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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2020-08-03伍阳

财会学习 2020年16期
关键词:税收优惠纳税筹划所得税

伍阳

摘要:与一般行业相比,软件企业毛利率较高,利润空间较大,所得税是软件企业的主要税收支出之一。本文从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软件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关键词: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纳税筹划

一、软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与一般行业相比,软件企业毛利率较高,利润空间较大,所得税是软件企业主要的税收支出之一。为减少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利润,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合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纳税筹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优惠政策,对公司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筹划,防范税务风险,减少税金支出。纳税筹划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减轻税收负担。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减少税金支出,提高企业利润。

(二)规避税务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结合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防范了税务风险。

(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需要对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筹划,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软件企业所得税税负分析

软件企业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本文主要分析企业所得税和个税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软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该纳税期间的所有应税收入总额,减除依法扣除的各项支出后的余额。

(二)个税所得税

软件企业个人所得税主要涉及工资、薪金所得,股息分红所得,以及股权转让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股息分红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三、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为减少软件企业所得税税负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在税务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结合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可以做一些适当的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一)企业所得税

1.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25号)规定:经认定后的境内新办软件企业,从盈利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按照文件规定,取得软件企业登记证书的企业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前两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即享受12.5%的所得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8号),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即享受12.5%的所得税率,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从2016年开始,软件企业登记证书取消了,符合政策的软件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申报之后再经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如果审核不符要求,还需补交税金和滞纳金。因此企业在申报之前应先了解清楚政策和要求,先与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税务局做事前沟通,确认符合要求后再予以申报。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0]25号文,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该优惠税率的软件企业,需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2] 27号和财税[2016]49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高技[2016]1056号文相关规定,要申请成为重点软件企业,销售收入必须符合下列三项中的其中一项:

A、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大于或等于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研发人员占比大于或等于25%;

B、符合重点领域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税大于或等于250万元,研发人员占比大于或等于25%,境内研发费占比大于或等于70%;

C、软件出口收入大于或等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研发人员占比大于或等于25%。

企業可以参照文件要求对上述指标以及文件要求的其他指标进行合理筹划。从2016年以后,重点软件企业同样采取先申报后审核的方式,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经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企业各项指标是否达成,还需要参加现场答辩,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10%的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3.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5] 97号文,对研发人员范围、研发费归集、委托研发、核算要求等做了进一步规范,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开发的费用按照150%加计扣除,委托开发费用按照80%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7] 34号文,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予以75%的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175%摊销成本。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应登记证书编号。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先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才能享受75%的研发费加计扣除和175%的无形资产摊销。

科技部发布的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对如何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有一条关键指标:年度销售额小于或等于2亿元、资产总额小于或等于2亿元、职工总数小于或等于500人。如果要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则应该在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上做相应的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8] 99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的研发费,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享受75%的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175%摊销成本。

根据最新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不管企业是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只要存在研发费开支,并且符合加计扣除范围,即可享受75%的研发费加计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的起征点为5000元,按照税务规定,可以到税务局备案300-500元通讯费,在税前扣除。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符合相关条件的,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另外,社保、公积金都是在税前扣除的。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可以适当提高公积金缴纳金额,以此减少个人所得税。此外,按照员工年度目标薪酬合理设计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可以合理避税。

2.股息分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个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分红暂免征个税;持股期限小于或等于1个月的,股息红利全额纳税;持股期限大于1个月,并小于或等于1年的,暂按照50%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息分红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执行个人所得税税率政策。

非新三板、IPO的企业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软件企业利润情况良好,分红金额较高,可以考虑上新三板、科创板或创业板,股东持股一年以上分红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充分利用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筹划纳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率,规避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1056号).

[5]國家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8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5]97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7]18号).

[9]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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