展进步的制度价值。这些显著优势转变为治理国家的强大效能,是制度自信的郑重宣言,既为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提供了有力支撑,又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深刻反映了党和人民坚定的制度自信。只有始终坚定对国家制度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底色才能更加耀眼。
(二)完善制度体系
对于如何完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答案:“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9]127建立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必须牢牢把握好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严”贯穿于完善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要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贯穿于管权、办事和管人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向各种“闯红线”“越底线”等行为亮明底牌;要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集思广益,增强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坚持以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为导向,汇集磅礴政治力量,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矛盾,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因此,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实现党有效统领全局的关键,也是实现由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中心环节。
要完善制度体系,就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推动制度改革完善,建立符合实践需要的制度体系。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11]12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它既是党带领人民群众长期实践的伟大成就,也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就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在制度设计和完善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呼声、满足人民要求,从而使人民群众更加坚定对国家政治制度设计和发展的自信。在推进制度改革时,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在时与势、破和立的思考中改革完善,这样的制度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三)严格制度执行
把制度落实到位是制度的生命力之所在,是彰显其优势的根本途径。严格制度执行,就是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为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9]128。
要以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为制度执行的核心,确保制度执行的有序顺畅、坚决有力。一是要强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健全制度执行的约束机制。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贯穿于执行的各个方面,把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树立起来。二是要强化制度执行的协同性,健全制度执行的协同机制。要坚持统筹兼顾,既要加强党对制度执行的领导,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上下联动,畅通制度执行“循环圈”,形成齐抓共管的执行局面,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健全制度执行的惩戒机制。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步调不一致、行动不统一等现象,乱作为、滥作为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追责,绝不留情。
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给制度执行戴上“紧箍咒”,这是增强制度权威性、严肃性和威慑力的重要手段。一是要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法纪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家属监督等监督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能动性。二是要创新制度执行监督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拓宽信息公开和民意反映渠道,为制度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在制度执行中有不依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制度执行的责任不容推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