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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琵琶左手指法探究

2020-07-30庄永平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指法琵琶乐器

●庄永平

唐代琵琶左手指法探究

●庄永平

(上海艺术研究所,上海,201103)

关于唐代琵琶的左手指法运用,在敦煌莫高窟藏经洞中,发现了一张书写有四弦四相琵琶“二十谱字”的纸条,又从日本《三五要录》琵琶谱的解译中,发现了使用大指及记录的符号。说明唐时在琵琶横、斜式持琴姿势下,左手五指都是可以使用的。然而,在后来中国的琵琶指法中,一是出现了不用小指(“禁指”)的情形,二是在福建南琶指法中,除小指不用外还出现不用中指的现象。当然,大指倒是可以偶然使用的,问题是不用中指的现象使人难于理解。早期琵琶(实为“乌德”)传入中国时是使用中指的,而且,后来中指的实际音高,成为了阿拉伯四分之三音体系形成的基础。这一现象对于我国传统音阶的运用与旋律的构成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研究价值。

指法;P.3539二十谱字;大指按音;福建南琶;不用中指

引 言

“琵琶”一词在汉代已经出现,傅玄(217-278)在《琵琶赋·序》[1](P413)中说:“世本不载作者,闻之故老云: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知音者裁琴、筝、筑、箜篌之属,作马上之乐。今观其器:中虚外实,天地之象也;盘圆柄直,阴阳之叙也;柱有十二,配律吕也;四弦,法四时也。以方语目之,故云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杜挚以为赢秦之末,盖苦长城之役,百姓弦鼗而鼓之。二者各有所据,以意断之,乌孙近焉。”首先,这个“裁”字常被误写为“载”字,因为“裁”这么些乐器是不太可能的,只能参考琴、筝等乐器重新来制作一件乐器,那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说文解字》解释“裁”字是“凡衣之属从衣,制衣也。”《辞源》“裁”字②是删减;④是裁断。正因为此故而有把它改写为“载”字。其次,由于古时文章无标点符号,所以此段话有的标点似乎有些问题。例如,从演奏方式而言,琴、筝、筑是中国固有乐器,是平置按放演奏的;箜篌是外来乐器,古时其乐器较小是抱在怀中能骑在马上演奏的。因此,在“琴、筝、筑”后应该用句号,说明这三种乐器是中国故有的,后面才是“箜篌之属作马上之乐”(中间可不标逗号),就是指骑在马上演奏的箜篌等乐器。这个“之属”自然就包括后面所讲的“琵琶”乐器,这个“琵琶”显然是“盘圆柄直”的直项类长颈琵琶。那么,“方语”是否就是现在所指的“方言”呢?虽然扬雄(一称杨雄,前58-后18)出身在傅玄之前,作有《方言》(全称《輏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一书,但他所谓“别国方言”看来是指中原中心地区以外的区域,甚至包括外族、外国地区。从傅玄《琵琶赋·序》中表达的意思,可能是指用外国传入中国的乐器译名“琵琶”,再用此名随乌孙公主携带的乐器,容易传到外国便于他们理解。要知道那时中国的乐器都不是能骑在马上演奏的,能骑在马上演奏的都是一些外来的便携式乐器。实际上汉以来有两种琵琶制式:一种是汉时传入中国的长颈琵琶,就是傅玄《琵琶赋·序》中所言的琵琶。它是由波斯传到阿拉伯后传入中国,称为“弹布尔”(tanbur),这个名称在今天的中、西亚以及我国新疆等地区还广泛流传着。一种是南北朝时始传入中国的短颈琵琶,也就是古波斯乐器“乌德”(oud),波斯语谓“Barbat”。[2](P39-45)像傅玄等汉文献记载的“琵琶”一词,显然就是它的译名。问题是在中外传播途径中,中国早期显然将这两种制式的弹拨乐器,都称为是“琵琶”了。可能是因为“乌德”早期在希伯来语中称为“巴尔伯特”,被认为是乐器之王,影响非常之大,中国人就把tanbur类乐器也纳入了其中,这就是傅玄所谓裁减出来的这种“盘圆柄直”的长颈类乐器。笔者认为,我国后来的“弹拨”一词极有可能是tanbur的译名,是借用中国固有的“弹拨”两字,另组成词语且兼有翻译的意思,这种翻译组词方式仍为当今所采用。同时,“琵琶”一词就成为这两类乐器的总称或泛称。直到约隋唐时,由于“乌德”乐器的强大影响,“琵琶”一词才渐渐用来专指Barbat的短颈琵琶。至此,后来流传于中国的“乌德”,经过千年的演化华丽转身为我们今天的“琵琶”,就是在这种短颈弹拨乐器上发生的。至于傅玄《琵琶赋·序》中的另一种讲法:“杜挚以为赢秦之末,盖苦长城之役,百姓弦鼗而鼓之”,被傅玄自己就给否定了,他说:“以意断之,乌孙(笔者注:是那时中国周边西域36国之一)近焉,”但是,这种讲法在我国历代仍然流传甚广,甚至一直影响到今天。然而,我们无论从乐器演变史还是演奏发展史等方面来看,它成立的可能性应该说是极小的。

