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020-07-23田莉

商情 2020年32期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议问题

田莉

【摘要】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从建立至今,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底线需求,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保障性住房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地制约了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为此,本文通过分析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以期更好的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管理  问题  建议

一、保障性住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不到位

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土地资源来承载,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过度看重房地产市场发展对GDP拉动作用的大环境之下,地方政府不愿意损失高额的土地收益,冒着对当地商品房市场冲击的风险,将土地以划拨的形式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或者在完成划拨土地的”硬”指标时,出于成本收益考虑,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分布在远离市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全的边缘地区,无形中增加了受益人群和家庭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成本。

(二)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匮乏

保障性住房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首先,由于住房保障需要大量投入建设资金、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引导方面的资金投入,所以财政投人的住房保障资金远远低于设定标准。其次,受地价和可出让土地面积的影响,土地出让净收益不稳定,不具备可持续性。再有,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收益的60%或年度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用于建立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除去管理费用后作为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稳定但增长缓慢。其他的融资渠道受制于保障性住房投资回报时间长、利润空间窄的特点,融资成果不大。

(三)住房建设监管流于形式

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缺乏完善有力的动态监督和严格的执法措施,导致了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存在,一些开发商打着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旗号取得了划拨土地,违规操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商品性住房,追逐更大利益。为了缩短设计周期、节约设计成本,将保障性住房设计成面积大、户数少的“高档”住宅,从而实际上减少了保障性住房。或是应付设计,导致户型结构落后,降低了住房应有的舒适度和可持续性,甚至若干年后可能成为建筑垃圾。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乏力

保障性住房由于其福利性质,不管是承租还是购买,与商品房相比本身就具有价格优势。另外,国家为了搞活商品房二级市场,放宽了交易管制,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在取得房产证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转化成普通商品房,这就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基于上述优势,不但政策边缘家庭倾向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甚至中高收入家庭也想办法挤占保障性住房,搞变相投资操作。而且,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和财产档案不健全,政府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仅仅停留在纸质材料审核和资格公示上,无法发现申请家庭真实的财产状况和取得住房后的情况。骗购、转让、转租获利、脱贫后不退出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改进建议

(一)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供应

首先,国家应当建立奖惩分明的住房保障评价考核体系,并纳入政绩考核中,将住房保障作为考核地方的一项重要指标,从而规范地方政府的土地供应行为,实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目标。其次,各地的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通盘考虑所在地区的整体土地价值,编制长远的城市区位规划优化方案并严格实施,避免大拆大建、浪费土地。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体系,一方面,努力提升低效用土地的价值,推行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混合配建,通过商品房的带动来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保障性住房边缘化问题。另一方面,积极盘活优势区位土地,加快棚户区改造,居民异地安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配套提供了宝贵空间。

(二)全方位、多渠道弥补住房保障资金不足

一是要加大住房保障资金的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确保地方住房保障资金投人额度始终不低于设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土地净收入和住房公积金收益用于住房保障的比例。通过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运用管理,落实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相关税费、降低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使资金的投入产出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要降低住房保障资金的支出。建设政府和个人共同持有产权的共有产权房,以让渡土地使用权来减轻资金压力。三是化整为零、分期支付。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由“实物保障”转向“货币保障”,在一定的时期内向符合保障条件的个人逐期发放住房补贴,鼓励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购买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这样的分期支付,既缓解了住房保障资金不足,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三)严格落实住房建设全程监管

充分发挥相关法律制度整体合力,尤其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对擅自更改土地用途的,除依法收回土地,追究违規责任,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做到事前震慑和事后惩处相结合。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理措施,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国家规范、标准的落实。引导建设开发单位以超前发展的眼光来设计保障性住房,合理、集约利用公共资源,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套型可变、居住可持续的生活空间和居住环境。

(四)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

进一步明确监督主体和监督责任,工作重心集中在住房分配的前期准入与后期退出上,建立银行、住房、单位、税收等多机构数据共享,健全个人财产信用完备档案,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和对比,完善动态监测体系。注重信息公开,加大督查力度,对提供虚假材料骗购、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退出政策实施,对享受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在脱贫后责成限期退出,对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住房由政府优先回购,让保障性住房回流到政府手中,再次配到最需要的家庭,进而而建立良好的保障性住房流动机制。

参考文献:

[1]郭正模.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土地供给难题与破解方略[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5):26-29.

[2]笪可宁,郭宝荣.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问题、发展障碍与制度建设研究[J].中国市场,2015(13):144-145.

猜你喜欢

保障性住房建议问题
关于不做“低头族”的建议
分析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的作用
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分析及选址建议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三代人的建议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
FOOD