一、唐时琵琶的左手指法

二、福建南琶上的左手指法

结 言

唐代琵琶上的左指按音,在古波斯乌德刚流入时,应该说不仅四指全用,而且也偶然运用大指的。随着乌德华丽转身为中国琵琶后,尤其是约到了明代中期乐器竖立起来演奏后,大指已不可能运用这是很自然的事。至于现在模仿大提琴创用大指按音,那是不同的运用方式在此不论。直到我国第一本正式刊印出版的华秋苹《琵琶谱》(1819)[8]中,在“左右手指讳号图”中写道:“左手按弦惟大、禁两指不用,右手中、名、禁三指惟轮、扫用之。” 其间不用的指未提到中指说明还是用的。但在“泛音”的说明中未提到中指:“右或弹或挑,左或食或名点弦上,两手并下”,虽然这仅是用于泛音操作;在“绞弦”中提到中指,但不是用于按音的。后来李芳园《南北派十三大套琵琶新谱》(1895)中,由曹安和撰写的“影印李芳园《琵琶新谱》后记,所列《李谱》符号的“泛音”中已有用中指的:“右手弹或挑,左手食指、中指或名指轻点弦上,两手同时而作。”[9]可见,在真正是否运用中指按音上还不够详尽。但像福建南琶仅用食、名两指,是否说明自唐宋之际到明代中期,琵琶姿势还基本处于斜式持琴阶段,出现了不用中指的现象,这个问题看来还值得研究。总之,无论在横、斜式还是竖式持琴姿势下,不用中指似乎使人难于理解。早期琵琶(实为“乌德”)传入中国时是运用中指的,而且,后来中指的实际音高,成为了阿拉伯四分之三音体系形成的基础。这一现象对我国传统音阶的运用与旋律的构成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研究价值。

[1]引自庄永平.中国琵琶文化类编·附录三·琵琶诗、词、谱引、序、记、跋、注、述、列言[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18.

[2]沈知白.中国音乐史纲要[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3]庄永平.敦煌谱琵琶商调调弦法[J].音乐艺术,1994(2).

[5]曾家阳编著.泉州南音琵琶教程[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6](日)林谦三著;钱稻孙译.东亚乐器考[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

[7](唐)魏徵等撰.隋书(第二册卷13至卷21)志[C].北京:中华书局,1973.

[8]初版.琵琶谱[M].清嘉庆已卯(1819)銹.小绿天藏版.二版.琵琶谱[M].清光绪丙子年(1876),文琳书屋藏.三版.南北二派秘本琵琶谱真传[M].民国十三年(1924),天韵廔珍藏,观文社印行.

[9]李芳园.南北派大曲琵琶新谱[M].1895.北京:音乐出版社1955年影印出版,改用《南北派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名》.

J609.2;J632.33

A

1003-1499-(2020)02-0005-04

庄永平(1945~),男,上海艺术研究所研究员。

2020-06-14

责任编辑 春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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